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各类域场主体培育发展新动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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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各类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新动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奋力建成“一城五区一美”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4年底,利用3年时间,通过发展一批、引进一批、孵化一批、壮大一批,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服务体系,实现市场主体总量大幅增长,力争全县市场主体年均增长15%以上,突破4.2万户;实现市场主体质量效益显著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突破50家、限上商贸企业(含大个体)突破30家、规上工业增加值突破3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51亿元,实现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县新增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2个,市级创新平台3个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突破12家,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达到3400个;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增量提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产业支撑,持续壮大市场主体总量规模

围绕七大重点产业,发展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市场主体,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局面。

(一)壮大现代农业市场主体

1.发展特色农业市场主体。

实施精致农业“十大工程”,大力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畜禽、中药材等传统特色农业产业市场主体。

积极发展新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带动小农生产和现代农业有机街接,三年内,实现农业市场主体增至4200户。

2.大力发展新型农业市场主体。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县、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带动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力争3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10家,家庭农场达到164家。

大力扶持一二三产业融合、规模经营多样、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村电商,加快培育农村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和新模式。

3.打造农业产业平台。

实施现代特色农业园区“双创”示范园工程,力争在我县建设1个以上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园区,打造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

大力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全县至少培育1个田园综合体项目。

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等一批先行示范,建成一批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

(二)壮大先进制造业市场主体

1.培育发展引领型、补链型制造业市场主体。

优化制造业发展布局,集中优势资源要素,重点打造健康食品、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三年内,实现制造业市场主体增至2900户。

2.加快工业园区发展,加速推进园区管理体制创新,做强园区投资平台,抓好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推动三大工业园区加速发展,吸纳更多制造业及配套产业市场主体进驻园区发展,三年内,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突破27亿元。

3.抓好产业链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广西伟泽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1500万头及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链项目产业基地、河北大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钙基新材料与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产业基地、宏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碳酸钙梯级综合利用绿色产业链(一期)项目产业基地等重大产业项目建成投产,根据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发展需求,定期发布主体发展指南,引导各类主体进入市场。

(牵头单位: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

(三)壮大优势轻工业市场主体

1.优化轻工业发展布局,发挥本土特色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深加工、编织、板材、文化体育用品、服装等轻工业企业,着力推进轻化产业经济的改造创新和转型升级。

2.加快特色轻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县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业园、轻工制品添加剂产业园、县林产产业园升级为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三年内,我县至少建成1个特色轻工业产业园区。

依托主导产品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和培育一批特色产业的配套市场主体进驻园区。

3.强化轻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联动招用工服务体系,解决企业用工难题。

(牵头单位: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

(四)壮大建筑业市场主体

1.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海外工程建设市场,引导建筑企业晋升高等级资质,推动组建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本地建筑企业竞争力。

谋划推动建筑产业总部基地建设,引导建筑业市场主体进入基地集中经营,积极延伸建筑产业链。

2.加快房地产、新型建材、装饰装修等市场主体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工业化,三年内,实现建筑业(含房地产业)市场主体增至360户。

3.促进智慧物业服务发展。

培育和引进一批优质物业服务市场主体,推进物业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优质化提升,促进房地产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

(五)壮大商贸流通业市场主体

1.加快推进全县商圈建设,优化商圈布局,形成县域重点商圈、乡镇商圈等齐头并进格局。

推进“特色品牌商业街”建设改造,依托商圈发展,引导各类商贸流通业市场主体进驻经营,三年内,实现商贸流通业市场主体增至18000户。

2.提升壮大现有商品交易市场,丰富电商、孵化、金融服务、物流等配套业态,引导市场向专业化经营发展。

推进专业市场划行归市,新建2个专业市场,以专业市场带动配套产业市场主体集群发展。

3.做大做强限上零售企业,形成总部经济集聚效应,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实行“三统一”(统一收银、统一结算、统一管理),抓好汽车、石油及其制品、中西药、粮油食品和家电等五大类商品消费,引导海螺、柳钢等大型生产企业成立独立法人销售公司,其产品进行专业化销售,做大批发零售业市场主体,三年内,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51亿元。

4.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和创新直播电商业态模式,深化直播电商在农产品销售领域的应用,推动直播电商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和民俗文化等地方优势产业有机融合,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网红品牌。

(牵头单位: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壮大文化旅游业市场主体

1.加快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旅游景区景点提档升级,发展多元化旅游业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经典路线,积极培育“文旅+”“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催生一批有特色、有吸引力的“农家乐”“民宿”等市场主体,三年内,实现旅游业市场主体增至40户。

2.大力发展康养旅游,积极推进旅居养老、健康养老、智慧养老等新模式市场主体进驻,支持康养类市场主体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创建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和体验基地,打造“两湾”休闲旅游康养胜地。

(牵头单位: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七)壮大物流业市场主体

1.大力培育现代流通企业。

优先发展基于仓储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培育一批以连锁经营为代表、线上线下互动、国内国际联动、城乡相互促进的现代物流市场主体,三年内,实现交通物流业市场主体增至11300户。

2.加快推进“物流网”建设工作。

加快推进中农联·玉林国际农产品批发电商物流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现代物流骨干企业,培育形成一批运行模式先进、要素整合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枢纽运营企业。

3.提升物流专业化服务能力。

重点推进冷链物流、高铁物流、粮食物流等领域市场主体发展,形成物流重点领域合力发展取长补短。

(牵头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市场主体质量效益

加快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引进和培育一批航母型、旗舰型企业,壮大一批协作配套的“小巨人”“独角兽”“瞪羚”型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大中小企业紧密协作,具有创新活力的发展机制,促进我县市场主体质量效益提升。

(一)培育“个转企”市场主体

1.鼓励个体户转型发展。

加快个体户数字化转型,深化直播电商在批发零售业领域的应用,鼓励发展网红品牌,配合玉林市组织认定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直播电商基地(园区)和带动作用强、市场影响力大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动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个体户转型为企业。

三年内,力争每年培育“个转企”16个。

2.积极发展夜间经济,打造石南风情街等有特色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推出一批夜间消费特色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

扩大住宿餐饮消费,打造美食地标县,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加大对住宿餐饮个体户“个转企”的扶持力度。

3.培育新业态个体户转型升级。

支持共享经济灵活用工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对外卖小哥、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家庭服务员等新业态的个体户,为办理“个转企”登记提供便利,更好获取公共服务保障。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培育“小升规”“小上限”市场主体

1.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建立上规入统企业培育库,全面摸排发展潜力好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加强企业跟踪服务和指导,推动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向清单内企业聚集,培育打造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

2.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三级对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奖励政策,每年在库培育企业15家以上,力争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家以上,三年内,力争培育小升规企业达2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50家。

3.推动符合条件的商贸服务、商贸流通业企业应统尽统,加大培育成品油流通企业、二手车交易主体上限入统,以及工业企业产销分离、农产品加工产销分离纳入限上统计,三年内,限上商贸企业(含大个体)突破30家。

4.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住餐企业落实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对已上限入库的企业提供丰富和精准的帮扶措施,每年培育入库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家。

(牵头单位: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培育“规改股”“股上市”市场主体

1.引导企业“规改股”。

采取“一对一”指导,引导企业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重点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兼并重组,鼓舞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改造、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内,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优势,吸纳信贷资金积极培育规转股企业。

2.深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大力推进改制上市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更加有效发挥国有资本在国企改革中的引导作用。

3.建立并充实县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组织专业团队,将科技含量高、资产质量优、发展前景好和上市积极性高的企业纳入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重点培育。

三年内,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优势,吸纳信贷资金积极培育新股上市(含新三板)企业。

(牵头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金融办,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

1.开展培育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专项行动,大力支持海螺公司、恒庆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力争1条产业链规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0%以上。

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千企技改”工程,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力争三年内,规上工业总产值达90亿元以上。

2.实施领军型企业培育计划,坚持以大企业引领产业发展,在我县特色优势产业中,遴选一批企业规模大、细分行业的优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发展壮大一批规模扩张力强、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领军型大企业,力争打造全国行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全国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上取得突破。

3.实施成长型企业培育计划,挖掘和扶持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打造成为主业突出、自主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区域带动作用明显的“专精特新”成长型中小企业,强化我县产业发展的支撑力量。

(牵头单位: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新动能

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实施品牌战略,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推动新产品产业化,全面提升我县经济质量和发展水平。

(一)培育创新平台

围绕主导产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快一批创新创业平台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实现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牵头单位: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大力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孵化器培育入孵企业,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县高新产业快速发展。

三年内,全县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突破12家。

(牵头单位: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县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产品创新、产业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年内,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

围绕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目标,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三年内,争取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07件。

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围绕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

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对获得授权的专利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单位给予补助。

通过政策优化提升专利质量,大力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商标“品牌强县”战略

加强商标品牌培育,促进种类市场主体“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将三黄鸡、蒲塘米粉、茶等本地企业生产的名特优新产品纳入“货”目录,进一步打响本地产品品牌。

设立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对获得名牌称号的企业或组织给予奖励和政策支持,获得中国质量奖(包含提名奖)、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有机产品认证、广西优质认证、香港优质正印认证、香港绿色标志认证(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开展特色商标品牌产业“一对一”的帮扶活动,力争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数量每年递增15%以上,三年内,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达到3400个。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

(六)开展特色品牌培育

开展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重点培育扶持三黄鸡、大米、中草药、水果、蔬菜、茶叶、肉猪(牛羊)等7大种养产业,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3个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农产品品牌效应,带动企业增收,乡村振兴。

加大住餐企业知名品牌培育,培育一批规模大、上档次的住宿餐饮企业,加快推进开展“寻味”“提质创星”等系列活动,推出体现特色的“名店名宿名厨名菜”,打造一批差异化、品牌化的住餐企业,形成本土特色的叫得响品牌。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落实保障措施,完善市场主体服务体系

(一)重视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摆上更突出、更重要的位置。

县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明确任务,将本方案细化为具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各有关部门要研究细化政策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二)完善服务体系。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推动全链条优化审批、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

持续完善县依政务申请服务事项“一件事”套餐清单,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

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范治理。

建立县级有关部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推行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构建新型信用监管体系。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县级执法协同和监管数据归集,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措施》,构建安商稳商的亲清政商关系。

(三)加强政策兑现。

梳理各部门在用人、用地、用水、用电、金融、财税奖补、行业扶持等各类政策,全部纳入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

加大用人、用地方面的扶持。

切实落实“兴生回归”工程、乡村人才振兴、“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人才支撑等方面的优惠奖励措施。

对商贸物流业等重点行业用地要优先保障、优惠供地,对用地性质调整给予支持。

(四)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推动市场主体繁荣发展有机结合,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协助组建等多种方式成立党组织,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党员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实现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五)抓好督导考核。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发展评价体系,定期督导考核。

同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对各行业市场主体分类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通报制度,建立以市场主体发展数量、质量、结构、速度和贡献率为主要指标的市场发展主体发展绩效考评体系,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培育市场主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给予严肃追责。

(六)做好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加大对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现场推动会、工作沟通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兄弟县(市、区)经验和企业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和政策法规的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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