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一体化培养实施方案04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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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一体化培养实施方案0420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物流管理专业

中高职衔接贯通一体化培养实施方案

项目组组长:

徐建成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院长

项目组副组长:

徐国发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校长

未定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未定哈尔滨市商业学校

郑春萍黑龙江省物流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项目组成员:

祖国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主任

牛耘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总支书记

周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副校长

姜平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

未定哈尔滨市商业学校

赫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王娜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处长

对口中职学校: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哈尔滨市商业学校

主要合作企业:

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

黑龙江树恒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祥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圣华对外科技咨询培训中心

建设期:

2014年9月—2017年12月

一、建设基础

(一)背景分析

1、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的政策保障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根据“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重点建设专业为依托,以课程建设为核心,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实现中高职培养目标、学制结构、课程体系、教学资源、教学过程、招生制度、评价机制等的衔接,努力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2)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文件

该文件明确指出:

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统筹规划管理,营造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要求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统筹,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促进职业教育区域协作和优质资源共享。

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把握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定位,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合理规划职业教育规模、结构和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规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依据区域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分批确定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专业,加强课程整体设计。

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培养方案,注重因材施教。

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可申请适当延长或缩短基本修业年限,毕业证书应对生源、学制、学习渠道、培养地点等给予写实性描述。

(3)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推进职业化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

该文件指出:

行业是建设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力量,强化行业指导是职业教育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保证。

要大力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职责,鼓励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的作用。

推进产教结合与校企一体办学,实现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推进构建专业课程新体系,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推进建立和完善“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推进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实现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切实加强行指委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行业评价制度,健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行业指导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转变职能,适应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

(4)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方案》(2013)

该方案的指导思想是:

以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以内涵建设为重点,明确中高职办学定位,探索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中高职教育衔接体系,系统建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撑产业升级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因此,在高等职业学校举办中高职贯通教育,是全面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2、各级政府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大力支持

《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办好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充分发挥其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作用”。

2013年1月,省委书记、时任省长王宪魁同志在人代会报告中提出:

“发展民族职业教育,办好民族职业学院”,并将其列入我省2013年30件民生实事之中。

学院即将实现黑龙江省政府、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共建。

2013年11月,经省委统战部部长赵敏同志、副省长孙永波同志与国家民委领导沟通,省政府批准我院提出的“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请示,陆昊省长签署文件,正式行文报送国家民委。

2014年3月,国家民委与教育部沟通,协商两部委连同黑龙江省政府,三方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附件1:

省长关于黑龙江省和国家民委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批示)

3、学院拥有依托哈南工业新城的区位优势

学院位于有着“东北亚工业重镇、创意名都、文化新城、京俄通衢、森林家园和愉悦乐园”之称的哈南工业新城职业教育园区,毗邻全国知名的航空、航天、汽车、发动机制造龙头企业哈飞集团、东安集团、哈轻集团等,正在建设的国家级云计算数据基地和国家云计算产业示范基地—哈尔滨国际数据城与学院仅咫尺相隔。

哈南目前已形成了以哈飞飞机、长安哈飞汽车、东安三菱发动机变速器、巴西安博威、加拿大麦肯、英国联合食品、美国嘉吉、韩国希杰、新加坡益海、台湾康师傅食品等为代表的航空、汽车、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食品的产业群。

哈南区域内现有龙运、中远、哈飞、北大荒、中铁、佳吉、招商物流、正阳家电等物流、运输企业百余家,年营业额过百亿,哈南地区将成为哈尔滨货运仓储最集中、物资流量最大区域。

规划在哈南打造国际物流城,建设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和物流集散中心。

2012年5月,新加坡普洛斯在哈南工业新城开工建设东北三省最大的工业物流园区。

2012年11月,哈南工业新城香坊工业园区和平物流中心启动建设。

物流中心规划总占地35.6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交易量达300万吨以上的钢材及初级加工制品,成为区域内一处集钢材贸易、加工及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大型钢铁综合物流中心。

哈南工业新城的发展建设需要一大批高级技能型人才,尤其需要大批物流管理专门人才,这将为我院培养物流管理专业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

(二)现有基础

1、学院硬件条件优越

学院是入驻哈南新城职教园区的首家高校,学院占地面积30.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14万平方米。

学院建有各类实验室38个,拥有全国高校中最大的食品实训中心(物流实训中心共享),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强大的硬件支持为中高职衔接提供了强大而有力的保障。

2、学院办学实力显著增强

2013年学院民族预科招生921人,高职招生1032人,在校生规模达到3300人。

2014年学院计划在校生规模达到4000人。

学院办学实力增强,2014年可以拿出1200万元用于偿还基本建设债务,并拥有了1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偿贷能力。

学院办学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各主流媒体纷纷报道我院的建设和教学改革成果;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不断提升,社会美誉度不断提高,办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显。

3、物流管理专业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我院物流管理专业与黑龙江圣华对外科技咨询培训中心合作办学,与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联合培养,采取校商企“2+1”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行订单培养。

即在总体教学安排上,学生前两年在学校学习公共课、专业课,其中一年半(累计)由学校负责教学与管理,半年(累计)由黑龙江圣华对外科技咨询培训中心(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会员单位)负责教学且双方共同进行管理;第三年由黑龙江圣华对外科技咨询培训中心负责安排,其中第五学期在物流企业现场实训,第六学期到物流企业岗前实习。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分,经校企双方考核合格,全部安排就业。

物流管理专业开设于2012年,2013年该专业被确定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

专业群覆盖物流营销、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3个专业,目前重点专业及专业群在校生125人。

该专业立足黑龙江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一直与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会员单位--黑龙江省圣华对外科技咨询培训中心合作办学,构建了“校商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培养物流管理人才。

具有举办中高职贯通教育的良好办学基础与实力。

我院将以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为切入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为主线,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各自优势,整合力量,创新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中高职教育系统培养的制度和模式,搭建中高职学习立交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4、“三支导师”育人,物流企业专家三年不断线参与人才培养过程

“三支导师”是指校内专职教师(负责知识传授)、企业兼职教师(负责能力训练)、专职教师和政治辅导员(负责素质培养)。

在专业论证、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过程实施、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学生管理等各个环节,“三支导师”都参与其中,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完成人才培养任务。

校内专职教师:

现有专职教师16名,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44%;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63%,“双师型”教师占69%。

(附件2:

校内专职教师明细表)

校外兼职教师:

目前,学院聘请10余名物流企业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到学院为物流管理专业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和技能指导。

(附件3:

校外兼职教师明细表)

5、实训保障

根据校企合作协议约定,在校内建设物流实训基地(与食品实训中心和哈尔滨铁道职业学院共享),在物流企业建立了多个实训基地。

能够完全保证物流管理专业实习实训。

(附件4:

实训基地一览表;附件5:

实训基地情况介绍)

6、政、行、校、企多主体共同参与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我院物流管理专业“校商企‘2+1’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本身就是由学校、物流行业商会(协会)和物流企业三个主体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规划、业务指导、政策与资金保障、考核评价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中等职业学校在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工作中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贯通培养试点工作中,政、行、校(中职、高职)、企五个主体共同参与,协调配合,为实现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存在不足

(1)课程体系建设不健全,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没有建立统一的中高职课程体系、课程标准,缺乏中高职贯通的教材。

(2)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增加专业教师的企业工作经历,组织教师定期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二是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要与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提高教师应用性科研能力;三是提高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广发开展社会服务,让教师走出去。

中、高职院校教师分属两级学校,没有实现师资共享。

(3)校企合作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校企合作模式还不够成熟,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探索建立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教育制度,建立中高职贯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领导小组学期例会制、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月例会制。

建立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课程建设与教材开发、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学生素质教育制度、就业服务制度与办法。

实施中高职贯通教育专业内涵建设,构建中高职贯通的“校商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发中高职贯通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中高职院校共同实施“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整合实训、师资等教育教学资源,以高职院校带动中职学校建设与发展。

依托黑龙江省物流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在集团成员中率先开展中高职贯通教育,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实现人才共育、资源共用、责任共担、成果共享,推动行业建设与发展。

(二)具体目标

1.探索建立中高职贯通教育制度

(1)保障机制建设。

建立中高职贯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中高职贯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两个层次的组织机构,实行领导小组学期制例会制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月例会制度。

(2)招生录取与学籍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和《学籍管理制度》,中职阶段实行登记注册入学,高职阶段实行单独对口招生入学,学籍随就读学校转换;学生进入高职学校学习一年后(全程第3年),由中职学校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但不颁发“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完成贯通培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日常管理制度建设。

由中高职贯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教学管理办法》、《学生管理办法》、《学生素质教育实施方案》、《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办法》、《课程建设方案及办法》等制度,规范日常管理,保障教学活动有序进行,切实提高中高职贯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4)就业服务制度建设。

为中职分流毕业生搭建“顶岗实习就业平台”和“人才供需双选会平台”,高职毕业生实施订单式培养;开展创业教育和服务工作,由专门教师指导学生创业就业。

2.中高职贯通教育专业内涵建设

(1)构建基于中高级技能培养的“校商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2年,以岗位操作技能培养为主;在高职院校学习2年,以岗位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在物流企业顶岗实习1年,培养物流管理综合职业能力。

(2)开发基于知识提升、能力递进、内容衔接的课程体系。

构建能力递进式课程体系,中职阶段以培养学生掌握物流管理一般规律和基本技能为主,高职阶段以培养学生物流管理高级技能为主。

建设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编写中高职贯通教育特色教材10本。

(3)构建“校商企”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充分利用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高度集聚物流相关优势资源的能力,统筹教育行政部门、行业商会、中高职学校和物流企业等多主体职能作用,实现多方互利共赢的合作目标。

中高职院校共同按照“知识-单项技能训练-创业岗位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的能力递进过程安排教学活动,实现学生能力逐步提升。

(4)统筹教学资源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建立教学资源共享制度,中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相互定期开放,解决各方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

依托黑龙江省物流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和物流与供应链商会,在各物流企业及物流园区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5)打造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双师素质师资队伍。

培养1名校内专业带头人,聘请行业企业知名专家1名担任专业带头人;培养10名中职骨干教师及8名高职骨干教师,聘请15名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担任教师;“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95%。

本专业组建一支专兼职教学团队,每位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为此必须整合校内专业教学力量、行业教学力量、企业和社会教学力量,形成“三支导师”育人团队,团队集能力训练、素质培养、知识传授三项功能为一体。

组建由职业技能训练师(由企业兼职教师担任)、职业素质培养师(由专职教师和政治辅导员组成)、职业知识传授师(由专职教师组成)构成的“三支导师”育人团队核心,建设一支稳定的行业兼职教师队伍。

3.在职教集团内率先开展中高职贯通教育

依托黑龙江省物流行业职业教育集团,成立中高职贯通教育指导委员会,在集团内部率先开展中高职贯通教育,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充分发挥集团成员的作用,实现人才共育、资源共用、责任共担、成果共享。

4.拟招生规模

经省教育厅批准后,自2014年开始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教育招生,每年计划招生90人。

三、建设内容

(一)中高职贯通教育制度建设

1.保障机构建设

建立中高职贯通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和中高职贯通培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两个层次的组织机构,组织结构建设以高职院校为主,通过高职院校的办学经验、现有的教学资源及课程建设,逐步带动中职院校发展,最终达到协调发展、提升中高职职业院校培养人才和服务区域产业的能力。

中高职贯通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高、中职院校的院长和校长担任组长,由高、中职院校的校级领导和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专门负责院校之间开展贯通培养模式的统筹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建立学期制例会制度,每学期开学前,由组长组织所有成员,对前一学期整体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及总结,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布置。

中高职贯通培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高、中职院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务管理、学生管理负责人和行业(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由从事教学和管理的相关教师担任成员,负责完成校企合作、课程体系建设、课程改革、教学团队打造、教学运行管理、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每学期召开期初、期中及期末三次会议,及时处理及解决教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布置及开展专业教学、实习实训、师资培养等工作。

2.招生录取制度与学籍管理制度建设

中高职贯通教育招生对象为具有初中学历或以上学历的学生,中职阶段采取登记注册方式入学,高职阶段采取对口单独招生方式入学。

制定《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教育招生录取办法》。

中高职贯通教育全日制学制5年,学生前2年在中职学校学习,后3年在高职院校学习。

依托黑龙江省物流行业职业教育集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牵头,与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哈尔滨市商业学校建立合作制度,中高职院校共同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教育培养工作。

学生在完成第一年课程后由中、高职学校共同进行考核,对于不适合继续培养或不愿意继续在贯通培养专业学习的学生,可转入中职学校相近专业学习,按中职学生进行管理。

学生进入高职学校学习一年后(全程第3年),由中职学校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但不颁发“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对已经完成贯通培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三年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为了保证做好中职院校和高职院校学籍管理顺利过渡,由高职院校学籍管理负责人牵头,与各中职院校学籍管理人员组成“学籍管理小组”。

制定《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中高职贯通教育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平台,做到月统计汇报制度,随时掌握学生学籍变化情况,并由负责人定期向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3.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保证贯通教育的顺利进行,以中高职贯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以中高职院校教务负责人员为主,结合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教育教学管理办法》,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专任教师及外聘教师管理制度、校内试验实训管理制度及生产实习管理等相关制度。

通过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明确中高职贯通教育中职院校阶段及高职院校阶段的教学职责,有机的将两个阶段教学更好的贯通起来,最终发挥最大的教学效果。

4.学生管理制度建设

由高职院校牵头,与中职院校相关学生管理人员,根据学生心理及生理的成长阶段,共同制定《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中高职贯通教育学生管理办法》。

制定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学生奖励规定、学生团委评优评比规定及学生干部管理规定等。

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在中职阶段和高职阶段心理及生理的变化情况,使学生个人素质及约束能力不断提高,逐渐树立学生的自信心。

对中高职贯通教育的学生采取“个人档案制度”,在每学期期末结束后,由班长、班主任、辅导员分别在“个人档案”中书写学生个人的评语,并由辅导员老师将学生的奖惩情况如实记录到“个人档案”中,作为学生日后奖助学金评比、评优、升学考核、就业推荐等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5.课程建设与教材开发制度建设

以高职院校校内专业带头人及校外专业带头人、依托中高职贯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主体,中职院校、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参与建立和逐步完善《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教育课程建设方案及办法》,制定课程规划制度、课程设置制度、课程实施制度、课程评价制度、课程管理制度、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制度。

课程建设负责人由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担任,组建课程建设小组,小组成员必须有中职学校教师及校外兼职教师组成;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吸纳中职教师及兼职教师的意见,严格遵循中职课程“重基础、强应用”,高职课程“重实践、强创新”的特点设置课程内容。

课程建设过程中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依据《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课程评价制度》随时抽查,确保课程建设顺利进行。

建立和逐步完善《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教育教材开发建设方案及办法》,在3-5年内完成符合中高职贯通教学的特色教材10本。

6.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制度建设

依托中高职贯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高职院校教务处负责人牵头,中职院校教务处负责人配合,共同制定和逐步完善《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办法》。

对于实训条件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的院校,可将实训部分内容调整到相衔接的院校或企业完成,最终达到实践教学资源共享。

建立中高职贯通教师资源库,以高职院校骨干教师为主,安排充实到中职院校师资不足的院校任教,辅助中职院校教学水平提高和师资培养。

中高职教师要进行定期的交流、培训、企业实践活动。

7.学生素质教育制度建设

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人员牵头,结合中职院校学生管理人员,共同组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小组,建立和逐步完善《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重视学生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组建成立中高职各阶段活动社团、心理健康咨询室及职业生涯规划社团,通过活动增加学生自信,及时发现解决学生心理问题,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讲座和职业素质培养。

8.就业服务制度建设

高职院校与中职院校及行业(企业)共同制订相关物流管理专业中高职贯通教育就业服务制度。

为中职分流毕业生搭建“顶岗实习就业平台”和“人才供需双选会平台”,高职毕业生实施订单式培养;开展创业教育和服务工作,由专门教师指导学生创业就业。

在高职教育阶段,采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按照“三支导师育人”制度,完成专项生产性实训。

通过建立就业服务制度,保证学生就业率在95%以上。

(二)中高职贯通教育专业内涵建设

1.构建“校商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校商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学校、物流商会、物流企业三方共同培养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及实训基地建设、科研立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与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共育,互利共赢。

在总体教学安排上,中职学校学习2年,完成专业的认知及基本技能训练;在高职阶段,学生前两年在学校学习公共课、专业课,完成专业技能强化及岗位基本能力训练,其中一年半(累计)由学校负责教学与管理,半年(累计)由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培训中心--黑龙江圣华对外科技咨询培训中心负责教学且双方共同进行管理;第三年由黑龙江圣华对外科技咨询培训中心负责安排,其中第五学期在物流企业现场实训,第六学期到物流企业岗前实习,强化岗位技能及职业能力提高。

中职教育阶段培养学生成为“中等技能型”人才,通过体验认知→基本技能训练的培养过程,设计中职课程“重基础、强应用”,初步建立职业概念,可以胜任初级工作。

利用前四个学期在中职校内进行基本素质和专业基本能力的培养。

高职教育阶段以培养生产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通过技能强化和岗位基本技能训练的培养过程,设计“重实践、强创新”的课程,鼓励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工作场景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最终达到企业需要的综合能力突出、后续发展空间大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在第六至八学期,强化基本素质和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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