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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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安稳定。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主动创稳工作部署和平安、爱心建设要求,巩固提升前三年专项整治成果,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城市,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为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争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提供强有力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固化前三年工作机制,严控反弹,至2022年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更加健全有力,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基础更加完善夯实,部门协作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年行动期间,较大事故期数不超过省年度控制目标数,确保道路交通亡人数稳步下降。

    三、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镇道安办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制定协调、监督及考核工作;镇各成员单位及各社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依据各自单位的职责,推动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社区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

各社区、交警中队、镇安监站、镇建设办、镇路长办、镇教育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会服务中心、镇卫计办、镇食安办、镇道安办)

(二)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一案双查”调查工作。

通过对每起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关联因素调查,查找监管部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存在管理漏洞,厘清责任,研提整改措施,倒逼部门行业履职尽责、倒逼公安勤务管理质效提升。

(责任单位:

镇道安办、各社区)

 2.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推动行人过街设施、照明设施、道路标志标线体系建设完善,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维护和巡查,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不符合规范的、不适应现实实际需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修复、提升;各镇街要结合道安工作增加隐患整改预算,用于改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责任单位:

各社区、交警中队、镇安监站、镇建设办、镇财经办)

3.落实道路隐患滚动排查治理。

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桥梁(高架桥)、交叉路口的隐患日常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马上上报管养部门跟踪落实整改,推动路权单位对G324线、G324线复线、海翔大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该物理隔离的要实施隔离。

(责任单位:

各社区、交警中队、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1.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评价体系。

推动道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到位,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投资足额到位。

(责任单位:

各社区、镇建设办、镇路长办)

2.推进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应用。

推广应用“两客一危”、货运车辆特别是重型车辆企业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观察镜等警示设施,强化超速、疲劳驾驶前期预警和打击,消除驾驶视觉盲区。

(责任单位:

各社区、交警中队、镇安监站、镇教育办)

3.持续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

做好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催检、催注销,以及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业务催告工作,实现“两客一危”车检验率和注销率达99%以上,重型货车、重型挂车检验率和注销率分别达98%以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分别达99%、99.5%和99.5%以上,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校车驾驶人审验率达99.5%以上。

(责任单位:

交警中队)

4.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督促企业规范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

构建覆盖全区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两客一危”、校车、渣土车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两客一危”及校车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

镇建设办、交警中队、镇安监站、镇教育办、各社区)

5.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

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排名通报制度。

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

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

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对驾驶员戴安全头盔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各社区及相关行业部门的考评力度。

(责任单位:

交警中队、镇建设办等部门、各社区)

6.强化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

推动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电动自行车限制措施,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协调协作机制,有效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强化督导配送寄递企业制定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推动企业自律自管。

(责任单位:

交警中队、镇财经办)

(四)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

1.夯实农村基层基础。

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与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升农村公路安保,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安全舒适出行需求。

完善示范村(居)劝导站建设,推进劝导工作向厂区、景区及校园周边延伸。

到2022年,农村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丘、警示牌、路中隔离和路灯照明等)基本全覆盖,每个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国省道沿线村主要出入口100%建成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

深化警保合作,落实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与运作相关经费,推动农村劝导员队伍和保险公司协保员、营销员队伍融合发展,发挥劝导员宣传、引导、帮扶、劝导等作用,重点开展劝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等工作。

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

(责任单位:

各社区、交警中队、镇路长办等部门)

2.加大超限超载治理。

推进实施科技治超、科技治违工作,全力配合区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点)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严防桥梁坍塌事故发生。

落实对货车不按道行驶、故意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和短途驳载、避站绕行、车托带路、夜间偷运等逃避检查的行为依法严查严处。

(责任单位:

交警中队、反超工作站等部门)

3.强化路面秩序管控。

以火炬园区、海翔大道、324国道、大道等重点道路组织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渣土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专项整治,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组织多方力量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及其驾驶人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健全相应的管理台账;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违反规定载人、无牌无证、在机动车道穿插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打击。

组织开展“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严厉打击涉酒违法,通过信息研判、机动设卡、所队协作、严密路面勤务等方式,营造酒驾醉驾整治高压严管态势。

(责任单位:

交警中队、镇路长办、镇道安办、各社区)

(五)全面提升交通文明安全意识

1.夯实交通文明安全宣传教育基础。

要拓展新媒体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新渠道。

要建立贯穿至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将交通文明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职责中,宣传工作成效与文明、综治考评挂钩。

要有针对性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家用车辆驾乘人员交通文明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守法率和交通文明意识,提高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率。

(责任单位:

各社区、镇道安办、交警中队、镇文化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经办、镇社会服务中心、镇安监站)

2.深入安全宣传进校园。

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与学校课程时间相结合方式,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

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交通文明习惯明显养成、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

各社区、镇道安办、交警中队、镇文化中心、镇教育办)

3.落实精准警示宣传。

筛选高风险路段的沿线区域,以社区为目标区域、以高风险群体为对象,多渠道多方式,点面结合,精准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通过设置违法即时显示屏、楼宇、移动电视等,提高宣传广度密度,提高重点驾驶人员群体安全意识。

同时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引导公众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治安全观念。

要定期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和事故案例,提高警示力度和执法震慑。

(责任单位:

各社区、镇道安办、交警中队、镇文化中心、镇社会服务中心)

(六)强化应急机制建设

1.健全信息研判预警工作。

针对全镇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发生形势,做好交通事故研判分析,强化对策措施。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预警,强化道路交通路面管控。

(责任单位:

各社区、镇道安办、交警中队、镇路长办、镇防汛办)

2.健全交通事故社会救援救助机制。

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卫生健康、消防救援、保险企业要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警医合作长效机制。

落实“120”快速急救措施、医院无缝对接急救措施、专家会诊急救措施等,实施快速精准有效的专业救治、提高颅脑损伤等重伤员救治率,做好事故危重伤员急救车辆的快速通行保障。

完善交通事故救助机制。

镇综治办、财政、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部门完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制度,扩大基金垫付范围,简化基金申请程序,保障费用及时到位,确保及时高效和持续有效救治。

(责任单位:

镇综治办、交警中队、镇卫计办、镇财经办、各社区、保险公司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以及镇党委、政府主动创稳和建设爱心城市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完善提升道路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持续健全完善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三)严格督导考评。

各相关部门、各社区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考核,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社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责任督导,推动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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