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相关服务及政策经办工作(示范文本)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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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相关服务及政策经办工作(示范文本)手册

目录

第一章服务类 3

一、失业登记 3

二、个人就业登记 7

三—1、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13

三—2、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19

四、零就业家庭认定 25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定制服务计划 31

第二章补贴类 34

一、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34

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49

三、低保就业补贴 64

四、岗位补贴 72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 81

六、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 92

七、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01

八、重点群体个体经营税收政策审核 111

九、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审核 115

第三章附录类 123

一、指标解释 123

二、主要文件依据 125

三、废止文件 126

第一章服务类

一、失业登记

(一)申请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二)申请资料

1.X市失业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2.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初次办理的市外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5.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三)受理机构

全渝通办,任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简称街镇平台)受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经办流程

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办理。

1.审核

⑴街镇平台比对单位参保、工商注册(个体雇主、企业法人及股东)、税务(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信息,并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处于失业状态。

⑵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通过审核身份凭证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商教育、退役事务、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助认定。

⑶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残疾人员、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等,通过比对系统信息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审核本人身份凭证,商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协助认定。

⑷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2.登记

⑴街镇平台即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系统当前为“就业状态”的,自动终止就业登记。

⑵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身份认定后,注明人员身份。

⑶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免费发放。

附件:

1.X市失业登记申请表

2.失业登记流程图

16

附件1

X市失业登记申请表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户籍性质

□家庭□集体□城镇居民家庭□农村居民家庭

文化程度

□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高中

□中专技校□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无

人员类别

(可多选、

非必填)

□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去产能企业职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员

□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中职毕业生□西部志愿者

人员类别证件号码

 

失业原因

(非必填)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能继续升学的

□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从机关单位辞职或被辞退解聘的

□劳动教养期满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的

□刑满释放或假释、监外执行的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私营企业业主停止经营的

□由农业转非农业的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名:

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已知晓:

根据人社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3号)规定,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如果连续6个月未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将注销失业登记。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初次办理的市外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4.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附件2

失业登记流程图

二、个人就业登记

(一)申请对象

城乡就业人员。

(二)申请资料

1.X市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需在申请表中注明补贴备案信息。

2.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初次办理的市外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6.下列人员提供以下凭证:

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凭证复印件。

⑵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劳务协议复印件。

⑶商贩,提供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⑷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需通过“X市道路运输信息网”查询平台公司是否取得经营许可)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⑸其他就业类型人员提供相关就业凭证复印件。

(三)受理机构

1.企业等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登记全渝通办,任一街镇平台受理。

2.灵活就业登记由就业地街镇平台受理。

3.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劳务派遣机构为用人单位的,由派遣单位所在地区县受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经办流程

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办理。

1.审核

⑴街镇平台比对单位参保、工商注册(个体雇主、企业法人及股东)、税务(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信息,查看劳动合同等资料,并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处于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就业状态。

⑵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通过审核身份凭证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商教育、退役事务、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助认定。

⑶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残疾人员、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等,通过比对系统信息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审核本人身份凭证,商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协助认定。

⑷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2.登记

⑴街镇平台即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就业类型办理就业登记。

系统当前为“失业状态”的,自动注销失业登记;当前为“就业状态”的,需手动终止原就业登记。

⑵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身份认定后,注明人员身份。

⑶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免费发放。

3.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备案

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核实就业岗位是否属于公益性岗位性质。

符合条件的,按上述流程办理就业登记,也可转交单位所在地街镇平台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类型注明“公益性岗位就业”。

附件:

1.X市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

2.个人就业登记流程图

附件1

X市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户籍性质

□家庭□集体□城镇居民家庭□农村居民家庭

文化程度

□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无

人员类别

□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去产能企业职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复员退伍军人

□残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中职毕业生

□在校大学生□西部志愿者

人员类别证件号码

 

就业类型

□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名:

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已知晓:

1.如就业地点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新受理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登记。

2.如需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在申请表中注明补贴备案信息,并配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调查核实。

3.如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低保就业补贴等政策,需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以下信息由灵活就业人员填写

是否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是 □否

就业岗位

 

就业

地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雇主身份证号码

(个体工商户雇工填写)

以下信息由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自主创业人员填写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岗位名称

(公益性岗位填写)

 

用工性质

(公益性岗位填写)

□全日制

 □非全日制

以下信息由未参保单位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填写

用人单位资料登记表

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信息传播、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设施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备注

 

填表说明:

1.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初次办理的市外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4.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5.下列人员提供以下凭证:

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凭证复印件。

⑵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劳务协议复印件。

⑶商贩,提供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⑷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需通过“X市道路运输信息网”查询平台公司是否取得经营许可)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⑸其他就业类型人员提供相关就业凭证复印件。

附件2

个人就业登记流程图

三—1、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一)申请对象

招用城乡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

(二)申请资料

1.X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申请表(附件1)。

2.X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人员花名册(附件2)。

3.招用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4.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用人单位,提供招用人员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三)受理机构

1.企业等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全渝通办,任一街镇平台受理。

2.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劳务派遣机构为用人单位的,由派遣单位所在地区县受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经办流程

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办理。

1.审核

⑴街镇平台比对单位参保、税务(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信息,并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单位就业。

⑵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通过审核身份凭证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商教育、退役事务、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助认定。

⑶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残疾人员、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等,通过比对系统信息核实人员身份。

无法核实的,审核本人身份凭证,商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协助认定。

⑷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2.登记

⑴街镇平台即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系统当前为“失业状态”的,自动注销失业登记;当前为“就业状态”的,需手动终止原就业登记。

⑵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免费发放。

⑶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身份认定后,注明人员身份。

3.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备案

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核实就业岗位是否属于公益性岗位性质。

符合条件的,按上述流程办理就业登记(用工备案),也可转交单位所在地街镇平台办理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就业类型注明“公益性岗位就业”。

附件:

1.X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申请表

2.X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人员花名册

3.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流程图

附件1

X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就业登记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盖章:

本单位承诺,已与登记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且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本单位已知晓:

如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需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2.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用人单位,提供招用人员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附件2

X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人员花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人员类别

人员类别

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用工性质

(公益性岗位填写)

岗位名称

(公益性岗位填写)

备注

开始

时间

终止

时间

1

 

 

 

 

 

□全日制

□非全日制

 

 

2

 

 

 

 

 

 

 

 

 

3

 

 

 

 

 

 

 

 

 

……

 

 

 

 

 

 

 

 

 

填表说明:

1.人员类别包括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去产能企业职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中职毕业生、在校大学生、西部志愿者。

2.我市户籍人员“户籍地”填至区县,市外户籍人员“户籍地”填至地市。

127

附件3

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用工备案)流程图

三—2、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一)申请对象

与招用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二)申请资料

1.X市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申请表(附件1)。

2.X市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人员花名册(附件2)。

(三)受理机构

1.企业等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全渝通办,任一街镇平台受理。

2.公益性岗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劳务派遣机构为用人单位的,由派遣单位所在地区县受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经办流程

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办理。

1.审核

⑴街镇平台比对单位退保等信息,并调查核实,确定是否终止单位就业。

⑵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⑶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2.登记

街镇平台即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3.公益性岗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备案

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上述流程办理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也可转交单位所在地街镇平台办理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附件:

1.X市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申请表

2.X市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人员花名册

3.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流程图

附件1

X市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盖章:

本单位承诺,已与登记人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X市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人员花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用工性质

(公益性岗位填写)

岗位名称

(公益性岗位填写)

备注

1

 

 

 

□全日制

□非全日制

 

 

2

 

 

 

 

 

 

 

3

 

 

 

 

 

 

 

……

 

 

 

 

 

 

 

附件3

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用工备案)流程图

四、零就业家庭认定

(一)申请对象

户口簿信息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不包括在校学生等非经济活动人口),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二)申请资料

1.X市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附件1)。

2.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5.属于非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提供学生证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三)受理机构

全渝通办,任一街镇平台受理。

(四)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五)经办流程

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办理。

1.审核

⑴街镇平台比对申请人及其属于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就业失业登记、单位参保、工商注册(个体雇主、企业法人及股东)、税务(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信息,并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均处于失业状态。

⑵非经济活动人口家庭成员审核身份凭证核实身份。

⑶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⑷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2.公示

街镇平台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非经济活动人口)信息在公众信息网公示(附件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认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申请人及其属于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办理失业登记,注明零就业家庭人员身份。

属于高校毕业生等其他身份的,同步注明相应身份。

附件:

1.X市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

2.区(县)年零就业家庭公示样本

3.零就业家庭认定流程图

附件1

X市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户籍家庭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文化

程度

是否经济活动人口

常住地址

联系

电话

备注

1

 

 

 

 

 

 

 

2

 

 

 

 

 

 

 

3

 

 

 

 

 

 

 

4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名:

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已知晓:

根据人社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3号)规定,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如果连续6个月未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将注销失业登记。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2.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4.属于非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提供学生证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附件2

区(县)年零就业家庭公示样本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要求,现将拟认定零就业家庭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

X市合川区龙市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庆市合川区龙市镇

通讯地址(邮编):

401544f

联系电话:

023-42567216f

联系人:

孔婷婷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

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区(县)年零就业家庭公示表

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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