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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到

慎到

百科名片

慎到(约公元前395~约前315),先秦法家代表人物之一。

赵国人,早年曾“学黄老道德之术”,是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

他长期在齐国稷下讲学,对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起过重大作用。

中文名:

慎到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战国时期赵国

出生日期:

公元395年

逝世日期:

公元315年

职业:

理论家

代表作品:

《十二论》;《汉书·艺文志》

人物简介

生平介绍

综述

齐威宣王时

楚襄王时

为襄王献计

慎到与屈原

著作

慎到之道

法学思想

民一于君,事断于法

重“势”和“无为而治”

法治主张

综述

清静而治

抢法处势

总结

驭人之术

屈慎争鸣

综述

屈原是否作过东宫之师

郭店楚墓中的东宫之师下葬于何时

郭店楚墓墓主是顷襄王之师慎到

慎到之墓

后世影响

历史评价

庄子评价

荀子评价

总结

人物简介

生平介绍

综述

齐威宣王时

楚襄王时

为襄王献计

慎到与屈原

著作

慎到之道

法学思想

民一于君,事断于法

重“势”和“无为而治”

法治主张

综述

清静而治

抢法处势

总结

驭人之术

屈慎争鸣

综述

屈原是否作过东宫之师

郭店楚墓中的东宫之师下葬于何时

郭店楚墓墓主是顷襄王之师慎到

慎到之墓

后世影响

历史评价

庄子评价

荀子评价

总结

展开

编辑本段人物简介

  

  

慎到

慎到(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战国时期赵国人,原来学习道家思想,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

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有不少学生,在当时享有盛名。

在稷下时,与田骈、接子、环渊等有较多的交往。

他们一起被齐王命为大夫,受到尊敬,齐王还特意为他们建起了高楼大厦,修筑了四通八达的道路。

他对于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慎到著有《慎子》。

《慎子》一书,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介绍说有“十二论”。

徐广注释道:

“今《慎子》,刘向所定,有四十一篇。

”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为四十二篇,宋代的《崇文总目》记为三十七篇。

清朝时,钱熙祚合编为七篇,刻入《守山阁丛书》。

现存《慎子》只有七篇,即《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群书治要》里有《知忠》、《君臣》。

由此可见,《慎子》的佚失情况相当严重。

除上述篇目外,还有佚文数十条。

编辑本段生平介绍

综述

  慎到,赵人也,其著作多佚。

明慎懋编纂《慎子内外篇》,并辑录慎到传记大略谓:

“慎到者,赵之邯郸人也。

慎到博识疆记,于学无所不究。

自孔子之卒,七十子之徒散游列国,或为卿相,或为士大夫,故卜子夏馆于西河,吴起、段士木、慎到之徒受业于其门,及门弟子者甚众。

慎到与孟轲同时,皆通五经;轲长於《诗》,慎到长於《易》。

齐威宣王时

  喜文学游说之士,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者流七十六人,命曰列大夫,为立

  

慎到塑像

馆稷山之下,高门大屋,尊宠之,不治而议论,天下诸侯客言齐能致天下贤士也。

是以齐稷下学士,多至数百千人。

楚襄王时

  后慎到仁楚,为楚(顷)襄王傅。

襄王之为太子也,尝质于齐,及其归也,齐王求东地五百里乃得归,不与不得归。

襄王退而就慎子计,慎子令朝群臣而皆献策焉。

上柱国子良曰:

“不与则不信,请与而复攻之。

”昭常曰:

“去东地五百里,是去国之半也,勿与,臣请守之。

”景鲤曰:

“不可与也,臣请西索救於秦。

”王谓慎子曰:

“寡人谁用三子之计?

”慎子曰:

“王皆用之。

”乃遣子良北献地于齐。

遣子良之明日,立昭常为大司马,使守东地。

又遣景鲤里索救於秦。

齐王恐焉,乃遣子良南道楚,西使秦,解齐患。

士卒不试,楚东地复全。

为襄王献计

  传中所记慎子为襄王献计事,发生于前299年。

襄王即顷襄王。

(据六国表,立于周赧王17年,卒于周赧至52年)其父即楚怀王。

(《周书谥法解》曰:

“慈义短折曰怀”)楚怀王赴秦会盟,被秦所欺而扣留于秦国。

顷襄王立于周赦王17年(前298),襄王立之三年后,怀王客死于秦。

慎到与屈原

  慎到与屈原约略同时,但其政治思想则似完全相反。

慎到有贵族思想,反对尚贤。

而屈原则有法家思想,主张任贤。

《庄子天下篇》称慎到:

“髁无任,而笑天下之尚贤也;纵脱无行,而非天下之大圣。

”又述其言曰:

“无用贤圣。

”《荀子解蔽篇》谓:

“慎子蔽於法而不知贤。

”这种思想与老子的思想是一致的。

杨 《荀子注》谓“慎到本黄老之术,明不尚贤不使能之道。

”又述其言曰:

“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

”是慎子以尚贤使能为非也。

慎氏本《内篇》录《韩非子难势篇》慎子之言,曰:

“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

”又曰:

“贤智能不足以服从头则势位足以屈贤者也。

”《太平御览》638录《慎子》之方,曰:

“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於无君。

”又曰:

“君立则贤者不尊。

”《御览》523录慎子之言,亦曰:

“有贵贱之礼,无贤不肖之礼。

  梁玉绳《汉书人表考》记战国时有二慎子:

“《战国策》有慎子,为襄王傅;鲁亦有慎子,见《孟子》。

  按鲁慎子即墨子弟子禽滑厘。

“滑厘,慎子名。

”焦循《正义》曰:

“慎子与墨子之徒禽滑厘同名,或以慎子即禽滑厘,或以慎子师事禽滑厘,称其师滑厘不识,皆非是。

著作

  《史记》言慎到著作有十二论,《汉志》则谓四十二篇。

但其书至宋只余五篇。

钱熙祚、严可均等从《群书治要》辑出二篇,共得七篇。

慎到死于楚。

编辑本段慎到之道

  《慎子》一书,不仅讲“势”,而且讲“法”,书中虽未提出“术”的概念,但有部分内容是论“术”的。

法家思想“法”“术”“势”初具规模,为后期法家之源。

  庄子在《天下》篇中,把慎到和彭蒙、田骈放在一起,作为道家来看待。

司马迁也认为慎到是“学黄老道德之术”。

慎到继承法家崇尚自然的传统;把天地造化作为世界运行的完美楷模。

他在论述社会治理时要求效法自然,这种行为,慎到称为“因”,又叫“因循”。

他说:

“天道因则大,化则细”。

“天道”的概念,在《慎子》一书中具有普遍意义。

“因循”天道,即按规律办事,慎到认为只有因循自然,才会长久。

该思想属于道家范畴。

  慎到与老子、庄子都崇尚自然,其出发点相同,但他们的归宿差之甚远。

老子看到自然的伟大,鼓吹“绝圣弃智,复古归朴”,庄子在“完美自然”的前提下,对人类社会充满绝望之情。

慎子认为天地的伟大,但同时相信人们能能够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

  中国哲学史上的道家体系,从慎子开始,走上了积极干预社会的道路。

慎子以“因循自然”的哲学体系,在政治上提出较系统的法、术、势理论,为法家政治理论增添了许多新鲜血液。

在前期法家中,慎到以“贵势”著称。

“势”有三层含义,其一相当于今天物理学上的“势能”;其二指的是一种有利地位;其三是指政治生活中的权力,即能支配他人的地位。

  他把法家所主张的“法”和道家所主张的“道”或“理”等同起来。

道家认为人君在“道”面前只能“惟道是从”、“无为而治”。

慎到则认为人君在法面前也应“事断于法”、“无为而治”。

这既是他的法律观所导致的结论,也是他的国家观所导致的结论。

二者都源于他的公私观。

在他看来,天子、国君以及各级官吏不但必须“任法”、“守法”、“唯法所在”,而且都是为了服务于天下、国家而设立的。

因此他说:

“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立官长以为官,非立官以为长也”。

他已从公私观上将天下、国家和天子、国君区分开来。

所以他主张臣下“以死守法”、“守职”,而反对忠君。

君主本人也只能为国、为“公”,而不能“行私”。

为了防止国君行私,慎到反对国君“自任”,而要求国君“任法”。

编辑本段法学思想

民一于君,事断于法

  慎到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百姓、百官听从于君主的政令,而君主

  

慎到稷下争鸣

在做事是必须完全依法行事。

而且,立法权也要集中于君主之手,各级的官吏只能严格地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即“以死守法”。

百姓则要接受法令的规定,按法做事,即“以力役法”。

慎到认为这样才能实行法治,并取得功效。

在君主具体执法的过程中,慎到提倡法治,做到公平执法,反对人治。

主张立法要为公,反对立法为私。

用他的话说,就是“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他认为法治比人治优越,甚至说不好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

  慎到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治国无其法则乱”,坚决主张“法治”;而要实行“法治”,就必须尊君和尚法。

所以他说:

“民一于君、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

要求“民一于君”的主要理由是“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

为了尊君,他不仅反对与国君分庭抗礼的贵族,也反对儒、墨的尊贤、尚贤,认为“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主张“君立则贤者不尊”、“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

“民一于君”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只有国君才有权立法和变法,各级官吏只能“以死守法”,严格遵守和执行君主的法令。

一般老百姓则必须“以力役法”,受法令的役使。

但他的“民一于君”又是有条件的,即国君有权立法、变法,但不能随意立法、变法,而应“以道变法”,具体说,就是“天道,因则大,化则细。

因也者,因人之情也。

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

他这种“人莫不自为”的人性论,实质上正是当时以封建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新兴地主阶级私有观念的反映。

他认为国君如能“因人之情”来立法,立法以后凡事一断于法,就能治理好国家。

重“势”和“无为而治”

  第二,他提倡重“势”和“无为而治”。

重“势”是为了重视法律,君主只有掌握了权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

慎到把君主和权势分别比喻为飞龙和云雾,飞龙有了云雾才能飞得高,如果云雾散去,飞龙就是地上的蚯蚓了。

如果有了权势,即使像夏桀那样的昏庸残暴,命令也能执行,即“令则行,禁则止”。

如果没有权势,即使像尧那样贤德,百姓也不听从命令。

所以,慎到反对儒家主张的“德治”,认为那样不可能使法律贯彻执行,会产生很多弊端。

  慎到的无为而治,包含“君臣之道:

臣事事而君无事”,即国君不要去做具体工作,具体工作应在“事断于法”的前提下,尽量让臣下去作,以调动臣下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才能,使得“下之所能不同”,而都能为“上之用”,从而达到“事无不治”的目的。

他还认为,“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如果国君只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决不能把各方面的事办好。

因为“君之智未必最贤于众”,即使“君之智最贤”,也必然精疲力竭,不胜其劳。

而且国君如果事必躬亲,一个人去“为善”,臣下就不敢争先“为善”,甚至会“私其所知”,不肯出力,国事如有差错,“臣反责君”。

慎到认为这是“乱逆之道”,是“君臣易位”,国家也就不可能不乱。

在无为而治方面,慎到和申不害主张是相似的,只是论述的角度不同。

他认为,如果国君什么事都自己亲自去做,不但会筋疲力尽,还会使大臣旁观,不积极做事,等一旦有了过失,大臣会把责任推到君主身上,君臣矛盾的激化甚至会导致谋反篡位的事出现。

  在慎到的政治思想体系中,“势”被置于法、礼之上,被认为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前提。

慎子关于“势”的理解,历代为正统思想所斥,但只要以历史的眼光来看,“贵势”的思想基础是人的平等,即君主与匹夫一样。

从根本上否定传统的“天生圣人,作君作师”理论,是道家“齐物论”哲学的应用。

为了进一步说明“势”,慎到还引进了一个概念:

“定分”。

所谓“定分”,即“分定”“名分”“占据”之义。

君主是国家机器的主轴,君权一定要大于臣权。

慎到提出“得助于众”来实现此目标,核心是人,方法是“兼畜下者”。

君主得“势”在于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民能”与“君用”;

(二)上下关系。

  慎到的权势集中论的基础在于:

权势大小取决于“下”、“众”支持的多少。

其权势论最精彩处在于君主“为天下”说,意即君主立天下不是为一己之私利,而是有利于社会的治理。

为了进一步要求国君为国家服务,慎到提出了“谁养活谁”的问题,即国君由百姓供养,其权力是百姓授予的,而非天子自己取得。

因此,国君、天子为国家、为民众是当然的义务。

这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的“君权神授”说。

  基于“贵势”理论,慎到鲜明地主张法治。

他认为“国家之政要,在一人心矣”。

保持人心之平稳与和谐,对于维护国家系统的稳定有关键意义。

要达到这个目标,慎子认为唯一的办法是实行法治。

“一人心”是法治的本质。

  人治还是法治,是先秦政治思想的焦点,慎到明确指出人治是一种最大的“私”,慎到的立法原则,是他的哲学思想的社会化。

立法要遵循人性的好利,是一条原则。

但法不能满足一切私利,慎到的又一条准则是“立公去私”。

“公”具有一般意义,高于君主利益。

为了保证人们能“立公去私”,奉公守法,慎到提出“分”的概念,即分清职守,不得逾越。

这样所有的臣民都被法分解成特定的个体,“法”是唯一的连结纽带,便于君主控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编辑本段法治主张

综述

  

  

慎到

在先秦的法家代表人物中,慎到、申不害和商鞅分别重视“势”、“术”、“法”,但都是在提倡法治的基础上提出的不同观点。

“势”主要指权势,慎到认为,君主如果要实行法治,就必须重视权势,这样才能令行禁止。

清静而治

  一方面,慎到主张因循自然,清静而治,所以,他说:

“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

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慎子·因循》)意思是说,任其自然,则万物亨通,化而变之,物就不得其用了。

自然界是这样,社会也是这样。

他在《民杂》中说:

“民杂处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此民之情也。

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

下之所能不同,而皆上之用也。

是以大君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所去取焉。

是故不设一方以求于人,故所求者无不足也。

大君不择其下,故足。

不择其下,则易为下矣。

易为下则莫不容。

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谓太上。

  “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所去取”,这就是在治理百姓时也要因其所能,不要偏取,有所去取,这样才能富足。

另一方面他又强调法和势。

法就是法律、法规,势就是权势。

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势是前提,法是手段。

慎到认为:

“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慎子·君人》)。

他明确地说过:

“飞龙乘云,腾蛇游雾。

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螘同矣,则失其所乘也。

……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从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

”这是《韩非子·难势》中转引慎到的话。

龙蛇之所以腾空飞天,主要凭借云雾的威势,一旦云雾消失,龙蛇就与地上的蚯蚓一样,无所作为,原因在于失去了它们赖以飞腾的势。

同样,没有了权势,聪明贤能如尧这样的君主连三个普通人也治理不了;而有了权势,昏聩平庸如桀这样的人却能使天下大乱。

抢法处势

  所以,他主张“抢法处势”;“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

故智者所以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

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离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

把法看成了国家的根本,是维系社会秩序,伦理道德的可靠保证。

慎到认为,有了法,就要真正以法治国,不能只是摆设。

他说: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

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

官不私亲,法不遗爱。

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慎子·君臣》)什么都要用法来实行、判断、裁定,不能有所遗漏。

法有种种作用,所以,“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慎子·威德》)然而,“治国无其法则乱,宗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

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

”(《艺文类聚》卷54引《慎子》)法必须不断变化以顺应时代,否则,法就会衰败,就会走向死亡,所以,作为国君的责任之一就是变法。

总结

  表面上看来,慎到主张因循自然、清静而治与以法治国是矛盾的,实际上,慎子的意思是在法治的基础上依照事物的本性,顺其自然,法也必须遵循自然本性。

很明显,慎到的思想是老庄道学与法家的合流。

编辑本段驭人之术

  《慎子》一书中,没有“术”的概念,但他的贵势,尚法理论要得到推行,就不可能没有一套方法。

慎到把驭人之术总结为两条:

(一)“尚法不尚贤”,

(二)“君无事臣有事”。

慎到反对“尚贤”,并不反对“任能”。

“能”与“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能”指技术性的才干,而“贤”是道德、政治概念。

君主的领导艺术在于知人之能而善用之。

君主要有得当的驭臣之术,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不要事必躬亲。

至于用什么人,慎到“不用忠臣”,不相信那种空“言忠心”的臣子。

  这里区分两个概念:

“自我”与“为我”。

前者是人的本性,后者是君主的私欲,要臣下舍身奉献,即忠臣。

与此联系,慎到反对用忠臣,并不反对用能臣。

他用直率的语言,揭露出君臣关系的本质,在政治思想史上意义重大。

编辑本段屈慎争鸣

综述

  郭店一号楚墓的出土文物中,于考证墓主身份最具启发性的材料,乃是殉葬耳杯铭文“东宫之杯”4字。

因为,这表明墓主与东宫太子应有其特殊的关系。

庞朴先生认为“东宫之杯”是“东宫之师”4字,进而提出墓主应即楚国太子的老师。

这一推断显然是合理的。

问题在于:

如果进一步推论此“东宫之师”即是屈原,则很难成立。

屈原是否作过东宫之师

  据考察,怀王在东宫时的师傅正是屈原。

依据有三。

一是《离骚》中的荃蕙之喻有此暗示。

二是《离骚》中“来!

吾导夫先路”一语,不能简单视作“引导之辞”,而是具有师傅身份的屈原对怀王发出的召唤之辞。

三是《橘颂》中有“行比伯夷,置以为像”的话,其中的伯夷不是周初的孤竹君之子,而是指五帝时的伯夷父,亦即五帝之一的帝高阳颛顼的老师。

  怀王即位时(公元前328年),屈原23岁,“年岁虽少,可师长兮”,恰好表达了屈原在准备作好东宫之师时的愿望与信心。

郭店楚墓中的东宫之师下葬于何时

  据考古学家根据墓葬形制及器物纹样等推定,郭店楚墓墓主入葬年代为战国中期偏晚,约在公元前300年上下。

屈原卒年,一般认为是秦军陷郢之年,即公元前278年,故时间相距不小;又,屈原自沉于汨罗,此葬地相距亦远,且秦已陷郢,阻其道路,无法归葬于此。

故郭店楚墓墓主不可能是屈原。

郭店楚墓墓主是顷襄王之师慎到

  怀王在位时,慎到为太子横之师。

太子横质于齐(前300—前299年),慎到相随到齐。

襄王归楚,“即位为王。

齐使车五十乘来取东地于楚。

楚王告慎子”,则又可见慎子已随襄王自齐归楚,佐襄王巧妙地处理了楚与齐、秦两国之间的复杂关系,既暂时安定了楚国,又维护了领土完整。

慎子卒年大约在顷襄王二、三年(前297—前296年)。

这个时间与郭店楚墓墓主下葬年代最为接近,且不与史实相悖。

  慎到,据《史记》之《田完敬仲世家》及《孟子荀卿传》的《正义》,知为赵人,齐宣王时入齐。

《史记》载,慎到列于齐之稷下先生之中,又被赐第为上大夫,大约是慎到初入齐时的事,后来则做了楚太子横的师傅。

  又,慎到为当时著名学者。

《汉书·艺文志》谓作《慎子》四十二篇;《史记·孟子荀卿传》谓著十二论;《正义》谓是十卷,在法家。

慎子的学者身份,与郭店一号楚墓墓主的殉葬文献之多相映照。

说屈原从齐之稷下带回竹书,固然可能;说慎到从齐之稷下带回大批文献,更为可信。

虽说目前已搜集整理出来的郭店楚简属儒、道两家著作,但不能就此推论说此墓非慎到之墓;更何况,据说郭店楚简还有一部分被盗并已由海外购回,存量较已出版者为多,尚在整理中,安知其中无慎到本人所著之书?

又安知,慎到为法家之说未必无误?

编辑本段慎到之墓

  1993年在湖北荆门郭店村一号楚墓中出土了一批竹简,经整理编定为十六篇(图片和释文见文物出版社一九九八年出版的《郭店楚墓竹简》)。

其中,《老子》和《太一生水》是道家著作,其余十四篇为儒家著作。

楚简《老子》分为三组,抄录在不同的竹简上,整理者将三组简文分别称为《老子》甲、乙、丙。

简文不分上下篇(“道经”与“德经”),亦不分章,其次序与现传本章序有较大差异,文字也有不少出入。

简文全部加起来,约相当于现代本文字的五分之二。

  楚简《老了》是现在所能看到的《老子》最早抄本。

竹简整理者认为:

竹简《老子》是一个自足的抄本,具有完整性。

它属于与通行传世本、马王堆帛书(甲、乙本)不同的第三个文本系统,也是年代迄今所见最古老原始的一个系统。

  李学勤认为,郭店楚墓竹简的年代可以由相关楚墓的年代推定。

郭店楚简出自郭店一号墓,其考古学文化性质最近于邻近的荆门包山二号墓,该墓的年代可由所出的竹简定为公元前300年左右。

郭店一号墓位于楚都郢城外墓地的范围之内。

这一带楚墓的序列是清楚的,可以判定郭店一号墓葬在公元前278年白起拔郢之前。

因此,郭店一号墓的年代当在公元前280年前后。

即在楚怀王——楚顷襄王年代之间,与屈原的时代约略同时。

但墓之主人的身份尚未表明。

有人认为是屈原,有人认为是慎到。

编辑本段后世影响

  慎到把国家职能规范化,用规范的形式体现和保证统治阶级的利益,无疑是杰出的思想。

慎到的法治思想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其一,他论述了君主与国家的关系,指出君主仅仅是国家职能的执行者,是法的工具。

其二,他把国家职能规范化,使治理国家的方法由神秘转向公开,是中国行政管理学上的一个创举。

  慎到的势、法、术互相制约、互相补充。

尚法是处于中心地位的思想。

而法之行,赖于统治者的威势。

有威势、始能令行禁止,而达于至治。

重势之说为韩非吸收继承。

编辑本段历史评价

  

  

慎到

对于慎到的学说与思想,历史上的评价分歧颇大。

庄子评价

  《庄子·天下篇》把慎到与彭蒙、田骈等量齐观,认为他们都是道家,他们“公而不党,易而无私,决然无主,趋物而不两,不顾于虑,不谋于知,于物无择,与之俱往,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彭蒙、田骈,慎到闻其风而悦之……是故到弃知去己,而缘不得已。

冷汰于物,以为道理。

”由于庄子是道家,其思想与慎到有共同之处,所以,庄子的评论与分析都是赞扬性质的。

荀子评价

  荀子的评价就不一样了,他在《荀子·非十二子》中说慎到的思想学说:

“尚法而无法,下修(循)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及纠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不可以经国定分。

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慎到、田骈也。

”《荀子·解蔽》中又说:

“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由法谓之,道尽数矣。

”后来杨亻京在注《荀子》时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发挥:

“慎子本黄老,归刑名,多明不尚贤不使能之道。

故其说曰:

‘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

’其意但明得其法,虽无贤亦可为治,而不知法待贤而后举也。

”杨亻京的这种解释和发挥对帮助我们理解荀子的观点很有裨益。

  荀子认为,慎到的思想学说是一种迎合君主与大众的学说,细究起来很难看出它的旨归所在,散乱而不成系统,因而是不能用来安邦治国的。

而且慎到片面强调法,忽视人的作用、能人的作用,认为法可以包办一切,这又走向了极端。

但是,慎到的学说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并非毫无道理,因而是可以聊备一说的。

秦汉以后,随着儒家学说定于一尊局面的出现,慎到的学说遭到了彻底批判。

《韩诗外传》说:

“夫当世之愚,饰邪说,文奸言,以乱天下,欺惑众愚,使混然不知是非治乱之所存者,则是范睢、魏牟、田文、庄周、慎到、田骈、墨翟、邓析、惠施之徒也。

此十子者,皆顺非而泽,闻见杂博。

然而不师上古,不法先王,按往旧造说,务自为工,道无所遇,而人相从。

故曰十子者之工说,说皆不足合大道,美风俗,治纲纪;然其持之各有故,言之皆有理,足以欺惑众愚,交乱朴鄙,则是十子之罪也。

”这个意见既是正统儒家的看法,也是以代表官方的意见。

后面的几句话与荀子的评论相同,或者本来就来源于荀子,但是口吻却有天壤之别了。

总结

  

  

慎到著作

客观地说,在慎到的学说中,确实存在着重法轻贤的缺陷,也存在着重法与顺自然这两者难以统一的矛盾,但是,它避免了老庄道学纯粹任自然而不要法治和法家主张绝对的法治而不必因循自然的两种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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