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产业园区承载能力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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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产业园区承载能力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精神,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转型升级,提升园区承载能力,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和标准,精准查找问题,全面整改落实,确保评估得分达到80分以上。
通过本次评估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把**园区打造成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可持续发展的省级示范园区,为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1.4月27日前完成总规编制单位石化化工行业咨询资质证明材料;提供总规批复、专家评审意见;提取总规中运输、应急、安全、环保、水保、公用设施等规划图纸及文字说明材料。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
2.在4月27日完成对**煤化工产业园区承载力评估的自查自评。
(牵头单位:
工信局,配合单位:
发改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3.5月10日前完成《**化工集中区产业发展指引》编制。
(牵头单位:
工信局)
4.5月10日前完成园区内企业基础资料准备(项目基本情况、总平面图、审图合格证、环评批复、安评批复、精细化工项目反应风险评估报告;两重一大自动化控制、在线监测、数据传输等安全措施符合两个《导则》的相关规范要求)。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
5.5月15日前建设完成适用于化工产业园区的标准化消防站(消防机构设置、人员、安全及环保应急物资储备库)。
准备相关材料(实施方案、政府会议纪要、批复、设计、规划图)。
(牵头单位:
应急管理局)
6.4月27日前完成消防栓的可研、设计、规划图、批复。
备用消防水源建设方案,于6月10日前建成投用。
(牵头单位:
水务局,配合单位:
应急管理局)
7.4月27日前完成工业污水处理厂可研、批复、环评、安评、设计、招标、项目土地手续、进展情况说明、设计图、项目现场施工作业影像资料、园区企业用水规模、生活污水厂排污口设计等佐证材料。
4月27日前完成中水回用管网可研、设计、规划图、批复、实施方案。
7月底前完成管道架设及验收,8月10日前工业污水处理厂具备通水条件。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
8.4月27日前完成固废处理厂可研、备案、环评专家审核意见、设计、项目土地手续、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4月份组织开工建设,10月建成4个固废暂存库、焚烧预处理车间。
2021年1月建成焚烧车间主厂房。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
商务局)
9.4月30日前完成蒸汽厂可研、备案、环评批复、安评批复、设计、项目土地手续、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6月10日前完成蒸汽管道的架设及验收,8月10日前建成投运。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
工信局)
10.4月30日前完成园区道路数字网络监管平台(用电在线监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应急指挥平台、门禁系统、门禁视频监控系统、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平台、应急通讯系统)、计量用数据通讯光缆的公共管道通廊的可研、设计、规划方案、批复、建设方案等项目资料,6月10日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
工信局)
11.4月30日前完成双电源及智能用电管理方案事宜,6月10日前投入运行。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
发改局、电力公司)
12.5月10日前完成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
应急管理局)
13.5月10日前完成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
应急管理局)
14.4月30日前提供已建成企业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评估(HAZOP)报告以及应用情况说明,在建企业的HAZOP委托合同。
(牵头单位:
应急管理局)
15.4月28日完成**工业园区建成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方案并提供相应资料,为已生产企业发放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牵头单位:
应急管理局)
16.4月30日完成园区“禁限控”目录制定。
(牵头单位:
发改局)
17.4月30日前完成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5月10日前组织实施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供相关资料。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
18.委托专业机构对现运行化工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6月10日提交批复。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
19.督促园区投产企业按环评批复建设环保设施(废气、污水处理设施)。
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可证。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瓜州分局)
20.4月30日前完成园区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煤化工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5月10日前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并提供相关资料。
(牵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
21.4月30日前建立**煤化工产业园区化工项目投资门槛设定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
发改局,配合单位:
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22.5月10日提供在建企业产品能耗相关资料(节能评估表、节能评估报告)。
(牵头单位:
发改局)
23.4月30日前结合园区已落地项目可研、备案等相关材料制定上下游关联度较高的产业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
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园区承载能力风险评估工作意义重大,未通过评估认定的园区将不得新改扩建化工项目,直接影响**园区发展建设。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动一切力量,想尽一切办法,补齐弱项短板,夯实评估基础,全力保证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达标通过。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评估工作顺利通过,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也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确定专人负责,对照目标任务,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协作配合。
本次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工信局、园区管委会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作用,责任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各部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兼顾,形成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查落实。
要按照“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园区承载能力评估清单式管理,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园区承载能力评估工作认识不高、行动不快、任务不落实影响评估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报县纪委监委进行严肃问责,通过严格的考评倒逼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