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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

三标段

环境保护手册

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站前三

标项目经理部

20XX年12月

环境管理制度.............................................3

()总体环境保护措施.........................................6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6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7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7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8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9

主体工程环境保护措施....................................10

一、站场工程......................................10

二、桥梁工程......................................11

三、路基工程......................................12

大临工程环境保护措施....................................13

一、施工营地......................................13

二、施工便道......................................13

三、拌合站、制梁场、轨枕场、铺轨基地..............14

取弃土场................................................15

其他措施................................................15

一、拆迁安置......................................15

二、环保事件及重大污染事故处理....................16

台账报表................................................18

一、空气污染控制..................................18

二、噪声控制......................................20

三、水污染控制....................................21

四、固体废物控制..................................22

宣传牌板................................................23

环保宣传标语(供参考):

................................25

环境管理制度

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施工工艺和周边环境现状,建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减轻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制定本环境管理制度。

一、环境管理组织

组长(负责人):

杜江

副组长:

刘煥强、宁文国、丁峰、郭二鹏、李小兵、崔晋中、裴保军成员:

吴新春、郭小伟、郑伟、李俊、冯树强、李庚、关继义、欧阳忠甜、张振兴、郝金林、杨兵、刘敏、郑晓辉。

二、环境管理机构

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项目部环境管理机构框图。

三、环境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标准和其它要求。

2.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抓好环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其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

3.及时了解掌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状况和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4.掌握环境保护现状,定期对现场管理、环保设施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措施,督促现场整改到位。

5.配合环保部门、环境监理单位的环保检查工作。

6.配备专门的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负责对员工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四、岗位职责

项目环境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

2.负责管辖区域内的环境管理总体方案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3.批准环境管理手册、目标和方案,编制环境紧急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实施。

5.定期对辖区内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检,并作出效果评价。

6.负责各项环境管理相关的外包项目的谈判与合同签订工作。

7.定期向业主单位汇报环境管理的工作情况,并听取意见。

8.处理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各种突发情况。

9.负责环境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并参与其岗位培训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和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环境管理副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环境管理负责人制定与环保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环境保护方案等。

2.每天检查环保专职人员的环境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3.检查并监督专职人员的个人工作是否按计划完成。

4.组织对环保专职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文件学习,帮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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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工作技能,提高工作能力。

5.负责所有环境管理相关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汇总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方案,按时上报环境保护月报表。

7.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对各种违纪行为、现象及投诉及时向上级汇报。

8.按照项目环境奖惩制度及有关规定,对有破坏环境现象及环境隐患整改不及时者进行处罚。

9.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后的具体工作安排,必要时应协助其他人员的工作。

10.完成环境管理负责人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

环境管理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措施,定期向副组长汇报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2.配合副组长完成负责区域的各项台账报表、文件资料和影像资料的填写和收集。

3.认真参与相关培训和会议,明确近期和远期的工作目标,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4.负责各项具体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和沟通协调工作。

5.及时发现现场施工中存在的环境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6.协助上级领导完成环境管理“三同时”的相关工作。

7.完成环境管理负责人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信息报送

1、项目部负责本标段环境保护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各项目分部、制梁场、材料厂等下级单位负责本施工区段污染控制记录表填报工作。

2、项目部负责对下级单位报送的记录表进行监督检查,对填报数据进行核查。

3、项目分部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月污染控制记录表,项目部于每月10日前报环境监理单位。

4、建立环境监理闭合制度,项目部配合环境监理单位,定期对现场管理、环保设施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督促现场整改到位。

六、奖惩措施

按照项目部相关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总体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中应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沿线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及施工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2.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应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土隔离围挡,实施密闭施工,缩小施工扬尘范围。

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注:

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3.施工现场土石方集中存放,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

4.施工现场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按时洒水清扫以减少扬尘污染。

制定周期清扫制度,确保施工场地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需加大洒水频度。

5.对施工现场中的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绿化和美化。

6.施工营地必须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储运;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严禁随意抛撒。

7.严禁在施工场地焚烧废弃物以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8.施工期间,必须加强车辆运输的密闭管理,防止土石砂料的撒漏;运输时采用密封车体,尽量减少扬尘,以免对道路两侧的农作物产生影响。

9.运输车辆不得超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清洗车轮设施,以免车轮带泥行驶。

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

10.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养护,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11.在《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遵守当地政府要求,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避免对水源及周边水体的不利影响。

2.施工期根据地形,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设计,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周围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

3.施工场地设置沉沙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如回用于清洗车辆、道路洒水等)或达标排放,严禁直接排放。

4.桥梁基础工程出渣沉淀干化后集中处置,泥浆综合回用。

禁止泥浆废水随意排放。

5跨水桥梁如设水中墩,施工时需设置钢围堰,钻孔施工作业将在钢围堰内进行,围堰可将水体内外分离,施工过程中对围堰吸泥清基封底、钻孔出碴设置专用船舶承接,运到岸上指定地点堆放,严禁向水体中抛弃。

6.施工场地设置污水沉淀池,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水集中在沉淀池中进行一段时间的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车辆、道路洒水等,不外排。

禁止施工废水排入水源地。

7.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应集中交环卫部门处理,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垃圾、废弃

物堆放场。

8.施工中应做到井然有序地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严禁暴雨时进行挖方和填方施工,雨天时须在弃土表面放置稻草和其他覆盖物,以减少对地表水的污染。

施工材料堆放场地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处理,其他堆场配备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径流污水流入水体。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管理,统一处置,以免废液渗入地下污染水质。

2.做好施工、建筑、装修材料的存放、使用管理,避免受到雨水、洪水的冲刷而进入地下水环境。

3.应规范文明施工,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厕所等临时设施,设置距离满足要求。

4.按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XX)的要求,做好结构的防水设计,处理好施工缝、变形缝的防水;对围岩实施超前帷幕注浆或径向注浆,控制地下水流量,减小地下水流失。

6.隧道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地下水系流向、水质。

隧道注浆堵水措施禁止采用对地下水环境有害的化学浆液、外加剂等;注浆充填、封闭等措施选择有限范围进行封堵,避免浆液扩散,影响区域地下水径流、排泄系统。

隧道开挖和掘进过程中,保证施工机械的清洁,减少施工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避免污染地下水;施工期间设集水、排水设施,将隧道内施工生产废水收集至隧道外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确保不污染地下水质。

7.对地下水发育,具有较强富水性的断层及其影响带地段采取“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避免过量疏干地下水。

8.在施工期间应对附近水厂水源井、隧道附近居民的水井、泉水出露点水位(水量)进行定期观测,监测频率不小于每月1次,并做好汇总记录。

如发现水位、水量的突然变化等情况,应及时将观测结果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控制噪音影响,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到最低限度。

2.降低设备声级:

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减少易松动部件的振动所造成的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

3.噪声较大的机械如发电机、空压机等应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的区域。

4.禁止在居民区夜间(22:

00-06:

00)施工,确有必要时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周边居民告示,取得当地居民的谅解。

5.施工车辆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协调好城镇区段施工车辆通行时间,尽量避开交通繁忙区段,减少鸣笛;除城镇区段施工车辆避免

穿越乡镇及村庄,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6.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禁止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施工作业。

7.工程沿线距铁路较近振动超标的敏感点搬迁或功能置换。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专人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泥浆池、沉淀池产生的工程弃渣按时清运,由专人负责送至指定场所,不得随意倾倒。

3.彻底清理拆迁及施工营地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其他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4.桥梁基础工程出渣沉淀干化后集中处置;桥梁施工过程中对围堰吸泥清基封底、钻孔出碴设置专用设备承接,运到岸上指定地点堆放,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其他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5.含油废手套、废弃油桶等危险废物单独堆放,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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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一、站场工程

1.按照设计设置场地,将噪声大的机械布置在偏僻处,并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夜间(22:

00—6:

00)应停止施工。

靠近学校区段施工时间尽量避开中午学校休息的时段。

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先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同时做好民众的沟通工作。

3.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避免对水源及周边水体的不利影响。

4.材料堆放场地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处理,其他堆场配备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扬尘、雨水冲刷、径流污水流入水体。

5.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设施,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的清洗工作。

6.设置污水沉淀池,将生产过程和车辆清洗中排放的污水集中在沉淀池中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施工废水直排。

7.沉淀池产生的工程弃渣按时清运,专人负责送至指定场所,不得随意倾倒。

8.工程材料、机械定置堆放,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城镇区域施工,运输车辆避开车辆行驶高峰期,减少鸣笛;夜间行驶禁止鸣笛。

9.在运输砂、土、灰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采取洒水或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止扬尘的发生。

10.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严禁运输车超速行驶,防止物料洒落。

11.配备洒水车辆,按时清扫、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场地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根据要求增加频次。

12.各站场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处理达到环评要求标准。

13.施工期产生的固废、生活污水、垃圾等按照相关办法处置。

二、桥梁工程

1.河流冲积平原段,按照设计设置桥涵,保证农田灌溉系统的畅通。

2.桥涵基坑开挖,减小开挖面,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施工弃土要及时处理,避免任意堆放堵塞、压缩河道。

3.施工场地产生的的污水及垃圾严禁排入水源保护区的水域及陆域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有植被,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残留任何工程废料或设施,以保证施工期工程设施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降低至最低限度。

4.桥梁水中墩施工期选择枯水期,主河道桥梁墩台采用钢围堰施工,减少泥沙对工程所在水域的污染;施工结束后,要清除外围填筑土方,基坑弃土,保证水流的畅通。

保持施工机械清洁,避免污染水体。

5.桥墩施工中挖出的淤泥、岩浆和废渣要用船运到岸边临时工场,临时工场设置沉淀池和干化堆积场,使护壁泥浆与出渣分离,浮土和沉淀池出渣在干化堆积场脱水,渗出水排入水体;干化后的弃土统一运至附近的弃土场。

6.严禁将施工废水、废渣倒入工程所在水域内。

7.河岸采用浆砌片石护坡,防止由于壅水对河堤的冲刷。

8.工程跨越水源保护区桥面进行封闭,通过桥梁上的自然坡度将雨水排出保护区区域之外,避免直接排入水体。

9.加强桥梁结构形式的景观设计,使之与所在区域景观相协调。

10.排洪涵洞顺洪水天然流向而设,减少开挖面积,少破坏植被;布设排洪桥涵时,采用一河(沟)一桥(涵)并满河(沟)槽布设桥(涵),不做大改河(沟)。

11.跨越排洪河道时,不压缩天然河道,保持天然径流状态,以保证洪水排泄畅通。

河槽中的桥墩,采用流线型,减少墩身阻水面积,减少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

1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夜间(22:

00—6:

00)应停止施工;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先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同时做好民众的沟通工作。

13.材料堆放场地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

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处理,其他堆场配备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径流污水流入水体。

14.工程材料、机械定置堆放,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城镇区域施工,运输车辆避开车辆行驶高峰期,减少鸣笛;夜间行驶禁止鸣笛。

15.在运输砂、土、灰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采取洒水或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止扬尘的发生。

16.施工期产生的固废、生活污水、垃圾等按照相关办法处置。

三、路基工程

1.按照设计设置桥涵,保证农田灌溉系统的畅通。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夜间(22:

00—6:

00)应停止施工。

靠近学校区段施工时间尽量避开中午学校休息的时段。

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先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同时做好民众的沟通工作。

3.施工过程中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避免对水源及周边水体的不利影响。

5.边坡施工设置临时排水沟,对边坡进行工程防护和植物措施防护。

6.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城镇区域施工,运输车辆避开车辆行驶高峰期,减少鸣笛;夜间行驶禁止鸣笛。

7.在运输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运输车辆采取洒水或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止扬尘的发生。

8.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严禁运输车超速行驶,防止物料洒落。

9.配备洒水车辆,按时清扫、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场地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根据要求增加频次。

10.施工期产生的固废、生活污水、垃圾等按照相关办法处置。

大临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营地

1.合理规划布置施工营地、以及物资运输路线,不得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施工场所。

施工人员可租用附近既有的房屋等,不再新建施工营地。

2.施工现场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洒水设备,按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营地建设过程中采取各种方式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保护当地植被,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未记录在案的古树,立即上报沿线各市林业部门,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对其进行猎捕。

5.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严禁向周边倾倒。

6.生活污水优先排入市政管网或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7.施工现场中的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绿化和美化。

8.热水锅炉、炊事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配备临时性的小型锅炉,应符合国家环境政策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

9.严禁焚烧废弃物以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二、施工便道

1.按设计规划物资运输路线,不得穿越生态敏感区。

2.工程材料、机械定置堆放,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

3.雨季施工时要对物料堆场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遮挡措施。

4.在运输砂、土、灰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采取洒水或加盖蓬布等措施,防止扬尘的发生。

5.施工道路应加强管理养护,保持路面平整,砂石土路按时洒水,防止运输扬尘对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

6.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穿越农灌区设置涵管,维持原有灌溉水系。

7.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严禁运输车超速行驶,防止物料洒落。

8.施工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畅通;绿化效果达到地方要求。

9.工程完工后,按照设计恢复。

三、拌合站、制梁场、轨枕场、铺轨基地

1.按照设计设置场地,将噪声大的机械布置在偏僻处,并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

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夜间(22:

00—6:

00)停止施工。

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先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同时做好民众的沟通工作。

3.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避免对水源及周边水体的不利影响。

4.材料堆放场地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处理,其他堆场配备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扬尘、雨水冲刷、径流污水流入水体。

5.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设施,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的清洗工作。

6.设置污水沉淀池,将生产过程和车辆清洗中排放的污水集中在沉淀池中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施工废水直排。

7.沉淀池产生的工程弃渣按时清运,专人负责送至指定场所,不得随意倾倒。

8.表土剥离后单独存放,场区内少硬面化,四周围墙使用栅栏,场内绿化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9.工程完工后,按照设计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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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弃土场

1.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开挖时表层土和底层土必须分别堆放,表层土不可用作铺垫材料,表层的草皮不可去除;回填时底层土和表层土分别回填、压实,尽量恢复地表的原始状态。

表土堆场表面遮盖,周边设置拦挡和排水设施。

()2.运输车辆采取密闭、限速措施;施工便道适当洒水。

3.按照设计控制规模,场地边界设标志牌、警戒线;施工便道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4.采取边坡防护及拦挡措施,周围设置排水沟;及时对取、弃土场平整、恢复。

5.取土深度需符合环评规定,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6.工程完工后,按照设计恢复。

其他措施

一、拆迁安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境内红线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房屋拆迁安置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如下措施。

1.在工程概算中,足额计列房屋功能置换措施费用。

考虑可能发生的其他环保问题,在工程备用费中列足环保专项资金。

2.指定专门部门具体负责联系有关单位和机构,积极有序实施拆迁安置工作。

3.做好拆迁过程影像记录工作,对拆迁地原貌、拆迁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并记录日期进度。

4.加强拆迁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次生污染行为。

5.保持社会稳定保障。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及时化解不稳定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拆迁安置

社会稳定。

二、环保事件及重大污染事故处理

1.设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确定责任人;定期进行应急培训与演练。

2.环保事件

施工过程中出现如下问题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进行报告,并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1)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超过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的;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污染扰民的;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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