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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河道防汛预案

新安县河道防汛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河道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灾处于可控制状态,保证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旱灾造成的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新安县水利发展规划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安县范围内。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由单一防汛向全面防汛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二)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指成员单位负责制、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制,统一指挥。

(三)防汛工作要与抗旱相结合,以防洪安全、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

机干民兵和驻新部队主要承担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五)坚持防汛抗旱统筹,汛期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各种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二章基本情况

新安县地处河南省西部,洛阳地区北部。

位于东径111053,--112019,,北纬34036,--35005,之间。

北靠黄河与我省济源市、山西省垣风县隔河相望;南依秦岭与宜阳接壤,西邻渑池县;东与洛阳市、孟津县交界。

全县东西长31公里,南北宽44公里,总土地面积1160.3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5062万亩,占总土地面积29%,共辖11个乡(镇),298个行政村,总人口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1万人,占84.5%。

第一节自然地理概况

一、自然地理特征

新安县属浅山丘陵区。

境内地形复杂,山地、丘陵、河谷川地等各类地形齐全。

总属秦岭山系、崤山余脉。

全县地势自西北向东南,由西向东逐渐降低。

西北部山地一般海拔700—1000米,多为石质中、低山区,山势陡峻,峰峦重叠。

东南丘陵地区,海拔300—400米,地形起伏,切割严重,多为黄土覆盖。

河谷川地狭窄平坦,一般海拔200—300米,总土地面积中:

山地222.84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9%;丘陵833.1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71%;河谷川地104.4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0%。

可谓“七陵二山一分川”。

全县有四山(郁山、邙山、青要山、荆紫山)夹三川(涧河川、畛河川、青河川),山川多为东西走向。

二、主要河流

新安县统属黄河水系。

总土地面积中直接属于黄河干流的625.3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53.9%,其余46.1%的面积属于洛河水系。

全县河流中,除黄河沿县北界由西向东流过以外,境内有青、畛、金水、涧、磁等五条较大河流。

河道流向大致都是西东流向。

其中畛、青2河直接在县境内注入黄河,其它三条经洛河间接流入黄河。

五条较大河道中除青河为季节河外,其它四条都有大小不等的常水基流。

各河道特征值见下表

各河道特征值表

所属

水系

河流名称(一级沟)

干流长度(公里)

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流量(立方米/秒)

二、三级支沟(条)

总长

县境内长

总面积

县境内面积

最大

一般

最小

总条数

其中:

有水

合计

7

1160.3

469

180

洛河

洛河

33.6

15

8

磁河

20

20

84.8

84.8

230

0.2

0.1

36

20

涧河

104

42

1430

273.5

4590

2.05

0.1

124

48

金水河

30

30

226

143.1

300

0.25

0.15

78

20

畛河

51

51

398

370.5

4280

0.41

125

55

青河

24

24

138.5

133.9

450

0

0

43

15

黄河

36.7

120.9

16700

1400

80

48

14

三、水文气象

新安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季风盛行,四季分明。

由于受季风、太阳辐射和地形地势的影响,其突出的特点是光热资源丰富,降水时空分配不均,形成了“春季少雨干旱,夏热风雹伏多,秋季寒冷来早,冬季风大雪少”的气候特点。

据我县气象局的观测资料,多年平均气温14.20C,高温年(1961年)为15.10C,低温年(1980年)为13.40C,年际变化不大。

极端最高气温440C(1966年6月20日),极端最低气温-17.10C(1969年1月31日),年大于100C的天数为215天左右,年积温45600C。

全年平均日照2186.9小时,日照率50%。

最高是6月份,全月日照235.6小时,日照率55%;最低是2月份,全月日照141.6小时,日照率46%。

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16天,最多的(1977年)为265天,最少的(1976年)为189天。

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645.9毫米。

全县南北两地区降水量相对较多,中部偏少。

因受季风影响,降水年际和时空分配相差很大,一般6—9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0-60%,最大年降水量与最小年降水量相差近3倍。

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008.7毫米,陆地蒸发量为514.9毫米,年径流深为133.4毫米。

四、地质状况

新安县土壤绝大部分是农业土壤,属褐土、棕壤两个土类,下辖5个亚类,9个土属,15个土种。

其中红粘土面积最大,占总土地面积的65.5%,主要分布在中南部丘陵地区和北部浅山部分地区。

山地褐土占全县总面积的12.1%,主要分布在浅山丘陵区和缓坡地带。

棕壤土占总面积5.8%,主要分布在有到北山区西北部。

其它土种面积较小,分部零散。

五、植被状况

新安县地处北暖带南缘向北亚热带过渡的暖温带植物区系。

西北部山地以落叶栎树为主植物片,广大丘陵区以“四旁”的落叶乡土树种以及成片的造林和果木树覆盖,大面积植被以乔灌木为主。

全县耕地基本是以小麦、玉米为主的二年三熟栽培植物片。

森林覆盖率4%,林木覆盖率21%。

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我县总土地面积174.5万亩,目前利用状况是:

耕地占29%,林地占25%,水面占4%,村镇占20%,荒山荒坡占19%,其它占3%。

农业人均耕地1.1亩。

多年以来,全县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城市框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展农业生产的措施,使新安县的城乡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较大成绩。

截止目前,我县已发展有效灌溉面积16.8万亩,保证灌溉面积达到13.2万亩,解决了缺水7.6万人,治理了30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粮食总产达到189555吨,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1.6万千瓦,平均每亩耕地0.62千瓦。

总之,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县一、二、三产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全县生产总值已超百亿。

其中第一产业达8.13亿,第二产业69.14亿,第三产业达14.02亿,并在逐年增长。

发展农业生产的有利条件是:

我县地理环境、土壤质地是小麦、玉米、红薯、朝天椒、烟叶、部分中药材的适生区,能够稳产高产;矿藏种类多,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适宜发展采矿格建材业;林业、畜牧业都有发展的潜在优势,小浪底水库的兴建,又为渔业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不利因素是农业经营规模不大,形不成大气候,耕地瘠薄;农业科学技术相比较落后。

因此,今后在发展农业时必须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特别是搞好水利建设,对改变生产条件,促使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三节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一、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为地表、地下水计算数量之和,减去田面灌溉、渠道侧渗、山前侧渗、泉水出露等补给的重复量,即为水资源总量。

需要说明的是:

因泉水有的为中深层承压水排出,即上升泉,不在地下水计算范围,暂不计入。

经过计算,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43亿立方,分区和各种保证率计算成果见表。

水资源总量计算表单位:

万方

分区名称

面积

(平方公里)

水资源

类型

不同保证率

多年平均

20%

50%

75%

95%

合计

1160.3

总量

26128.88

35166.27

24092.15

16551.8/5

10604.24

地表水

18673.68

26436.57

16773.55

10200.85

5388.24

过境水

1812.00

1812.00

1812.00

1812.00

1812.00

地下水

7985.94

9179.06

7849.34

7038.59

5946.29

重复量

2342.74

2261.35

2342.74

2499.59

2542.29

涧南丘陵区

192.1

总量

4096.35

5678.43

3758.62

2601.87

1463.29

地表水

2879.03

4118.31

2571.50

1639.75

765.57

过境水

10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地下水

1199.49

1531.62

1169.29

968.61

710.48

重复量

82.17

71.50

82.17

106.49

112.76

涧河川区

102.0

总量

4211.70

4950.96

4024.82

3383.94

2750.79

地表水

1579.04

2251.00

1412.96

907.08

433.03

过境水

1412.00

1412.00

1412.00

1412.00

1412.00

地下水

3156.48

3200.27

3135.68

3044.79

2901.70

重复量

1935.82

1912.31

1935.82

1979.93

1995.96

涧北丘陵区

278.3

总量

6389.03

8723.75

5896.77

4192.91

2518.69

地表水

4343.11

6159.03

3897.05

2527.19

1244.17

过境水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地下水

1913.73

2410.94

1867.53

1583.33

1204.91

重复量

167.81

146.22

167.81

217.61

230.39

畛河山川

84.5

总量

2341.10

3060.24

2184.51

1542.31

1088.63

地表水

1387.10

1957.24

1247.51

723.81

408.93

地下水

1029.05

1166.16

1012.05

911.38

776.35

重复量

75.05

63.16

75.00

92.88

96.65

县北山区

503.4

(121.4)

总量

9090.7

12752.89

8227.43

4830.82

2782.84

地表水

8485.4

11950.99

7644.53

4403.02

2536.54

地下水

687.19

870.06

664.79

530.48

352.83

重复量

81.89

68.16

81.89

102.68

106.53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

据调查计算,2000年(相当于平水年)全县共开发利用水资源7137万方,其中地表水4282.2万方(包括过境水资源1812万方),地下水资源2854.8万方。

在开发利用的水资源中,农业用水1281万立方米,占总开发利用的17%;工业用水4597万立方米,占64%;人畜吃水333万方,占4%;生活用水113万立方米,占1%;城市生态用水813万立方米,占11%;其它用水占3%。

地表水开发利用包括自流灌、提灌、喷灌,主要用于农业灌溉。

利用水量根据实际调查农灌、人畜用水推算;地下水开发利用主要是井灌和工业用水(包括城乡生活用水),各项用水量按实际调查用水定额推算。

第四节防汛能力

新安县地处丘陵山区,总属秦岭山系,崤山余脉,县域内沟壑纵横,起伏较大,在加上气候条件的变化无常,短时间的局部暴雨就很容易形成较大的径流,汛灾的防范难度较大。

我县共有水库8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即段家沟水库;小型一类水库5座,即印沟水库、黄沟水库、王庄水库、南林庄水库、舜王庙水库;小型二类水库2座,即小仝水库、流泉寺水库。

塘堰坝50余座,分布在全县的各个乡镇。

主要河流5条,分别是涧河、畛河、青河、磁河、金水河,这些度汛工程在历年的防汛工作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这些工程修筑时间长,建筑标准底,再加上这些年以来遭到认为破坏,大部分工程都不能正常高效地发挥作用,有的工程甚至处于带病运行状态,很难经的起大洪水大汛情的考验,所以,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第三章防汛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一节防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

由县长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任政委,分管副县长和驻新部队及人武部门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发改委、安监局、建设局、财政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民政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火车站、交通局、气象局、畜牧局、水文站、电业局、煤炭局、公安局、农机总站、团委、人武部、民营企业管理局、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局、统计局、广播电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负责同志为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属常设机构,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第二节防汛组织机构的职责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我县防汛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组织召开防汛工作会议,听取防办、民政、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汛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汛及救灾工作;

(3)制定各项防汛措施,落实防汛物资和经费;

(4)统一指挥我县的防汛工作,组织县级相关部门、驻新部队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防汛救灾。

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汛情、灾情报告;

(3)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防汛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防汛工作;

(4)传递上级防汛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防汛救灾措施的落实。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防汛资金的分配工作;

(6)处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防汛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在县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县水利局:

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人员调配;负责雨情、水情信息的收集及全县防汛工作方案的制定;负责水库、河道等水毁工程修复计划的申报和审批;负责县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及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组织、指导地矿企业和山地防汛工作;督促检查地矿企业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行、障碍清除和地矿企业排涝;负责指导、组织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及善后处理工作。

县发改委:

负责全县度汛水毁工程修复及防汛抢险需用主要物资指标的调配。

县安监局:

负责全县行业防汛安全监督检查。

县建设局:

负责新老城区防汛。

县财政局:

负责防汛经费的安排、下拨,会同县防汛指挥部做好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县商业局:

负责对计划部门核定或县防汛指挥部批准的防汛物资进行储备。

县粮食局:

负责对计划部门核定或县防汛指挥部批准的防汛物资进行储备。

县供销社:

负责对计划部门核定或县防汛指挥部批准的防汛物资进行储备。

县民政局:

负责农村险房排查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和安置。

县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公司:

负责辖区邮政、通讯设施的检修、调试,保证邮递和通讯畅通。

县火车站:

负责所辖铁路、桥涵等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

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及防疫人员。

县交通局:

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桥涵,保证道路畅通。

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形势分析资料,负责提供雨情及灾害天气预报。

县水文站:

负责水情的测报及洪水预报工作。

县电业公司:

负责所辖变电站、输电等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防汛抢险和重点度汛工程的电力供应;负责供电设备检修,保证电路畅通。

县煤炭局:

负责制定煤矿安全度汛计划,督促检查煤矿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行、矿区排涝等情况,并指导抗洪抢险;负责组织受灾煤矿企业恢复生产及其善后处理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维护好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盗窃防汛物资、通讯设备等犯罪行为。

县农机总站:

负责组织防汛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调配,负责组织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

团县委:

负责动员、组织全县共青团员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

人武部:

负责制定全县民兵防汛抢险方案,遇洪水时,负责组织指挥部队、民兵参加防洪抢险。

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负责督促检查民营企业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组织受灾地区企业恢复生产。

县农业局:

负责组织受灾农业区恢复生产及善后处理。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负责组织受灾农业区恢复生产及善后处理。

县司法局:

负责汛期期间依法防洪工作。

县教育局: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危房排查,并协同当地政府做好修复改造工作,保证教育系统安全度汛。

县卫生局:

负责汛期抢险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并对本部门的度汛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保证卫生系统安全度汛。

县统计局:

负责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

县广播电视局:

负责防汛、水情报道,防汛知识宣传等工作。

其它有关部门在汛期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指挥部的防汛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防汛救灾任务。

广县广播电视局:

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实事求是地报道发生的汛情实情,宣传防汛政策和动态,宣传防汛法律法规知识。

第四章防汛预防和预警

第一节防汛预防

一、汛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汛情信息主要包括:

蒸发量、降雨量、度汛工程运行情况、灾害程度、灾害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汛情的监测由县气象局以及各乡镇防汛指挥部组织专职人员进行。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掌握水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特别是信息监测部门要加强雨情监测,核实后及时上报防汛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遇汛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二、防汛预防措施

(一)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人民预防汛灾意识,时刻做好抗大洪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二)健全组织。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加强专业机动抢险队组织建设。

(三)预案准备。

不断修订和完善防汛预案,做到精益求精,与时俱进。

(四)物料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

在防汛重点区域应储备一定数量的物料,以应急需。

(五)通讯信息。

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传输汛情信息,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六)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长抓不懈,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节防汛预警

一、预警等级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把防汛划分为四个等级,即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大汛情。

其标准如下:

轻度:

降雨时长、降雨量以及洪水重现期小于10年一遇;

中度:

降雨时长、降雨量以及洪水重现期为10-20年一遇;

严重:

降雨时长、降雨量以及洪水重现期为20-50年一遇;

特大:

降雨时长、降雨量以及洪水重现期大于50一遇年。

根据汛情等级汛情预警也分为四级,即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

红色预警代表特大汛情,橙色预警严重汛情,黄色预警中度汛情,蓝色预警轻度汛情。

第三节汛情预警发布

汛情预警的发布决策单位为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内容主要包括汛情地点、面积、程度、防汛措施以及启动相应等级的防汛应急响应等;预警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同时由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传达信息;各乡(镇)可以通过鸣警笛、鸣炮、鸣锣等方式通知受威胁区群众做好转移准备。

第五章防汛应急响应

结合预警等级,我县制定了防汛四级预警响应制度。

一级为抗御轻度汛灾,二级为抗御中度汛灾,三级为抗御严重汛灾,四级为抗御特大汛灾,并制定出了各个级别的响应预案。

第一节一级响应

一级响应即抗御轻度汛灾响应。

一、受灾各乡镇政府将汛情、灾情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展开各地防汛应急工作。

二、受灾乡镇的雨情、工情监测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随时检测,随时上报。

三、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汛情发展趋势,了解、统计受灾情况,发布汛情通报;向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汛情,提交防汛决策建议。

四、气象部门发布汛情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县防汛抗旱办提供降雨、气温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第二节二级响应

二级响应即抗御中度汛灾响应。

一、受灾乡镇政府将汛情、灾情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启动各地防汛应急预案,根据灾情,确定救灾应急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二、乡镇防汛指挥部及时向县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召开防汛应急工作会议,部署防汛救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赴灾区核实灾情,协助当地开展防汛救灾应急工作。

三、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汛情消息,及时掌握各乡镇的汛情发展变化和防汛动态;向县抗旱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情况,提交防汛决策建议;填报相关报表。

部署指导各级防汛组织投入防汛救灾。

四、气象部门发布中、长期预报等气象信息。

向县防汛办提供降雨、降雨时长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防汛建议。

五、县水文站和各乡镇负责监测河道水量,及时向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水情和有关水文情报。

六、防汛物资储备部门做好防汛救灾物资的供应工作,并定期向抗旱防汛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第三节三级响应

三级响应即抗御严重汛情响应。

一、受灾乡镇政府将汛情、灾情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展开各地防汛应急工作,迅速组织抗洪救灾,及时在县乡财政计划中划拨专项防汛救灾应急经费,积极动员和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

二、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及时向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传达上级对防汛救灾工作的指示,请求上级的支援。

立即启动县级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召开由农发办、气象、水利、农业、财政、计划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汛会商紧急会议,分析汛情、灾情发展态势,研究部署全县防汛救灾工作,并发出防汛救灾紧急通知。

三、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汛灾情消息,掌握汛灾情及发展趋势、防汛工作情况;向县政府、县抗旱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汛情信息和抗洪救灾情况,提交抗洪决策建议;填报汛情报表。

四、气象部门发布中长期气象信息。

向县抗旱防汛办提供逐日降雨、降雨时长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并提出防汛建议。

五、县财政局及时制定救助方案,迅速筹措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救灾经费,并指导、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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