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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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docx

县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7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2**〕36号)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和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榆政住建发〔202**〕182号)精神,202**年底实现全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15%;到2025年,实现全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25%;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鼓励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二、组织机构

为积极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顺利发展,特成立***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

支持外地优势企业与我县本地企业合作,加快提升我县企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设计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成为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

大力培育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促进上下游产业链的联动发展。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审批建设。

202**年起,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等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设计和建设。

各相关部门要在项目土地报批、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项目审批等各环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从项目源头审批环节把好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关口,做好服务指导工作,确保上述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落地建设,加快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步伐,力争按期实现发展目标。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

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的审查和管理,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鼓励和引导设计单位提高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的装配式建筑建设集成设计能力和协同设计能力。

鼓励设计单位参与开发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大力应用成熟的设计软件。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配合)

(四)实施装配化施工。

鼓励和支持施工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推广使用施工安装成套技术、安全防护和质量检验技术;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采用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协同施工新模式;引导企业提高装配施工技能,实现技术工艺、组织管理、技能队伍的转型发展。

(县住建局负责)

(五)推广工程总承包。

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深入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与装配式建筑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

支持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向具有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县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六)推进建筑全装修。

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

建立健全与装配式建筑相匹配的分阶段验收制度,允许装配式建筑采用结构工程与装修工程交叉作业,分阶段验收。

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

积极推进装配式内装产业链的集群发展,引导符合装配式装修技术和工艺标准的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

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县工业商贸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

(七)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技术水平。

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新型墙体材料;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

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材料评价,禁止使用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确保安全、绿色、环保。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局、住建局配合)

(八)确保质量安全。

创新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装配式建筑性能和部品部件评价。

落实装配式建筑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产单位要建立部品部件检验机制,对工程项目首批构件推行建设、监理驻地监造制度;设计单位要严格设计审核校验,实行全过程服务;施工单位要加强部品部件进场、施工安装、灌装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工序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提高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监理单位要提升装配式建筑监理能力,严格履行监理职责;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和提高装配式建筑的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县住建局负责)

四、政策支持

(一)产业政策。

支持建筑业企业向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方向发展;支持建筑装备制造和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加快实施技改升级;鼓励水泥、商品混凝土、墙材及钢结构等生产企业向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延伸或转型,实现装配式建筑各生产要素的流动、转移或重新组合。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财政政策。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装配式建筑财政支持政策,并尽快制定出台我县财政支持政策。

(县财政局负责)

(三)土地政策。

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土地供应。

科学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高装配式建筑供地效率,鼓励装配式建筑项目利用存量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

根据我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状况,适时划定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并明确建筑工程预制装配率等要求。

资源规划部门在土地供应时,将发展装配式建筑要求按规划条件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四)金融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

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引导大型企业探索以参股、资金投入等形式参与经营、实施扩张。

鼓励消费者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并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县金融办牵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银行配合)

(五)税费政策。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对装配式生产建设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按照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缴纳;劳保统筹费对参建各方分别予以返还;采用预制墙体的,按照新型墙体材料基金使用管理规定予以奖励;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

(县税务局牵头,县财政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科技政策。

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生产、施工等装配式建筑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通过重大专项、科技计划等充分调动科研人员从事装配式建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科研人员以合理方式参与企业研发、生产、经营及利益分配。

按照创新链、产业链要求加强统筹和计划,加快装配式建筑的建设。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县工业商贸局配合)

(七)激励政策。

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为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明确分值,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给予优良企业优先承担工程项目及“***杯”等创优评奖支持。

重污染天气II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但不得从事土石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室外作业。

预制装配率达到40%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或者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调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建设、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

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和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及其在提高工程质量、提升建筑品质性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使发展装配式建筑成为社会和企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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