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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灾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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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灾害报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

 

一、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填报单位

海灾表1

风暴潮、海浪、海啸灾情表

沿海地方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海灾表2

海冰灾情表

环渤海、黄海北部地区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海灾表3

海洋观测设施受损情况表

沿海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各海区分局

海灾表4

风暴潮基本情况

预报中心,各海区预报中心

海灾表5

海浪基本情况

预报中心,各海区预报中心

海灾表6

海啸基本情况

预报中心,各海区预报中心

海灾表7

海冰基本情况

预报中心,北海预报中心

二、报表表式

(一)海洋灾情信息表

填报目的:

海洋灾情信息表用于了解每次发生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时造成的人员和经济损失情况。

填报单位:

风暴潮、海浪、海啸灾情信息表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搜集填报;海冰灾情报表由环渤海、黄海北部地区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搜集填报。

填报频率:

包含过程报送和时段报送两种。

过程报送要求每次灾害发生都需及时填写上报,并根据《海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送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灾情信息的初报、续报、核报和补报。

时段报送分一季度报、上半年报、前三季度报和年报,是对统计时段内灾情信息的汇总上报,按《海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送管理规定》的要求时间进行报送。

设计说明:

因风暴潮、海浪和海啸引起的灾情具有较大程度的相似性,因此这三种灾害引起的灾情采用同一张报表进行填报;海冰灾情具有其独特性,采用单独的报表。

1.风暴潮、海浪、海啸灾情信息表

行政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表号:

海灾表1

报表性质:

制表机关:

国家海洋局

过程报:

□初报□续报□核报□补报

时段报:

年□一季度报□上半年报□前三季度报□年报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201年月日

201年月日

项目

内容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备注

灾害种类

风暴潮

海浪

海啸

损失合计

受灾海域(区域)

受灾人口

受灾人口(人)

--

 

死亡人口(人)

--

 

失踪人口(人)

--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人)

--

房屋

倒塌房屋(间)

损坏房屋(间)

海洋渔业

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公顷)

 

水产养殖成灾面积(公顷)

水产养殖绝收面积(公顷)

损失水产养殖数量(吨)

养殖设备、设施损失(个)

毁坏渔船数量(艘)

损坏渔船数量(艘)

交通

运输

毁坏船只数量(艘)

损坏船只数量(艘)

船只货物损失(吨)

航道淤积长度(千米)

损毁航标(座)

海岸基础设施

受损港口/渔港数量(座)

--

损毁码头(千米)

冲走、损毁货物(吨)

损毁防波堤(千米)

损毁海堤、护岸(千米)

损毁道路(千米)

损毁通讯设施(个)

其他

海上工程设施

损毁石油平台数量(座)

损毁油气输送设备长度(千米)

损毁海上桥梁(座)

海水浴场护网(米)

其他

淹没农田面积(公顷)

淹没盐田(公顷)

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其他

填表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报表性质:

填写过程报数据,在“报表性质-过程报”表栏中的“初报、续报、核报、补报”选择要填报的报表性质;填写时段报时,在“报表性质-时段报”表栏中的“一季度报、上半年报、前三季度报、年报”选择要填报的报表性质。

2.因风暴潮通常夹带着近岸浪影响受灾区域,本表填报时将风暴潮和由于风暴潮引起的近岸浪所造成的损失归为风暴潮灾情考虑。

单纯由海浪造成的灾情归为海浪灾情。

3.灾害种类:

如果本表是作为过程报进行相关灾情填报,则该项为灾害种类选项,应根据发生的灾种类型,在“风暴潮、海浪、海啸”选择对应的灾种在表格中打“✓”,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灾害发生的时间;如果本表是作为时段报进行填报,则该项应填写各灾种在填报的时间段内发生的次数。

损失合计则是填写统计时段内发生的风暴潮、海浪、海啸这三种海洋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和。

4.受灾海域(区域):

指受到海洋灾害影响且造成一定损失的海域(区域)所属的行政区域,该项填写乡镇、县、市名或者海域名称。

县级海洋部门填写时,需填写至乡镇一级;市级海洋部门填写时,需填写至县一级;省级海洋部门填写时,需填写至市一级。

5.受灾人口灾情项中,受灾人口指填报单位辖区内因海洋灾害遭受损失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因灾死亡人口指以海洋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因灾失踪人口指以海洋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因受到海洋灾害威胁、袭击,由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需提供临时生活保障的人数。

四个指标均不统计直接经济损失。

6.毁坏和损坏统计:

毁坏指因灾导致设施无修复价值,需要重建,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使用;损坏指因灾受损,通过不同程度修复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

7.房屋灾情项中,倒塌房屋指因海洋灾害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损坏房屋是指因海洋灾害导致房屋部分承重构件出现损坏,或非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或附属构件破坏,需进行修复的房屋数量。

房屋间数在统计时以自然间为统计单位,不统计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8.海洋渔业:

因海洋灾害海水养殖产量损失一成(含一成)以上的养殖面积记为受灾面积,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养殖面积记为成灾面积,损失八成以上养殖面积记为绝收面积,填报时同一区域按最高级别进行填报,不进行重复统计;因海洋灾害损失的水产品数量称为损失养殖数量,直接经济损失按养殖物的减产或损失数量乘以当地灾前市场平均价格计算;养殖设施、设备损失,指因海洋灾害直接或间接对养殖户养殖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按在受灾当年恢复原规模、原标准所需资金并减去折旧后计算;损毁、损坏渔船,填写因海洋灾害沉毁、损坏渔船的数量。

9.沿岸基础设施:

损毁码头、防波提、护岸隶属于港口时,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到港口中,

10.淹没农田面积:

指因潮水漫滩而淹没的农田面积。

11.水产养殖受灾面积指因海洋灾害而造成损失的海水养殖区面积;水产养殖绝收面积是指因灾减产8成以上水产品养殖面积;养殖设施、设备损失,指因海洋灾害直接或间接对养殖户养殖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失,损失的基本计算方法是:

设施、设备损毁前的实际价值与损毁率的乘积。

12.盐田灾情项中,淹没盐田指因海洋灾害造成盐田淹没的面积。

13.船只灾情项中,损毁船只和货损分别指因海洋灾害损毁的船只数量和造成船上货损量。

14.港口、航道与防浪设施灾情项中,防波堤\海堤\护岸,指统计区域内因海洋灾害造成的防波堤\海堤\护岸损毁的长度,损毁码头栏中填写因灾损失的长度或座数;港口货物损失,指因海洋灾害造成的港口放置货物的损失量;航道淤积指因海洋灾害造成的海上航道的淤积长度。

15.滨海工程灾情项中,损毁滨海基础设施,指因海洋灾害造成的基础设施(不包括港口、航道与防浪设施)的损毁量,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损毁的设施名称;货损指因海洋灾害造成的滨海工厂企业货物损失的重量或者件数。

16.海上设施灾情项中,摧毁淹没石油平台数量,指因海洋灾害造成的海上石油开采油井被摧毁淹没的数量;摧毁海上油气输送设备长度,指因海洋灾害造成的海上油气输送设备损毁的长度;桥梁,指因海洋灾害造成的海上桥梁淹没或损毁数量;海水浴场护网损坏长度,指因海洋灾害造成的海水浴场护网损坏长度;其他项中填报本项中没有涵盖到的海上其他设施损失数量,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损毁的设施名称。

17.其他灾情项中,如果存在表格中所列项没有涵盖的其他损失项,可在此处进行填报,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损毁的设施名称。

18.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需详细填写红、橙、黄、蓝四色发布次数,以及通过传真、电视、广播、短信、微博等方式发送预警报信息条数。

当风暴潮与海浪预警一并发布时,为避免重复统计,本表在填写时统一计入风暴潮。

2.海冰灾情信息表

行政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表号:

海灾表2

报表性质:

制表机关:

国家海洋局

快报:

□初报□续报□核报

时段报:

年□一季度报□上半年报□前三季度报□年报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201年月日

201年月日

有效期至:

2013年

项目

内容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备注

受灾海域(区域)

受灾

人口

受灾人口(人)

--

死亡人口(人)

--

失踪人口(人)

--

海洋

渔业

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公顷)

水产养殖成灾面积(公顷)

水产养殖绝收面积(公顷)

损失水产养殖数量(吨)

养殖设备、设施损失(个)

封冻渔港数量(个)

--

毁坏渔船数量(艘)

损坏渔船数量(艘)

交通

运输

毁坏船只数量(艘)

损坏船只数量(艘)

货物损失(吨)

封冻港口数量(个)

--

港口、码头最长封冻天数(天)

--

破冰引航(艘•次)

--

损毁航标(座)

石油

平台

毁坏石油平台数量(座)

损坏石油平台数量(座)

影响生产天数(天)

--

--

破冰船破冰(艘•天)

--

海岸

工程

损毁码头(千米)

损毁防波堤(千米)

损毁海堤、护岸(千米)

直接经济损失合计(万元)

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其他

填表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报表性质:

填写过程报数据,在“报表性质-过程报”表栏中的“初报、续报、核报、补报”选择要填报的报表性质;填写时段报时,在“报表性质-时段报”表栏中的“一季度报、上半年报、前三季度报、年报”选择要填报的报表性质。

2.受灾海域(区域):

指受到海冰灾害影响且造成一定损失的海域(区域)所属的行政区域,该项填写乡镇、县、市名或者海域名称。

县级海洋部门填写时,需填写至乡镇一级;市级海洋部门填写时,需填写至县一级;省级海洋部门填写时,需填写至市一级。

3.受灾人口:

受灾人口指填报单位辖区内因海冰灾害遭受损失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因灾死亡人口指以海冰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因灾失踪人口指以海冰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三个指标均不统计直接经济损失。

4.毁坏和损坏统计:

毁坏指因灾导致设施无修复价值,需要重建,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使用;损坏指因灾受损,通过不同程度修复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使用。

5.海洋渔业:

因海冰灾害海水养殖产量损失一成(含一成)以上的养殖面积记为受灾面积,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养殖面积记为成灾面积,损失八成以上养殖面积记为绝收面积,填报时同一区域按最高级别进行填报,不进行重复统计;因海冰灾害损失的水产品数量称为损失养殖数量,直接经济损失按养殖物的减产或损失数量乘以当地灾前市场平均价格计算;养殖设施、设备损失,指因海冰灾害直接或间接对养殖户养殖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按在受灾当年恢复原规模、原标准所需资金并减去折旧后计算;封冻渔港数量,填写渔港因海冰造成封冻的数量,损毁、损坏渔船,填写因海冰灾害沉毁、损坏渔船的数量。

6.交通运输:

船只:

沉毁船只、损坏船只和货损分别指因海冰灾害沉毁、损坏的船只数量和造成船上货物损失量;封冻港口数量,填写港口因海冰造成封冻的数量;破冰引航,填写海冰灾害期间开展破冰引航的艘•次,并在备注处填写因此产生的经济投入。

7.石油平台:

影响生产天数,指因海冰灾害影响石油平台正常生产的天数;石油平台受到海冰威胁时,需要破冰引航的艘•天,并在备注处填写因此产生的经济投入。

8.海岸工程:

填写因海冰灾害而受到损坏的海岸工程设施的累计长度,如有损毁特别严重的设施,在备注中填写损毁岸段名称。

9.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需详细填写红、橙、黄、蓝四色警报发布次数,以及通过传真、电视、广播、短信、微博等方式发送警报信息条数。

10.其他:

如果存在表格中所列项没有涵盖的其他损失项,可在此处进行填报,并在备注栏中填写损毁的设施名称。

 

3.海洋观测设施受损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表号:

海灾表3

填表日期:

201年月日

制表机关:

国家海洋局

项目

内容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备注

海洋观测仪器设备

岸基仪器设备

气象仪器设备

测风仪器设备(个)

气温、气压、湿度等仪器设备(个)

降水观测设备(个)

其他

水文仪器设备

验潮仪器设备(个)

温盐仪器设备(个)

地波雷达(个)

X波段雷达(个)

波浪观测设备(个)

海流观测设备(个)

其他

供电系统

发电机(个)

UPS电源(个)

太阳能电池板(个)

其他(如电池等)

通讯系统

无线通讯设备(个)

有线通讯设备(个)

卫星通讯设备(个)

其他(如通讯电缆等)

其他

视频监控(个)

其他

离岸仪器设备

浮标潜标

波浪浮标(个)

海啸浮标(个)

综合浮标(1m、3m、10m及其他)(个)

潜标(个)

其他

岛礁\观测平台等

气象观测仪器设备(个)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个)

其他

移动观测车及仪器设备

移动观测车

观测仪器设备

其他

其他

海洋站点基础设施

观测基础设施

验潮井(个)

温盐井(个)

栈桥等(个)

其他

海洋站点基础设施

房屋(间)

道路(公里)

水电

其他

填报说明

1、海洋观测仪器设备和海洋站点基础设施灾情项,填写相关观测设备和基础设施的受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备注栏填写受损部位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

2、其他灾情项中,填写表格中未涵盖的其他损失项。

 

(二)海洋灾害基本情况表

填报目的:

海洋灾害基本情况表主要用于了解每次发生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的基本信息。

填报单位:

《风暴潮基本情况》和《海浪基本情况》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各海区预报中心在发生灾害后根据实测和调查情况填报;《海啸基本情况》在海啸灾害发生后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各海区预报中心填写报送。

《海冰基本情况》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填写报送。

 

4.风暴潮基本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表号:

海灾表4

填表日期:

201年月日

制表机关:

国家海洋局

项目

内容

备注

风暴潮名称

风暴潮类型

起止时间(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影响区域

台风风暴潮

台风登陆时间

台风登陆地点

过程最大风速(时间、地点)

观测站(点)名称

最大增水

(cm)

最大高潮位

(cm)

警戒潮位值(cm)

最大风速

(m/s)

增水值

时间

潮位值

时间

风速

时间

1

2

3

4

5

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其他

填表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风暴潮名称:

台风风暴潮通常以引起风暴潮的台风编号来命名,例如:

由1980年第7号强台风(国际上称为Joe台风)引起的风暴潮,编号为8007台风风暴潮或Joe风暴潮;温带风暴潮以天气系统发生的时间来命名,例如:

2003年10月11日发生风暴潮过程,编号为2003年10.11温带风暴潮。

2.风暴潮类型:

分台风风暴潮和温带风暴潮。

台风风暴潮如果没有登陆,则需填写台风过境时间;如果台风有登陆,需填写台风登陆时间和登陆点。

3.起止时间:

指灾害过程的发生和结束日期和具体时间,采用公历年、月、日和24小时标准计时方式填写。

4.影响区域:

指受风暴潮灾害影响的海域,以县为单位进行填报。

5.当发生台风风暴潮时,填写台风风暴潮表格,温带风暴潮无需填写。

6.过程最大风速:

需填写发生时间,以及观测地点。

7.观测站点:

需填写所有受风暴潮影响站点情况。

8.超警戒潮位:

是指一种潮位值,当潮位达到这一既定值时,防护区沿岸可能出现险情,须进入戒备状态,预防潮灾的发生。

该项依据《GB/T17839-2011警戒潮位核定规范》填报。

如果一次过程出现多个站超警戒潮位,各相关海区应统计所辖海域验潮站点警戒潮位的具体情况(在备注中给出站位名),并按规定上报。

9.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需详细填写红、橙、黄、蓝四色发布次数,以及通过传真、电视、广播、短信、微博等方式发送预警报信息条数。

当风暴潮与海浪预警一并发布时,为避免重复统计,本表在填写时统一计入风暴潮中。

 

5.海浪基本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表号:

海灾表5

报表性质:

□初报□核报

表号:

海灾统表2

填表日期:

201年月日

制表机关:

国家海洋局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

国家海洋局

填表日期:

201年月日

有效期至:

2013年

项目

内容

备注

海浪编号

起止时间(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影响海域

 

观测站(点)名称

最大有效波高

(m)

最大浪高

(m)

最大风速

(m/s)

波高值

时间

浪高值

时间

风速

时间

1

2

3

4

4米以上海浪累计出现时间(小时)

6米以上海浪累计出现时间(小时)

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其他

填表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海浪编号:

冷空气引起的海浪编号采用“海浪”+“发生日期”表示,例如2012年3月30日发生的海浪,编号为:

海浪120330;台风引起的海浪编号采用“海浪”+“台风编号”表示,例如编号为“1202”的台风引起的海浪,编号可写为:

海浪1202。

2.起止时间:

指灾害过程的发生和结束日期和具体时间,采用公历年、月、日和24小时标准计时方式填写。

3.影响海域:

指发生海浪灾害影响的海域,以县为单位进行填报。

4.观测站点:

填写所有受海浪灾害影响站点情况。

5.4米以上海浪累计出现时间,填写统计4米以上海浪的累计出现时间;6米以上海浪累计出现时间,填写超过6米以上海浪的累计出现时间,以观测站点观测数据为准;并在备注栏注明观测站位。

如无,则填写“/”。

6.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需详细填写红、橙、黄、蓝四色发布次数,以及通过传真、电视、广播、短信、微博等方式发送预警报信息条数。

当风暴潮与海浪预警一并发布时,为避免重复统计,本表在填写时统一计入风暴潮中。

6.海啸基本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表号:

海灾表6

填表日期:

201年月日

制表机关:

国家海洋局

项目

内容

备注

海啸编号

海啸类型

起止时间(天/时/分)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地震海啸

海啸源位置

(经纬度)

震源深度(公里)

震级(级)

影响岸段

地点

海啸波到达

时间

最大海啸

波幅

最大海啸波幅出现时间

备注

1

2

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其他

填表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海啸编号:

海啸编号采用“海啸”+“发生年份”+“发生日期”+“发生时间”表示,例如:

2012年05月25日06时48分(北京时间)在某个海域发生地震,引起的海啸编号为“海啸2012-0525-0648”。

2.起止时间:

指灾害发生和结束的日期和具体时间,采用公历年、月、日和24小时标准计时方式填写。

3.当发生地震海啸时,填写地震海啸表格,其他类型无需填写。

4.震源深度:

指从震源到地面(震中)的垂直距离,以地震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震级:

根据地震的大小、强弱来划分的地震等级,以地震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影响岸段:

指受海啸灾害影响的岸段。

7.地点:

将受海啸影响岸段全部列出,并填写表格。

8.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需详细填写红、橙、黄、蓝四色发布次数,以及通过传真、电视、广播、短信、微博等方式发送预警报信息条数。

9.其他:

如有需要填报本表格中不存在的信息,可以填入其他中。

7.海冰基本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表号:

海灾表7

填表日期:

201年月日

制表机关:

国家海洋局

项目

内容

备注

影响海域

海冰最大覆盖面积(平方公里)

冰期

初冰日期(年/月/日)

终冰日期(年/月/日)

严重冰期(天)

厚度

一般厚度(cm)

最大厚度(cm)

最大浮冰外缘线离岸距离(海里)

冰级

预警报信息发布情况

其他

填表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和名词解释:

1.影响海域:

指海冰灾害影响的海域,本表按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黄海北部四个海区分别填报。

2.海冰覆盖面积:

填写海冰分布海域的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里。

3.初冰/终冰日期:

填写海冰灾害发生的实际起始/结束时间,用于计算冰期。

4.厚度:

指单层海冰的厚度,由海水直接冻结,无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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