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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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施工现场:
1、主体结构支撑洞封堵,操作人员随身携带上岗证(复印件)、动火证。
结构内清理垃圾,要小心钉子伤脚。
2、电工必须坚持每日巡查并作好记录。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3、使用氧焊气割时,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保持5米,氧气瓶、乙炔瓶离动火点的距离保持10米,用后及时入库,避免阳光直晒。
4、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三、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年月日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主体结构
施工单位
工种
支撑班组
交底内容:
钢管支撑拆除
1、钢管支撑拆除前,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扣好安全带。
必须派专人指挥,并在下面划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或通过。
2、操作人员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小工具用绳链系在身上,工作时精神集中,防止物料坠落伤人。
3、拆除钢管支撑采用长撬杠,操作人员不得站立在被拆除的钢管支撑上。
4、已拆除的钢管支撑,采用边拆、边运的方法,防止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坠落摔伤。
5、操作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操作;应站在操作平台或高凳上进行作业。
6、操作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7、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8、使用氧焊气割时,随身携带上岗证(复印件)、动火证。
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保持5米,氧气瓶、乙炔瓶离动火点的距离保持10米。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保存。
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拆除模板的安全技术要求:
1、模板拆除前,向全体拆模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详细讲解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要求。
2、必须派专人指挥,并在下面划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或通过。
3、作业前各操作人员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小工具用绳链系在身上,工作时精神集中,防止物料坠落伤人。
4、拆除模板应采用长撬杠,操作人员不得站立在被拆除的模板上。
5、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采用边拆、边运、边码的方法,防止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坠落摔伤。
6、拆除模板,必须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扣好安全带。
应站在操作平台或高凳上进行作业。
7、拆除时应从一侧逐块拆除,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而造成物料损坏甚至伤人。
8、拆除立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地方拉拆,防止模板突然塌落伤人。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工程收尾期间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第Ⅴ结构段预留出料孔洞中板、顶板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必须牢固标志明显。
2、横跨第Ⅵ结构段的电缆架空,电工必须坚持每日巡查并作好记录。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3、钢支撑拆除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
4、使用氧焊气割时,随身携带上岗证(复印件)、动火证。
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保持5米,氧气瓶、乙炔瓶离动火点的距离保持10米,用后及时入库,避免阳光直晒。
5、拆除的钢管支撑、模板、木料、废料堆放不宜过高,防止坍塌伤人。
6、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三、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施工现场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施工现场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2、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以下
1—20
千伏
35—110
千伏
150—220
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2.5
3
5
7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施工现场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3、高空作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施工现场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4、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下手架及易燃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施工现场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施工现场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注:
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施工现场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施工现场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止区域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多份,留存,交被交底人。
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施工单位
工种
交底内容:
高处作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8、作业人员必须扣好安全带。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被交底人保存。
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年月日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施工单位
工种
交底内容: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结构模板工程施工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3、地面与地下的脚手架搭设,均须执行(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或(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基坑四周作业平台和现浇梁上的临边防护必须及时到位,且安全可靠。
5、所有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及时到位。
且可靠有效。
6、临边与洞口的防护栏杆一律使用钢管设置,并刷上黑、黄醒目标识的油漆,不得用钢筋、毛竹、红白带或其他物品代替。
7、所有施工脚手、临边与洞口的防护必须设立挡脚板设置绿色密目网。
8、凡正、负2米以上作业且安全防护设施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
9、及时设置脚手架上下、基坑上下以及基坑内结构钢筋绑扎、模板搭设时的人行通道,且安全可靠。
10、杜绝施工人员在钢支撑、翘头板上行走或施工作业的违章现象;杜绝随意翻越临边、洞口防护栏杆和在施工脚手、排架上攀爬的违章行为。
11、不得随意在钢支撑或结构排架上堆放钢筋、木料、模板、钢管、扣件等物品,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12、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严禁随意向下方抛掷物品。
13、无总承包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4、所有管理资料及时纳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台帐。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被交底人保存。
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年月日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施工单位
工种
交底内容:
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小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注: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被交底人保存。
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交底时间
年月日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施工单位
工种
交底内容:
脚手架搭设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范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投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3)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①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②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度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7、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φ48或φ51)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8、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下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9、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