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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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盘龙区2017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预算编码125254

评价方式:

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18年4月25日

盘龙区财政局(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参统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区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参统企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核定、支付、兑现工作;建立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并协助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年度劳动执法年检工作;积极探索企业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和各项活动;制定对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基金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继续完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收缴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不断提升和扩展计算机在工作中的使用程度和运用范围;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搞好养老保险金清欠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我局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十个科室,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科室长10人。

3.人员情况

参公编制33人,工勤编制3人。

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7年财政年初下达的收支预算为253,986,612.00元,调整后的年初预算收支为184,890,321.91(包含年度追加追减),全年总收入为184,890,321.91元,全年总支出为182,283,511.57元,收支节余为12,844,649.64元。

本年度支出总数182,283,511.57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859,111.66元,商品服务支出173,723,392.2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3,985.38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区财政根据我局实有在职人数及退休人数来核定支出。

基本支出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组成。

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费用。

2017年我局基本支出为14441万元。

我局严格“三公经费”的使用。

”“三公经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我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公车改革后,无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支出金额为4,963.80元,2017年公务接待60人次、金额为4,963.80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1)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预算为16.50万元。

根据云政办发[2007]203号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1:

300比例配备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每人每年2.2万元的人员及工作经费,区级财政承担30%的比例计算,区财政应承担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283800元,而实际预算按实有工作人员25人承担,核定经费预算为16.5万元。

年度已使用完毕。

2)离休干部2005年生活补助预算金额为0.24万元,按政策要求对昆明樱花购物中心1名离休人员进行每月每人200元的补助,年初转入盘龙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核算,列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年度已使用完毕。

3)异地汇款邮寄费是盘龙辖区内参保人员的跨省基金转移产生的邮寄费用,核定2017年预算为2万元。

年度已使用完毕。

4)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257.89万元。

按照昆财社【2015】57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将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2015年下划基数1394.64万元后,以后年度按此基数拨付,而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安排预算。

截止2017年12月底已支付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待遇的人数为23703人,比去年同期增长6%左右,已支付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待遇的金额为17072608.13元,年初预算不足而后追加53万元,310.89万元作为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的预算数,年度已使用完毕。

5)区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差异的补助11000万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工作已全面启动,现需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差异的测算纳入社保局项目预算中。

以2016年9月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8737人、退休人数4666人及2016年9月缴费基数(已包含新增改革性补贴和临时性补贴)作为我局编制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的基础数据,经测算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为1.77亿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退休人数为4710人,预计养老金支出为2.79亿元。

经测算可以看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差异为1.02亿元。

年度已使用1459.38万元,其余9540.62万元上缴财政。

6)2012年3月我局将永善路33号铺面移交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托管性经营资产有偿收入139555元,从2013年预算开始国有资产移交后每年的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139555元分配到个项目经费中,其中按照我局实际使用需要,2017年各项业务补助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

年度已使用完毕。

7)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为0.5万元,用于公务我局接待支出;2017年会议费预算为1万元,用于我局业务开展会议支出。

年度已使用公务接待费4963.80元,会议费0元,其余财政收回额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一般性的业务支出如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各项业务补助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区财政公务接待办法、会议定点要求及我局行政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报批;政策性的项目支出如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离休干部2005年生活补助、异地汇款邮寄费的支出则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及我局行政财务管理要求执行严格报批。

三、区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1.(2080507)区财政对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收支差异的补助1459.38万元,社保局代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助,金额为1459.38万元,年度已全部使用完毕。

2.(2089901)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624.38万元,社保局按区财政行财科要求转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金额为429.54万元,结转金额194.84万元,于2018年2月拨付至企业。

3.(2089901)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1705.53万元,社保局每月按照企业养老金支付要求,每月定期与养老金一同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全年支出金额为1705.53万元。

4.(2089901)上年度职教幼教结转350700元;(2019999)上年度职教幼教结转120922.32元。

结转金额2017年内均使用完毕。

5.(2080109)我局下属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省属、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及退休人员活动费1225.80万元,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办法严格经费支出,全年支出136.22万元,年末结转财政资金1089.58万元。

以上专项支出则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及我局行政财务管理要求执行严格报批。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着力以提升部门预算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是领导充分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对绩效管理工作做出批示,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学习,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是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及时完成绩效目标编制、报送绩效目标。

四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局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跟踪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跟踪监控,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

五是深入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省级、市级、区级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认真做好财政部门组织评价项目的配合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是强化评价结果及其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编报部门预算、政策制度完善和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是按规定时间、格式向区财政局报送年度相关资料。

从整体支出情况来看,我局支出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我局社会保险业务正常开展和正常运行,更好地服务民生、更好地管理服务退休人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局今后将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项目监督和资金效益有效结合,实现对财政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转向注重对支出效果的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六、报告附表(为详细说明情况,单位根据实际,可在此表格基础上补充基础数据信息表)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杨庆冉

联络电话

63116793

人员编制

36

实有人数

32

职能职责概述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参统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区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参统企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核定、支付、兑现工作;建立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并协助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年度劳动执法年检工作;积极探索企业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和各项活动;制定对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基金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继续完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收缴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不断提升和扩展计算机在工作中的使用程度和运用范围;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搞好养老保险金清欠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任务1:

基本支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组成。

任务2:

会议费,支出盘龙区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保工作会议经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社保局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同级部门交流学习接待费用。

任务3:

异地汇款邮寄费,支出盘龙辖区内参保人员的跨区域转移邮寄费。

任务4:

各项业务补助经费,支出我局内人员补贴等各项业务补助经费。

任务5:

省企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经费,支出移交社会化管理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经费。

任务6:

企业离休人员2005年生活补助,支出企业离休人员1名的年生活补助。

任务7:

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

任务8:

国企指教幼教补助经费,支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经费。

任务9:

区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差异的补助,社保局代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是领导充分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对绩效管理工作做出批示,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学习,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是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及时完成绩效目标编制、报送绩效目标。

四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局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跟踪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跟踪监控,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

五是深入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省级、市级、区级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认真做好财政部门组织评价项目的配合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是强化评价结果及其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编报部门预算、政策制度完善和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9512.82

1020.87

18489.03

1.社保局机关

19512.82

1020.87

18489.03

2.二级机构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8228.35

14441.07

379.31

14061.76

3787.28

1284.47

1.社保局机关

18228.35

14441.07

379.31

14061.76

3787.28

1284.47

2.二级机构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0.50

0.50

1.社保局机关

0.50

0.50

2、二级机构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31.86

231.86

1.社保局机关

231.86

231.86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

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目标2:

确保各项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目标3:

保证我局社会保险业务正常开展和正常运行目标4:

更好地服务民生、更好地管理服务退休人员

为20.17万人、7001家企业提供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各项业务服务;按时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及独生子女费;按财政要求及时发放国企职教幼教退休人员补助金;为省属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总人数为48010人提供管理服务。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质量指标

1确保各项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100%

2完成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人员的经费配套,确保资金和人员配置的及时到位

100%

数量指标

1今年为20.17万人、7001家企业及187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社会保险业务服务

100%

2今年将为省属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总人数为48010人提供管理服务

100%

时效指标

2017年底前完成

100%

成本指标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1更好地服务民生

100%

2更好地管理服务退休人员

100%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调差问卷群众满意度

95%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0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签字

唐祺

局长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马佳

办公室主任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李颖

稽核科科长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徐敏娟

财务科科长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填报人(签名):

杨庆冉联系电话:

6311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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