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政府系统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docx
《在全县政府系统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全县政府系统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在全县政府系统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转变全县政府系统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县政府系统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围绕本部门或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和水平,在深入开展工作过程中历练政府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的作风,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各镇(办、中心)人民政府、榆佳经开区、白云山景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的方法,按镇(办、中心)、县政府部门分类考核排名。
1.行业综合工作或单项工作在省市年度工作考核中的位次,占15分;
2.年度争取中省市资金或项目较上一年度增长幅度,占20分;
3.推动项目建设强度,抓工作落实力度,部门和单位有效投资考核排名位次,占20分;
4.本年度部门和单位人员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情况,占10分;
5.部门或单位招商引资力度,占15分;
6.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工作经验模式在市级以上广泛推广、打造的示范点在市级媒体上被大篇幅宣传报道,市级以上行业现场会在本县举办情况,占20分。
三、奖惩措施
考核奖励方式包括目标责任考核评优奖励、资金奖励、其他奖励;处罚方式包括取消评优、压缩预算及其他处罚。
(一)奖励措施
1.评优奖励:
考核排名前三位的镇(办、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建议县委考核办将该部门或单位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2.奖金奖励:
考核排名前三位的镇(办、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下一年度该部门或单位在正常预算基础上再追加10%的预算。
3.其他奖励:
对有效投资考核排名前三的部门和单位,除在中省市项目安排予以倾斜支持以外,县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的专项资金,直接用于扩大有效投资考核排名前三的部门或单位的个人奖励,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奖金原则上不少于该部门或单位总奖金额的20%。
(二)处罚措施
1.取消评优:
考核排名后三位的镇(办、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建议县委考核办取消该部门或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
2.压缩预算:
考核排名后三位的镇(办、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下一年度该部门或单位正常预算基础上缩减10%的预算。
3.其他处罚:
考核排后三位的镇(办、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季度点评会上做检查,联系或分管该部门单位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做表态发言,对连续两年处于后三位的镇(办、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建议县委对该部门或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职务调整。
四、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明确领导责任。
县政府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杨政担任,副组长由王道山、徐辉、马新阳、魏锦斌、王小萍、彭靖渊、张宝山、王雨飞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科技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树杰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高工卫、曹瑜、武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开展。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调度。
(二)加强督导检查。
县政府办要加强对各部门或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定期督导检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通报,从而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
要把舆论宣传工作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始终,深入及时反映本部门或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和成效,全面展示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
(四)坚持统筹兼顾。
要统筹安排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并与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本方案最终细化解释由县政府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