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质监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和十三五工作安排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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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质监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和十三五工作安排DOC

嘉兴市质监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和“十三五”工作安排

“十二五”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十二五”期间,嘉兴市质监局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目标,以质监部门体制机制调整为契机,扎实推进“三强”战略实施,强化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工作,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先后获得了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示范单位等荣誉。

全市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一、服务发展主线,推进“三强”战略实施有新举措

1.质量强市建设步伐加快。

作为质监部门的职责所在和重心所向,“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被写入了《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0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0-2020年)》,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11〕35号),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质量强市建设;2011年,编制发布《嘉兴市质量强市“十二五”规划》,作为嘉兴市“十二五”规划体系专项规划;2013年,提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并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且连续三年列为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2014年1月,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城市,同年成立嘉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3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十二五”以来,全市弘扬“立信求新卓越发展”城市质量精神,坚持创新驱动、以民为本、以质取胜的质量发展理念,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质量工作投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三年来,组织召开全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参加的质量强市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会、推进会、座谈会10多次,市委、市政府领导对质量强市工作做出批示、指示并参加相关会议、活动达20多次,有效推动了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质量”提升。

经过两年来的创建,全市较好地实现了创建总体目标,省预验收总分1013.5分,市民对质量满意度达83.20分,顺利通过省政府预验收。

目前,已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验收申请。

同时,2013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质量工作考核通知要求,协助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嘉兴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与评价细则,对各县(市、区)政府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强化落实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责任。

2.品牌强市建设持续深化。

“十二五”期间,坚定不移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品牌培育和经营。

一是突出政府质量奖政策导向作用。

在实现嘉兴市和各县(市、区)政府质量奖全覆盖的基础上,2011年我市部署开展了全市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三年规划编制工作,确定116家企业作为嘉兴市各级政府质量奖三年(2011-2013)培育对象,并扩大卓越绩效管理在制造业以外的工程建设、服务等各行业的运用。

至2014年,全市累计有101家企业获各级政府质量奖,其中,1家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20家企业获市长质量奖。

二是开展质量提升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

为推动广大企业普遍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以“百企争创、千企导入、万人培训”为载体的“千争创万导入”活动。

五年来,全市通过实施质量管理“五个一百”工程,推进名企、名牌、名家“三名工程”,开展“浙江名牌”“嘉兴名牌”等名牌梯度培育,进一步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特别是2014年以来,全市以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为龙头,支持企业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标准研制、质量提升等工作。

目前,平湖、桐乡两个县级市被列入全省首批7个“浙江制造”培育试点县,已推荐21家企业申报“浙江制造”认证试点产品。

巨石集团通过“浙江制造”现场认证,旅行箱包、压缩机等5个“浙江制造”标准通过审定。

三是组织开展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

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7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通过加快建设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加强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等八项举措,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质量素质、企业质量意识、产业工人质量技能和市民质量常识提升。

至2015年9月,全市已有3个产业集聚区获“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9个产业集聚区获“浙江区域名牌”称号,拥有驰名商标18件,浙江名牌202个;3家企业入围全省首批“三名”工程试点企业。

3.标准强市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标准化引领产业结构升级。

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

形成了标准化、地理标志保护和农资监管长效服务机制,农业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96家,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26个,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达120多万亩。

现行有效的市级农业地方标准5项、区县农业生产技术标准规范194项。

工业标准化升级逐步开展。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新能源(太阳能)、皮革等领域联盟标准研究与制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制定实施联盟标准50个,17个省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项目优秀率为76.5%,其中《灯箱广告企业联盟标准》《集成吊顶安装、验收规范联盟标准》等7个联盟标准已上升为国家或行业标准。

规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逐年提升,2014年为65.3%,居全省11个地市首位。

服务业标准化领域不断拓展。

推动旅游、物流、校园食品配送、皮革市场及其配套服务的标准化工作。

发布市级服务业地方标准规范5项。

推进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实施社区求助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工作,服务项目拓展至120多个。

启动国家级镇村公交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初步提出镇村公交的标准体系技术框架。

二是积极开展标准创新工作。

以标准创新型企业认定为载体,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与标准的有机结合,目前有117家企业获省、市级标准创新型企业称号。

浙江中天纺检测有限公司和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省级标准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十二五”期间,嘉兴市各单位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68项、行业标准75项。

2014年每千个国家标准为主制修订数量为4.57个。

三是标准化支撑城市建设管理。

建立“五水共治”标准体系。

收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及地方标准等2147条,覆盖30多个行业,为全市“五水共治”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支撑。

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工作。

建立海盐美丽乡村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大标准体系,共涉及国家、行业、地方标准683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规章155项,为全国各地农村综合改革提供经验。

实施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

开展“企业收运处一体化的餐厨废油资源化利用”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解决废油资源化与再利用、污染物排放减量化。

启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标准化建设。

结合嘉兴市实际,出台了《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标准体系框架构建调研。

此外,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改革,开展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全市163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了533项标准,涵盖838种产品。

至2015年9月,全市为主参与制定国际标准4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665余项,建设国家级、省级标准化项目131项。

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62%以上。

全市共批准发布地方标准规范225项。

二、坚守安全底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新作为

1.坚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一是特种设备数量高速增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种设备数量高速增长,从2010年底的63997台增加至当前的94060台,增长率为46.98%。

(各类特种设备增长情况见表1)。

但与此同时,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仅从2010年底的24人增加至目前的29人,人均监管数量3240台,远高于质检总局推荐值人均1000-1500台。

二是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有较大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力量显著增强。

综合检验检测机构1个(市特检院),持证检验人员从79个增加到109个;单项检验检测机构13个,持证人员22个;气瓶检验机构从9个增加到12个。

全市特种设备新安装监督检验数量和定期检验数量保持较高速度增长(见表2、表3)。

三是特种设备事故逐步减少。

近年来,全市特种设备总体保持平稳

表1各类特种设备增长情况

 

锅炉

压力容器

电梯

起重机械

场机

游乐设施

2010年底

5638

29865

11680

14899

1879

36

2015年10月

3201

36071

29463

17457

7767

101

增长率(%)

-43.22

20.78

152.25

17.17

313.36

180.56

表2“十二五”期间新安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情况

类别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锅炉(台)

558

267

309

275

276

1685

压力管道(km)

261.1

324.88

385

145

290

1144.88

电梯(台)

2853

2209

3637

4056

3802

16557

起重机械(台)

2712

1642

2711

2704

1655

11424

表3“十二五”期间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单位:

台)

类别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锅炉

4290

4198

6216

5045

4182

23931

压力容器

7404

6791

7028

7327

6921

35471

电梯

10868

12664

16350

20356

20768

81006

起重机械

6263

5839

7267

7367

7669

34405

场机

1385

2214

2780

3816

6318

16513

合计

32221

33718

41654

45925

47873

191326

运行态势,未发生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2011-2014年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见图1),较好地完成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控制指标。

2015年全市共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两起,死亡两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及死亡率均为0.213,低于市安委会下达的4人控制指标。

四是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市政府、市安委会分别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兴市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

于2014年启动特种设备MIS系统升级工作,并上线投入使用,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

在省内率先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建立第三方主体运营的电梯应急救援公共平台,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

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

特种设备超期整治等工作,累计对全市5334家使用单位、131家生产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360余份,立案查处291起,全市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率由整治前的11.56%下降至2.65%,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2.抓好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夯实产品监管基础。

出台嘉兴市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工作规范、指南及评价细则,深入实施分类监管。

不断完善质量预警机制,加强产品质量隐患风险监测。

探索市场反溯机制,编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反溯机制网上买样流程和要求》,利用市场倒逼提升产品质量。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督抽查功能再造。

适当拓宽定期监督抽查范围,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实施全覆盖专项抽查,2014年来,以发现问题为目的,对儿童家具、危化品及危化品包装物、光伏产品、学生用品等产品实施专项监督抽查。

着力提升五水共治相关产品质量,2014年对输水管、烧结砖、泵、低压电器等七类产品209家企业实施监督抽查,合格率89%,2015年对排水管、加筋管材等4种产品22批次实施监督抽查,合格率100%。

2010年以来,我市共有159类367种产品12123批次产品受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批次为11397批次,五年平均批次合格率为9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侧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作。

开展工业产品行政许可审批督查,做好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制定《嘉兴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水平量化评价和分级管理办法》,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围绕纤维制品传统产业,推进纤维制品集聚区产品质量提升。

3.强化稽查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严格开展稽查执法,规范市场秩序。

五年来,全市质监部门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蓝剑系列”行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大要案查处。

共出动执法人员3779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3716家,立案案件1974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63起。

对嘉兴市的液化气充装行业、无证生产钢筋企业、小家电行业、预拌混凝土行业、管桩行业等进行了重点整治。

“十二五”期间,嘉兴市没有出现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是规范质监热线受理,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把12365热线作为质监系统服务群众、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五年共办理群众投诉举报1200余件,答复咨询11000余次。

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出台后,及时认真积极应对家用汽车纠纷,共处理汽车三包纠纷近200起,调解结果满意率达95%。

三是服务淘汰落后产能,助力企业转型。

过去五年,全市质监部门紧随形势变化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挖掘和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利益的假冒伪劣生产窝点,营造洁净的市场经济环境。

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办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得到省政府“双打”专项行动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坚持抓治劣促提升,对一些落后淘汰产业进行集中专项执法,带动了热轧带肋钢筋等产业规范化提升。

三、把握技术核心,推进检测平台建设有新成效

1.质监部门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

目前,质监部门实验室总面积达58451㎡,设备固定资产总额1.76亿元,检验检测设备4154台(套),检验检测项目5256项。

一是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

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已形成一定发展规模,逐步形成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高效、支撑有力的检验检测体系。

全市系统已建有国家级质检中心3家,筹建1家,建有省级中心8家,筹建1家,建成省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6个。

二是平台科研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十二五”期间共投入科研经费2938万元,获科研项目立项126项,其中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6项。

注重发挥检测机构科技先导和带动作用,主动融入产业发展。

如市计量院参与组建浙江省应用酶学创新团队开展酶学标准物质研制,在医学临床中应用得到卫生部临检中心、省科技厅高度评价。

市特检院参与国家级项目“面向复杂水下环境的高压长输管道损伤全程监测技术”研究,相关成果在天然气管网和LNG建设工程中广泛应用。

三是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试点实施。

以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试点,以“事改企、企改股、股上市、市带动”为思路,启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

2013年11月,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成立海盐国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质检总局批复同意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依托单位变更为浙江国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1月,浙江国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革,由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

全市层面,在汲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技术机构市场化研究和改革推进。

2.全市层面检验检测行业规范提升进一步加强。

目前全市共有获证检验机构123家,分布于公安、环保、建筑、质监及其他行业中。

一是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十二五”初期,对全市92家检验机构开展“规范检测管理提升检测质量”活动。

每年印发嘉兴市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方案,组织对第三方获证机构监督检查。

五年来共组织纺织品中顶破强力等21类检验项目能力验证,涉及全市所有获证检验机构。

二是加强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行业产业集聚。

针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资源分布过于零散的情况,我市启动建设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规划形成“一心、两园”(嘉兴科技城核心区、桐乡园区、海宁园区)的整体布局。

目前,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已经专家评审组通过,并完成“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全产业链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立项。

3.计量基础作用进一步凸显。

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计量工作得到了更大的重视和支持,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是贴近民生民安,夯实计量基础。

推进集贸市场、餐饮、医疗机构、超市等行业实施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提供中小学、社区乡镇免费计量服务。

全面开展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民安领域计量器具专项检查。

累计在用计量器具18682台件受检率99%以上。

二是服务节能减排,强化计量支撑。

浙江省能源计量检测中心于2012年新建,期间不断强化技术支撑,构建嘉兴地区能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为政府能源规划、能效考核及“五水共治”提供实时依据,为企业提供水平衡测试等应用服务。

持续开展全市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与管理,共完成246台(件)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四、把握改革重心,推进质监部门发展有新面貌

1.不折不扣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改革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质监管理体制调整、食品监管职能划转。

顺利完成5个县(市)局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调整,干部人事事项和档案移交,配合完成各县(市)局领导班子任命。

圆满完成南湖区、秀洲区两分局的机构改革,分别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工商分局进行整合,组建区市场监管局。

重新编制局机关三定方案,划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机构、编制及人员到市市场监管局。

按照市政府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和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完成对局属事业单位职能划转和资源整合、类别确定。

2.严格规范落实行政审批改革要求。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扁平化管理。

完成行政审批委托下放事项的移交、承接工作,市质监局共承接省局下放事项13项,县(市、区)局共承接省局委托事项10项。

五个县(市)试行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事项下放到部分乡镇(街道)。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能力建设。

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市质监局17项事项全部归口到行政审批窗口集中办理。

积极探索“先证后核”“当场发证”工作。

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三是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组织做好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涉及行政权力366项,现都已向社会发布公开。

3.严明纪律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近年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落实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阶段规定动作,共整改各类问题110项(其中四风问题62项),出台整改举措174项,修订完善管理制度10个,新建制度3个。

开展“群众在我心中”七个一系列活动,党员“八带头”公开承诺践诺等创新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获得了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的好评。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在全省质监部门行风评议工作中,结合嘉兴实际,开展政风行风标准化建设,制定下发《全市质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规范》。

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加强作风效能明查暗访,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开展会员卡清退、企业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工作。

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抓好干部选拔任用。

建立完善并执行市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等七项决策制度。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从基层一线、重点岗位、重大任务推进落实中选人用人,2010年以来,以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全市系统共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36名,其中市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选拔任用20名。

与地方其他部门交流党员干部8人。

 

“十三五”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把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来,围绕“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推动“三强”战略以提质为要,质量安全以平稳为先,平台建设以科技为基,质监工作以服务为本,使质量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嘉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质量保障。

一、主要目标

——助力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提升。

全力按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标准抓好质量工作,进一步完善质量评价、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发展三大机制,形成质量共治的良好局面。

质量总体水平力争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至2020年,基本完成“十三五”品牌培育规划。

获省政府质量奖企业增加至5家以上,力争2家以上获“中国质量奖”;争取“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对象80%以上创建成功;“浙江制造”拳头产品、优势产品、成长型产品培育对象80%以上成为“浙江名牌”等品牌;争取获批5个以上“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争取“浙江区域名牌”增加至15个。

大力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全面提升我市标准化总体水平。

鼓励申报建立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积极开展地方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

至2020年,争取拥有国家和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3个以上;为主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0项以上;地方标准规范增加20项以上;全市主持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5项以上。

做好全市域统筹规划、产业优化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改革、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5个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建设,完成20项以上的市级地方标准规范的制定。

——保障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

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质量监管体系,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体系,全市制造业产品抽检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并稳定保持94%以上,确保全市质量水平稳定和提高,确保不出现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基本稳定,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的设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特种设备年事故率控制在0.54起/万台以下,年死亡人数控制在0.62人/万台以下,事故处理率达到100%,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提高服务民生发展的技术支撑力。

加强各检验检测机构之间,机构与科研站所、大专院校之间的协作,提升全市技术机构整体能力水平,打造集“检验检测、标准服务、技术孵化、培训咨询”为一体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至2020年,全市系统技术机构综合实力位居全省系统前列;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基本覆盖全市先进制造业中有检测需求的项目;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能力基本覆盖全市法制计量和工业计量的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需求;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全面覆盖法制管理需求;拥有国家级质检中心4家以上,省级中心9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纵深推进“三强”战略实施

1.深化质量强市。

全市基本形成“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全面提升质量基础管理能力、质量创新竞争能力、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质量技术支撑能力。

要在建立“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并制定2018年至2020年新三年行动计划。

继续把质量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体系,逐步提高质量绩效在整个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要更加强化质量效益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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