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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致钱玄同

胡适书信一组

文献一:

胡适致胡近仁

(约1905-07年)

近仁老叔大人尊前:

半年之中通问殊少,吾叔或能谅我懒也。

日前,乃以儿女之私,辱吾叔殷殷垂示,侄非草木,宁不知感激遵命。

实以近状如此如此,致不获已耳。

侄尝为吾叔言,生平有二大恩人,吾母吾兄而已。

罔极之恩,固不待言。

而小人有母,尤非他人泛泛者比,侄乌忍上逆吾母之命,而作此忍心之事。

总而言之,予不得已也。

侄对吾叔不敢打一诳语,叔宜信我耳。

近来心中多所思虑,郁郁终年,无日不病。

有最近之照片一帧,在吾舅处,可证吾言也。

辱示赠周卿诗,第四句甚佳。

惜周卿不足当此。

吾叔殊未知周卿实一莽男儿,不学无术者也。

近作若干首,录呈乞政。

今年工课繁重,殊无暇及此,偶有所感,便一为之。

六七月来,得诗不过二十首耳。

近来读杜诗,颇用一二分心力,忆得百十首。

余无所成,颇用自愧。

老叔近读何诗?

迩来上海购书稍易,老叔欲得何家诗集者,请以书名见示,当为老叔得之也。

此颂

道安!

侄騂顿首

文献二:

胡适致胡绍庭书

(1912年)

绍庭足下:

久不通音问,甚念甚念!

祖国风云,一日千里,世界第一大共和国已呱呱堕地矣。

去国游子翘企西望,雀跃鼓舞,何能自己耶!

足下与诸同乡现作何事?

故乡音问如何?

吾皖得孙少侯为都督,可谓得人。

弟居此平安,可告慰故人。

现官费学生皆有朝不保夕之势。

然吾何恤哉!

吾恨不能飞归,为新国效力耳。

匆匆奉白,即望时有书来,并祝

无恙。

弟适顿首

文献三:

胡适致胡近仁

(约1914年)

近仁老叔足下:

得六月十三日手书,喜极。

此函之前,曾有一书,收到后已奉答,想曾达览矣。

读来书叙年来景况,令我感喟不已。

幸佳儿聪悟,慰情当不少。

孩童体弱者,不宜过于爱护,宜多令运动,步行最佳;饱受日光空气,胜日食参苓也。

此意前函曾略及之,幸留意。

来书谓拟组织一哀情小说,闻之极欲先睹为快,望先将布局始末及回目见示。

来书谓“自问脑海尚不耐过剧之运动”。

此言非。

脑力愈用则愈出,不用则钝废。

如钟表中机械,不用则锈蚀之矣。

曾文正曰:

“精神愈用则愈出”,此言是也。

唯须用之有节制耳。

“梦学”,素所未窥,暇日当一研讨之。

如有所得,当以奉闻,以为《梦学真诠》之资料。

美、墨并未开战,美兵在墨登岸,占一城死数十人而已,今已将了结矣。

此间并不受影响也。

白特森君是此间商人,业保险,其人极古朴可亲也。

其夫人待适真如己子。

异乡得此,殊不易也。

承规睡少之弊,极是。

适平均睡七八时。

去国后身体尚好,数年未尝入病院云。

近颇作诗否?

有所作乞寄示一二。

近读何书?

亦乞见示。

匆匆奉白,即祝

珍摄!

并请

菊坪夫人秋安!

适顿首

七月二十三

 

文献四:

胡适致任叔永

(1916年7月26日)

叔永足下:

本不欲即复足下长函,以不得暇也。

然不答此书,即不能做他事,故收回前言而作此书。

足下来书忠厚质直,谆谆恳恳,所以厚我者深矣。

适正以感足下厚我之深,故不得不更自尽其所欲言于足下之前。

又以天下真理都由质直的辩论出来,足下又非视我为“诡立名目,号召徒众,以眩骇世人之耳目,而己则从中得名士头衔以去”者(老梅来函中语),若不为足下尽言,更当向谁说耶?

足下谓吾白话长诗,为“完全失败”,此亦未必然。

足下谓此“不可谓之诗。

盖诗之为物,除有韵之外,必须有和谐之音调,审美之词句,非如宝玉所云‘押韵就好’也。

”然则足下谓吾此诗仅能“押韵”而已。

适意颇不谓然。

吾乡有俗语曰“戏台里喝彩”,今欲不避此嫌,一为足下略陈此诗之长处:

(中略)

今且用足下之文字以述吾梦想中文学革命之目的,曰:

(一)文学革命的手段,要令国中的陶谢李杜皆敢用白话高腔京调做诗;又须令彼等皆能用白话高腔京调做诗。

(二)文学革命的目的,要令中国有许多白话高腔京调的陶谢李杜。

换言之,则要令陶谢李杜出于白话高腔京调之中。

(三)今日决用不着“陶谢李杜”的陶谢李杜。

若陶谢李杜生于今日而为陶谢李杜当日之诗,必不能成今日之陶谢李杜。

何也?

时世不同也。

(四)我辈生于今日,与其作不能行远不能普及的《五经》、两汉、六朝、八家文字,不如作家喻户晓的《水浒》、《西游》文字。

与其作似陶似谢似李似杜的诗,不如作不似陶不似谢不似李杜的白话高腔京调。

与其作一个作“真诗”,走“大道”,学这个,学那个的陈伯严、郑苏盫,不如作一个“实地试验”、“旁逸斜出”,“舍大道而不由”的胡适。

此四条乃适梦想中文学革命之宣言书也。

嗟夫,叔永!

吾岂好立异以为高哉?

徒以“心所谓是,不敢不为”。

吾志决矣。

吾自此以后,不更作文言诗词。

吾之《去国集》,乃是吾绝笔的文言的文也。

足下以此意为吾序之,或更以足以所谓“心所谓危,不敢不告”者为吾序之,何如?

吾诚以叔永能容吾尽言,故哓哓如是。

愿叔永勿以论战之文字视之,而以言志之文字视之,则幸甚矣。

适之七月廿六日

(注:

胡适8月有新文学要点八条件,内有“不用典”、“不用陈套语”、“不避俗字俗语”、“不摹仿古人”,等。

文献五:

胡适致胡近仁明信片

(1917年9月14日)

胡近仁君:

匆匆一别,已隔百余里。

昨夜宿南湾,因途中遇雨,故不及赶到三溪矣。

承赠诗改稿,似更胜,可见诗不厌改也。

有、否两韵改作最好。

“秉铎”、“附骥”尚属以暴易暴。

适此次归来竟不得一诗,可怪可怪。

想系太匆忙之过。

诗神最爱闲,一忙便路了。

深呼吸法,如得便,乞教舍侄试为之。

此法无论如何,终有益无损耳。

匆匆不及见湘帆一别,见时乞代致意为荷。

菊夫人处亦望致意。

适十四日

瑯桥河

文献六:

胡适致钱玄同

(1918年1月12日)

玄同先生:

得十二月三十日手书,感谢感谢。

曾有小诗一首奉寄,想已收到了。

此次新婚,曾做了几首杂诗,大都记述家事,不足以示外人。

只有一首是切本题的,写出来请先生和尹默、仲甫诸位先生指教指教罢。

诗如下:

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如今完结

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

你莫说你对不住我,我也不说我对不住你,——

且牢牢记取这“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你老先生的《<尝试集>序》想早已脱稿,可惜我还没有读过。

我大概能于一月廿日左右(老实说个“后”字罢!

)动身来京,所以,你若不曾把序稿定下,请你就不必寄吧。

《新婚诗》还没有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别》了!

你想我那里还有工夫做什么“钓者负鱼,鱼何负钓”的文章?

然而百忙中居然还做一篇《惠施以孙龙的哲学》,预备送与《东方杂志》,赚几个钱来请喜酒!

你老别见笑罢!

昨日同一班朋友去游一个明末遗民叫做“采微子”的坟墓,人家要我做诗,我便做了二十个字:

野竹遮荒冢,残碑认故臣。

前年亡虏日,几个采薇人?

这首诗有点旧派飞扬,先生定笑我又“掉文”了。

如今没有工夫了,有个俗客来会,只好不写了。

尹默、仲甫、幼渔、叔雅、半农诸位先生均此不一一。

文献七:

胡适致胡近仁书

(1918年5月2日)

近仁老友:

前得手书,极所感谢。

所云一切,皆极中肯要。

我生平最爱率真,若于吾母前尚须饰伪,则人道苦矣。

前得第五号书,言母病状,吾实不料病是真情。

吾初疑此必系家庭中,如家×嫂一方面有为难之处,而家母不愿明言之,故以病为言(此节既非事实,望勿为他人言之)。

盖家信从未言吾母病发,又时冬秀方在江村未即召回,故不疑吾母真发病甚“沉重”也。

吾之作书询足下,正以此故,若真知为病,决不复询问足下矣。

今吾母既决令冬秀来,固是好事,唯自得足下书后,极忧冬秀出外后,家中无人照应。

吾母又极耐苦痛,平常不肯言病。

此亦不是细事,真令我左右做人难矣。

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

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

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岂意反以此令堂上介意乎?

吾之欲令冬秀早来,其原因已详说于家书中,想已见之,此亦补救之一法。

不然,吾十余年独居,岂不能耐此几个月之岑寂耶?

此事已成往迹,足下阅此书后,乞拉烧之,亦望勿为外人道,切盼切盼。

来书言革新事业,已有头绪,闻之甚喜。

革新后,里中万不可居。

能来京一行,最佳。

此间虽不易图事,然适处尽可下榻。

即不能谋生计,亦可助适著书,亦不致糊不出一人之生活也。

无论如何,总比在里中好些。

足下以为何如?

冬秀出来时,请足下至吾家将一部《龙川集》,一部《王文成全集》检出令彼带来。

匆匆即祝

进德勇猛!

适上

五月二日

文献八:

胡适致钱玄同

(1919年2月20日)

玄同吾兄:

昨日公等丑诋宋春舫君之戏谈,别后即取《公言报》读之,觉此君末段所言(十九日)全与吾辈无异,且明言歌剧之影响不如白话剧。

吾因疑第一段(十七日)“歌剧之势力且驾文剧而上之”一语,必有误会处,因就宋君问之,宋君言此所谓“努力”并非influence(影响),本意作号召听者之能力,随笔写去,不图有此误会也。

适既亲得于宋君,故不敢不告,并望与仲甫兄观之。

适意吾辈不当乱骂人,乱骂人实在无益于事。

宋君无论如何,他总算得是一个新派人物。

其人作文太粗心则有之(此乃多作日报文字之过,且少年得志太早之过),然不当把他骂出我们的大门去也。

老兄以为然否?

至于老兄以为若我看得起张缪子,老兄便要脱离《新青年》,也未免太生气了。

我以为这个人也受了多做日报文字和少年得意的流毒,故我颇想挽救他,使他转为吾辈所用。

若他真不可救,我也只好听他,也决不痛骂他的。

我请他做文章,也不过是替我自己找做文的材料。

我以为这种材料,无论如何总比凭空闭户造出一个王敬轩的材料要值得辩论些。

老兄肯造王敬轩,却不许我找张缪子做文章,未免太不公了。

老兄请想想我这话对不对。

——我说到这里,又想起老兄是个多疑的人,或者又疑我有意“挖苦”。

其实我的意思只要大家说个明明白白,不要使我们内部有意见就是了。

适之上廿夜

文献九:

胡适致钱玄同

(1919年2月下旬)

玄同先生:

我写的信是适之与钱玄同陪不是的,你们偏要说是宝玉对林妹妹的手段,这是“古典主义”,我是不赞成的。

况且我又如何敢讨老兄的便宜,把老兄当作林妹妹呢?

宋君的缺点,我也知道,故前信中也明说出,不过我觉得他很想加入我们的一派,故我劝大家不要赶他出去。

老兄所下“碌碌”两字的评语,的当得很。

至于张谬子,我现在且不谈他。

文献十:

胡适致王子直(稿)

(1920年5月18日)

中国是用家族伦理作中心的社会,故中国人最爱把家族的亲谊硬加到朋友的关系上去。

朋友相称为弟兄,——“吾兄”。

“仁兄”,“弟”,“小弟”,——又称朋友的父母为“老伯”,“老伯母”,都是这个道理,朋友结拜为弟兄,更是这个道理的极端。

其实朋友是人造的关系,是自由选择的“人伦”,弟兄是天然的关系,是不能自由选择的“天伦”。

把朋友认作弟兄,并不能加上什么亲谊。

自己弟兄尽有不和睦的,还有争财产相谋害的。

朋友也有比弟兄更亲热,更可靠的。

所以我主张朋友不应该结拜为弟兄。

不但时代不应有,其实古人并无此礼。

汉人始有“结交为弟昆”的话,但古人通信,仍不称弟兄。

文献十一:

胡适致胡近仁书

(1920年11月6日)

老近:

谢谢你的信。

我的病好些了。

龟甲文字的研究,要算罗振玉先生为第一,故我把他的一本《殷商贞卜文字考》另挂号寄给你,省得我写长信了。

文字学须从字音一方面入手,此乃清儒的一大贡献。

从前那些从“形”下手的人(如王荆公),大半都是荒谬。

自从清代学者注重音声假借,声类通转以后,始有“科学的文字学”可言。

章太炎的《国故论衡》上卷最宜先看,然后看他的《文始》。

若有顾炎武、江永、戴震、段玉裁、孔广森、钱大昕诸人之书,亦可参看。

沈兼士之说没有什么意思。

石鹤舫的诗词我都有了,请不必抄寄。

新近又向曹尚友先生处借得一部刻本。

你的传何时可成?

渴望渴望!

做传时,请处处注明的来源,但求确实,不务繁多。

绩溪做传的人,只有胡培系所作诸传是真有价值的。

胡培翚做的次之,程秉钊先生的著作,不知邑中尚可搜求否?

乞为留意之。

此事比修志更重大。

你的诗-《尝试》-犯了一个大病:

就是抽象的议论太多。

你曾见的一篇《谈新诗》吗?

可惜我病中不能细谈诗。

我的女儿名素菲,身体还好。

你们修县志,修的怎么样了?

九,十一,六

文献十二:

胡适致周作人

(1921年2月14日)

启孟兄:

北京的燕京大学虽是个教会的学校,但这里的办事人——如校长Dr.Struart[司徒博士]及教务长Porter[博晨光]都是很开通的人,他们很想反燕京大学办成一个于中国有贡献的学校。

上星期他们议决要大大的整顿他们的“中国文”一门。

他们要请一位懂得外国文学的中国学者去做国文门的主任,给他全权做改革的计划与实行。

可是这个人不容易寻找,昨天他们托我的朋友朱我农来和我商量。

朱君和我都以为你是最适当的人,朱君便请我转达此意,并为他们劝驾。

我细想了一回,觉得此事确是很重要。

这个学校的国文门若改良好了,一定可以影响全国的教会学校及非教会的学校。

最要紧的自由全权,不受干涉,这一层他们已答应我了。

我想你若肯任此事,独当一面的去办一个“新的国文学门”,岂不远胜于现在在大学的教课?

他们的条件是:

(1)薪俸,不论多少,都肯出。

他们的薪俸通常是二百元一月,暑假加北戴河避暑的费用。

(2)全不受干涉。

他们很诚恳的托我,我也很诚恳的请你对于这个提议作一番细细的斟酌,并望你给我一个回信。

适十,二,十四

文献十三:

胡适致范源濂(稿)

(1921年3月13日)

静生先生:

顷闻先生卧病已数日,甚念甚念,不知近日见好否?

又闻先生病中听见国立各校教职员罢工之举,颇萌去志。

我知道先生本来不爱于此事,故去秋相见时,先生曾有“应该吊我,有何可贺”的话。

但我是爱敬先生的人,深不愿见先生因我们罢工而去位。

此次教职员罢工之举,并非对先生有所不满意,实因政府太无办法,故有此举。

现在中国政府有一个怪现状,就是各部的收入都成了各部的私产。

当此国立各大校窘迫万状之时,而交通部方大兴教育事业。

交通大学也,铁路职工师范学校也,铁路职工演讲员养成所也——这些计画,月已实行者(其演讲员养成所本月毕业第一班),不但教职员薪俸无亏,并且学生每月得津贴十八元。

此中款项皆由国有各铁道摊派。

此路人皆知者也。

即如此次中法在上海合办之工商学校,此虽属教育部,闻亦由交通部出钱,故校中人员皆为交通界中人,此次招考,外间啧有烦言,皆知此校又成为交通系新教育事业之一了!

政府既有余财兴办这些新的教育事业,何以对于国立各大校之区区每月十七八万元独置之不闻不问呢?

此次教职员要求政府于国有各铁路收入项下拨付各校欠薪及以后国立各大校的经费,并非单为我们讨账,乃是正式提出一个大问题:

“政府各机关的收入是否应为各机关的私有,抑应为国家的公共收入?

我们爱敬先生的人,都希望先生勉力提出这个议案,若不通过,然后去位。

若先生于此时先去,定使无数人大失望,并非因我们拿不到钱而失望,乃是因先生不能副我们的期望而失望。

还有一件大事,也可以值得先生以去就力争的。

蒙古的现状,现在我国政府似已无法应付了。

我近来访问多数英美人熟于蒙古情形者,他们都说,只有速承认远东共和国,与立助剿蒙乱的协约一个法子。

远东共和国为东亚唯一之无侵略政策之国家,且俄之旧党在蒙古活动,亦于远东共和国大不利,故中国此时若承认远东共和国,而以助剿蒙乱为承认之条件,彼自无不乐从之理。

此唯一之救蒙方法,而内阁中人竟无人肯力争,坐令蒙乱日深而不可救。

将来公等皆应负“断送蒙古”罪名,余人固不足惜,独先生与颜、董诸君似乎应该有点主张才好。

若先生以此事力争而去,亦可以算是尽了一点心力而去了。

好人做官,自然不是为名利。

为什么呢?

为的是有一个做点好事的机会。

我们敬爱先生的人,都不愿见先生于此时默默的就去了。

我们很希望先生出来做一两件大事,提出一两个应该提出的大问题,然后以去就争之,争之不得,然后去。

古人说:

“君子爱人以德”。

我想,先生定不怪我多事。

胡适敬上十年三月十三晨

文献十四:

胡适致周作人

(1921年8月18日)

启明兄

你近来怎样了?

我希望你已完全恢复你的健康了。

你的兄弟建人的事,商务已答应请他来帮忙,但月薪只有六十元,不太少否?

如他愿就此事,请他即来。

来时可到宝山路商务编译所寻高梦旦先生与钱经宇先生(《东方》主任,此事之成,钱君之力为多)。

我不久即可归来,此间招考廿二日可完,我大概须等津浦车通始北行。

祝你平安。

豫才兄好吗?

适十,八,十八

文献十五:

胡适致王正廷(稿)

(1924年11月5日)

儒堂先生:

先生知道我是一个爱说公道话的人,今天我要向先生们组织的政府提出几句抗议的话。

今日下午外间纷纷传说冯军包围清宫,逐去清帝;我初不信,后来打听,才知道是真事。

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

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的一件最不名誉的事。

今清帝既已出宫,清宫既已归冯军把守,我很盼望先生们组织的政府对于下列的几项事能有较满人意的办法:

(一)清帝及其眷属的安全。

(二)清宫故物应由民国正式接收,仿日本保存古物的办法,由国家宣告为“国宝”,永远保存,切不可任军人政客趁火打劫。

(三)民国对于此项宝物及其他清室财产,应公平估价,给与代价,指定的款,分年付与,以为清室养赡之资。

我对于此次政变,还不曾说过话,今天感于一时的冲动,不敢不说几句不中听的话。

倘见着膺白先生,我盼望先生把此信给他看看。

胡适敬上十三,十一,五

文献十六:

胡适致胡近仁书

(1928年2月12日)

近仁老叔:

你的信已收到了。

你太客气了!

其实我原信的意思是请你援照聘请教员最高年薪之例。

你既不肯自定,现由我定为年薪二百四十元,自十七年一月起算。

上海同人,由我去通知了。

一切费神,十分感谢。

适敬上

十七年二月十二日

文献十七:

胡适致李书华、李宗侗(稿)

(1924年11月28日)

书华、玄伯两先生:

谢谢你们的信。

人各有所见,不能强同。

你们两位既屡以民国为前提,我要请你们认清一个民国的要素在于容忍对方的言论自由。

你们只知道“皇帝的名号不取消,就是中华民国没有完全成立”,而不知道皇帝的名号取消了,中华民国也未必就可算完全成立。

一个民国的条件多着呢!

英国不废王室而不害其为民国,法国容忍王党而不害其为民国。

我并不主张王室的存在,也并不赞成复辟的活动,我只要求一点自由说话的权利。

我说我良心上的话,我也不反对别人驳我。

但十几日来,只见谩骂之声,诬蔑之话,只见一片不容忍的狭陋空气而已。

贤如两位先生,尚疑我要“先等待复辟成功,清室复兴,再乘其复兴后之全盛时代,以温和、恭敬或他种方法行之!

”此语在两位先生或以为是逻辑的推论,但我读了只觉得字里行间充满着苛刻不容忍的空气,使人难受。

你们既说我是“根本错误”,我也不愿意申辩。

我只要指出,在一个民国里,我偶然说两句不中听,不时髦的话,并不算是替中华民国丢脸出丑。

等到没有人敢说这种话时,你们懊悔就太迟了。

弟胡适十三,十一,廿八

文献十八:

胡适致吴稚晖

(1928年3月6日)

稚晖先生:

得赐书,我很高兴。

先生这回信上颇有悲观的话,最不像先生平常的口气的是“简直不相信人类的物质文明还会进步”一句话。

我以为先生这话似是一时的感触,不是“认真”说的,故不愿同先生讨论。

简单说来,我至今还深信物质文明的进步尚有我们绝对梦想不到的,德国近来运用水力来补充鲁尔煤田被占后损失的摩托力,海上的潮与高地的湖都成了绝大的力源,便是绝好的例。

法国文人近作小说,悬想“风力”的运用,此似非不可实现的事。

我重到了美国,略观十年中的进步,更坚信物质文明尚有无穷的进步。

至于杀人放火,也只有物质文明可以救济。

我之不满意于今日“以暴止暴”的政策者,决非赞成杀人放火,正希望当局诸公进一步作点点釜底抽薪之思考耳。

譬如近日常熟、无锡一带杀人放火的气氛正凶得势,掌兵守土者固想用武力压止暴动,然根本的救济,似亦不容再缓。

鄙意此时似宜从速请专家研究苏、常一带的农民状况、赋税情形、借贷机关,等等问题,多搜集事实以为谋根本改革的底子。

先生生长此邦,定熟知此一带农民所受苦痛为共产党今日煽动的资本,十年前《新青年》上已有人指出吴江、震泽一带的经济危机,此时何不委托中国经济家会组织专家考察团作彻底的调查研究,以为建设的张本?

先生是真能刻苦的圣人,故对于此番苏俄大花钱制造共产党,不觉大生其气。

先生在沧州旅馆对我说的话,我至今不忘。

先生自己真能不要钱,故最痛恨一班少年人因金钱而不惜作杀人放火的事。

故我七月间细思先生所以不出来反对杀人政策的原故,想起了先生在沧洲的谈话,以后颇能谅解先生的态度。

然吴老先生一生所以大过人者,正在他真能以刻苦律己,而不肯以刻苦责人;他能自己不享用物质上的享受,而希望人人都能享用物质上的享受。

我以私意揣测先生所以痛恨共产党,似犹未免有一分以律己之道律人的意味。

“凡事差以毫厘,失之千里”,此先生《箴洋八股》之言——即此一分律人的态度便可以养成“以理杀人”的冷酷风气而有余了。

此言并非责备先生,不过心有所不安,曾日夜思之,姑且为先生一陈几个月来的疑虑罢了。

至于先生对东方民族的悲观,我深感同情。

五六年前,我也曾发“中国不亡,世无天理”的感慨。

此次绕地球兜了一个小圈子,——不曾观看印度洋、红海一带的不长进民族——更深信一个民族的兴亡强弱决非偶然徼幸的事;回头看看咱们这个民族,实在只有低头叹气!

然而我终不忍不作一点“好梦”。

我深信有一分努力,终有一分半分效果,也许有五分十分的效果。

“白吃辛苦”不算什么,我们自己看得见与看不见收获,也不算什么。

五年前先生在一品香对我说,“我是快六十岁的人了,快进棺材去了,眼见你们努力,忍不住也出来打一拳。

”五年后,我要还敬先生:

“我是几几乎不振作的了,这几年来眼见您这位老将独力奋斗,得了不少的inspiration[灵感],忍不住也出[来]在我可能的范围之内做一点努力。

您老人家千万别浇我冷水呵!

适敬上十七,三,六夜

文献十九:

胡适致蔡元培(稿)

(1928年6月27日)

孑民先生:

发信后收到两函,谢谢。

致基金会一函已加封寄去了。

先生不许我辞大学委员会,殊使我失望。

去年我第一次辞此事时,曾说我的脾气不好,必至破坏院中和平雍穆的空气。

十五日之会果然证明此言。

当时我已十分忍耐,故虽被稚晖先生直指为“反革命”,亦不与计较。

但日后我决不会再列席这种会,因为列席亦毫无益处,于己于人,都是有损无益。

(吴先生口口声声说最大危险是蜀洛党争,然而他说的话无一句不是党派的话,这岂是消弭意见的办法吗?

我虽没有党派,却不能不分个是非。

我看不惯这种只认朋友,不问是非的行为,故决计避去了。

既已决心不出席,留此名义何用?

)此为最后陈述,亦不劳先生赐复,我也不登报声明。

望先生体谅此意。

前书戆直,不蒙罪责,甚感!

甚感!

匆匆,即祝

先生安好

适敬上十七,六,廿七夜

文献二十:

胡适致王宠惠(稿)

(1929年3月26日)

亮畴先生:

近日国中怪象百出,说不胜说。

最可怪者,此次三全大会有上海特别市代表陈德征提出的“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先生曾见过吗?

此案大意是说法院往往过于拘泥证据,使反革命分子容易漏网,故他的办法是:

“凡经省或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或其他法定之受理机关应以反革命罪处分之。

如不服,得上诉。

惟上级法院或其他上级法定之受理机关,如得中央党部之书面证明,即当驳斥之。

这就是说,法院可以不须审问,只凭党部的一纸证明,便须定罪处刑。

先生是研究法律的专门学者,对于此种提案,不知作何感想?

在世界法制史上,不知那一世纪那一个文明民族曾经有过这样一种办法,笔之于书,立为制度的吗?

我的浅识寡闻,今日读各报的专电,真有闻所未闻之感。

中国国民党有这样党员,创此新制,大足以夸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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