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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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docx

市“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肥药两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创建目的。

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是从源头规范农业投入品流通使用,推动农业全产业链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关键一环。

通过创建管理数字化、服务绿色化、经营规范化的农资店,全面推进农资经营体系现代化发展,为加强农业投入品“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有效落实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提供实现路径。

(二)目标任务。

结合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建设和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切实抓好“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

202A年我市创建完成3家,202B年、202C年创建完成数由市确定。

二、创建内容

(一)数字化管理。

通过安装“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配备摄像头、扫码枪、读卡器等硬件设施,深化二维码、店内码等电子标识在农资内外包装上的关联,加快普及“刷脸”“扫码”等农资购销信息化技术,加强对购销台账的数字化管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电子台账并联网上传。

(二)绿色化服务。

加大生物制剂、低毒低残留等新型农药以及商品有机肥、各类高效肥料的推广力度,落实高毒限用农药退出和定点经营制度,探索实施农业主体肥药限量购买,创新提供肥药施用指导建议、超额购买预警提示、农资补贴发放核实等服务。

推动有条件的农资经营主体开展统防统治、机械施肥等社会化服务。

 

(三)规范化经营。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证照合法齐全、规模布局合理、设施条件具备、管理制度完整、经营规范有序”的要求,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提升改造行动。

严格落实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如实记录购买者姓名、农药品名、规格、数量以及销售日期等信息。

三、创建申请条件

(一)主体资质。

申领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向当地农业生产主体提供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及相关服务,且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农村零售农资门店。

(二)人员资质。

经营人员具备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机构教育学习经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掌握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软件。

四、创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

根据创建目标任务,按照“申报一批、创建一批”的工作思路,分年度集中组织开展创建申报。

农资经营主体提出创建申请后,填写申报表(附件1)经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在10月31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上报省厅备案。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人:

  。

(二)开展创建。

各通过审核创建农资店对照“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资店创建指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评估认定。

按照“成熟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思路,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评估认定。

农资经营主体完成创建后,于每年11月底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认定申请,经市农业农村局初审、温州市级复审后上报省厅,省厅将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对通过认定的主体发文公布。

(四)奖励机制。

对通过省厅组织的综合评估的“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给予3万元的资金奖励。

(五)其他事项。

对申报未列入今年创建的单位,择优列入明后年创建单位。

 

因公共利益需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年12月31日。

 

附件:

1.“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申请表

          2.“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申请表

农资店名称:

农资店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资质、人员素质、所在区域、经营情况等):

创建主要内容与措施:

创建进度安排(明确创建时间、阶段目标等):

乡镇、街道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评分

数字化管理

(50分)

实名购买

15

在农药、肥料实名购买过程中,应用“刷脸”、“刷卡”等信息技术

①严格落实农药实名制购销的,得5分,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②对列入“肥药两制”改革万家主体名录库的主体开展肥料实名制购销的,得5分,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③实名购买应用“刷脸”、“刷卡”等信息技术的,得5分,未应用的不得分

电子标识应用

10

电子标识应用指通过在农资产品上使用二维码、店内码等标识,开展产品信息查询和录入

在售化肥、农药全部使用电子标识,实现产品信息扫码查询和录入的,得10分,电子标识使用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电子台账记录

15

通过建立农资购销电子台账替代人记手录

①建立电子台账的,得5分,未建立的不得分;②台账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的,得8分,不符合要求的,扣4-8分;③及时上传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得2分,不上传的不得分

升级硬件设备

10

配备有农资数字化管理所需硬件,包括电脑(POS机)、摄像头、扫描枪、读卡器、宽带等 

①数字化管理所需硬件设备配备齐全的,得5分,缺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②硬件设备均能够正常使用的,得5分,否则扣2-5分

绿色化服务

(30分)

推广绿色农资

5

绿色农资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制剂、低毒低残留等新型农药以及缓控释、配方肥、复混肥等高效肥料

每推广应用一个绿色农资产品得0.5分,最高得5分

禁限农药退出

5

禁限用农药指国家明令禁止或者限制经销、使用的农药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退出制度的,得5分;不符合要求的,扣1-4分

肥药限量购买

10

创新提供肥药施用指导建议、超额购买预警提示、农资补贴发放核实等服务

①提供肥药施用指导建议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②开展超额购买预警提示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③实现农资补贴发放核实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配套服务

6

依法依规经营销售农资产品,正确说明产品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无纠纷投诉或行政处罚的,得6分;有投诉调处或立案处罚的,出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回收废弃包装

4

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

①开展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以及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②建立回收台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规范化经营

(20分)

证照合法齐全

5

经工商依法登记注册,有相关经营许可资格,且悬挂上墙

证照齐全、上墙公示的,得5分;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规模布局合理

5

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许可的要求和标准

整体布局科学合理、整洁美观,储存农资商品堆放有序,经营区与生活区分离,商品陈列规范的,得5分,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设施条件具备

5

营业场所、仓储场所不小于规定面积,有配套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标识

营业场所、仓储场所面积达标,安全设施、标识完整的,得5分,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管理制度完整

5

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商品,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建立农资采购电子台账

严格开展农资产品源头管控的,得5分,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附加项目

(5分)

提供专业服务

5

由农资经销向生产作业延伸,通过“庄稼医院”等方式,向农业主体提供统防统治、机械施肥等农业绿色生产社会化服务

提供农业绿色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附加5分,未开展的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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