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装饰装修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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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装饰装修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

市主城区装饰装修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主城区装饰装修垃圾的管理,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面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造一流的生态宜居美好环境,根据**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以打造“清洁、有序、宜居、文明”的居住环境为目标,按照“源头规范化、收运标准化、处置资源化、监管常态化”的要求,探索建立装饰装修垃圾和违法建筑双防控机制,全面加强主城区装饰装修垃圾综合管理和利用工作,通过强化全程管理,基本消除主城区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垃圾在产、运、消等重要环节中发生的乱堆放、乱倾倒、抛撒漏现象,逐步实现装饰装修垃圾处置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工作目标,打造“最清洁、最有序”文明城市。

二、实施范围

市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洋安新城城市化管理范围。

三、工作原则

(一)发挥基层治理作用。

统筹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违建防控等相关工作,加强村社、物业等基层管理组织装饰装修垃圾综合治理的队伍建设,依托“四个平台”机制,完善“全科网格”体系,明确网格责任,实现问题“发现快,把脉准,处置精”,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效能。

(二)落实全过程监管。

村社、物业、城管、住建等管理主体要加强装饰装修垃圾综合治理的全过程管理。

村社、物业等管理单位强化每日装饰装修垃圾治理日常巡查、问题发现、及时劝告和问题报告等工作;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执法支撑。

(三)打造共治共享格局。

把装饰装修垃圾综合治理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打造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建立健全“一个网格管到边,监管网络全覆盖”机制,各部门在日常治理中密切协作,信息互通,经验共享。

严格“效能问责”,注重环节管控,确保高效治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职责分工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各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市创建办:

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开展装饰装修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市城管局:

负责牵头实施主城区饰装修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沿街店铺产生装饰装修垃圾项目的预约登记、占道审批一体化管理;负责对装饰装修类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核准;负责对装饰装修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工程渣土准运证》的审批;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垃圾和垃圾分类管理法规规定的各类行为。

市住建局:

完善房屋装饰装修项目的备案管理;负责有物业小区产生装饰装修垃圾项目预约登记;配合有物业小区装饰装修垃圾定点堆放场所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负责指导和督促物业企业加强装饰装修行为的巡查、管理,实施建筑垃圾分类,将物业企业建筑垃圾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年度综合考评;负责对装饰装修企业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洋安新城):

负责无物业小区产生装饰装修垃圾项目预约登记;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对无物业小区的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场地进行选址、进行场地围挡设置和开工建设,并负责后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发现并上报职责,督促和指导社区落实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责任和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工作,参与做好装饰装修垃圾专项治理工作。

五、处置流程

(一)登记

1.居民在装修开工前,产生装饰装修垃圾项目需提前预约登记。

有物业小区向管理的物业企业预约登记;无物业小区向属地社区预约登记;沿街商铺向属地城管中队预约登记;别墅、顶楼和二级平台的装饰装修业主需自带装修设计图纸向住建部门备案,备案信息抄告属地城管部门。

2.管理主体(主要是物业企业和社区,下同)应第一时间核实登记产生装饰装修垃圾项目的业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指定装饰装修垃圾堆放地点,指导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做好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装饰装修垃圾袋装化的管理,并向属地城管中队报备。

(二)堆放

3.产生装饰装修垃圾项目的个人、单位向管理主体登记报备后,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按规定缴纳运输处置费用,承诺垃圾袋装化并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装饰装修垃圾堆放点必须设置规范的围挡,并进行清洁管理,存放点设置不得影响居民、车辆通行安全。

4.按照“能分则分,能用则用”原则将装饰装修垃圾分为可回收、可燃烧、有害和其他等类别,由产生装饰装修垃圾项目的个人、单位按管理主体指定堆放点进行分类袋装,分类投放有序堆放。

5.属地街道(社区)开展整治产生的垃圾投放,由社区负责分类投放至指定堆放点,由市容环卫保障中心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统一收运,承担相关运输处置费用。

(三)收运

6.装饰装修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投放须按管理主体要求提前与运输企业约定收运时间、地点,告知估算的收运方量,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上门收集、清运。

7.运输企业收运装饰装修垃圾实行密闭化运输,堆放场地及时清理,恢复原有地貌,消除二次污染。

8.涉及装饰装修垃圾堆放的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当事人不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由市容环卫保障中心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兜底收运,确保日产日清。

(四)处置

9.运输企业和市市容环卫保障中心应将装饰装修垃圾统一运至有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

处置场地应完善软硬件设施,设置围栏围挡、车辆冲洗设备、视频监控系统、计量装置、配备分拣、破碎、防尘等处置设备,保持消纳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洁。

不得消纳有害的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

10.被委托的运输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按规定收取费用。

(五)监管

11.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加强装饰装修垃圾管理,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信访投诉和媒体监督曝光等途径获得装饰装修垃圾涉及的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予以处理。

12.落实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责任,保持责任区整洁。

物业企业、社区履行每日开展装饰装修垃圾日常巡查和长效管理责任,保持装饰装修垃圾堆放点规范、美观。

13.物业企业、社区定期开展装饰装修垃圾治理的宣传,对住宅小区乱投放装饰装修垃圾行为劝阻和制止,对业主不予改正的,及时报告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14.有物业小区由物业企业结合违建双向报备制度落实巡查监督;无物业小区由城管中队牵头,社区配合参与,组建专职巡查监督员,第一时间发现装饰装修垃圾治理问题;沿街商铺由属地城管中队落实巡查和监督管理。

15.对装饰装修垃圾治理的违法行为和未落实卫生责任区责任的责任人,属地城管中队应依法予以查处。

涉及物业企业违法的抄告市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16.属地城管中队应建立辖区装饰装修垃圾治理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加强与住建、街道等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依法查处装饰装修垃圾治理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同推进。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阶段装饰装修垃圾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组织好专项治理工作。

市创建办牵头做好协调统筹,强势推进;市城管局牵头会同住建、街道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主城区装饰装修垃圾治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有效指导,属地街道对治理行动负起主体责任,加强联动、防打结合,确保主城区装饰装修垃圾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舆论引导,推动落实。

充分结合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拓宽宣传教育途径,积极营造工作氛围,正确引导舆论方向。

要充分发动社区和物管企业力量,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进行宣传,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

附件1:

主城区装饰装修垃圾治理流程

附件2:

《产生装饰装修垃圾项目预约登记表》

(一户一档)填写日期:

年月日

装修主体

£个人

装修主体

□单位

业主姓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装修地址

小区幢单元室/街道路号

装修公司

全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装修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装饰装修垃圾处置

□环卫所

收运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场化

公司全称

单位地址

收运联系人

联系电话

装修承诺

1.承诺装修过程中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文明装修;

2.对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公共设施损坏赔偿、垃圾分类等;

3.不改变房屋原有外貌,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4.承诺按垃圾分类要求分类袋装,分类有序堆放至指定装饰装修垃圾堆放地点;

5.不将装修材料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规范安装防盗窗、空调外机等附属设备,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噪声和装修扬尘;

6.承担因装修施工不当给相关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

7.承担装修管理规定中应负的其它责任。

注:

因与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明确上述责任由相应单位承担的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业主签名:

装修负责人签名:

管理主体意见

(盖章)签字:

年月日

注:

1.申请者为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别墅、顶楼和二级平台装修需业主自带设计图纸向住建部门备案。

附件3:

装饰装修垃圾治理相关事项告知书

一、有资质的收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1

市市容环卫保障中心

周焰文

64787153

参照公布的收费标准自行协商

2

具体流程:

1.业主需要进行房屋装修的,按分类到属地社区、物业或住建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备案登记部门书面告知业主房屋装修注意事项、收费标准及装修垃圾收运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业主自行联系收运单位,并具体协商收运价格。

4.业主自行按照分类标准将装修垃圾进行分袋,及时联系收运单位进行收运并付费。

5.收运单位将装修垃圾及时进行收运。

二、分类指导

序号

装修垃圾类别

主要包括内容

收运、处置方式

1

可资源化利用的装修垃圾

水泥、砖块、细沙、瓷砖等能够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部分

白色袋装,交由收运单位装运到资源化处置企业进行处置

2

不可资源化利用但易焚烧的

小块板材、木屑、一次性包装袋等

黄色袋装,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3

可回收利用的

纸板、泡沫、塑料、金属制品等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物件

交由相应的回收处置企业进行再生利用

4

有害垃圾

油漆桶、勾缝剂等有害部分

交由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回收交由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5

大件垃圾

大件的木质家具、席梦思、沙发等具有一定回收价值的大件物品

按照大件垃圾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即临时堆放到社区大件垃圾临时中转堆放点

特别提醒:

必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待完成分类后,及时联系收运单位进行收运,严禁随意堆放,否则,执法部门将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责任人或单位予以处罚。

附件4:

装饰装修垃圾治理问题整改劝告书(模板)

业主:

根据《市主城区装饰装修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于年月日在巡查中发现你户(单位)在位于地址的物业装修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不文明现象:

□装饰装修垃圾未在指定地点堆放;

□装饰装修垃圾未实行袋装;

□装饰装修垃圾未分类投放;

□装饰装修未保持环境整洁;

□装饰装修改变房屋原有外貌;

□装饰装修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其它问题:

现书面告知,请通过合理方式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文明装修,保持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

本劝告书已抄送相关职能部门,逾期不自行整改到位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装饰装修垃圾管理主体)

年月日

12

附件5:

产生装饰装修垃圾项目预约登记汇总表

序号

业主信息

装修公司

装修时间

垃圾处置

管理主体

业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装修地址

全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装修期限

收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巡查人

备注:

1.该表汇总后及时更新,并向属地城管中队报备。

附件6:

装饰装修垃圾治理问题发现汇总登记表

序号

管理主体

职能部门

社区

小区

当事人及电话

问题描述

上报时间

是否劝告

问题照片

整改后照片

监管记录(属地中队等)

1

如:

XX小区XX幢XX单元东侧有装饰装修垃圾乱堆放

如整改

立案、限改等

2

3

4

5

备注:

1.该表汇总后及时更新,并向属地城管中队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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