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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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街道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要求,结合街道渔业船舶“清零”实际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通过开展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技防和水上救援能力,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切实抓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专项工作顺利推进,三合街道成立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等工作。
街道主任陈明武任组长,街道副主任李志平任副组长,涉水有船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以及工作动态收集报送等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街道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
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2.集中治理整顿涉渔“三无”船舶。
各村(社区)要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有关线索或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上报街道应急办,街道及时进行没收、拆解等处置,并追查非法建(改)造的市场主体,通报船舶制造行业管理部门。
对非法从事渔业捕捞的船舶上报街道农服中心,街道农服中心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船籍地政府,依法加强属地监督和管理。
对涉渔“三无”船舶拆解工作加强跟踪督导,坚决杜绝再次回流。
(二)进一步提升预警水平和水上救助能力
完善水上应急救助体系。
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c〕20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水上应急救助体制和机制,完善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
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力量实战能力。
推进实施定人联船、网格化管理,鼓励民间救助力量发展,提升水上交通救援自救互救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
1.健全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机制。
交通执法、海事机构进行事故调查时,涉及渔业船舶的,街道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和应急办要共同参与调查。
根据事故调查的情况,针对性开展船只安全源头治理。
2.强化事故教训吸取。
对重大及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逐条评估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重大风险隐患拖延不改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贵。
实施安全生产约谈,督促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要求。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3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阶段(202c年3月)。
街道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本阶段,各村(社区)对辖区其他封闭水域渔业船舶和船员进行摸底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2c年4月——202c年12月)。
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船舶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安全隐患,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
深入分析水上运输运行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街道辖区范围内推广,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水上运输安全风险防控长效制度。
五、工作要求
各涉水有船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强化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街道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涉水有船村居要统一向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报送工作动态,每季度末报送工作小结,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街道应急办要按照《县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发〔202c〕5号)要求,及时汇总并向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街道季度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