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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机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

机电部

文  号:

机电部机电建[1992]1160号

发布日期:

1992-7-17

执行日期:

1992-8-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机械电子行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障其依法经营业务,促使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6号令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机械电子行业的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从事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的各类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包括专营的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研究、勘察研究、科学研究、企业集团、大学以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是指该单位从事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人员组成、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以及监理业绩等。

  第四条 机械电子工业部建设协调司(下称“机电部建设司”)归口管理机械电子行业专营和兼营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电子行业的监理工作先由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建设局初审后报机电部建设司。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设立

  第五条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对机电部机电建[1990]998号文中指定进行监理试点的单位无论是否已开展监理业务,都必须按本细则重新申请设立监理单位。

凡不落实监理任务的,暂不审批成立监理单位。

  第六条 凡申请成立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或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向机电部建设司正式申报并填写《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经审查合格由机电部颁发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及《监理业务手册》。

方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增加兼营范围的手续,在建设银行开户。

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活动。

  第七条 监理单位必须是全民所有制单位。

对兼营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理单位,其监理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且要逐步形成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

对于不宜兼营监理业务的单位,如开发公司、工程承包公司等,在本细则实施前已经成立开展了监理活动的监理组织,应从原单位脱离出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第八条 申请专营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先经机电部建设司初审合格,发给临时资质证书后在报建设部审批。

申请专营乙级和丙级资质及兼营甲、乙、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由机电部建设司审批。

  第九条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单位名称和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年龄、学历和工作简历。

兼营监理业务的单位,还要填写承担监理工作负责人的有关情况;

  (三)拟担任监理工程师的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职称、专业等;

  (四)单位的章程(草案);

  (五)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六)规定的注册资金数额;

  (七)拟申请的监理业务范围和资质等级。

  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与监理业务范围

  第十条 专营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理单位,其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资质标准如下:

  

(一)甲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监理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作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3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监理过5个一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一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并取得成效的。

  

(二)乙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监理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作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5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2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监理过5个二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二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三)丙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监理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作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监理过5个三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三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兼营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理单位,其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资质标准如下:

  

(一)甲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作监理单位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固定在册人员不少于60%),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2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4、监理过3个一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一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并取得成效的。

  

(二)乙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作监理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固定在册人员不少于60%),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5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40万元;

  4、监理过2个二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二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三)丙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作监理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固定在册人员不少于60%),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监理过2个三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1个三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第十二条 各级专营与兼营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监理单位可以监理一、二、三等的工程;

  

(二)乙级监理单位可以监理二、三等的工程;

  (三)丙级监理单位可以监理三等的工程。

  甲级监理单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承接监理业务。

  乙级和丙级监理单位只能在本地区或机械电子部门承接监理业务。

如确属建设监理工作需要,也可跨地区、跨部门监理自己具有专业特长的二、三等工程。

但需报请地区或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新开办的监理单位所取得的《资质等级证书》为暂定等级,两年后根据监理实绩,再向机电部建设司核定正式等级。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监理单位定级申请表;

  

(二)《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件;

  (四)《监理业务手册》;

  (五)拟申请等级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机电部建设司根据其申请材料,对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数量及实际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核符合等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必须在核定的监理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不得擅自越级承接监理业务。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由机电部建设司两年复审一次,凡在监理工作中确有成效并达到上一级资质等级标准的,可以申请升级;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应予降级。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证书管理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时,应当持《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及《监理业务手册》,向监理工程所在地建委备案。

  第十七条 《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根据开展监理业务的需要,机电部建设司可以向监理单位核发《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干份,其副本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核发《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副本,收取工本费。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监理业务手册》。

  《监理业务手册》记录监理单位承接的监理业务和实绩,是核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

  《监理业务手册》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变更情况的,按建设部第16号令第六章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凡违反本细则有关条款的单位按建设部第16号令第七章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机电部建设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机电行业工程类别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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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程类别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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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般工│一般工业与民│25层以上30米跨度│16层以上24米跨│16层以下24米跨

    │业与民│用建筑工业 │以上      │度以上    │度以下

    │用建筑┝━━━━━━┿━━━━━━━━┿━━━━━━━┿━━━━━━━

    │工程 │高耸建筑工程│高度200米以上 │高度100米以上│高度100米以下

    │   ┝━━━━━━┿━━━━━━━━┿━━━━━━━┿━━━━━━━

    │   │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20万平方│建筑面积10万平│建筑面积10万平

    │   │      │米以上     │方米以上   │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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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机械工│冶金矿山设备│年产量2万吨以上│年产量0.5-2万│年产量0.5万吨以

    │业  │厂     │        │吨      │下

    │   ┝━━━━━━┿━━━━━━━━┿━━━━━━━┿━━━━━━━

    │   │石油化工设备│年产量2万吨以上│年产量0.5-2万│年产量0.5万吨以

    │   │厂     │        │吨      │下

    │   ┝━━━━━━┿━━━━━━━━┿━━━━━━━┿━━━━━━━

    │   │工程机械厂 │年产量2万吨以上│年产量0.5-2万│年产量0.5万吨以

    │   │      │        │       │

    │   │      │        │吨      │下

    │   │      │        │       │

    │   ┝━━━━━━┿━━━━━━━━┿━━━━━━━┿━━━━━━━

    │   │      │        │       │

    │   │发电设备制造│年产量100万千瓦│年产量30-100万│年产量30万千瓦

    │   │      │        │       │

    │   │厂     │以上      │千瓦     │以下

    │   │      │        │       │

    │   ┝━━━━━━┿━━━━━━━━┿━━━━━━━┿━━━━━━━

    │   │      │        │       │

    │   │通用机械设备│总投资3000万元以│总投资800-3000│总投资800万元以

    │   │      │        │       │

    │   │厂     │上       │万元     │下

    │   │      │        │       │

    │   ┝━━━━━━┿━━━━━━━━┿━━━━━━━┿━━━━━━━

    │   │      │        │       │

    │   │拖拉机制造厂│年产轮胎式2万台│年产轮胎式0.5-│年产轮胎式0.5万

    │   │      │以上,年产履带式│2万台,年产履带│台以下,年产履带

    │   │      │1万台以上   │式0.1-1万台 │式0.1万台以下

    │   ┝━━━━━━┿━━━━━━━━┿━━━━━━━┿━━━━━━━

    │   │柴油机制造厂│年产量100万马力│年产量30-100万│年产量30万马力

    │   │      │以上      │马力     │以下

    │   ┝━━━━━━┿━━━━━━━━┿━━━━━━━┿━━━━━━━

    │   │汽车制造厂 │年产一般汽车5万│年产一般汽车0.│年产一般汽车0.5

    │   │      │辆以上,重型汽车│5-5万辆,重型汽│万辆以下,重型汽

    │   │      │3000辆以上,轿车│车1000-3000辆,│车1000辆以下,轿

    │   │      │10万辆以上   │轿车1-10万辆 │车1万辆以下

    │   ┝━━━━━━┿━━━━━━━━┿━━━━━━━┿━━━━━━━

    │   │其他机械制造│总投资3000万元以│总投资1000-300│总投资1000万元

    │   │厂     │上       │0万元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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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电子│综合工程  │总投资1亿元及以│总投资3000万元│总投资3000万元

    │工业│      │上的国家重点工程│-1亿元的重要工│以下的一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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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机械行业新建项目少,大部分为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项目2中单项工程填平补

  齐的多,下表为按单项工程类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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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程类别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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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类冷加工厂│30m跨度以上或│24m跨度以上或│24米跨度以下或建筑面积

    │房     │建筑面积1万平│建筑面积5000平│5000平方米以下

    │      │方米以上   │方米-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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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各类热加工厂│1.年产铸件5千│1.年产铸件3-5│1.年产铸件3千吨以下;

    │房     │ 吨以上;  │ 千吨;   │2.有3吨以下锻锤或3000吨

    │      │2.有5吨以上锻│2.有3-5吨锻锤│ 以下水压机;

    │      │ 锤或6000吨以│ 或3-6千吨水│3.有一般热处理炉

    │      │ 上水压机; │ 压机;   │

    │      │3.有10米以上井│3.有6-10米井式│

    │      │ 式热处理炉 │ 热处理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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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表面处理厂房│有高水平现代化│有自动化生产线│一般的生产工艺;防火、防

    │      │的自动化生产线│;防火、防爆和│爆和污水处理符合要求

    │      │;防火、防爆和│污水处理符合要│

    │      │污水处理设施齐│求      │

    │      │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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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各类站房  │1.单台20吨以上│1.单台10-20吨│1.单台10吨以下锅炉的锅炉

    │      │ 锅炉的锅炉房│ 锅炉的锅炉房│ 房

    │      │2.日产300立方│2.日产150-300│2.日产150立方米以下的氧

    │      │ 米及以上的氧│ 立方米的氧气│ 气站

    │      │ 气站    │ 站     │3.单机容量40立方米/分以下

    │      │3.单机容量为60│3.单机容量40--│ 的空压机站

    │      │ 立方米/分及│ 60立方米/分│

    │      │ 以上的空压机│ 的空压机站 │

    │      │ 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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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各类库房  │全自动化高架仓│半自动化高架仓│一般仓库

    │      │库      │库      │

  ━━┿━━━━━━┿━━━━━━━┿━━━━━━━┿━━━━━━━━━━━━

  6 │科研试验楼 │8层以上及有集│6-8层及有集中│6层以下及有集中空调或总

    │      │中空调或总高度│空调或总高度在│高度在24米以下有集中空调

    │      │35米以上有集中│24-35米有集中│

    │      │空调     │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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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各类洁净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面积2000-5000│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

    │      │以上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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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各类电子工业│总投资3000万元│总投资1500-300│总投资1500万元以下

    │单项工程  │以上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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