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第一中学OA协同办公采购及安装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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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第一中学OA协同办公采购及安装项目

寿县第一中学协同办公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寿县第一中学

集采机构: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时间:

二○一九年六月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磋商文件容、澄清及修改

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六章磋商与评审

第七章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八章采购服务需求

第九章评标定标办法

一、技术评审

二、商务评审

第十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

三、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

四、无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技术相关资料

六、规格响应表

七、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八、项目服务人员配置

九、技术方案

十、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彩页)等

十一、其它材料

第一章磋商公告

寿县第一中学协同办公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寿县第一中学协同办公采购及安装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容:

(一)项目名称:

寿县第一中学协同办公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容:

拟建协同办公系统,采购协同办公平台软件一套、协同办公硬件服务器台,预算价(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详见磋商文件采购服务需求及公告附件。

(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万元,项目专项资金。

(五)标段划分:

一个标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记录。

根据财库【】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开标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平台投标供应商实名登记流程,)进行企业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未办理登记的投标供应商请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手续。

未办理企业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而造成投标无效的,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开标时间(磋商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四)开标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五)磋商(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报名成功后至开标时间前;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中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容,否则责任自负。

、获取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获取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文件售价:

零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个工作日止。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寿县第一中学集采机构: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寿县新城区地址:

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家献联系人:

程美燕

八、发布媒介:

(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网)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九、公告附件:

采购需求

寿县第一中学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说明与要求

项目名称

寿县第一中学协同办公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性质

货物类

采购单位

寿县第一中学

集采机构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

项目专项资金

招标容

拟建协同办公系统,采购协同办公平台软件一套、协同办公硬件服务器台,预算价(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详见磋商文件采购服务需求及公告附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记录。

根据财库【】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供应商信誉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近三年存在因弄虚作假骗(谋)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官网);

、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官网);

、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的(查询渠道:

中国政府采购官网或信用中国官网)。

三、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磋商预备会

□召开√不召开

分包

√不允许□允许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允许(详见评标办法)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为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商务标、技术标须分装)。

签字或盖章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封面以及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外包装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项目报价书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磋商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容均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装订要求

须用纸订本式装订,否则后果自负。

其中,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单独装入密封袋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提交,并在该密封袋封面上标明“公司”及“原件”的字样。

密封标记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

“寿县第一中学协同办公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技术标”或“商务标”和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并密封完好。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起止时间:

磋商时间前小时。

地点:

同磋商地点。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

见磋商公告

地点:

见磋商公告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人;确定方式:

依法组建。

确定中标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履约担保

本项目免收履约担保。

招标服务费约定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服务费的交纳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总则约定执行,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含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的形式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

账户名称: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寿县宾阳支行

备注: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务必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

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联系:

会计。

供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供货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签订合同地点

寿县第一中学

付款方式

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个月(不计息)。

质量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的品牌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所有产品免费质量保修期限:

≥年(采购需求中对产品免费质保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的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质疑受理条件须符合《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号)要求。

注:

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个工作日止。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质疑逾期未予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寿县财政局投诉。

投诉受理条件须参照《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号)要求。

磋商文件发售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上及时发布,该发布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同一品牌产品投标处理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成交通知书发放

、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缴纳招标服务费,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

、成交通知书应由中标人下述人员领取:

()投标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经理或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凭其原件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企业其他人员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应凭其原件和成交人公司社保证明复印件领取。

本文件所称招标文件即为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知

本招标项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磋商文件。

适用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所述的服务(货物)项目采购。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包括本次磋商应包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中标供应商须向业主单位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否则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样品(本项目不需要)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磋商有效期:

为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磋商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磋商不被接受等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授权代表必须到达开标现场(携带备查)。

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供应商在指定时间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资料或证明材料。

指定时间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全,做无效标处理。

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使用磋商服务、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磋商响应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除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中心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将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政府采购)上及时发布。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和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章磋商文件容、澄清及修改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供应商须知;

()评审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需求(采购货物清单(含清单、图纸、图纸答疑))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章第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应仔细审阅磋商文件所有的容,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废标处理。

磋商文件的澄清

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本中心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对磋商文件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并公告。

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承诺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标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为肆份;技术标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肆份。

商务标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分别在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均建议使用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前附表要求盖章、签字。

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磋商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全套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清晰,不得影响磋商文件评审。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技术标和商务标不得混装或错装,密封外包装处应密封完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单独装入密封袋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在该密封袋封面上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原件的字样。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采购单位在接到磋商响应文件时将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接接收。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可以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

在磋商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磋商有效期,供应商不得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磋商保证金

磋商前,供应商应向本中心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磋商的一部分。

在评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本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按照磋商文件容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放弃成交资格的;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行为的。

第六章磋商与评审

开标

本中心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招标人代表、有关监督人员准时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出示授权书(格式参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被授权代理人有效居民原件,以便磋商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磋商资格,如磋商现场未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标中也未有授权书原件,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注:

如不能提供二代居民的,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开具的不能提供二代居民原因证明,或带有的户口本原件,或临时或驾驶证。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的磋商响应文件;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包装、密封。

()开标前,本中心将会同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磋商时,本中心将当众宣读所有有效供应商的名称、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容。

本中心将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容应包括按规定在磋商时宣读的全部容。

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予以拆封,并进行评审。

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本中心、采购人和磋商小组及其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一经发现都将导致取消其磋商资格。

为有助于对磋商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供应商授权代表可应磋商小组的邀请对规格响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现场问答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其它实质性的容不得更改。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开标后,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等。

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缺少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评审办法:

本次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磋商程序

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符合性评审和技术标评审→宣布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结果→磋商→第二轮报价→宣布各供应商技术标得分、第一轮报价和第二轮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宣布磋商结果”。

()符合性评审和技术标评审。

主要包括:

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一、二、三、四。

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参与磋商和第二轮报价。

()宣布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结果,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未通过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和第二轮报价等程序。

()现场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时均予以,所有磋商容均以纸质形式形成磋商记录。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小组将分别与供应商就磋商报价、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容进行磋商。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在磋商结束前,未得到中心允许,供应商代表不得离开候标场地现场。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二轮报价。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现场分别填写并提交《最终投标报价书》。

本次磋商只进行二轮报价,即各供应商在磋商前先在其密封标书《项目报价书》中进行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高于预算价(或项目要求的价格上限)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磋商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宣布各供应商技术标得分、第一轮报价和第二轮报价。

主持人在现场宣读各供应商技术标得分、第一次报价及最终承诺报价。

项目报价书在所有第二轮报价结束后予以拆封。

符合性评审及技术标评审未通过或在提交第二轮报价前自愿退出磋商的企业的项目报价书不再开启。

()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五(商务标综合评分指标)计算商务标得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技术标、商务标得分得分之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宣布磋商结果。

主持人现场宣布磋商结果。

第七章定标与签订合同

合同授予标准

评审通过后,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三个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本采购人认为有必要,首先对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容进行实地考察。

如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的考察,依此类推。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或通过条资格考察的成交候选人。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本中心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一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终止竞争性磋商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政府采购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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