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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装修手册

 

广州【高德置地广场】

 

写字楼装修手册

 

 

一、装修审请审批及竣工验收须知

(一).二次装修

1、租户入伙后,如需进行装修工程应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并与管理处联系,与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以确保工程不会影响大厦的安防、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建筑设计结构的维修保养要求。

2、任何未经管理处批准的装修工程将被制止,并由租户负担所有费用。

如租户提供资料不详,将承担所有风险和后果。

3、为避免承担不必要的的费用损失及风险,请租户在装修前务必通过业主、政府消防部门及大厦管理处的装修审批,并认真阅读本《高德置地广场项目写字楼装修手册》以及国家颁发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4、请租户聘请有合法资质及承建资格证书并在广东省、广州市政府部门注册二级以上(广东省外装修公司要求具有所属省市一级资质)的装修施工单位,否则,大厦管理处有权拒绝相关装修承建商进场施工。

(二).扩建/改建

租户如有扩建/改建办公室的计划,等同于二次装修,请预先取得业主同意的证明,联系管理处按二次装修办理相关手续,管理处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三).装修审批程序

1、租户经业主同意后,在装修前应通过消防部门报建后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文件并交纳相关费用。

备注:

若非业主办理装修申请,须提交业主同意装修委托书。

2、所有在大厦内进行装修工程的装修承包商,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并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承建资格证书(具广东省内二级或以上又或广东省外一级资质),同时为广州市相关部门承认的公司,方可在本大厦执行装修工程。

3、租户在内部装修开展前需留意并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租户向管理处提出室内装修申请,签署和填写以下表格:

装修申请表

装修承诺书

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申请表

租户亦须向管理处提交以下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装修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复印件

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

装修施工图纸

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1寸彩色照片

(2)审图:

管理处对装修施工图纸进行审核。

(3)租户持审批资料最后交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管理公司并向租户提交二次装修收费通知书。

4、租户向管理处缴纳装修相关费用,并向保险公司购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公共责任险即第三者保险。

5、管理处发放:

装修许可证

施工人员出入证

6、施工期间,由管理处监督及检查整个工程;货物出入、使用电梯及在规定时间外施工,租户须向管理公司递交货物放行申请表、大件/大量货物出入放行/使用电梯申请表、装修期间加班申请表,经管理公司批准后方可出入货物、使用电梯及在规定时间外施工,填写以下表格:

货物出入放行申请表

大件/大量货物出入放行/使用电梯申请表

装修期间加班申请表

7、施工完毕,装修工程须租户自行报消防局及有关部门验收,装修单位须向管理处申报完工报告:

消防局批准验收合格

管理处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

8、完工手续的办理

装修完工后,租户出具市消防主管部门下发的同意投入使用的证明并经管理处审核、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未出现漏水、损坏公共设备、设施等影响到业主正常使用的情况,方可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如在此期间出现漏水、损坏公共设备、设施等影响到其它租户正常使用的情况,租户须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管理处按违章装修处理并扣除相应保证金。

保证金在扣除一切应付费用或损坏公共设备修复费用后,将不计利息发还给租户。

施工单位交回许可证及出入证,如遗失证件则扣除相应出入证保证金。

视施工违章情况及损坏公物程度,扣除其相应装修保证金。

(四).装修图纸及更改工程

为保护大厦公共设施,租户必须呈交不少于2套其单元之装修图纸及技术资料报于管理处审批,未得到管理处、建设部门及消防部门其中任何一家书面批复意见,则任何装修工程不得展开。

图纸要求详情如下:

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时间耽误,请客户提供详细的装修计划和图纸,并在图纸上标明内部构造、设备、机电布置等,并应提交所有以1:

100比例缩成的图纸,递交到管理处,其中图纸应分别包括以下各大类别:

室内平面图

天花平面图

电力分布图及简图

给排水图

空调分布图

消防设备分布图

其它有关图类

1、室内平面图应清楚显示:

(1)室内平面总体之布置;

(2)室内间隔或墙高度至吊顶天花或结构天花;

(3)地面升高的面积及所用材料及数量;

(4)拟摆放的任何办公设施,如保险柜,电脑文件柜等,以及需要摆放位置都应清楚标明,并应注明净重,用什么方式分散重量来适应大厦的楼板地面负荷;

(5)任何附加之厕所或茶水间(如适用者);

(6)地面防水层之细节(如适用者);

(7)任何保险柜或重型装置之重量及有关装置之尺寸等须提供详细资料;

(8)特殊用房、特殊设备房、UPS设备等详细资料。

2、天花平面图应清楚显示:

(1)任何间隔穿越天花吊顶并提供施工大样图;

(2)照明灯盘之位置;

(3)所有检查口位置及大小;

(4)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施之更改或增加;

(5)现有喷淋头及烟感器的位置及其提议修改位置。

注意:

任何易燃的材料或没有穿保护套管的电线不容许放置于天花内。

3、电力分布图及简图应清楚显示:

(1)总配电盘、分区配电盘之位置及施工图纸,类别和功率;

(2)天花反射图应包括各照明系统(灯盘)之位置;

(3)总配电图、简图并具备详细技术资料;

(4)总耗电量之计算;

(5)配电设计图及说明。

4、给排水图应清楚显示:

(1)建议给排水管之接驳位置及水管之尺寸;

(2)水管之分布图;

(3)洗手间、茶水间地面所采用防水材料之详情。

5、空调分布图应清楚显示:

(1)风箱位置;

(2)送回风口位置。

6、消防设备分布图应包括:

(1)烟感位置施工图;

(2)喷淋头位置施工图;

(3)消防广播位置施工图;

(4)其它消防设备。

7、其它有关图类

(1)增加防火报警系统及其它;

(2)电脑房的防火系统及其它;

(3)保安系统;

(4)电脑网络系统。

8、所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B1、B2级的要求及环保的要求。

(五).方案审核

装修方案须经管理处审核,如需聘请专业公司或有关权威部门审查时,租户应承担所需的合理费用。

(六).违章装修

租户不得对外墙和大厦结构作任何改动。

未经管理处和有关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图则施工均属违章装修,管理处有权勒令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之损失由租户承担。

(七).租户聘用承建商施工须知

1、应聘用具有合法执照和资质的可靠承建商承接装修工程,承建商及其工人的一切行为均由租户承担责任。

2、装修工程施工前10个工作日,租户需将以下有关资料呈交管理处。

承建商提供装修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装修期间《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公共责任险即第三者保险》保险单、并填妥所有参与装修工作人员之名单、安装人员资质证(如电工、技术安装人员等),租户需保证所聘用之装修承建商及人员在执行装修工程时与管理人员充分合作及服从装修管理手册规定进行施工,以免影响日常操作。

3、为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统受到有意或无意破坏,所有有关电力分布系统消防设备、中央空调系统及给排水系统等,需增加、删除及改动等工程或其它与大厦系统连接上的工程必须经管理处书面批准方可实施。

须申请报批的设备系统详列如下:

(1)空调系统

新加/移位空调VAV系统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冷冻水供水及回水管,冷凝水排水管(包括隔热)、风槽(包括送风口及回风口)之改动及安装;

空调温度控制器之安装。

(2)电力分布系统

临时电源安装包括电表、临时线、开关插座组合等;

永久电源安装包括电表、走道吊顶内电线槽(如需要)等。

(3)给排水系统

在管道间或其它墙身开孔以便接驳排水管穿越及其修补;

在排水管及给水管安装接驳口由管理处指定,以便租户自行接驳。

(4)弱电系统

租户单元内弱电箱产权归属各通讯营运商共有,严禁租户私自拆除、移位和接驳。

所有接驳必须从弱电箱活动接口处开孔暗藏,预埋100㎜×200㎜线槽进入单元网络地板,接驳口前接线由营运商接驳,接驳口后租户自行解决。

电话网络线路之接驳由电信或网通营运商执行;

数字电视接驳时,租户向管理处申请,交清有关费用办好手续后,由管理处通知营运商接驳;

光纤的接驳由营运商执行。

(5)消防设备

烟感头新加/移位;

喷淋头新加/移位;

排烟阀新加/移位;

消防广播新加/移位。

4、如需动用明火/烧焊,必须提前24小时向大厦管理处提出申请,或书面批准后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方可使用明火/烧焊。

(八).业主指定承建商

除非另有指示,租户必须聘用以下管理公司指定的承建商进行以下专项工程:

消防系统、主电源及空调系统。

(九).装修相关费用

租户须在装修工程展开前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其它有关费用(详情请参阅附件二)。

装修保证金:

每平方米30元,不低于5000元/单元;

装修垃圾清运费:

每平方米15元;

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及保证金:

工本费10元/个,保证金50元/个。

(一十).装修用电

装修所用水电费由租户自行承担。

(一十一).特别提醒

管理处提醒各租户只在下列情况下,方能展开装修工程:

1、持有管理处发出的装修许可证;

2、所有相关费用已经缴付;

3、所有工程符合国家规范及大厦设备系统维修标准;

4、安装工程一切险及公共责任险要即第三者保险已购备;

5、所有图纸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及管理处审批合格;

6、所有装修材料符合防火等级B1、B2级,并取得材料进场许可证。

二、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工作时间

规定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之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19:

00–07:

00)星期六(14:

00–07:

00)星期日及法定假期全天08:

00—12:

00和14:

00—18:

00,装修人员应避免噪音影响其它租户的正常办公。

如需超时加时工作,必须向管理处事先提出申请,经管理公司批准后并缴纳相应的加时装修管理费后才可进行。

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它租户滋扰的工程。

凡这类工程都应于管理处批准后之非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20:

00后,星期六15:

00后及星期日及法定假期全天)或管理处指定时间内进行。

(二).装修人员之操守和管理

1、租户须对其聘请之装修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做出之行为而负责。

租户须对此装修守则熟悉及遵守,并有责任告知所聘请的施工单位及施工负责人。

管理处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截断其单元之电力或其它供应,管理处不承担此行为所导致的其它后果或损失,租户对此不持异议。

2、装修工作开展前,所有装修人员均须办理装修人员出入卡并随身佩戴,施工完毕后,出入卡交回管理处。

装修工人中应指定最少一名负责人,每天到管理处签到,注明当天装修工人的人数和工作时间安排。

装修人员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出入大厦时检查,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不批准持证人士进入大厦工作。

3、施工人员如厕及施工用水必须到指定洗手间及取水点。

4、装修期间,租户必须确保其聘用的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单位及大厦其它地方进行赌博、留宿、发出噪音及骚扰大厦其它租户等行为。

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措施停止该租户装修工程而不做事前通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或损失均由该租户承担。

(三).装修通道及材料运输

租户的装修工人及所有物料,必须经管理公司指定的装修通道进出大厦及租户单位。

任何未安装橡胶皮轮、防护栏或其它保护材料的手推车严禁在大厦内运送材料。

租户所聘用之承建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管理公司安排之特定路线及程序。

租户在装修期间须安排装修承建商在装修通道及搬运材料的通道上按管理处要求铺设对地面、墙身等地方的保护板进行保护。

所有车辆在上落货后必须立即离开上落货区内。

运送大量物品时,须预先与管理处联络安排载货专用货梯。

装修工人及装修材料与废料只能使用专用电梯,装修工人任何时候均不得使用客用电梯。

租户在装修过程中办搬运货物时对大厦设施与装修造成损坏的应负担修复及相关之费用。

(四).物料废料/垃圾之堆放及清理

1、装修物料、废料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

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必须袋装,都应存放在租户单元内,由施工方每天指定时间进行清理,运送至管理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点。

不可将易燃杂物堆放在单元内,以免发生火警。

大厦公用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物品,否则均将被视为废物由管理公司进行清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或损失均由摆放者承担。

2、垃圾清运时间:

每天20:

00时至22:

00时;

3、租户应确保装修工人时刻注意清洁卫生,及时清扫运输途中散落地面的物料。

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更不得倒入大厦垃圾箱。

4、管理处指定地方做装修垃圾堆放点。

租户需每日自行安排把垃圾、泥头等运到装修垃圾堆放点。

如发现大量杂物或木质存放单元内,影响其它租户安全,管理处会派人员清理,而所有产生的费用及或相关之损失将由该租户承担。

(五).洗手间管理

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卫生间,且必须在卫生间内铺设护板保护地面及墙壁。

禁止施工人员在卫生间内冲洗带有水泥、泥沙的工具;禁止在卫生间内搅拌水泥;装修施工用水严禁在卫生间直接用水管接水,只可到清洁间取水,且必须使用不渗漏的水桶,防止水泄地面。

堵塞及损坏卫生间内设备的人员应照价赔偿。

(六).后加设备/物品等

在未得到管理处事前批准之前,租户不得安装任何设备及机械于单元内,租户在室内各单元间隔柱与玻璃幕墙之间不得摆放和装设任何影响大厦外观的物品。

(七).租户室内泛光灯

安装于租户室内玻璃幕墙内侧的泛光灯属大厦的共享设施及政府三遥形象工程,租户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泛光灯的安装位置。

如有违规,管理者有权采取相应行动即时制止有关行为及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涉及的有关费用由该租户承担,并保留追究租户责任的权利。

(八).更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要求租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之权利。

如该工程影响大厦设施、装修结构、防水等,管理处会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如租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管理处将强行安排,整改所需费用及相关之损失将会由有关租户承担。

(九).大厦设施

租户必须保持大厦内之所有设施门或检查口畅通无阻,不得堵死或阻碍公共设施门以及消防走火通道。

所有检查活口、门、百叶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

 

(十).电梯使用管理

1、现场装修期间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货梯进出大厦,严禁乘用客梯。

2、所有货梯均由管理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调度(事先预约的可按预约时段给予优先使用)。

3、所有运货电梯轿箱安装防护板,电梯厅地面及墙壁与及相连接之通道铺设保护板。

4、运货电梯使用要求:

不得运送危险物品、超长物(2.8米以上)或超载(1000千克以上),超长物品须走消防通道运送;运送液体货物需用容器装好以防泄漏;粉状货物需用密封袋装好,以防外泄;货物若为尖锐物应垫好,避免刮划电梯。

5、货梯正常开放时间:

08:

00~22:

00,(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在装修施工时期内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或预约使用)。

(十一).更改喷淋头

所有单元内之喷淋头、烟感器之更改都应事前得到管理处及消防局之批准,并由管理处指定承建商执行,否则不得更改,有关费用由租户承担。

(一十二).排水系统

租户不得对大厦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做出修改或增加接驳等工程。

租户不得倾倒污水于公共地方洗手盆或其它排水设备等,否则应对此行为所做出之破坏向管理处承担赔偿责任。

(一十三).室内环境

租户需对其装修所带来之影响负责。

租户应为其装修而造成单元内室内环境之恶化而负责,并承担影响相邻客户公共环境的责任。

(一十四).结构地面/分隔墙

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洞、锁孔等破坏性工程,不得超过设计标准会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如工程会对原先铺设的防水材料造成破坏。

租户须为此等行为所造成的破坏负责。

(一十五).政府法例

租户需对其装修设计中所涉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自行申请并遵守各部门所发出之指引及规定。

(一十六).围板

为分辨装修工作之范围及减少噪音及灰尘之散播,租户需在其装修单元之人员出入位置搭建围板,所有围板工程,必须符合管理处之要求,围板外围必须搭建整齐及临时出入门且保持常关状态,并涂上白漆及地面加铺刷尘毯,不得在围板上写上带有宣传语句或管理处认为不合适的语句或图案。

(十七).公共地方保护

租户装修须在公共地方采取保护措施,如公共墙体、地面、走道、洗手间等,

如发现任何损坏,租户及承建商应承担有关维修赔偿及相关之费用。

(一十八).防火措施

1、在装修过程中,租户和承建商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管理法规,不得违规接驳电源和架设电线,注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

租户应监督承建商遵守有关规定。

2、在装修工作开展前及在装修期间,租户必须在施工现场每50平方米最少放置一个手提4公斤ABC型灭火器,所有出入口均应存放一个手提4公斤ABC型灭火器,并且检查及保持灭火器在良好备用状态。

管理处可代租户购买灭火器,租户承担其费用及相关之责任。

3、装修期间需动火作业,必须经管理处批准,并将经审批的动火作业申请表存于现场,装修期间,对可能产生动火作业,施工单位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保护现场上下及周边设备、设施免受损坏,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防火措施符合规范。

4、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做饭及烧开水。

(一十九).违章装修的处理

施工过程中,租户及其聘请的装修工程承建商须遵守本《装修手册》及《现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如租户违反本《装修手册》及《现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且不听从管理处管理人员的劝阻,对违章行为不加以纠正的,管理处有权采取停止施工供电的措施责令停工或上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同时,租户应按《现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中相应违章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二十).本守则的修改

为保证大厦装修管理的有序,管理处有权在适当或认为需要的时,修改或增减相

应守则条文,所修改/增减之条各租户均需予以遵守。

附表

(一)装修流程图

附表

(二)装修办理相关收费标准

 

项目

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人民币)

装修申请时需缴付

装修保证金

每平方米30元,不低于5000元/单元;

装修垃圾清运费

垃圾清运费15元/平方米;

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按金

50元/个

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按金工本费

10元/个

备注:

1、上述收费按租户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协议中列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2、装修保证金在装修竣工经政府消防部门和管理处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遗失保证金收款凭条的一律不作退还;

3、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在装修竣工后退还管理处,若遗失证件,将不退还证件保证金;

4、管理处建议租户按规定标准自备灭火器材;

附件(三)租户装修承诺书

高成(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德置地广场项目管理处:

本公司为项目塔层单元的租户,现委托为本单元的装修承建商。

本公司明白和愿意遵守管理处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所有进入大厦内工作的装修工人均须佩带由管理处签发的有效证件,并且保证所委托的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工作前,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

本公司承诺要求所委托装修公司人员遵守及接受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的管理及对所携物品进行登记及检查。

若有怀疑物品,大厦管理人员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本公司承诺对因所委托的装修公司及其员工违反项目装修施工管理规定,给高德置地广场及他人造成的损害赔偿有关赔偿金及违约金,管理处有权直接从本公司所交装修押金中直接扣除;如押金不足支付,本公司承诺在管理处限期内付清并补足装修押金,否则,管理处有权强行制止本公司正在进行的装修工程,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对此不持异议。

本公司承诺对所委托的装修公司及其员工在大厦内的行为负全责。

本公司现明确表示愿意遵守管理处制订的《装修手册》、《租户手册》等高德置地广场的管理制度,并督促所委托的装修公司确实执行。

租户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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