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网格长+村民代表”制度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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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网格长+村民代表”制度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构建市、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以市、乡镇两级指挥为骨架的社会治理运行架构和责任机制。
通过一个系统平台、一张综合网格、一个服务号码、一支联动力量、一套运行机制和一套考评办法“六个一”工作机制,形成以乡村“网格长+村民代表”为工作核心的全市网格化社会治理事项发现、受理、分流、处置、跟踪、督办、反馈、评价的流程化处置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真正实现社会治理事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六个一”工作建设的要求,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一)优化一个系统平台。
按照“城市大脑”建设方向,实体化运行市、乡镇、村三级一体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建立“一台受理、二级分拨、三层处置、四环监督”的事件流程体系,形成事项受理、分拨、处置、核查、结案、考核的闭环。
优化升级现有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应用平台系统,对接数字化城管、公安110非警务、12345公共服务中心等部门信息平台;进一步开发社会治理APP、部件采录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等为配套的应用支撑;建设汇聚事件数据、网格信息、视频监控、治安动态等大数据库,打造集联动综合、维稳实战、大数据应用和公共服务“四合一”的智慧型联动中枢。
(二)扎实一张综合网格。
将部门在乡镇已设置的多个专业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实现“多网合一”,合理确定网格服务管理任务和事项。
配齐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开展日常巡查,及时采集上报平安稳定事件等各类信息,协助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纠纷。
(三)指定一个服务号码。
整合现有涉及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投诉咨询等热线号码,通过融合、整合、合作、联动的方式,逐步将分散的热线纳入12345,作为全市唯一社会治理热线号码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全市域覆盖、全天候服务、全范围联动、全过程监察,实现“一个号码接入、一条热线贯通”的运作模式,使各类群众诉求得到更加及时、规范、高效、精准解决。
(四)整合一支联动力量。
整合现有资源,建成一支由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组成的网格管理队伍,提高基层一线及时发现和服务管理能力。
结合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城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力量下沉,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问题能力。
(五)健全一套运行机制。
健全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机制,通过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完善处置预案,对民意走向、社会矛盾、安全隐患等趋势变化作出中长期预测,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健全处置调度机制,根据受理的事件类型,及时发出处置指令,实行分级处置;健全情况反馈机制,事件处置完成后,及时通过平台系统反馈工作情况;健全联动运作机制,打造信息收集汇聚、分流交办、处置反馈、监督考核的完整流程,形成完整的回路和闭环。
(六)制定一套考评办法。
建立健全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乡镇、村和部门的月度、年度考核,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各乡镇、村和部门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成效,定期进行排名和通报,考核成绩作为全市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按照“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依托系统平台,由各乡镇对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进行指挥调度、实时监督,每日对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工作情况进行定位、定时,随机督查,确保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在岗在位、依法依规履职。
三、工作范围
按照“党建引领、信息采集、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的工作要求,网格工作范围主要为:
(一)党建工作。
按照综合网格党组织全覆盖的要求,深入实施“党建引领、政社互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建工程,推进基层服务型、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推行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核”。
(二)信息采集。
采集网格内人口、建筑、物业、学校、医院(卫生院)、公共设施、企业工厂、出租房屋、旅馆酒店、娱乐场所、商贸市场、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类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数据。
(三)社会治理。
发现并解决应急、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确定、经审核纳入网格的事项;排查调处网格内邻里、物业、婚姻家庭、生产经营等矛盾纠纷;上报涉及社会稳定的各类事件信息。
(四)综合服务。
开展对优抚对象、农村特困户、退役士兵、特殊人群等群体走访服务;做好各类涉及民生服务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抗灾救灾及救济和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网格是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工作的“责任田”。
按照“巡办分离”和“人、机、格”绑定的原则,单兵巡查作业于责任“格”。
开展便民服务和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等工作。
特定情形下,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可针对某一复杂区域联合开展外来人口排查、社会乱象清查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网格长、村民代表因特殊情况离岗缺位时,可指定一名网格员(村民代表)第一时间替补上岗,确保开展网格巡查走访、信息事件上报等工作的连续性。
五、网格员(村民代表)管理要求
(一)制度规范管理。
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队伍总体参照公安辅警实行规范化管理。
各乡镇对本乡镇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队伍的人、财、物、业务工作,教育培训,考核评比等管理工作负总责。
具体实行“六项制度”的管理。
“六项制度”:
即上岗公示制度、巡查走访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考核奖惩制度。
(二)平台信息管理。
市、乡镇两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依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对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采录数据实行在线量化管理、上岗情况视频点名和图上轨迹展示管理,对业务素质采取网上考试管理。
(三)检查监督管理。
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工作情况开展不定期实地抽查,重点督查漏报的实有事件和未采录的基础信息,并将结果通报各乡镇,作为对各乡镇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的考核依据。
(四)奖优评先管理。
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每月上报实有事件和采录基础信息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开展月度、季度、年度星级网格长、网格员(村民代表)等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