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域“山水田林路湖”综合治理项目生态林业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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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域“山水田林路湖”综合治理项目生态林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生态立区战略”和全县脱贫攻坚及生态林业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县域绿化覆盖率,促进全县经济林产业科学发展。

县委、政府决定从202*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对渝河流域南北两山进行高标准绿化并打造生态经济林基地。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巩固现有生态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合作社)和大户带动、农户参与、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对渝河流域南北两山各类林地进行补植补造,在北山塬台地发展经果林产业,逐步打造生态旅游观光带。

同时在项目规划区为全县干部职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划定栽植区域,干部职工通过春秋两季义务劳动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栽植区域由各乡(镇)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苗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35号)组织实施。

 

二、建设内容及任务 

(一)建设内容。

 

抢抓国家和自治区实施“三北”防治林工程、400毫米降水线精准造林、湿地修复保护等政策机遇,对渝河流域南北两山进行高标准绿化,加快建设生态经济林基地,具体建设内容为:

 

1.生态经济林:

在北山区域的塬台平地规划发展以核桃、文冠果等为主适宜当地栽植的生态经济林,在部分地块通过林药、林菜间作方式,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模式,积极促进农民增收。

 

2.补植补造:

对区域内荒山、荒沟、荒坡和退耕还林地,采取大苗加密的方式补植云杉、樟子松、旱柳、杨树、白桦、刺槐等大规格苗木,有效提高区域内林木覆盖率。

 

3.地埂林:

在栽植经果林的地埂边缘栽植一行大规格常青树或山桃、山杏等乡土树种,南山部分地段栽植彩叶树,进一步提升绿化效果。

 

4.道路绿化:

在区域内现有和新建道路两侧,栽植一至两行大规格杨树、柳树和常青树,形成绿色长廊景观。

 

5.湿地绿化:

对渝河两岸开挖的灌溉蓄水池进行绿化,增加渝河两岸的绿化覆盖率,形成林在湖中、湖在林中的人工湿地景观。

 

6.义务植树:

在城关镇邓山区域规划义务植树点,通过全县干部职工春秋义务植树增加林木保存量。

 

7.建档立卡户苗木集中栽植点:

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在城关镇邓山区域规划建档立卡户苗木集中栽植点,由各乡(镇)具体组织建档户劳力统一栽植建档户的苗木,使建档户通过生态林业建设增加收入。

 

(二)建设任务。

 

项目区生态林业建设规划面积共7.45万亩,其中:

 

1.生态经济林1.43万亩,其中城关镇0.21万亩,沙塘镇0.48万亩,神林乡0.43万亩,联财镇0.31万亩。

 

2.补植补造5.13万亩,其中城关镇1.5万亩,沙塘镇2.1万亩,神林乡0.83万亩,联财镇0.7万亩。

 

3.地埂林0.6万亩,其中城关镇0.14万亩,沙塘镇0.18万亩,神林乡0.2万亩,联财镇0.08万亩。

 

4.道路绿化41.4公里(折合造林面积745亩),其中城关镇13.5公里,沙塘镇14.7公里,神林乡9.5公里,联财镇3.7公里。

 

5.湿地绿化0.07万亩,其中沙塘镇0.03万亩,神林乡0.02万亩,联财镇0.02万亩。

 

6.义务植树0.13万亩,全部在城关镇邓山区域。

 

7.建档立卡户苗木集中栽植点0.086万亩,全部在城关镇邓山区域。

 

三、工程模式 

在生态林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作业设计要求,采取企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参与、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共同推进。

具体技术规程为:

 

(一)生态经济林。

 

1.苗木规格:

核桃、文冠果等苗木均采用两年生苗,地径1.5㎝以上,苗高1.2m以上,带20㎝土球。

 

2.整地标准:

按照设计的株行距挖60㎝×60㎝的柱状坑,将死土掏出,用肥土回填。

 

3.栽植技术:

按照3m×4m的株行距栽植,亩均栽植55株左右;栽植后整好树池,及时浇足定根水,并覆盖黑色地膜增温保墒。

适时做好修枝整形、锄草浇水、病虫鼠害防治等工作。

 

(二)补植补造。

 

1.苗木规格:

云杉、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苗木采用苗高1m以上、树冠80cm以上、土球30cm以上;旱柳、杨树等苗木胸径4cm以上、定杆250cm以上;白桦、刺槐等苗木苗高60cm以上、地径0.6cm以上。

 

2.栽植技术:

按照2m×3m的株行距,徒坡地段挖“15843”鱼鳞坑,平缓地段挖60㎝×60㎝柱状坑,肥土回填。

栽植时采取“一提二踩三埋土”方法,做到深挖深栽,根系舒展,分层覆土夯实。

栽植后整理好树池,及时浇足定根水。

 

(三)地埂林。

 

1.苗木规格:

云杉、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苗木苗高1.5m以上、冠幅80cm以上,土球30cm以上;山杏、山桃等苗木苗高1m以上、地径0.8cm以上。

 

2.栽植技术:

在地埂边缘1.5m以内,按照3m-4m株距挖一行60×60㎝柱状坑,肥土回填,栽植后整好树池,及时浇足定根水。

 

(四)道路绿化。

 

1.苗木规格:

云杉、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苗木苗高1.5m以上、冠幅80cm以上,土球30cm以上;杨树、旱柳等苗木胸径6cm以上、定杆300cm以上。

 

2.栽植技术:

在现有道路和新建道路两侧,按照3m×3m株行距,呈“品”字形挖60㎝×60㎝柱状坑,肥土回填,栽植后整好树池,并及时浇足定根水。

 

(五)湿地绿化。

 

1.苗木规格:

旱柳胸径6cm以上、定杆400cm以上,云杉苗高1.5m以上,冠幅80cm以上,土球30cm以上;紫穗槐胸径0.5cm以上,苗龄1年以上。

  

2.栽植技术:

沿人工湖边缘按照3m株距栽植一行旱柳,坡体按照“V”字形布局密植紫穗槐,穿插栽植云杉,栽植后及时浇足定根水。

 

 (六)义务植树。

 

1.苗木规格:

云杉、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苗木苗高1.5m以上、冠幅80cm以上,土球30cm以上。

 

2.栽植技术:

在地埂边缘1.5m以内,按照3m-4m株距挖一行60×60㎝柱状坑,肥土回填,栽植后整好树池,及时浇足定根水。

 

(七)建档立卡户苗木集中栽植点。

 

1.苗木规格:

云杉、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苗木苗高50cm以上、冠幅60cm以上,土球25cm以上。

 

2.栽植技术:

在地埂边缘1.5m以内,按照2m-4m株距挖一行60cm×60㎝柱状坑,肥土回填,栽植后整好树池,及时浇足定根水。

 

四、相关政策 

结合脱贫攻坚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苗木和劳力;同时对参与经济林建设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一)扶持政策。

 

1.对农户的扶持政策:

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经济林建设,所需苗木通过政府采购免费提供,由县林业部门统一组织栽植后,交给农户按照技术规范经营管理,做好浇水、锄草、修剪等后期管理工作;农户在经济林经营管理期间,可以在空闲地带套种中药材和蔬菜、马铃薯等作物,林业、农牧等部门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土地利用率和科学种植水平。

 

2.对企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

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等方式参与经济林建设。

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按照林业部门的技术规范自行采购苗木,自己组织栽植,由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分三年(4:

3:

3)予以补助。

 

(二)林木权属及有关要求。

 

1.农户自己栽植的经果林,按照“谁栽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林木的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和所有权由农户拥有;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要按照“林地分离、林随地走”的基本原则,加强林木经营管理,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对于集中流转土地栽植经济林的,对经济林只享有管理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合同期满后不得毁坏经济林,林木所有权归耕地承包农户所有。

  

2.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在经果林经营管理和收益期间,必须遵守土地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随意毁林开荒,对毁林行为依法查处,并由毁坏者予以补栽恢复。

属于移民迁出区范围内的耕地,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3.各乡(镇)村对建档立卡户的苗木,要深入实地详细核实,并对育苗地点、面积和苗木规格等情况至少进行两次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的坚决取消,同时由监察部门牵头,林业部门参与调查核实,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设计阶段(2017年9月10日-9月30日):

由林业部门实地踏查,制定实施方案,完成规划设计。

 

(二)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20日):

各有关乡(镇)村做好宣传动员,完成用地协调和实地规划等工作;林业部门完成苗木用量测算、造林工程队组建、作业设计和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1日-2018年10月30日):

2017年秋季,林业局负责对南北两山部分地段进行补植补造,并完成所需苗木招投标和部分经果林建设整地任务;2018年3月份全面实施经果林、地埂林、道路绿化苗木栽植和其余的补植补造工程,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验收阶段(2019年6月底之前):

组织检查验收,兑付补助资金,做好后期各项工作。

 

六、投资概算 

工程概算投资15170.29万元,其中:

 

(一)苗木费:

规划苗木费10687万元,其中补植补造苗木费9193.3万元,经济林苗木费403.9万元,地埂林苗木费875万元,道路绿化苗木费103万元。

 

(二)人工费:

按当前劳务市场行情估算,工程所需人工费(包括浇水、运输等费用)4483.29万元,其中补植补造人工费4010.4万元,经济林人工费143万元,地埂林人工费280万元,道路绿化人工费49.4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渝河流域造林绿化和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作为贯彻生态立区战略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县林业局要成立专门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及后期管理工作。

县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要加强沟通协作,各司其职,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科学规划设计。

农牧、林业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要结合县情实际,根据生态林业建设和农林产业发展的需求,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绿化性状优良的苗木和高产稳产、性状优良、市场前景好的经果林树种,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工程规划设计工作。

 

(三)保障苗木供给。

林业部门要及早按计划足额采购工程所需优质种苗,规范有序做好苗木存放、运输等环节管理,确定苗木及时有效供给,保证用苗规格、质量和数量;对建立卡贫困户苗木,各乡(镇)(村)要严格把关,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挤占建档户供苗指标,严禁各种形式的搭车售苗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把施工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林业部门要严把整地、栽植等关键环节,每个环节都要经过技术人员的严格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

各乡(镇)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对推诿、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五)强化检查验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林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督查、检查和结果纳入有关单位、乡(镇)和工作人员的年终绩效考核。

 

(六)加强后期管理。

工程结束后,各有关乡(镇)要加强后期管理工作,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特别要强化管理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达到预期目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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