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区短历时强降雨河道排涝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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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区短历时强降雨河道排涝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为科学调度城区河道排涝水利设施,及时降低城区河道水位,减少短历时强降雨对城区的不利影响,根据《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应急预案》《城区城市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区因强对流天气瞬时、局地12小时以内短时强降雨情况下河道排涝应急调度工作。
城区包括东湖街道(320国道以南)、街道、星桥街道、南苑街道、乔司街道等。
三、单位职责
区气象局:
负责雨量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布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暴雨预警,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
负责城区河道排涝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负责城区河道排涝应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城区河道排涝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负责城区相关河道水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城区雨情、水情和防洪抢险信息处理,提供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技术方案。
区水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单位):
城区城市防洪体系管理责任单位,承担河道排涝设施的管理、运行、调度等管理职责。
运维单位:
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城区河道排涝设施物业维护、运行;接受管理单位命令,迅速、及时对设施进行调度操作。
四、预警发布
区气象局负责发布短历时强降雨预警,预警等级分为:
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
区气象局统计相关责任人名单、手机号,通过短信、浙政钉、钉钉群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五、应急响应机制
由于短历时强降雨都发生在12小时以内,特别是在3小时以内的强降雨破坏力极强。
为了果断、迅速调度,将应急响应简化分两个等级,分别为二级响应、一级响应,一级响应最高。
(一)二级响应
1、响应启动条件:
区气象局发布城区暴雨蓝色预警。
2、响应措施:
(1)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
值班人员到岗,监督管理单位、运维单位是否启动响应措施,对调度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2)管理单位:
值班领导到位,发出调度令,由运维单位负责立刻停止横山一级、二级等配水泵站。
运维单位积极主动向管理单位提供调度建议。
考虑调度时间的紧迫性,管理单位的调度指令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向运维单位下达,事后必须以书面调度令形式完善备案。
(3)运维单位:
值班领导到岗,各河道排涝设施运维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上塘河沿线白洋涧水闸、东风水闸做好提闸泄水准备。
根据气象预报情况,龙兴水闸、双林水闸适度开启预泄,开启度控制在0.5米以下。
(4)城区降雨开始后,根据降雨情况和滚动气象预报,在龙兴水闸、双林水闸已开启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开启度向运河泄水;同时上塘河沿线白洋涧水闸、东风水闸适度开启泄水。
多水闸联合调度开启度,总体要求调度科学、精准,力争把上塘河上水位控制在3.66米标高以下。
(5)如果城区降雨特别大(1小时雨量超过30mm),但区气象局还未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管理单位经研判,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同意,管理单位可以启动应急一级响应,并迅速落实一级响应措施。
(二)一级响应
1、响应启动条件:
区气象局发布城区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或管理单位研判并经批准。
2、响应措施:
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
黄色预警时值班分管领导到岗;橙色预警时主要领导到岗;红色预警时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区长到岗,指挥防御调度工作。
(2)管理单位:
黄色预警时值班领导到岗;橙色预警时防汛分管领导加强到岗;红色预警时主要领导到岗。
(3)运维单位:
主要领导到岗,各河道排涝设施运维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上塘河沿线白洋涧水闸、龙兴水闸、双林水闸、东风水闸全部提至最高泄水。
如果是预泄,力争把上塘河上水位控制在3.0米标高以下;如果是泄水,力争把上塘河上水位控制在4.16米(保证水位)以下。
(4)根据降雨情况,西渠河、东风、老城区及经济开发区、星火等城区圩区,根据预设的起排水位及时排涝。
(5)如果上塘河、运河水位较高,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与市林业水利局、海宁市水利局沟通协调,力争三堡泵站开机向钱塘江排水、上塘河(海宁段)向运河与钱塘江排水,力争降低城区水位,尽量减少内涝。
六、响应结束
区气象局发布预警解除,响应自动结束,管理单位恢复日常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