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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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方案.docx

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肉菜,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肉菜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强化社会监督,着力培育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推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用农产品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从而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

我区将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纳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力争在我区提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前,城区至少有5家超市成功创建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其他镇街辖区超市也按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开展创建。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超市,均可申请参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一)超市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且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面积不低于200㎡;

(二)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齐全,包括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5个种类,能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三)超市具备企业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定行政许可;

(四)超市取得的行政许可合法有效,许可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五)超市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工作中,连续2年未发现超市因主观故意或者管理不善造成销售不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六)超市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食品安全问题事件;

(七)建有快检室,配有快速检测人员,具备检测农兽药残留等常见指标的能力。

四、申报范围

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的超市均应积极参与“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

五、步骤程序

(一)启动创建

2017年6月底,区食安办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将《X区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方案》,报市食安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

2017年7月20日前,各镇街及区级相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辖区超市对照申报条件并按照自愿原则,向区食安办申报参与创建活动。

区食安办和X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负责对申报超市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超市确定为我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超市,并将名单报市食安办备案。

在确定参加创建的超市以后,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食安办、区创建办统一协调,监管部门各司其职,进一步强化超市食品安全监管和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对照创建标准,全面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超市的主体责任,确保对创建超市和其供应链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确保创建超市销售的食品特别是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让广大群众在创建超市购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真正放心、安心。

(三)初审

    202A年3月前,区食安办、区创建办将组织区食药监分局、区农委、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验收的超市进行初审,主要围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对初审达到创建验收标准的,及时向市食安办申请创建验收。

验收按照否决项有1项不合格则不予通过;关键项3项不合格,一般项5项不合格,10个工作日整改完成复查合格后可通过;关键项4项或以上、一般项6项或以上不合格,不予通过。

(四)动态管理

市食安办对授牌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实行动态管理。

自202A年开始每年开展复核。

每年9月前,参加创建的超市依据创建标准开展自评,将自评情况报区食安办,由区食安办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汇总后报市食安办复核。

市食安办每年按照授牌超市50%的比例进行复核。

对不能保持授牌标准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超市和原因。

被摘牌超市通过整改到位,两年后可重新申请参与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高度认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的重要性,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一项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项目推进,认真动员和组织超市开展创建活动,确保辖区创建活动工作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同领导同部署,由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区创建办具体抓落实,建立常态工作督查机制,加大创建工作督查指导力度,各镇街和食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动员和组织超市开展创建活动,保障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

区食药监分局、区农委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创建超市从源头到销售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摸清情况,强化对供应链的监管;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监管工作,确保创建超市成功创建后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在显著位置设置创建宣传标语,营造良好创建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及时总结推广。

区创建办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交流和推广示范超市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提升食品销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帮助企业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工作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附件:

1.“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申报表

2.“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部门分工

3.“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表

         4.城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指导名单

 

              

 

 

 

 

 

 

 

 

 

 

 

 

 

 

附件1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申报表

 

申报单位

 

企业负责人

 

企业地址

 

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面积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证号

 

经营许可证号

 

许可范围

 

企业

简介

(300字以内,包括一是企业基本情况,二是对照创建申报条件进行简述,三是创建标语)

企业申报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食安办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部门分工

序号

评价

项目

序号

评价标准

评价细则

责任部门

1

组织保障

1.1

    区县人民政府重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定期召开示范超市创建工作会议,并将其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统一部署和推进,形成相关文件和记录。

    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未按要求定期召开会议,或者未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统一部署和推进,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府办、区食安办

1.2

    区县人民政府支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安排有包括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等工作在内的专项经费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并形成相关文件和资料。

    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未编制创建工作经费预算,或者未包含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的经费预算,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财政局、区食安办

1.3

    区县人民政府充分调动社会成员参与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研究并制定鼓励政策,并形成相关文件和资料。

    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未研究并制定鼓励政策,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安办、区商务局、区农委

2

组织实施

2.1

    区县食安办认真按照市食安办制定的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方案和标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农业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工作责任,并形成相应的文件。

    查看相关文件,无文件,或者文件中未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安办

2.2

    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采购环节监管,根据示范创建超市提供的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采购信息,全面调查和掌握供应示范创建超市的所有食用农产品供应商、采购的批发和零售市场,以及对应的种养殖企业和基地、屠宰企业等采购源头信息,并建立相关档案和记录。

    查看相关档案和记录,无档案和记录,或者未全面掌握食用农产品供应商、采购的批发和零售市场,以及种养殖企业和基地、屠宰企业等采购源头信息,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药监分局

2.3

区县农业行政部门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对本行政区域内供应示范创建超市的食用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和基地、屠宰企业等加强源头监管,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全年实现监测品种和常规监测项目全覆盖,并且形成相应的记录和资料。

 

    查看相关记录和资料,未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或者无相关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农委

序号

评价

项目

序号

评价标准

评价细则

责任部门

2

组织实施

2.4

    区县农业行政部门建立异地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监管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对已掌握的市内其他行政区域供应示范创建超市的食用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和基地、屠宰企业等信息,及时向其所在地区县农业行政部门进行书面通报,要求重点加强供应示范创建超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并形成相关文件和记录。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信息通报工作机制,或者未按要求通报应当通报的信息,以及未形成相关文件和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农委

2.5

    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示范创建超市和供应示范创建超市的采购供应商,以及采购的批发、零售市场等主体加强销售环节监管,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全年实现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全覆盖,并且形成相应的记录和资料。

    查看相关记录和资料,未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或者无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和监督抽检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药监分局

2.6

     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异地食用农产品购销监管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对已掌握的市内其他行政区域供应示范创建超市的采购供应商,以及采购的批发、零售市场等信息,及时向其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书面通报,要求重点加强供应示范创建超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销售环节监管,并形成相关文件和记录。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信息通报工作机制,或者未按要求通报应当通报的信息,以及未形成相关文件和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药监分局

2.7

     区县农业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按月互换示范超市销售与种养殖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结果、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结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并形成相关文件和记录。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未按月互换监管信息,或者无相关文件和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农委

2.8

区县食安办建立创建目标跟踪督导机制,每季度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跟踪督导,并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查看相关资料,未按要求定期开展跟踪评价,或者未按要求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安办

3

宣传公示

3.1

区县人民政府以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全面启动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并形成相关文件和记录。

    查看相关资料,无启动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府办、区食安办

序号

评价

项目

序号

评价标准

评价细则

责任部门

3

宣传公示

3.2

    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本单位官方网站首页设立示范超市创建活动专栏,公开活动的创建标准和程序,公开所有示范超市的创建信息,设置意见箱或者意见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按月公布示范超市销售与种养殖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结果、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结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

查看部门网站,未按要求设立示范超市创建活动专栏,未设置意见箱或者意见栏,或者未按要求公开和公布相关信息,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药监分局

3.3

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示范创建超市销售场所显著位置,统一公示网格化监管人员、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和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等监管信息。

查看销售场所,未按要求公示监管信息,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药监分局

3.4

 创建区县在城区等显著设置创建宣传标语,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持续开展示范超市创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形成相关宣传记录。

查看相关区域和资料,未按要求设置创建标语,或者未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以及无相关宣传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分局、区农委

4

创建成果

4.1

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知晓率≥90%。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知晓率低于90%,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安办

4.2

创建活动收效良好,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满意率≥90%。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满意率低于90%,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区食安办

 

 

 

 

 

 

 

 

 

附件3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

序号

评价

大项

序号

评价

小项

序号

评价标准

评价细则

评价结果

1

创建资格评价

1.1

主体业态

1.1.1

【否决项】超市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且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面积不低于200㎡。

查看超市销售区域,未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或者销售区域面积小于200㎡,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符合

□    不符合

1.1.2

【否决项】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齐全,包括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5个种类,能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查看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缺少任何1个种类,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1.2

主体资格

1.2.1

【否决项】超市具备企业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定行政许可。

查看超市的行政许可,不具备企业主体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定行政许可,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1.2.2

【否决项】超市取得的行政许可合法有效,许可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查看许可载明的内容,许可有效期届满,或者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内容不相符,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不符合

1.3

主体信用

1.3.1

【否决项】超市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工作中,连续2年未发现超市因主观故意或者管理不善造成销售不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查看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无相关证明资料或者证明存在问题,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不符合

1.3.2

【否决项】超市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食品安全问题事件。

查看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无相关证明资料或者证明存在问题,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不符合

1

创建资格评价

1.4

快检设施

1.4.1

【否决项】超市专门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配备必要的快速检测设备。

   查看快检设施和设备,未专门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快速检测设备,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1.4.2

【否决项】食品快速检测设备能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并能检测农兽药残留等常见问题指标。

   查看快速检测设备功能,不能检测农兽药残留等常见问题指标,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2

组织管理评价

2.1

管理机构

2.1.1

【关键项】超市设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并形成相应文件。

    查看相关文件,未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或者未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2.1.2

【关键项】超市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明确相关内设部门职责分工,并形成相应文件或者资料。

   查看相关文件或者资料,未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或者明确相关内设部门职责分工,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2.2

管理制度

2.2.1

【关键项】超市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形成相应的制度文本。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制度,或者未形成相应制度文本,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2.2.2

【关键项】超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超市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形成相关文本和记录。

查看相关资料,未制定方案,或者未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以及无相关文本和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2.3

管理人员

2.3.1

【关键项】超市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并保存相关文件或者资料。

  查看相关资料,未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2.3.2

【关键项】超市配备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都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且具备从业资格。

查看相关资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或者无从业资格证明文件,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2

组织管理评价

2.4

从业人员

2.4.1

【关键项】超市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查看相关资料并抽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或者无有效健康证明,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2.4.2

【关键项】超市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制定并执行2017年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且全年计划培训时间不低于40小时,并形成相关文件和记录资料。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培训制度,未制定并执行2017年度培训计划,以及全年计划培训时间低于40小时或者无培训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

经营过程管理评价

3.1

管理体系

3.1.1

【关键项】超市建立严格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采购、运输、贮存、销售全过程控制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主动借鉴国家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国外的先进管理方法,建立更加严格的良好经营过程规范,并形成相关规范性文本。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全过程控制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或者未建立更加严格的良好经营过程规范,以及无相关规范性文本,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1.2

【关键项】超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主动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更加严格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标准,以及采购、贮存、运输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和包装、标签标识等标准,并形成相关规范性文本。

    查看相关资料,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制定更加严格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标准和相关标准,或者无相关规范性文本,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1.3

【关键项】超市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基本实现进货查验记录信息和供应商、供应基地等信息能够实时在线查询。

    查看相关资料并随机倒查进货查验记录,未建立追溯管理体系,或者不能实时在线查询相关信息,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

经营过程管理评价

3.2

采购管理

3.2.1

【关键项】超市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采购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自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标准,并形成相关规范性文本和记录资料。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采购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以及未形成相关规范性文本和记录资料,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2.2

【关键项】超市建立采购评审制度,设立统一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采购评审机构,实地考察种养殖企业和基地、畜禽屠宰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供应商、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具有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条件、卫生和质量管理水平、主体资质和信用记录等,并保存相关记录。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采购评审制度,未设立采购评审机构,或者未按要求开展实地考察,保存相关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2.3

【关键项】超市建立合格种养殖企业和基地、合格供应商、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采购名录,在合格名录范围内采购,并以合同等形式明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供应标准和需要提交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采购名录,或者未在名录范围内采购,以及未明确供应标准和需要提交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2.4

【关键项】超市采购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时,查验并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查看相关资料,采购时未按要求进行查验或者未保存相关证明文件,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2.5

【关键项】超市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包装和附加的标签,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包装上标注的认证标志和发证机构进行审查,并形成相应记录。

查看相关资料,采购时未对包装和标签进行审查或者无查验记录,以及采购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

经营过程管理评价

3.2

采购管理

3.2.6

【关键项】超市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评价制度,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检验,并形成相关档案和记录。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质量安全跟踪评价制度,或者未按要求开展跟踪评价,并形成相关档案和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2.7

【关键项】超市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供应商质量安全复评制度,综合质量安全跟踪检验结果等因素,定期开展复评,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复评档案或者记录。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质量安全复评制度,或者未定期开展复评,并建立复评档案或者记录,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2.8

【关键项】超市建立优质食品优先采购机制,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优先采购质优价廉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并形成相关资料。

    查看相关资料,未建立优质食品优先采购机制,或者无相关资料,此项评价为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3.2.9

【关键项】超市建立稳定、安全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货源基地,积极推行“农超对接”、“厂超挂钩”、“订单农业”、“基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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