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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明确总体要求

2018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落脚点,以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为抓手,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目标,以安全准入、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管执法、严惩非法建设为手段,切实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明确重点工作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在日常检查中,要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推动企业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特别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为重点,对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主体责任不明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2.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提高事故警示教育效果。

针对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化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事故的,市局要在事故发生地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

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依法依规按上限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建立事故企业退出机制,提高企业及责任人的事故教训成本。

事故企业整改后复产前要将复产方案、安全管控措施、复产时间报市局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能复产。

3.加强危化企业执法检查。

要求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措施、验收结果,对隐患治理实施闭环管理。

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拒绝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危化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督促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员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和考核结果。

建立和完善企业“三级”教育培训体系,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转岗复岗必须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机构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全面加强现场管理。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巡检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过程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把企业动火作业管理作为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判定指标之一,对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的,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46号)要求予以处理。

6.全面推广“两张表”安全管理模式。

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制定(《岗位安全执行表》、《设备安全要素表》,并不断改进,使其在安全生产中实用有效;各地要对本辖区危化企业“两张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还未制定“两张表”或还未投入正常运行的要立即督促并指导企业完成,不留死角。

(二)加强危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7.危险化学品企业淘汰退出。

各地要对辖区内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重新摸排,在已注销1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础上,对长期停产、转产、关闭的企业统计汇总,及时逐级向发证机关申请注销其许可证,并要求企业及时清理置换储罐及反应釜等管道容器,防止残余物料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条件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8.严把企业安全准入关。

从严审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严格要求企业提高危险化学品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阶段本质安全水平,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淘汰工艺设备、高能耗、重污染、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小化工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液氯、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建设项目。

凡是国家、行业、部门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各地一律不得擅自降低要求,不同标准存在差异的,从确保安全的角度上考虑,原则上参照高标准执行,避免留下“先天不足”的安全隐患。

9.从严审查延期换证企业。

对企业提交的延期申请,要认真审核,针对安全生产条件差、外部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使用了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一律不得同意其延期换证申请;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同意延期申请;要将企业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工作作为安全许可延期申请的必要条件,对仍未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注册,未按照要求上报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不予同意延期换证申请。

10.突出抓好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试生产阶段是企业投产前的关健时段,设备处于调试磨合阶段,也是工艺最不稳定的危险阶段,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各地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试生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试生产阶段的安全监督,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规定,组织专家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把关;未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向当地县级安监部门报告,并加强对其试生产过程的事中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设计专篇要求,企业试生产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确定企业试生产的起止时间,强化安全监管。

11.突出抓好“煤改气”改造过程安全监管。

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淘汰10吨以下烧煤锅炉,改为使用天燃气燃料锅炉,由于“煤改气”过程中,对装置工艺流程、控制手段、操作方式等安全要求均高于煤介质系统,管控难度大。

因此,各地化工企业涉及“煤改气”改造项目的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相应的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安全仪表、自动控制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煤改气”改造企业要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工作。

计划进行改造的企业在改造前须制定改造方案,方案需对改造过程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根据辨识结果进一步完善改造方案,经安全可靠性确认后方可进行改造;正在进行改造的企业应暂时停止施工,立即开展对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改进改造方案,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施工;已经完成改造的企业要立即开展“煤改气”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企业“煤改气”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12.做好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安全监管工作。

当前,一些老加油站使用的单层罐已到了使用年限或超年限运行,为防止油罐渗漏,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现使用单层罐的加油站逐步改造成双层罐,在改造过程存在切割动火、吊装等多种安全风险,各地要加强过程安全监管。

同时,要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局部修订)中规定,建设项目规模不变、布局不变、功能不变、地址不变的设施、设备按正常的检修维修办理备案手续,只要规模、布局、功能、地址发生了变化则要按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加油站改造过程中,各地要严格防范加油站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违法行为,加强资料和现场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13.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资料归档。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资料建档通用要求的通知》(赣安办字〔2016〕53号)的要求,企业要将基础档案、组织机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文件档案、检查(排查)档案、培训教育档案、设备设施档案、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劳保用品档案、事故管理档案、应急管理档案、员工保险档案、安全投入档案等其他档案要按要求完善归档;特别是对查找出的风险进行风险辨识评估,明确的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实行分类分级,严格措施,实行有效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按隐患等级,逐级上报,实行闭环管理。

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建立档案,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

14.做好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各地要将企业达标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同时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和安全生产评优、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实施等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企业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有效促进达标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对于已达标企业,要督促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文件,更重要的是切实按照体系运行,不能搞体系文件与实际运行不符情况。

在考评和抽查工作中,对体系文件的落实和运行记录要认真审查,用安全生产标准创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提升,对安全标准化证书已到期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复评,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15.严格实行约谈问责。

在2018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期间,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发生2起以上一般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严格依法处罚、追究责任的同时,各地要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假日前,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重点督查约谈,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在今后形成重点督查约谈常态。

(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16.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市安委会制定的《吉安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2月份开始到12月底,要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化工项目联审联批机制,把好准入关口,严格控制新建化工项目增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化工企业,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各地要根据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及时制定方案,并做好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按时限完成各项政治任务。

17.深入开展企业风险排查。

在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基础上,企业要加大对风险点的排查力度,严格实行风险分级管控。

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对各系统、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全覆盖的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完成“一图、一牌、三清单”,即:

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

对未完成“一图、一牌、三清单”、执法检查中查出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要将其纳入诚信管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记入诚信档案。

18.持续开展危化企业生产过程反“三违”专项行动。

根据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析,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三违”原因造成。

各地要坚持反“三违”工作常态化,将其作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常抓不懈。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要坚决采取执法措施,对“三违”行为严重且屡教不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19.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化工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重大变更不履行审批手续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危化监管领域的顽症,一定要铁腕重拳整治,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规定的上限给予处罚;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原则上不予补办相关手续;对屡次违规的企业,要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对因违规建设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进行责任追究。

20.完善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或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

对未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的;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不符合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及擅自停用的;对重大危险源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以及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系统的;对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危险工艺操作人员学历未达到高中及以上学历要求,要在检查中作为重点,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21.严格规范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办理审批手续的,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过培训和安全教育;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取样与动火间隔超时,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要按特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要进行氧含量分析和有毒可燃气体分析;检维修作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在确认设备的工艺处理满足检维修要求下才能进行实施检维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要确认系统温度和压力;高处作业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和登高器具设备,正确系用安全带;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和动土作业要设置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四)继续深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22.抓好重点推进。

今年综合治理工作对于顺利完成三年治理任务意义重大,各地要在工作基础上,根据市安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吉安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抓工作落实,加快推动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化工园区、风险排查管控、规划布局准入、企业搬迁等方案中的任务抓好落实。

23.抓好督导督促。

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是近三年我们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

以《方案》的内容和步骤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

重点是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滞后、质量不高不均衡单位,要实施精准化、持续化、不间断的督导督促,确保全市各地、各单位“齐步走”。

市安委办将及时汇总分析进展情况,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认真研究推进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编制《简报》,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营造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做好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24.认真按照国务院及省安委会的部署安排,针对春节以后企业复工复产增多的情况,提前谋划并有效应对经济回暖、节后企业员工思想不稳定、新员工增多、季节变换等不利因素影响,精心组织安排落实。

一是做好“两会”期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停产工作。

根据省、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小化工和试生产的企业在“两会”期间要坚决关停,其他化工企业在春节期间已停产的要继续关停,没有停下来的个别化工企业,必须制定周密的“限产保安”运行方案,报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签字同意。

二是对关停企业不能“一停了之”。

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停产检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全员厂矿、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是全国“两会”闭幕后,各县(市、区)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有序组织复产复工,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合格一个、批准一个,防止扎堆和集中复产,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作业前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确认,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处罚力度,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许复工复产。

四是要严格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准确上报,杜绝迟报、漏报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迅速妥善安全的处置突发事件事故,提高敏感性预判性,细致做好舆论引导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严防因处置不及时、不当造成二次衍生事故,防止事故后果扩大升级,防止因应对不及时被舆论炒作,形成焦点话题。

(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5.危化安全生产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提高专业监管能力,唯有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

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的执法人员要不等不靠,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七)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

26.加强企业职工安全管理。

梳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车间在岗人员数量以及安全防护距离内人员数量,各地要重点针对企业一线在岗人员数量多、重要部位周边人员多,尤其是楼上生产设备楼下人员包装的企业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投入,通过提高自动化水平,减少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尽可能防止并降低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27.建立完善的化工园区信息化平台。

目前,全市化工园区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各地规划了相应的化工园区或集中区,下一步,各地园区要逐步整合园区内各企业所配置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重点区域的监控等数据信号,传输到园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并依托信息平台,对园区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动态监管。

28.加强危化企业应急管理。

危化企业要结合涉及的原材料、产品、工艺设备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备齐备足。

强化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使其熟练掌握本企业应急处置程序、安全生产规程和自救互救常识,做到事故发生后能够做到科学施救、有序施救,避免盲目指挥、盲目施救,避免造成次生事故及因施救不当而导致事故扩大。

市局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计划今年下半年选取一家企业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通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企业应急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和应急救援人员的救援处理水平。

演练结束后,要对应急救援演练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同时提高企业和监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重视。

 

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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