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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轻伤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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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轻伤鉴定标准

  篇一: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开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

  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

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

跗关节脱位。

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性乳房损伤导致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房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阴茎挫伤致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阴茎创口长度达1厘米。

  第四十条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阴道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骨盆骨折。

  第五章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烧、烫伤

  

(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浅二度5%以上(儿童3%)以上;深二度2%以上(儿童1%)以上;三度0.1以上。

  

(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

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第五十六条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明确右上颌鼻突是否骨折,移位?

  分析说明:

右侧鼻骨(上颌骨鼻突)骨质结构不连,断端错位约2mm

  鉴定结论:

右侧鼻骨骨折,断端错位约2mm

  我妈被邻居叫社会流氓打成轻伤乙级,怎么赔偿

  浏览次数:

737次悬赏分:

10|解决时间:

20XX-10-213:

53|提问者:

注册个号容易么

  我家5月份和隔壁发生口角,隔壁邻居叫来她社会混的女婿,女婿叫来社会流氓把我妈打伤,住院治疗一段时间,住院费是自家付的,还没找她赔偿,大概2000-3000元左右.经法医坚定,我妈已被打成轻伤乙级,请问,她应该赔偿多少?

是否以构成刑事犯罪,如拒绝赔偿,是否可以抓其坐牢?

  最佳答案

  这是一起很明显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若之人伤残,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相关费用。

此外,还用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除了要根据医院的出院清单(须办理了出院手续才能得到)上记载的具体内容外,还要根据你方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如当地的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消费水平等)。

  此外,建议你带你的母亲去当地所在的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一个伤残鉴定,鉴定出来是几级伤

  残对以后伤残赔偿金的认定有很大的帮助(国家都有具体的计算标准)。

  一般这种情况法院都会调解结案,因为涉及的标的额不大,走诉讼程序太费时间,建议你和对方协商,能私了的就私了,实在不行才起诉。

  最后,关于法医鉴定出来的是轻伤的结果,按法律规定,已构成了公诉案件,故你方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最后作出的处视具体情况按《治安管理条例》或《刑法》作出。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可以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经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用相关证据(法医鉴定、医院记录、证人等)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对方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判刑和刑期根据对方相关人员参与情况而定。

如果采取调解就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双方协商可以获得多一点赔偿。

  法院调解或者判决下来对方拒绝赔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鼻骨骨折算几级伤残

  浏览次数:

1211次悬赏分:

0|提问时间:

20XX-7-2820:

12|提问者:

163662388

  鼻骨骨折算几级伤残,如何赔赏。

  推荐答案构不成伤残。

  但如果是刑事案件,线性鼻骨骨折为轻微伤;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为轻伤。

  具体可参考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3.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请问左侧鼻骨骨折能做伤残鉴定吗?

能够够上几级伤残是轻伤还是轻微伤?

  浏览次数:

1584次悬赏分:

0|解决时间:

20XX-7-2916:

50|提问者:

匿名

  问题补充:

  cR影象表现:

左则鼻股皮质不连,且塌陷,周围软组织肿胀.

  cR诊断结果:

左则鼻骨骨折

  最佳答案

  一、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鼻骨单纯性骨折,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可以构成轻伤。

  你说的鼻骨骨折,cR影象表现:

左则鼻骨皮质不连,且塌陷,周围软组织肿胀,不能定轻伤,如果是粉碎性骨折可以定轻伤。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如果伤情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也可以民事起诉到法院要求损害赔偿

  鼻骨骨折,明显移位是否构成轻伤,怎么法医鉴定是轻微伤,疑惑....

  浏览次数:

947次悬赏分:

5|提问时间:

20XX-10-1911:

27|提问者:

101926101

  鉴定结果是不是含有水分?

为什么小小骨折的cT片子会有多种报告结果,本来鉴定做好了却要重新读片,鼻骨骨折2到3处,鼻中隔多处弯曲,有明显移位怎么会是轻微伤?

我心不服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以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中的条例

  推荐答案

  鼻骨骨折,伴有明显移位是轻伤,但是这有个问题,什么(:

刑事轻伤鉴定标准)叫明显移位。

一般移位在2mm以上,才能算是明显移位,你这还是要看移位的程度,

  篇二:

20XX最新轻伤鉴定标准

  20XX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

  核心提示:

最新的轻伤鉴定标准是依据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该《标准》产生了很多亮点,其中就包括取消“脑震荡”一词;鼻骨骨折由“轻伤”的性质变为“轻微伤”,而量刑标准也发生了改变。

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20XX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

  20XX年8月30日,五个部门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届时,现行使用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废止。

  

(一)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亮点

  1、取消“脑震荡”一词

  2、鼻骨骨折

  旧标准:

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标准:

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3、外伤性鼓膜穿孔

  旧标准:

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标准:

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4、外伤性血尿

  旧标准:

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标准:

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二)等级标准之界定

  1、重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重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3、轻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4、轻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5、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三)等级限度

  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到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

  篇三:

律师意见《故意伤害罪轻伤鉴定标准》

  故意伤害罪轻伤鉴定标准

  来源:

律师365

  律师提示:

请在专业律师指导下使用本协议,因私自使用产生的法律风险,我们知道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必须要造成了对方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会给予行为人相应的刑事处罚。

那么这里的轻伤程度是如何进行鉴定的呢?

也就是说故意伤害罪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轻伤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具体关于轻伤的鉴定标准,以下是具体介绍: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

  )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

  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

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

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

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

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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