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63830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44.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

《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

X县区长江岸线船舶及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指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主线,全面落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守住生态红线,发展绿色产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制定长江岸线XX段船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的美丽长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工作任务

清除长江岸线停泊的各类违章船舶、无主船舶、非法浮动设施等,对“三无”船舶进行强制驱离、没收等措施,对长江岸线XX段非法码头及维修点进行整治。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长江岸线XX段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领导组。

由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徐平、谢雷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二)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日常巡查分水上巡查和岸线巡查。

水上日常巡查由芜湖港区海事处负责,交通综合执法处配合,对巡查发现非法修造船舶、趸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发放限期撤离告知书,进行劝离并作好记录,对不听劝告逾期未撤离的趸船由芜湖港区海事处、交通综合执法处依法处置,确难以解决的报告长江岸线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领导组。

岸线巡查由各镇街、农村发展局负责落实,重点检查船舶维修接岸设施及岸线乱堆放情况,各街道组织民工具体开展巡查,对巡查情况及时发送至工作群,对接岸维修趸船由涉及街道负责牵头,交通综合执法、水务执法参加依法进行处置。

(三)建立定期协商机制

领导组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组组长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

(四)强化联合执法机制

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长江沿线各类违章停泊的船舶、“三无”船舶和非法码头、非法浮动设施及维修点依法查处。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船舶、浮动设施,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作业,对拒不停止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上报领导组,领导组会议视情作出联合执法决定。

(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

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发动群众举报从事非法维修人员租住信息,市场监督局对非法船舶配件维修点、中介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公安、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配合。

(六)健全追责问责机制

各成员单位在长江岸线整治管理工作中部署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导致工作落实不力,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流程

常态巡查中发现长江沿线各类违章停泊的船舶、“三无”船舶和非法码头、非法浮动设施及维修点由港区海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放限期驶离(撤离)通知书,做好记录并收回回执,逾期拒不执行的,港区海事处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通报,街道办事处负责联系海桥航运公司拖离至海桥航运公司集中停靠,所有发生的起锚、拖离停靠等费用由违法船主承担,对强制拖离遇阻挠难以执行的,海事处向领导组报告,由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启动联合执法程序。

附件:

1.XX长江岸线船舶非法维修乱象长效管理领导组成员名单

2.常态化处置流程图

发现趸船滞留或维修作业

海事、交通前往劝阻,发放《告知书》

兑现承诺

承诺离开XX段水域

未兑现承诺,或仍在XX段躲藏

不听劝阻拒不离开

在指挥部工作群内报告

海事、交通执法负责人发出应急响应,联系所属街道

通知海桥拖船

常态化处置流程图

X长江岸线船舶乱象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指示精神,加强长江X段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集中整治X段江面船舶违停污染环境现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X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X长江岸线船舶乱象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

从3月16日起,指挥部集中办公,建立会商制度。

指挥长:

三、部门职责

1、街道办事处:

负责长江沿线的垃圾等乱象环境整治,配合水务部门对栈桥、缆绳等接岸设施进行拆除,对重点地段安装防护网。

2、农村发展局:

负责对船舶接岸的栈桥、缆绳等设施进行拆除。

3、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船舶的市场交易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对联群小区内船舶中介公司合法性进行监管。

4、芜湖海事局:

负责对长江船舶航运管理,宣传、驱离、执法违停船舶。

5、港区海事处:

负责对船舶作业码头、锚地及船舶流量较大的重点水域进行检查,对靠岸船舶采取驱离措施。

6、城市管理局:

协助对岸上乱堆放进行整治、对接岸设施进行拆除。

7、X公安分局:

对开展集中整治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予以处罚。

8、应急管理局:

对接岸船舶非法维修点进行检查、打击、取缔。

9、生态环境X分局:

对船舶生活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查,对违法船舶下放责令整改相关文书。

10、城乡建设局:

协助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对违停船舶实施驱离。

11、交警大队:

对影响整治行动停在长江大堤上机动车辆实施劝离。

12、党工委办公室:

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13、社会治理部:

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维稳。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

3月16日开始,通过张贴公告、横幅,播放宣传录音、各部门下发通知等方式,大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长江岸线整治行动。

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2、沿江违法停靠船舶处置

由芜湖海事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沿江违法停靠船舶进行驱离和执法,农村发展局和保定街道组织人员、机械配合执法。

3、开展集中行动

对于限期内未撤离船只及维修点,指挥部定于24日开始对接岸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集中行动分三个行动组:

第一组由保定街道纪工委书记王俊负责,范围为皖南船厂至老芮点;第二组由保定街道武装部长李世广负责,范围为老芮点至海桥锚地;第三组由保定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谢小明负责,范围为海桥向下游。

相关各职能部门确保人员组织到位,听从指挥部统一调遣。

天保圩强制拆除作为集中行动的第一站,计划24日9:

00时三组人员全员集中,各部门联合执法,作为后期拆除的示范标本。

4、趸船处置

趸船原则上由各业主自行撤离,对逾期未撤离的趸船,由交通主管部门商海事局负责划定趸船停靠位置,办公室组织队伍强制拖离,交通办、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5、后期维护

街道及时清理岸线堆放物,在重要路段加装防护网,切断通往岸线主要道路,进行植树绿化。

在长江大堤入口处设置关卡,禁止无关车辆随意进出长江大堤。

6、建立有奖举报机制

街道发动群众举报从事非法维修人员租住信息,市场监管对非法船舶配件维修点、中介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公安、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物资保障

整治所需拆除接岸设施、拖离趸船、清理岸线堆放物等相关费用由管委会财政据实拨付街道,按应急程序由保定街道落实。

整治所需机械和人员均由保定街道负责保障。

六、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严格服从指挥部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

2、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3、各成员单位在长江岸线整治工作中部署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导致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制度规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