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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辅导员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

附1:

学生辅导员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我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提高理论修养,强化政治意识;关心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展;注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和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为人师表,能对学生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2.热爱学生工作,工作态度端正,踏实投入,主动性强;认真完成学生工作系统布置的任务,积极主动参与、配合校、院的学生工作。

3.工作计划明确,有比较完整、清晰、连贯的工作思路;工作有特色,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一套比较科学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二、工作职责

1.基础工作

深入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际状况和思想动态。

做好对学生的关心和帮扶工作,平均每周与学生谈心6个小时以上,并做好谈话记录,特别要关心学习、生活上有困难或生理、心理方面有障碍和疾患的学生,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出现极端情况。

做好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尤其是在特殊时期要及时搜集、传递信息,参加值班、及时到位并按学校的要求切实发挥作用。

从事本科生工作的学生辅导员要跟班听课,每学期至少对该班每门必修课和限选课听课两次,同时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

从事研究生工作的学生辅导员要加强与研究生导师、级主任及研究生家长的联系,同时要主动与研究生导师交流培养情况,积极配合研究生导师做好培养工作。

2.学生思想教育

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加强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认真扎实地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上好形势任务课。

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班风、学风建设,开展道德法纪教育,树正气,讲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学生集体氛围。

组织学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养成求实、严谨、科学的作风。

指导学生党团建设和集体活动,培养学生骨干队伍,尤其要搞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注重学生科学人文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

指导学生自觉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从中培养学生的公德意识和服务奉献精神。

3.学生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合理、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学生奖、贷、助、补、免等工作;寓教育于管理之中,充分发挥管理工作的教育作用。

开展基础文明建设,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学生宿舍和生活园区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

4.学生就业工作

协助学院主管领导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和法规。

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认真核对毕业生生源名单及毕业生就业方案,按要求完成就业工作相关事务;热情接待用人单位的来访,收集、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根据用人单位的录用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表现,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政审工作。

 

附2:

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我校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提高理论修养,强化政治意识;关心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展;注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和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为人师表,能对学生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2.热爱学生工作,工作态度端正,踏实投入,主动性强;认真完成学生工作系统布置的任务,积极主动参与、配合校、院的学生工作。

3.工作计划明确,有比较完整、清晰、连贯的工作思路;工作有特色,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以身作则,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工作中起表率作用,成绩良好。

二、工作职责

1.基础工作

深入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际状况和思想动态。

做好对学生的关心和帮扶工作,平均每周与学生谈心5个小时以上,并做好谈话记录,特别要关心学习、生活上有困难或生理、心理方面有障碍和疾患的学生,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出现极端情况。

做好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尤其是在特殊时期要及时搜集、传递信息,参加值班、及时到位并按学校的要求切实发挥作用。

跟班听课,每学期至少对该班每门必修课和限选课听课一次。

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

2.学生思想教育

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加强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

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班风、学风建设,开展道德法纪教育,树正气,讲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学生集体氛围。

组织学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养成求实、严谨、科学的作风。

指导学生党团建设和集体活动,培养学生骨干队伍,尤其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

注重学生科学人文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

指导学生自觉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从中培养学生的公德意识和服务奉献精神。

3.学生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合理、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学生奖、贷、助、补、免等工作;协助做好就业工作,寓教育于管理之中,充分发挥管理工作的教育作用。

开展基础文明建设,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学生宿舍和生活园区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

 

附3:

学生辅导员选拔办法

一、专职学生辅导员选拔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活力,以适应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专职从事学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选拔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

2.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

3.热爱学生工作,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4.有较强的思想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合作能力、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选拔方式

1.由本人自愿向各学院提出申请,再由各学院联席会讨论后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

2.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聘任名单。

评审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待遇和考核

1.参加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的培训及国内外业务进修或访问交流;

2.参加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立项、申报;

3.学生辅导员享受思想政治教师职务评审序列;

4.要求住在学生宿舍,已婚已搬离学生宿舍的,要求每周在学生宿舍值班3个晚上,在学生宿舍大楼学校提供住宿兼办公用房一间;

5.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

6.参加统一的学生辅导员考核及奖惩。

二、“2+3”学生辅导员选拔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活力,以适应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学校决定从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充实到学生工作队伍中,这些学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保留两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前两年专职,后三年兼职从事学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选拔对象基本条件

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道德水准和优良的业务学习成绩,并担任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受到良好评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学习成绩排名前三年总评列为本专业35%以内;

3.符合学校保送研究生的其他规定。

(二)选拔方式

1.由本人自愿向各学院提出申请,再由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

2.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聘任名单。

评审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待遇和考核

1.全职工作期间享受我校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

2.全职工作期间,要求住在学生宿舍,在学生宿舍大楼学校提供住宿兼办公用房一间;

3.工作两年期满入学时,如遇学费调整,应按两年前同届本科生直接上研究生时的政策规定处理;

4.全职工作期间参加统一的学生辅导员考核及奖惩,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按当年本科毕业生就业;

5.兼职工作期间的待遇与考核按兼职辅导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兼职学生辅导员选拔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活力,以适应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学校决定从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充实到学生工作队伍中,从事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通过从事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实践锻炼和研究生专业学习,使他们成为符合现代化建设需要,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积极尝试,大胆实践,努力培养成青年干部、学术业务骨干的后备队伍。

具体办法如下:

(一)选拔对象基本条件

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道德水准和优良的业务学习成绩,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优先从在本科学习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学生中聘任;

2.中共党员,热爱学生工作,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良好,有较强的思想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合作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选拔方式

由本人自愿向各学院提出申请,再由各学院党委选拔确定名单后到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待遇和考核

1.兼职工作期间学校每月补贴700元,同时享受其本人所属类别的研究生待遇;工作量为全职的1/3;

2.已通过工作考核,经与其他研究生平等竞争,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本校优先攻读博士学位;

3.兼职工作期间,要求住在学生宿舍,在学生宿舍大楼学校免费提供每两人一间工作室兼住宿;

4.研究生毕业后学校优先推荐到高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5.兼职工作期间工作方面按学校有关兼职学生辅导员的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其他按研究生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附4:

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调动和激励广大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健全监督考核制度,促进学生辅导员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每年底,在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组织下,各学院成立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正职领导担任组长,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班主任、级主任、学生参加学生辅导员的考核。

二、严格掌握考核标准,每年考核为优秀的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20%。

考核优秀标准如下:

1.在学生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

2.工作投入,有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且取得显著成效。

3.所带班级积极上进,表现优秀,并曾获得校级以上先进或荣誉。

4.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中有特色,有新思路、新方法、新突破。

5.注重学生工作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工作总结,撰写有关调研报告和论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工作不称职:

1.工作不符合党、国家及学校的教育目标与要求。

2.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因工作疏忽大意,对学生的思想或心理问题,未能采取及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

4.在政治思想或道德作风上出现较严重错误。

5.得不到所带班级大多数学生的认可。

四、年度考核程序:

专兼职学生辅导员每学年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1.考核分为个人考核(参考)、学生考核(60%)、学院考核(20%)、学校考核(20%),最后将考核结果按比例进行汇总。

2.个人小结:

学生辅导员本人对照工作职责,填写个人自评表,总结一年的工作及其成效。

3.学生评议:

学院考核小组在所带班级学生中就学生辅导员工作进行问卷抽样调查。

4.学院评审:

学院考核小组对本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进行评审,提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等级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

5.学校评审:

组成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为主的考评小组,由科级以上干部参与评分,再综合学院的考核情况,决定最终考核结果。

五、若学生辅导员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一周内向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提出复议申请。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将在复议申请提出后的一周内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六、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并作为岗位津贴评定的主要指标之一,对优秀学生辅导员进行奖励和表彰;考核合格以上的学生辅导员发放100%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只领取50%的工作津贴。

对考核不称职的学生辅导员,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加强教育和管理,帮助其改进工作;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辅导员实行离岗待聘,不得享受岗位津贴。

七、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优秀学生辅导员的依据。

八、本方案自2005年起实行。

学校现行有关规定中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九、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5:

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级主任工作职责

本科生班主任和研究生级主任(以下简称班主任、级主任)是一个班集体和一个年级研究生的组织者和指导教师,是联系学生和各任课老师及研究生导师的纽带,是沟通学生与学校各级组织和社会的桥梁,使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

各学院要选拔优秀的中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其职责如下:

一、深入掌握本班或本年级学生情况。

了解和掌握本班或本年级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情况。

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学生有一次认真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参加学生重要的集体活动,认真落实学校对学生的各项要求,及时反映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二、协同各方面抓好德育教育。

协同学生辅导员组织和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和督促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养成优良作风;每学期对学生学习、生活、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集体活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开展三次(期初、期中、期末)讲评,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注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向家长如实通报学生在校的表现和学习情况,争取家长配合做好育人工作。

三、指导“修读”,优化班风、学风。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学生特点指导学生制定修读计划,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形成优良学风;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学习任务,注意发现和培养学业优秀的学生。

四、及时协调教学关系。

经常与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导师联系,听取他们对学生学风的反映,及时向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导师转达学生对教学的意见,通报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与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导师共同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班主任要跟班听课,每学期至少对该班每门必修课和限选课听课两次。

参加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期末负责组织学生填写教学情况调查表,并及时汇总交有关部门。

每学期将学生的成绩单、每学年将学生的综合测评结果寄送给家长。

级主任要做好研究生中期筛选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五、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指导学生安排好课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配合学生辅导员抓好文明宿舍建设。

六、注意选拔培养班干部。

协同学生辅导员认真选拔学生干部,努力培养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

班主任要每月召开一次班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议,布置、检查和指导学生干部工作;指导班委会做好每年的换届选举和个别班委的调整。

七、日常管理工作。

参与对该班或该年级学生进行困难补助、贷款和毕业分配的研究;指导该班或该年级学生做好学年综合测评和评选先进个人的工作;协助学院领导做好该班或该年级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

协助学籍管理工作。

八、认真执行工作制度。

每学期根据校、院的工作要点和本班本年级特点,制定本学期班主任、级主任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班主任、级主任周记,每月一次向学院汇报学生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期末着重就该班该年级学风建设情况写出工作小结;每学年给每位学生作出切合实际、能反映其特点和层次的评语,协同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和毕业鉴定工作;参加学院领导召开的班主任、级主任会议,汇报工作,交流经验,接受指导。

 

附6:

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级主任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级主任(以下简称班主任、级主任)队伍建设,调动和激励广大班主任、级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健全监督考核制度,促进班主任、级主任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每年底,在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组织下,各学院成立班主任、级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由院系党政正职领导担任组长,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学生辅导员、学生参加班主任、级主任的考核,按比例汇总,决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每个教师必须做完一任班主任工作并考核合格,以此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

级主任岗位三年为一个任期,如无特殊情况应做满一期并考核合格,以此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

三、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四、考核分为个人考核(参考)、学生考核(60%)、学院考核(40%),最后将考核结果按比例进行汇总。

五、校优秀班主任、优秀级主任应从学院考核结果为优的班主任中产生。

凡在一任班主任、级主任中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级主任的教师,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核合格的班主任、级主任其工作量占该教师全年工作量的15%,并发放每人每月100元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其工作量要少算或不算,只领取50%的工作津贴。

六、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档案。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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