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高校毕业生“510 计划”专项行动 助力“双创人才”净流入攻坚战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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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高校毕业生“510 计划”专项行动 助力“双创人才”净流入攻坚战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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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高校毕业生“510 计划”专项行动 助力“双创人才”净流入攻坚战的方案.docx

开展高校毕业生“510计划”专项行动助力“双创人才”净流入攻坚战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根据**,打好我市"双创人才"净流入攻坚战的目标要求,抓抢当前疫情影响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机遇期、窗口期,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瑞留瑞就业创业,现就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510计划"专项行动,助力"双创人才"净流入攻坚战,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开拓 1.3万个岗位、推出 10项政策、安排 1.2亿元资金、开展 10项人才活动,力争用 1年左右时间,全市新招引 1.5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全面推动我市人才工作赶超发展,加快打造创新发展的示范窗口,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要素支撑。

二、工作举措

(一)开拓1.3万个以上岗位招引高校毕业生

1. 激发企业引才用才活力。

围绕产业链构建人才链,强化产业链核心人才引领机制,重点以汽车关键零部件、机械电子、高分子合成材料、时尚轻工等四大主导产业和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需要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开拓1万个以上岗位,其中民营企业10500个以上、国有企业200个以上。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资办〉)

2. 发挥行业招才引智合力。

加强与银行、保险、证券等在瑞金融分支机构,电力、邮政、通信、运输、能源等在瑞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等服务业单位联动招才,同时不断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开拓互联网营销等新业态就业岗位,累计新开拓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 1000个以上。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3. 优化程序招录教师医生。

增加中小学、医院就业岗位数量,优化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程序,提高录用比例,切实缓解基层教师、医护人员等短缺现状。

在攻坚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新开拓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 500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新开拓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 300个以上,其中累计新开拓高学历人才岗位 100 个以上。

(责任单位:

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4.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有编尽用。

加大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力度,结合自身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增加人员招考数量,放宽籍贯限制,新开拓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300个以上,尤其加大高学历人才招引力度,改善机关事业干部队伍结构,新开拓岗位100个以上。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

5. 增加社区社工招录数。

开发基层社区、村居工作者岗位

210个以上,专项招录高校毕业生,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给予待遇。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二)推出10项组合政策招引高校毕业生对在攻坚期内(202a年 9月 1日-202b年 9月 30日)新招引的高校毕业生落实 10项组合政策,具体如下:

1. 就业补贴。

对新全职来瑞工作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 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 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总额 10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 2年发放。

毕业 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来瑞企业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总额 2.4万元、1.2万元、7200元就业补贴,分 2年发放。

在攻坚期间来瑞企业工作的,补贴额度按150兑现,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分别按总额 3.6万元、1.8万元、1.08 万元兑现,分 2年发放。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2. 创业补贴。

毕业 5年以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初次来瑞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 1年以上后,给予个人 1万元初创补贴;正常经营 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再给予个人 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3. 社保补贴。

毕业 5年以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瑞通过从事个人创业、互联网营销等新业态职业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6个月以上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 1万元,补贴期限为 1 年。

对攻坚期内,我市民营企业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 1万元,补贴期限为 1年。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4. 公积金补贴。

毕业 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生来瑞民营企业工作,并通过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公积金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费部分的 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 3000元,期限为 1年。

(责任单位: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5. 租房补贴。

向全职来瑞机关事业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租房补贴,分别为每月 2400元、1200元,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8年。

向全职来瑞企业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博士研 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发放租房补贴,分别为每月 2400元、1200元、800元、500元,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 8年。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

6. 购房补贴。

向全职来瑞机关事业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瑞首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 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 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向全职在瑞企业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瑞首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发放 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对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符合《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  )条件的的人才,享受配售人才住房。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

7. 路费补贴。

给予毕业 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首次到在瑞民营企业就业的,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浙江省(温州市除外)、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 给予个人 300元、500元、800元的求职路费补贴。

受邀来瑞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引才活动的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经认定,按同等标准享受求职路费补贴。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8. 驿站补贴。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鼓励社会机构为毕业 2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来瑞求职提供短期住宿服务,攻坚期间每人每天的标准从《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a〕73号)规定的 80元提高至 120元,累计不超过 10天。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9. 实习补贴。

支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大学生来瑞参加政府组织的实习基地实习活动,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 1200元实习补贴,并承担实习期间必要的食宿、交通、通讯、考察、参观等费用,以及在瑞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10. 引才补贴。

在高校设立"人才工作站",对经年度绩效评估确定为合格、良好、优秀、特别优秀的,分别给予 1万元、3万元、4万元、6万元奖励。

对攻坚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民营企业引进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并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缴纳社保 6个月以上的,分别按每人 5万元、2万元、2000元、1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引才奖励。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三)开展10项人才对接活动招引高校毕业生

以"人瑞才安·创享未来"为主题,聚焦产业实际,深 挖用才需求,激发企业主体引才用才潜力,高标准办好十大人才活动,吸引集聚国内外优秀人才来瑞就业创业。

1. 开展派驻专班引才活动。

依托在外瑞籍校友会、在外商会和学子联盟,健全引才网络,对产业紧密度高的国家和城市派驻引才专班工作组,依托平台优势,举办各种形式的人才政策宣讲、人才引进对接会等人才招引活动,重点招引科创项目和科创人才。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投促中心、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团市委等)

2. 开展人力资源产业园提升行动。

全方位宣传产业园在温州地区发挥引才作用,鼓励入园机构开展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推动塑造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建设。

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支持力度,为在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与帮助。

加快推进中意产业园建设,加强中意产业园与都灵汽车关键零部件、时尚轻工等特色产业交流合作,加快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3. 举行"云江杯"智能制造全球创新创业大赛。

推进云江科创"九大行动",创新"人才+项目""人才+资本""成长+初创"等三位一体模式,招引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综合效益好的高端成熟项目落地,助力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园"建设。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等)

4. 加入"长三角人才发展联盟"行动。

与杭州江干区、台州温岭市等 9城共同签订联盟协议,聚焦聚力"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目标,重点围绕大学生双创项目对接、大学生政策互认互享、大学生双创平台共建共用等方面开展合作,合力推进长三 角大学生流动一体化发展,打造区域化的大学生工作创新共同体。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5. 实施汽车部件工程师引进专项计划。

加大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汽车学院、同济大学汽车学院等高校院所合作,引进培育汽车产业急需紧缺工程师 300名以上,全面支撑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对象包括"新动能工程师"、海外专家,认定上突破学历、职称限制,以岗位经历、年薪待遇、实际待遇作为主 要评价标准,落实企业奖励和个人激励。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6. 实施"百名博士(教授)进千企"行动。

充分发挥高校教授资源对汽车部件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引导人才智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需求,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博士教授入企意向,编制形成技术需求清单和入企意向清单,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教授来瑞指导服务。

举办《中国汽车部件行业人才发展论坛》,为我市产业急需人才引育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7. 开展第三届中国"千企百校"合作对接会。

打通"需求端"与"供给端"的无缝衔接,举办第三届中国·"千企百校"合作交流会,广泛排摸企业技术人才需求,发挥浙江温州人力资源产业园、浙南高校创业联盟平台优势,邀请全国百所专业特色与我市产业契合度较高的综合性大学和职业类院校参会, 促进多领域的深度交流与合作。

建立高校引才工作联络站,推行

常态化校地沟通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8. 持续开展"全国巡回引才活动"。

在一个引才目标城市及其周边地区举办"N"场专场招聘会,并尝试在一个城市内开展巡回招聘会,对应邀参加招聘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应聘补贴。

编制全国高校"人才分布图"和"外出引才图",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机制,选派招才专班组进驻各大重点高校。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

9. 高频开展高校毕业生"双线招聘会"。

线上升级拓展"人才网"等平台网上引才功能,联动省市组织开展"行业专业网络专场招聘会",免费为企业提供紧缺岗位对接服务。

线下开展"秋季人才交流大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等,搭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面对面"招聘平台。

(责任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10. 实施"家燕归巢·智汇云江"专项行动"。

组建在外高校"瑞籍学子联盟"、成立"家燕归巢"大学生见习基地。

开展"瑞籍学子家乡行"活动、瑞籍大学生返乡实践行动,"曲线"引进高校毕业生来瑞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

团市委、市教育局等)

三、工作保障

1.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团市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政策实施、兑现督查、绩效考核等,保障攻坚行动精准有效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攻坚行动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岗位开发、各类大学生、技能人才招引和政策兑现;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做好产业人才、科技项目招引工作;市教育局、团市委分别用好教育资源、瑞籍学子资源,推动"瑞才回归""家燕归巢"。

2. 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造势作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辟专栏、设置专题、轮番滚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市岗位信息、政策内容和品牌活动,提升人才政策知晓率、人才工作满意度、人才品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重才爱才的浓厚氛围。

3. 强化责任落实。

将攻坚行动细化分解到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对每月工作进度实行动态排名,对工作进度排名靠后的2位进行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考绩。

4. 强化政策兑现。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部门间人才资金统筹使用,形成政策集成合力。

加大技术保障力度,推动人才政策兑现"一网办""掌上办""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用跑"。

定期开展政策兑现督查,对不兑现、不落地、擅自设立前置条件的 严肃问责。

本方案自 202a年 9月 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b年9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各有关单位在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方案也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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