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626550 上传时间:2022-12-29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9.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

《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docx

8号专家组意见整改方案

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业公司

隐患整改方案

 

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五月八日

 

煤矿会审意见:

矿长:

技术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项目负责人:

贯彻措施学习记录表

贯彻地点:

贯彻日期:

贯彻人:

早班

中班

夜班

2012年5月8日,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专家组吴发军、袁红起、贾建科、卢军、刘应才、周环生、催守贵、等一行9人,对我矿各项工作尤其是瓦斯治理进行了联合检查会诊。

各位专家经入井查看检查采掘、机电、运输、通风、排水、防尘、防突抽放等系统,核实地面各生产及辅助系统,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查出瓦斯治理、机电运输、图纸资料等35条隐患:

责令我矿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当日我矿立即组织召开矿级领导参加的会议,根据贵局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上报贵局。

特此报告。

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基本情况:

营龙煤矿位于纳雍县新房乡境内,矿区面积0.9963平方公里。

我矿为设计能力15万吨/年的建设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经2011年12月31日经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批复进行联合试运转,区域:

1201菜面、1202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工作面。

设计开采煤层3层(2#、3-1#、5#),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鉴定结果为:

2#、3-1#、5#煤层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2#、3-1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5#煤层燃倾向性为Ⅱ类自燃煤层,2#、3-1#、5#煤尘均具有爆炸危险性。

矿井开采用平洞+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以两个水平(+1525M、+1450M),三个采区开拓全井开采一采区2#煤层,井下布置有1201采面。

1202运输巷和12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

二、原因及分类情况

2012年5月8日,毕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专家组对我矿各系统进行安全检查采掘、核实地面各生产及辅助系统,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查出瓦斯治理、机电运输、图纸资料等35条问题和隐患:

责令我矿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整改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

1、整改机构

组长:

史志让(矿长)

副组长:

卢长猛(工程师)亓立堂、(安全矿长)

邴秀才(生产矿长)庄文海(机电矿长)

成员:

黄伟文、杨化冰、苏润广、王加军、李敬军、陈启华、赵友、史春彬、李传涛。

2、职责分工:

①史志让:

负责整改施工的全面工作;

②卢长猛:

负责技术指导和“一通三防”;

③亓立堂:

负责安全设施及施工安全;

④邴秀才:

负责整改工程进度及质量标准;

⑤庄文海:

责安全供电及设施、设备维修整改;

⑥其他成员均为跟班监督整改工作。

四、整改工作内容及整改期限

第一条:

尚未安装瓦斯抽采计量装置,井下采、掘工作面及需要评判瓦斯抽放区域均未安设计量装置,且抽放泵不能实现流量累计装置。

1、整改措施:

所需相关设备器材我矿以付款订货。

督促材料科尽快落实相关设备器材到位,机电科立即按相关要求标准安装各项计量仪器、器材切实做到抽采达标、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2、改负责人:

庄文海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0日前

4、应急措施:

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转,施工期间加大各作业点瓦斯监测监控。

5、整改经费:

20万元。

第二条:

采、掘工作面放突设计编制不完善,无瓦斯设计等相关内容。

1、整改措施:

立即完善采、掘工作面放突设计编制及瓦斯防治等设计等相关内容。

2、改负责人:

卢长猛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3日前

第三条:

采、掘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相关依据不齐全、不真实。

1、整改措施:

补充完善采、掘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相关依据资料以及数据。

2、改负责人:

史春彬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3日前

4、应急措施:

加强矿领导带班监督,切实做到无特员不施工。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员7人,瓦斯抽放工5人。

1、整改措施:

立即安排招聘或送培特种作业人员,按相关要求配足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2、改负责人: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5日前

4、应急措施:

加强矿领导带班监督,切实做到无特员不施工。

第五条: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不完善,瓦斯治理、放突、探放水及放灭火相关内容不完善,未附防尘,灭火系统图、压风自救系统布置图、通风系统图和放炮站岗截人示意图。

1、整改措施:

编制完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补充完善瓦斯治理、放突、探放水及放灭火相关内容,以及防尘,灭火系统图、压风自救系统布置图、通风系统图和放炮站岗截人示意图。

2、改负责人:

卢长猛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4日前

4、应急措施:

加强瓦斯治理、放突、探放水及放灭火队伍建设以及强化现场管理。

第六条:

掘进工作面未安设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

1、整改措施:

及时安设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

2、改负责人:

王加军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5日前

4、整改经费:

8万元。

第七条:

图纸资料不完善,通风系统图未及时更新,未绘制通风网络图。

1、整改措施:

绘制完善图纸资料,通风系统图立即更新并及时绘制通风网络图。

2、改负责人:

卢长猛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0日前

第八条:

1201采面未进行放突措施区域验证,未开展局部消突措施预报预测工作,掘进工作面预测预报批掘距离不符合要求。

1、整改措施:

完善1201采面放突措施区域验证,局部消突措施预报预测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工作面预测报批,掘距按有关要求规程预测报批。

2、改负责人:

卢长猛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3日前

4、应急措施:

认真按有关规定落实瓦斯治理工作,加强瓦斯治理队伍建设。

第九条:

1201采面回风巷未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

1、整改措施:

及时安设1201采面回风巷粉尘浓度传感器。

2、改负责人:

王加军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5日前

4、整改经费:

1万元。

5、应急措施:

认真做好防尘洒水工作。

加强现场管理。

第十条:

无防突措施成果图,开采煤层群未进行连续抽放。

1、整改措施:

及时认真完善防突措施成果图。

准备完善有关设备设施,对开采煤层群进行连续抽放。

2、改负责人:

卢长猛、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5日前

4、整改经费:

5万元

5、应急措施:

加强瓦斯治理工作,加强监测监控以及现场管理。

第十一条:

1201采面、1202运输巷瓦斯抽放系统未进行连续抽放。

1、整改措施:

变更改造抽放管路对1201采面、1202运输巷瓦斯抽放系统进行连续抽放。

2、改负责人:

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4日前

4:

应急措施:

组织机电队、抽放队对抽放设施、系统检查、维护,把问题落到实处,加强对1201采面、1202运输巷瓦斯进行抽防,切实做到抽采达标。

第十二条:

瓦斯抽放钻孔未预留抽放参数检测孔。

1、整改措施:

按规章措施抽放参数检测孔。

2、改负责人:

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4日前

1第十三条:

瓦斯抽放管理排版记录不真实。

1、整改措施:

认真记录瓦斯抽放管理排版。

追查相关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并对其严格处罚。

2、改负责人:

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9日前

4、应急措施:

加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组织特员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

瓦斯抽放钻孔布置不合理,存在抽放空白带。

1

1、整改措施:

按有关规程合理布置瓦斯抽放钻孔,杜绝抽放空白带。

2、改负责人:

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5日前

4、应急措施:

严格按有关规章规程施工作业,切实做到抽采达标,否则不开工。

第十五条:

1202运输巷和回风巷均未设置栅栏管理,且1202运输巷专用回风巷内堆放有支护材料。

1、整改措施:

立即在1202运输巷和回风巷设置栅栏,并彻底清理1202运输巷专用回风巷内堆放的支护材料。

2、改负责人:

邴秀才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10日前

4、应急措施: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和巷道文明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局部通风机“三专”设置不规范,使用电磁起动器作馈电开关使用。

1、整改措施:

立即更换电磁起动器为馈电开关,局部通风机“三专”切实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2、改负责人:

庄文海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10日前

4、应急措施:

严格按有关机电规章规程管理和使用机电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

轨道下山绞车房内信号综保保护不起作用。

1、整改措施:

立即修复轨道下山绞车房内信号综保保护。

2、改负责人:

庄文海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9日前

4、应急措施:

切实落实好对机电设施设备的排查检查制度。

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

井下部分开关接线装置无压紧圈,缺少弹垫。

1、整改措施:

立即对井下所有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缺少弹垫、压紧圈的电气设备加装弹垫、压紧圈。

2、改负责人:

庄文海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9日前

第十九条:

供电图纸不合格,无电缆型号、长度,缺少相关整定计算,没有标示“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断电范围,且与井下实际供电系统不符。

1、整改措施:

立即完善补充供电图纸相关内容,标定电缆型号、长度,标示“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断电范围,计算标示相关的电流整定值。

2、改负责人:

庄文海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15日前

第二十条:

轨道下山“一坡三档”不齐全,缺少信号灯和语音报警装置。

1、整改措施:

完善轨道下山“一坡三档”,加装信号灯和语音报警装置。

2、改负责人:

庄文海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11日前

4、应急措施:

加强运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章规程且实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第二十一条:

探放水钻孔无验收记录。

1、整改措施:

补充完善探放水钻孔验收记录。

2、改负责人:

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0日前

第二十二:

条缺少井下积水情况调查报告。

1、整改措施:

补充完善井下积水情况调查报告。

切实做到资料详细完整。

2、改负责人:

卢长猛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3日前

4、应急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探访水制度,切实做到逢掘必探。

第二十三条:

1201采面部分支柱初撑力不足,部分戗柱间距不符合要求。

1、整改措施:

立即组织人员对1201采面全部支柱进行检查对初撑力不足支柱,进行补压更换,对戗柱间距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调校。

2、改负责人:

邴秀才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0日前

第二十四条:

1201采面运输巷皮带运输机无行人过桥。

1、整改措施:

立即在1201采面运输巷皮带运输机装设行人过桥。

2、改负责人:

庄文海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11日前

第二十五条:

掘进工作面刮板机机头、机尾缺少压柱。

1、整改措施:

立即在掘进工作面刮板机机头、机尾补打压柱。

2、改负责人:

邴秀才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10日前

第二十六条:

1202回风巷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钻场钻孔深度仅30-40米。

1、整改措施:

认真落实1202回风巷区域防突措施,按要求落实钻场钻孔深度,确实做到抽采达标。

2、改负责人:

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5日前

第二十七条:

瓦斯抽放孔孔口负压达不到13Kpa.

1、整改措施:

认真检查瓦斯抽放设备设施,落实抽菜孔封堵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落实解决,确保瓦斯抽放孔孔口负压达标。

2、改负责人:

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5日前

第二十八条:

未对井下抽放孔单孔抽放负压、浓度、流量和温度等参数进行定期测定。

1、整改措施:

立即对井下抽放孔单孔抽放负压、浓度、流量和温度等参数进行定期测定。

2、改负责人:

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0日前

第二十九条:

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瓦斯传感器为低浓度瓦斯传感器。

1、整改措施:

立即计划购买高浓度瓦斯传感器并在采、掘工作面安装使用。

2、改负责人:

王加军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3日前

4、整改经费:

1万元

第三十条:

临时避难硐室设置不符合要求,隔离墙厚度不够0.8米,且配备的自救器数量不足。

1、整改措施:

立即加厚临时避难硐室隔离墙,更换和配足自救器。

2、改负责人:

亓立堂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2日前

第三十一条:

1201采面运输巷皮带机头防灭火设施配备不足。

1、整改措施:

立即在1201采面运输巷皮带机头配足消防设备器材。

2、改负责人:

亓立堂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10日前

第三十二条:

1202回风巷局部通风机无关理牌版,未实现“风电”闭锁。

1、整改措施:

对井下所有电气设备检查,全部实现上架挂牌管理,立即对1202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实现“风电”闭锁。

2、改负责人:

庄文海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4日前

第三十三条:

现使用的部分光学瓦检仪未定期进行校验。

1、整改措施:

立即对现使用的部分光学瓦检仪定期进行校验。

2、改负责人:

王加军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3日前

第三十四条:

低负压瓦斯抽放管无防爆、防回火装置,且抽放泵房未进行人工定时测定抽放参数。

1、整改措施:

立即组织安装低负压瓦斯抽放管无防爆、防回火装置,并对抽放泵房进行人工定时测定抽放参数。

2、改负责人:

庄文海、陈启华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23日前

4、整改经费:

0.5万元

第三十五条:

主井口部分照明灯,瓦斯抽放泵房使用的照明灯,电风扇和插座等均为非防爆电器。

1、整改措施:

立即对我矿危险场所进行排查,更换所有危险场所照明灯为防爆灯,拆除危险场所的电风扇和插座等非防爆电器。

2、改负责人:

庄文海

3、整改期限:

2012年5月11日前

五、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

首先,依据施工要求,合理分配风量,确保各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要求,严禁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等。

2、井下工作人员对一切通风设施、设备(风门、密闭、风帘、调节窗、局部通风机等)必须爱护,严禁乱动和损坏。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地点,无论工作时还是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如因有计划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制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且停风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停电。

4、加强独头盲巷管理,凡临时停工的地点一律不准停风。

5、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因特殊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将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并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恢复通风前,必须先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

只有经过检查,证明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通电开启局部通风机;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由救护队实施排放。

6、风筒管理人员必须按质量标准接好风筒,风筒接头使用反压边,风筒出风口距迎头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风筒断开、撕裂或用矿车刮坏。

7、风筒应与电缆分别挂于巷道的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严防矿车掉道撞断风筒或电缆。

8、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电源”的要求,其风电闭锁开关必须设在新鲜风流中。

9、通风科对所有停风的巷道要及时密闭,所有废弃盲巷都要及时建立永久密闭。

并按规定检查瓦斯、氧气浓度及温度,并做好记录,掌握瓦斯变化情况。

10、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掘进迎头5米范围内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报警断电装置必须由专业人员维修,并定期标校,确保装置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符合规定,并达到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瓦斯传感器,更不准随意损坏、拆除瓦斯传感器。

1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且要做到瓦斯检查记录牌板、记录手册、瓦斯检查日报表“三对口”。

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回报制度”、“矿长签字”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12、矿长、总工程师及采掘、通风队的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爆破工及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六、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1、整改领导小组必须对整改方案和措施进行督促落实,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对拒不落实整改指令,消极整改的人员必须从严处理。

2、各隐患整改负责人为隐患整改项目的安全检查负责人,对整改项目、整改工程质量、整改按时完成、自查验收、全权负责。

3、整改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安全检查和工程质量情况及本班遗留待处理的问题必须交待清楚,接班的班长接班后必须马上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在确保安全检查的前提下安排工作,坚持不安全检查不准作业的工作原则。

4、整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搞好自身的业务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努力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5、整改工程质量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工程质量由班长、当班带班领导负责对各项工程进行治理检查验收,若有不合格的地方必须立即返工整改。

6、井口检身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主井口、副井口、风井口严禁任何闲杂人员逗留,井口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7、凡是入井人员参加整改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入井制度,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矿灯。

入井工人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并做好出井签字登记。

矿灯房在2小时后未收到矿灯,应即时向调度室和矿值班人报告。

8、巷道的永久支护距迎头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米,严禁空帮空顶整改维修作业。

9、全矿井下整改工作要确保全矿正常供风、局扇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现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立即停电撤人,并采取措施处理。

10、对井下没有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打好栅栏,并挂好密闭管理牌板,严禁人员入内。

安全员、瓦检员每天对栅栏完好情况,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立即进行处理。

11、隐患整改期间必须执行三班24小时矿级领导值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管理。

12、加强整改期间的停电管理制度。

隐患整改期间如需临时停电整改的工作,必须提前书面报矿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审批,并经矿调度值班人员、当班值班矿长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停电。

停电期间,必须撤出停电区域及回风巷道中一切人员,临时停风区域必须设置栅栏,挂好警示牌板,严禁人员进入。

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维修电工亲自送电,对因停风造成瓦斯聚积的区域,必须由矿瓦斯排放小组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

整改期间因其它原因造成矿井停风停电时,必须及时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严格加强井口安全管理,严防停电停风期间人员进入井下造成事故。

13、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投入正常运行。

井下各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要求悬挂,对不符合要求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及时进行更换,要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地面安全监控室必须执行三班值班制度,并做好当班的监测监控记录,及时汇报处理出现的问题。

机电部门要做好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14、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安全维护工作。

机电部门定期对水泵及其线路、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5、矿财务部、供应部必须确保整改资金投入、材料供应及时到位。

16、全矿各隐患整改项目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必须随班长一道进行自查验收,合格后报矿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矿隐患查整改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写出上报资料上报上级监管部门申请验收。

七、矿井供电安全预防措施

1、矿井必须有可靠的两回电源线路供电。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取完全分裂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两个回路定期交替投运)。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必须能担负本项目部矿井建设期间的全部负荷,并能立即投入运行,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2、各施工单位的10kV及以上的变电站(所)必须按照《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配齐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否则不准投运。

3、各单位的10kV及以上的变电站(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预演和反事故演习。

4、地面变电所内的高低压开关柜必须有明显的电压等级、进出线柜的名称及用途,变电所必须有电容补偿柜,以提高用电质量。

5、地面高压开关柜必须有合格的过电流、欠电压保护并具备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手车的隔离插头)、防止误分误合主开关(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防止带电合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线合隔离开关(防止接地开关处于闭合位置时合主开关)、防止带电误入带电间隔的“五防”功能。

6、地面有反送电可能的高低开关柜必须加锁并有明显标志;给井下供电的高压开关柜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7、地面变电所必须有可靠的跳闸电源;变电所有运行记录、检修记录、整定值变更记录等,有符合要求的供电系统图。

8、地面变电所进出线的电缆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或埋地敷设,若埋地敷设时,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桩和电缆走向。

9、地面架空线路和主要机房必须有合格的避雷设施。

并按规定定期试验。

10、高压电气设备的维护、修理、调整等必须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对无票作业的,变电站(所)值班员和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和施工。

11、操作电气设备(含地面)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12、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

必须制定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在井下使用的管理制度,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13、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1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其“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否则,按“失爆”对待。

15、井下使用的所有电气保护装置都必须做到齐全、灵敏、可靠。

对使用的移动变电站、检漏变压器、皮带机保护、风电和瓦斯电闭锁、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漏电保护装置每月应做一次远端跳电试验;保护接地每季度摇测一次接地电阻;电气设备及电缆每月摇测一次绝缘电阻。

第一节运输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八、皮带运输安全预防措施

1、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检查内容如下:

紧固螺栓、螺母、护罩等是否松动,滚筒有无裂纹,钉、键是否松动;齿轮运转有无异常;轴承是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