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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docx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目录;

1.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2.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5.学校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学校医务室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

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迅速报告,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三、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班班主任和卫生室教师

职责是:

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学校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学校做好疫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

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2、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教师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五、监测

1、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校医--班主任--班长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

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

由班主任或校医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

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

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

并上报县教体局安全办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疾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

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县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肇源县第四中学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具体措施:

1.传染病法人代表为主管校长:

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人:

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主管单位:

教委及卫生监控单位:

加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上报。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加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加区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肇源县第四中学

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1、保持环境通风换气,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2~3次。

2、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3、学校设立卫生室、要根据学校条件建立隔离室和观察床。

或应急隔离室。

4、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异常及时向卫生人员反映。

卫生人员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5、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所在班彻底消毒。

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所在的班。

6、对患者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吃药和喂饭。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有必要对接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人进行检疫、隔离、观察。

班学生不串班,不混班。

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8、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

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

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方可归班。

9、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组织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学校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加强学生饮水卫生,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预防饮用水突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饮用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预防及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组长负责制。

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重视宣传教育

(1)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广播、墙报等各种形式做好饮水卫生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

(2)组织机构内的各组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根据学校饮用水的卫生要求,依法对饮用水进行卫生监督。

3、卫生室落实监控制度

(1)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

(2)严格消毒制度,定期对饮用水的水源、水罐、水管、藏水间、饮水机等严格消毒。

(总务处)

(3)班主任每天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异常及时报告学校饮用水领导小组,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如发现

2发热病人及时隔离,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送医院就诊。

(年级组)

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师生中毒故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突事件应急机制,学校和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应急处臵工作:

1.即刻向当地政府报告,通知当地和邻近的医疗单位,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必要的救护工作。

同时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和教育局相关股室报告饮用水染被污染情况、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

2.通知有关供水企业或自备管理相关人员,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临时供水措施,并通过多种媒体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饮用被污染的水。

3.当水质污染严重,学校调整水处理工艺后仍不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时,如系化学性污染,供水区范围内没有发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人群身体不适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学生通告,不能饮用已被污染的水,只可用于冲洗卫生间、浇花等;如系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应立即暂停供水,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运送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

4.当生活饮用水受到强毒物质(如氰化物)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供水,不得饮用。

另找水源,保证师生饮水需求。

同时,采取措施,尽快使水源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5.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责任水管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饮用水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肇源四中班级晨午检记录表

周次:

                班级:

                 填报人:

星期

午别

应到

人数

主要症状

就诊情况

缺勤

情况

发热

咳嗽

皮疹

腹泻

黄疸

结膜充血

其它

就诊

时间

就诊

单位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填表说明:

1、根据疾病流行情况进行填写,并上报学校卫生室。

2、填写时不要有空项,若无填写内容用“/”表示。

3、主要症状:

在相应症状下方的方格内画“√”,并填写好学生姓名。

4、就诊情况:

根据实际填写“就诊医院名称”或“未就诊”。

5、缺勤情况:

根据实际缺勤时间填写,最小单位为0.5天。

6、填写过程要认真,字迹清楚工整,易于辨认,表头要填全。

肇源四中晨午检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并参照《小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合并执行。

1.每班班主任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及中午对本班在校学生进行晨检及午检。

2.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的原因。

3.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录,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及电话、异常情况以及就诊情况等。

4.对晨、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和现象,要及时、详细地报告学校卫生室;督促有关学生及时就医;在重大传染病流行期间,出现相关疑似症状时应根据卫生室要求立即采取隔离及消毒等措施。

5.班主任教师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做好跟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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