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抢救药品基础知识药剂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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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抢救药品基础知识药剂科
抢救药品基础知识
一、抢救药品的管理
抢救药品应做到四定、三无、二及时和一专:
四定:
定种类、定数量、定点放置、定期消毒;
三无:
无过期、无变质、无损坏;
二及时:
及时检查、及时补充;
一专:
专人负责。
急救车内的药品和物品应班班交接,确保药品、物品、急救器材齐全,处于功能状态。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
抢救车内药品、物品、器材使用后由当班护士及时补充,若不能及时补充,须严格交班,由专人负责及时补充。
根据药物效期有序放置,使用时按先近效、后远效的原则从右至左使用,对于效期<6月近效期药品做警示标示,及时提醒更换。
原则上不得挪用抢救车的药品及器材,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般不外借。
二、常用抢救药品简介
(一)
1、盐酸纳洛酮注射液(1ml:
0.4mg)
1)适应症:
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引起的呼吸抑制;解救急性乙醇中毒。
2)给药途径:
本品可静脉输注、注射或肌内注射给药。
静脉注射起效最快,适合在急诊时使用。
3)溶媒:
静脉输注本品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稀释。
把2mg本品加入500ml的以上任何一种液体中,使浓度达到0.004mg/ml。
4)用量:
因本品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应用时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由医生确定给药剂量及是否需多次给药。
a.阿片类药物过量:
成人:
首次可静脉注射本品0.4mg-2mg,如果未获得呼吸功能的理想的对抗和改善作用,可隔2~3分钟重复注射给药。
如果给10mg还未见反应,就应考虑此诊断问题。
儿童:
小儿静脉注射的首次剂量为0.01mg/㎏,。
如果此剂量没有在临床上取得满意的效果,接下去则应给予0.1mg/kg。
如果不能静脉注射,可以分次肌内注射。
必要时可用灭菌注射用水将本品稀释。
b.术后阿片类药物抑制效应:
成人:
首次纠正呼吸抑制时,应每隔2~3分钟,静脉注射0.1mg~0.2mg,直至产生理想的效果,即有通畅的呼吸和清醒度,无明显疼痛和不适。
大于必需剂量的本品可明显逆转痛觉缺失和升高血压。
同样,逆转太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或循环负担增加。
儿童:
参考成人术后阿片抑制项下的建议和注意事项。
在首次纠正呼吸抑制效应时,每隔2~3分钟静脉注射本品0.005mg~0.01mg,直到达到理想逆转程度。
c.重度乙醇中毒:
0.8~1.2mg,一小时后重复给药0.4~0.8mg。
儿童使用
d.纳洛酮激发试验:
用来诊断怀疑阿片耐受或急性阿片过量。
静脉注射本品0.2mg,观察30秒钟看是否出现阿片戒断的症状和体征,如果未出现阿片戒断症状/体征,或未达到逆转的作用,呼吸功能未得到改善,可间隔2至3分钟重复用药,每注射0.6mg观察20分钟。
如果纳洛酮的给药总量达到10mg后仍未观察到反应,则阿片类药物诱发的或部分由阿片类药物引起毒性的诊断可能有误。
在不能进行静注给药时,可选用肌注或皮下注射。
本品不应给予有明显戒断症状和体征的患者,或者尿中含有阿片的患者。
有些患者特别是阿片耐受患者对低剂量本品发生反应,静脉注射0.1mg的本品就可以起诊断作用。
5)不良反应:
突然逆转阿片类抑制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血压升高、发抖、癫痫发作、窦性心动过速和纤颤、肺水肿和心脏停博,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6)注意事项:
慎用于阿片类药物躯体依赖患者,对这种病例,突然或完全逆转阿片作用可能会引起剂型戒断综合征。
因为某些阿片类物质作用持续时间可能超过本品,所以,应对患者持续监护,必要时,应重复给予本品。
7)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100ug/揿)
1)适应症:
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2)给药途径: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3)溶媒:
无
4)用量: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
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
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15分钟给药。
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
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60-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
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
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
5)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震颤、头痛、心动过速等。
6)注意事项:
a.支气管扩张剂不应该作为患有严重哮喘及不稳定性哮喘患者的唯一的或主要的治疗药物。
在哮喘控制中出现突然的和进行性的恶化提示有生命危险的可能时,应考虑使用或增加激素用量,被认为有危险的患者应监测其每日峰流速。
b.动物实验显示,一些拟交感神经药物在高剂量下会引起心脏反应。
因此,不能排除长期使用这类药物治疗引起心肌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应关注那些接受大剂量沙丁胺醇或其它拟交感神经药物的患者,及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功能不全或糖尿病的患者。
甲状腺毒症患者服用沙丁胺醇应慎重。
过量使用将诱发耐受状态并导致低血氧的恶化。
c.经肠道外或雾化吸入β2-受体激动剂会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
严重的急性哮喘患者需特别警惕,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激素、利尿剂以及缺氧会增加低钾血症出现的可能,上述情况下,建议对患者的血钾水平进行监测。
d.与其它吸入疗法一样,用药后可能会产生异常性支气管痉挛致喘息症状的即刻加重。
发生时应立即采用其它给药方法或吸入另一种速效的支气管扩张剂。
停止使用万托林雾化剂,必要时采用另一种速效的支气管扩张剂继续使用。
7)禁忌症: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3、注射用硫酸特布他林(0.25mg/支)
1)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缓解支气管哮喘、与支气管和肺气肿有关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患者。
2)给药途径:
静滴
3)溶媒:
生理盐水
4)用量:
临用前取本品0.25mg用注射用水溶解,加入生理盐水100ml中,以0.0025mg/min的速度缓慢静脉滴注。
成人每日0.5~0.75mg,分2~3次给药。
5)不良反应:
按所推荐的剂量,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多为轻度,可耐受,不影响继续治疗。
主要症状有:
中枢神经系统:
震颤、神经质、头晕、头痛、偶有嗜睡。
心血管系统:
心悸、心动过速。
呼吸系统:
可有胸部不适,呼吸困难少见,偶有报道超敏反应及支气管痉挛发作。
消化系统:
恶心呕吐。
全身表现:
疲乏,面部潮红,出汗,注射局部疼痛。
偶见肝氨基转移酶升高和过敏性脉管炎。
6)注意事项:
a.慎用于心血管疾病患者,包括局部缺血性心脏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对拟交感胺类反应异常的患者,抽搐症患者。
b.应用β-肾上腺素能支气管扩张药后,一些患者的收缩压和舒张压会明显改变。
c.有报道称曾有患者应用特布他林后立即出现过敏反应和支气管痉挛恶化。
d.β-肾上腺素能激动剂有可能引起低血钾,可能通过细胞内分流引起,低血钾可能会引起心血管不良反应。
血钾降低通常是暂时的,不需要补充。
e.静脉注射大剂量特布他林会使已有的糖尿病和酮酸中毒加重。
7)禁忌症:
对拟交感神经胺和该药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4、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5ml:
0.1g)
1)适应症:
本品为局麻药及抗心律失常药。
主要用于浸润麻醉、硬膜外麻醉、表面麻醉(包括在胸腔镜检查或腹腔手术时作黏膜麻醉用)及神经传导阻滞。
本品也可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后室性早搏和室性心动过速,亦可用于洋地黄类中毒、心脏外科手术及心导管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
本品对室上性心律失常通常无效。
2)给药途径:
静注、静滴
3)溶媒:
5%葡萄糖注射液
4)用量:
本品用于抗心律失常用法用量如下:
(1)常用量 :
①静脉注射:
1~1.5mg/kg体重(一般用50~100mg)作首次负荷量静注2~3分钟,必要时每5分钟后重复静脉注射1~2次,但1小时之内的总量不得超过300mg。
②静脉滴注:
一般以5%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4mg/ml药液滴注或用输液泵给药。
在用负荷量后可继续以每分钟1~4mg速度静滴维持,或以每分钟0.015~0.03mg/kg体重速度静脉滴注。
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肝血流量减少、肝或肾功能障碍时应减少用量,以每分钟0.5~1mg静滴,即可用本品0.1%溶液静脉滴注,每小时不超过100mg。
(2)极量静脉注射:
1小时内最大负荷量4.5mg/kg体重(或300mg)。
最大维持量为每分钟4mg。
5)不良反应:
a.中枢神经系统:
嗜睡、感觉异常、肌肉震颤、惊厥昏迷、呼吸抑制等。
b.心血管系统:
低血压、心动过缓等。
6)注意事项:
a.肝肾功能障碍、肝血流量减低、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心肌受损、低血容量及休克等患者慎用。
b.本品严格掌握浓度和用药总量,超量可引起惊厥及心跳骤停。
c.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压、监测心电图;并备有抢救设备;心电图P-R间期延长或QRS波增宽,出现其他心律失常或原有心律失常加重者应立即停
7)禁忌症:
局部麻醉药过敏者,阿-斯氏综合征(急性心源性脑缺血综合征)、预激综合征、严重心传导阻滞(包括窦房、房室及心室内传导阻滞)患者。
5、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
0.1g)
1)适应症:
1、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弱症;2、过敏性疾患;3、镁中毒时的解救;4、氟中毒的解救;5、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2)给药途径:
缓慢静脉注射
3)溶媒:
10%葡萄糖注射液
4)用量:
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分钟不超过5ml。
成人:
用于低钙血症,一次1g,需要时可重复;
用于高镁血症,一次1-2g;
用于氟中毒解救,静脉注射本品1g,1小时后重复,如有搐搐搦可静注本品3g;如有皮肤组织氟化物损伤,每平方厘米受损面积应用10%葡萄糖酸钙50mg。
小儿:
用于低钙血症,按体重25mg/㎏(6.8mg钙)缓慢静注。
但因刺激性较大,本品一般情况下不用于小儿。
5)不良反应:
a.静脉注射可有全身发热。
b.静注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心跳停止、呕吐、恶心。
c.可致高钙血症,早期可表现便秘,倦睡、持续头痛、食欲不振、口中有金属味、异常口干等,晚期征象表现为精神错乱、高血压、眼和皮肤对光敏感,恶心、呕吐,心律失常等。
6)注意事项:
a.外漏时可致皮肤发红、皮疹、疼痛甚至坏死。
若发现药液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并用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冲洗注射,局部给予氢化可的松、1%利多卡因和透明质酸,并抬高局部肢体及热敷。
b.不宜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与呼吸性酸中毒患者。
c.应用强心苷期间禁止静注本品。
d.禁与氧化剂、枸橼酸盐、可溶性碳酸盐、磷酸盐及硫酸盐配伍;
e.与噻嗪类利尿药同用,可增加肾脏对钙的重吸收而致高钙血症。
7)禁忌症:
a.高钙血症及高钙尿症患者。
b.患有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
c.结节病患者(可加重高钙血症)。
6、氨茶碱注射液(2ml:
0.25g)
1)适应症: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2)给药途径:
静注、静滴
3)溶媒:
5%葡萄糖注射液
4)用量:
1.成人常用量
静脉注射,一次0.125~0.25g,一日0.5~1g,每次0.125~0.25g,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0-40ml,注射时间不得短于10分钟。
静脉滴注,一次0.25~0.5g日0.5~1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注射给药,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小儿常用量
静脉注射,一次按体重2-4mg/kg,以5%~2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
5)不良反应:
本品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u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u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u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6)注意事项:
a.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b.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功能不全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c.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加重:
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
7)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
高血压或者非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7、尼可刹米注射液(1.5ml:
0.375g)
1)适应症:
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
2)给药途径:
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
3)溶媒:
无
4)用量:
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0.5g,必要时1-2小时重复用药;极量一次1.25g。
小儿:
常用量6个月以下,一次75mg;1岁一次0.125g;4~7岁,一次0.175g。
5)不良反应:
常见面部刺激症、烦躁不安、抽搐、恶心呕吐等。
大剂量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出汗、面部潮红、呕吐、震颤、心律失常、惊厥、甚至昏迷。
6)注意事项:
作用时间短暂,应视病情间隔给药。
运动员慎用。
7)禁忌症:
抽搐及惊厥患者。
8、地西泮注射液(2ml:
10mg)
1)适应症:
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静脉注射为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首选药,对破伤风轻度阵发性惊厥也有效;
2)给药途径:
静注
3)溶媒:
无
4)用量:
a.成人常用量:
癫痫持续状态和严重频发性癫痫,开始静注10mg,每隔10~15分钟可按需增加甚至达最大限用量。
破伤风可能需要较大剂量。
静注宜缓慢,每分钟2~5mg。
b.小儿常用量:
抗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和严重频发性癫痫,出生30天~5岁,静注为宜,每2~5分钟0.2~0.5mg,最大限用量为5mg。
5岁以上每2~5分钟1mg,最大限用量10mg。
如需要,2~4小时后可重复治疗。
重症破伤风解痉时,出生30天到5岁1~2mg,必要时3~4小时后可重复注射,5岁以上注射5~10mg。
小儿静注宜缓慢,3分钟内按体重不超过0.25mg/kg,间隔15~30分钟可重复。
新生儿慎用。
5)不良反应:
a.常见的不良反应,嗜睡,头昏、乏力等,大剂量可有共济失调、震颤。
b.罕见的有皮疹,白细胞减少。
c.个别病人发生兴奋,多语,睡眠障碍,甚至幻觉。
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消失。
d.长期连续用药可产生依赖性和成瘾性,停药可能发生撤药症状,表现为激动或忧郁。
6)注意事项:
a.对苯二氮䓬类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药过敏;
b.肝肾功能损害者能延长本药清除半衰期。
c.癫痫患者突然停药可引起癫痫持续状态;
d.严重的精神抑郁可使病情加重,甚至产生自杀倾向,应采取预防措施。
e.避免长期大量使用而成瘾,如长期使用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
f.对本类药耐受量小的患者初用量宜小,逐渐增加剂量。
g.以下情况慎用:
1.严重的急性乙醇中毒,可加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
2.重度重症肌无力,病情可能被加重。
3.急性或隐性发生闭角型青光眼可因本品的抗胆碱能效应而使病情加重。
4.低蛋白血症时,可导致易嗜睡难醒。
5.多动症者可有反常反应。
6.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变,可加重呼吸衰竭。
7.外科或长期卧床病人,咳嗽反射可受到抑制。
8.有药物滥用和成瘾史者。
7)禁忌症:
1.孕妇、妊娠期妇女、新生儿禁用或慎用。
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9、硝酸甘油注射液(1ml:
5mg)
1)适应症:
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可用于降低血压或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
2)给药途径:
静脉滴注
3)溶媒:
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
4)用量:
开始剂量为5μg/min,最好用输液泵恒速输入。
用于降低血压或治疗心力衰竭,可每3~5分钟增加5μg/min,如在20μg/min时无效可以10μg/min递增,以后可20μg/min。
患者对本药的个体差异很大,静脉滴注无固定适合剂量,应根据个体的血压、心率和其他血流动力学参数来调整用量。
5)不良反应:
a.头痛:
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可为剧痛和呈持续性。
b.偶可发生眩晕、虚弱、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表现,尤其在直立、制动的患者。
c.治疗剂量可发生明显的低血压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
d.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告。
6)注意事项:
a.应使用能有效缓解急性心绞痛的最小剂量,过量可能导致耐受现象。
b.小剂量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尤其在直立位时。
c.应慎用于血容量不足或收缩压低的患者。
d.发生低血压时可合并心动过缓,加重心绞痛。
e.加重肥厚梗阻型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
f.易出现药物耐受性。
g.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
h.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i.静脉滴注本品时,由于许多塑料输液器可吸附硝酸甘油,因此应采用非吸附本品的输液装置,如玻璃输液瓶等。
j.静脉使用本品时须采用避光措施。
7)禁忌症:
心肌梗塞早期(有严重低血压及心动过速时)、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和已知对硝酸甘油过敏的患者。
10、盐酸洛贝林注射液(1ml:
3mg)
1)适应症: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
临床上常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阿片中毒等。
2)给药途径:
静脉注射,皮下注射,肌内注射。
3)溶媒:
无。
4)用量:
a.静脉注射,常用量:
成人一次3mg;极量:
一次6mg,一日20mg。
小儿一次0.3~3mg,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3mg。
b.皮下或肌内注射,常用量:
成人一次10mg;极量:
一次20mg,一日50mg。
小儿一次1~3mg。
5)不良反应:
恶心、呕吐、呛咳、头痛、心悸等。
6)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7)禁忌症:
剂量较大时,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11、速效救心丸(每粒重40mg)
1)适应症:
用于气滞血瘀型冠心病,心绞痛。
2)给药途径:
含服。
3)溶媒:
无。
4)用量:
含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急性发作时,一次10-15粒。
5)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6)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7)禁忌症:
尚不明确。
抢救车
1.呋塞米(速尿)(2ml:
20mg)
1)适应症:
a.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
b.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稀释性低钠血症、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2)给药途径:
静脉滴注/静脉注射
3)溶媒:
氯化钠注射液
4)用法用量:
a.治疗水肿性疾病。
①成人:
紧急情况或不能口服者,可静脉注射,开始20-40mg必要时每2小时追加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疗效。
维持用药阶段可分次给药。
②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1mg/k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隔2小时追加1mg/kg。
最大剂量可达每日6mg/kg。
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b.治疗急性左心衰竭时,起始40m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小时追加80mg,直至出现满意疗效。
c.治疗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用200-400mg加于氯化钠注射液100ml内静脉滴注,滴注速度每分钟不超过4mg。
有效者可按原剂量重复应用或酌情调整剂量,每日总剂量不超过1g。
d.治疗高血压危象时,起始40-80mg静注,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酌情增加剂量。
e.治疗高钙血症时,可静脉注射,一次20-80mg。
5)不良反应:
a.常见:
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b.少见:
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
c.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
d.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
e.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6)注意事项:
a.交叉过敏。
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b.对诊断的干扰:
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
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
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c.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
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⑦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⑧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⑨前列腺肥大。
d.随访检查
①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
②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
③肾功能;
④肝功能;
⑤血糖;
⑥血尿酸;
⑦酸碱平衡情况;
⑧听力。
e.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的发生。
f.肠道外用药宜静脉给药、不主张肌内注射。
常规剂量静脉注射时间应超过1~2分钟,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每分钟不超过4mg。
静脉用药剂量的1/2时即可达到同样疗效。
h.本药为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i.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
j.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k.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小时仍无效时应停药。
L.运动员慎用。
7)禁忌症:
尚不明确
2.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西地兰)(2ml:
0.4mg)
1)适应症:
急性心功能不全或慢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加重的患者、控制伴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
2)给药途径:
静脉注射
3)溶媒:
5%葡萄糖注射液
4)用法用量:
a.成人常用量:
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首剂0.4~0.6mg(1-1.5支),以后每2~4小时可再给0.2~0.4mg(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