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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方案.docx

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方案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方案。

  一、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

  1、负责对辖区内所属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2、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辖区内所属学校和托幼机构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治、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监测、报告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3、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辖区内所属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防控措施、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2、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及时将获得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和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学校或托幼机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和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监测

  1、晨检。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在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晨检工作。

由班主任每天早晨对到校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2、因病缺勤学生的监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对于缺勤的学生,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应及时了解情况。

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电话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于当日上午10:

00前报告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

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见附件4、附件5)。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上述情况时,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公卫办)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报告流程(见附件3)

  三、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之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疫苗的种类。

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

发现未按照要求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要向学校和托幼机构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或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学校和托幼机构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儿童也要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漏种和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要按要求补种补证。

四、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经常性预防措施

1、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学校要开设传染病防治和卫生知识课,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开课率达100%,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每季出一期卫生知识宣传栏,使学生了解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私人承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学校严禁无证经营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三无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腐败变质食品。

3、加强饮水安全工作。

学校应向学生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有关规定。

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提倡喝开水,不喝生水。

4、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学校要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组织开展学校人群的预防接种。

5、加强健康体检和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附件1××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供参考)

附件2××学校晨检工作制度(供参考)

附件3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图

附件4教育机构学生(幼儿)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结果

(晨检)登记日志(适用班级)

附件5教育机构学生(幼儿)晨检汇总表

附件1××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供参考)

为加强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本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并按照以下要求作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公卫办)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如是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

学生因传染病休学,痊愈后要出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坚持开窗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

××学校

附件2××学校晨检工作制度(供参考)

 

为加强本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各班班主任为晨检工作责任人,每天第一节课前10分钟为晨检时间,并填写《湘西自治州教育机构学生(幼儿)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结果(晨检)登记日志(适用班级)》,于当日上午10:

00前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汇总全校情况。

二、晨检工作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三、各班班主任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作好登记。

四、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五、对晨检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人,学校将给予奖励。

对晨检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学校

 

附件3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图

 

附件4教育机构学生(幼儿)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结果(晨检)登记日志(适用班级)

学校班级班主任时间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排查原因*

主要症状

是否就诊

排查结果

登记人

*①因病缺勤②传染病早期症状③疑似传染病病人④体温超过37.5度

附件5教育机构学生(幼儿)晨检汇总表

检查日期年月日学校名称

年级

年级

总人数

出勤

人数

事假

缺勤数

因病

缺勤数

主要症状、体征

(发热需注明℃)

备注

合计

检查人员陪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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