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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目录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

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3

机电安全管理制度4

机电检查处罚制度6

地面设备、配件修理管理规定9

设备整定管理制度10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11

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13

安全活动制度14

负荷统计汇报制度17

工具、量具、仪表管理制度18

机电考核制度19

机电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22

机电设备移交、验收管理办法23

机电设备运行监测监控管理制度26

机修车间工作制度28

配件备件材料管理制度33

皮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34

设备大修、验收制度35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6

主风机巡回检查制度39

水泵司机巡回检查制度40

转载机司机巡回检查制度41

事故处理、上报、统计规定42

抽放泵司机巡回检查制度49

绞车(卡轨车)口下上山管理制度51

地面广场存放设备、配件管理办法53

机电培训制度54

机电轮训制度55

库房管理制度制度56

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57

地面变电站值班员巡回检查制度58

锅炉工巡回检查制度59

矿灯及自救器、定位卡损坏赔偿制度61

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63

新技术、新工艺考察学习培训制度65

空压机司机巡回检查制度67

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巡回检查检修制度68

刮板机司机巡回检查制度69

大型设备技术测定制度70

机电类技术人员请销假制度71

加班及代休的管理7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5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润滑制度77

报废管理制度80

电气试验制度81

电缆检验制度82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85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87

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度88

阻燃胶带检验制度90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91

停送电制度93

抽放泵司机交接班制度96

电钳工交接班制度98

锅炉工交接班制度99

检修工交接班制度100

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102

卡轨车司机交接班制度103

皮带机司机交接班制度104

压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105

主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106

主水泵司机交接班制度108

油脂管理制度109

架空乘人管理制度111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13

通信管理制度114

变压器管理制度116

刮板机管理制度119

轨道管理制度122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125

皮带机管理制度129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1

压风机房防火制度132

矿车管理制度133

矿车检修制度134

人车定期检查试验制度135

一坡三档检查、维修的管理制度136

液压支架管理制度137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47

抽放泵设备管理制度149

风机管理制度150

管路管线管理制度151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154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要害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静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二、要害场所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三、有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害场所的入口处和要害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警示牌。

四、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五、要害场所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六、值班(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七、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配)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八、必须熟悉变(配)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熟知变(配)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九、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规定。

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

在停车状态时,对机械和电气部分每小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检查各部轴承油路是否畅通,温升是否超限。

2、检查主电动机温升和炭刷接触情况是否正常,起动电阻是否过热。

3、检查深度指示器及其传动装置是否正常。

4、检查高压开关柜及线路有无冒火现象,换向器接触是否良好,螺丝是否有脱落现象。

5、检查各处油位、油杯等是否正常。

6、检查定子控制屏、转子控制屏有无焦味或打火现象。

7、检查各处油路及配件有无漏油现象。

机电安全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机电检查处罚制度

一、每查出一台失爆,罚队长20元,机电副队长30元。

二、每查出两台失爆,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另罚所属集体50一100元。

三、按规定应装设的局部接地极装设齐全,如缺一处罚负责单位30元,每增多一处罚负责单位30元,再增多一处加罚l0元。

四、保护接地每缺一处或一处不合格者,罚负责单位30元,每增多一次加罚l0元。

五、过流装置(包括短路整定和保险丝选择),每查一次罚集体20无,包机责任者lO元,发现多台不合格时,乘以台数累计。

六、对用铜、铝代替熔丝的,罚责任者50元,罚集体100元。

七、漏电保护应装而未装或装了又甩掉不用的罚集体100元,罚指挥者30元。

八、未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的罚安装单位100元。

九、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的罚责任者50元,风电闭锁失灵罚责任者30元。

十、照明综保失去保护作用的罚集体100元;罚责任者30元。

十一、照明综保不加装辅助接地极主接地极不合格者罚集体50元,机电负责人20元。

十二、电缆不按规定悬挂整齐,发现10米以内电缆拖地扣罚集体。

十三、电缆有一处不合格接头或破口,罚集体50一100元,罚责任者20元,每多一处加罚集体50元,责任者lO元。

十四、损坏25平方以上电缆按一处,罚单位50~300元,每多一处加罚50元。

25平方以下电缆(包括信号线),损坏一处罚单位30元,每多一处加罚款l0元。

十五、发现一台电动机无风叶运行,或电动机通风不畅(被煤堵住)罚集体30元,机电负责人10元。

十六、烧坏一台10KW以下电机按每KW罚集体10元,10一30KW电机损坏每KW罚集体15元,30KW以上电机每KW罚集体30元。

十七、设备损坏价值500元以下的,由损坏组队负责赔10%,损坏价值500—1000元以下的,赔偿20%,5000元以上的为30%。

十八、应该注油部位不注油者,发现一处罚集体20元,采煤机牵引部及风机油箱加油不用专用油桶者,每次罚集体50元。

十九、液压联轴器不使用易熔塞(防爆片),发现一次罚集体30元,机电负责人20元。

二十、电机风叶、对轮等转动部分缺防护罩运行,发现一次罚集体50元。

二十一、设备按规定试验而不试验的(按记录考核)每发现一次罚负责人20元。

二十二、安装过滤器的设备不清洗过滤器(使用中应5天一次)查看记录及现场检查,罚集体30元,要按要求空负荷启动及停止的机电设备,不按要求操作,发现一次罚20元。

地面设备、配件修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维修责任,确保维修质量,并保证地面修理房周围设备、配件摆放有序,杜绝乱堆乱放现象,经研究,特制定《地面设备、件修理管理规定》如下:

一、设备、配件升井运到机房、机房门口后,机修组、电修组人员必须在当天摆放整齐。

否则,对该组负责人员罚款5元/台(件),依次类推。

二、机修组、电修组对升井修理设备、修理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

因配件、材料不到位而暂无法修理的,必须及时汇报机电科。

否则滞后一天,对机电负责人按每台件5元累计罚款,并依次类推。

三、修理的设备、配件必须建立健全记录,并按照编号进行登记,必须登记清楚修理人员姓名、修理部门、修理质量情况、修理日期,还必须有班组长等验收人员的合格签字记录。

四、对无法修理的设备、配件,其他单位必须及时报机电科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五、报废的旧设备、配件,其他单位必须及时运交仓库回收,严禁在地面乱扔乱放。

否则,按每天5元/台(件)的规定,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并依此类推。

设备整定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整定,要按照新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执行。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整定,必须根据其所用电压等级的固定值进行整定。

3、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必须组织专人对综采、综掘设备进行定期整定,如因整定失误造成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4、对井下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整定,并有机电电气负责人签字和留有记录;对于整定不合格的设备要按《机电设备管理细则》进行更换。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乘车职工的人身安全,保证架空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乘车运行管理制度,每位职工在乘车前必须熟悉,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一、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上、下车站点排队上、下车,严禁拥挤。

二、乘车前,应检查自己乘座的座位固定是否良好,以确保乘车安全。

三、上、下乘车人中在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

四、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宽度不得大于0.3米,携带物品不得拖动运行或使吊椅摆动,禁止携带特别笨重的机件、材料。

五、乘车时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六、所有乘车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损坏吊杆、传感器及其它附属设施,对故意损坏者,一经查实,一律按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乘车人员在乘车时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严禁打瞌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全线拉停器,并通知人车司机处理故障,正常后再乘坐。

八、上、下车时要动作标准、迅速,并注意后方行进中的吊椅,以防发生危险。

九、运行中必须把矿灯安设于矿帽上,严禁拿于手中,并集中注意力、坐稳,不得引起吊杆摆动,并正视前方托绳轮。

双手及头部不得触及钢丝绳及邻近的任何物体,发现中途落绳或压绳轮钢丝绳出后应立即下车退至安全距离段,并向后方人员发出信号及时停车。

十、正确的乘车标准:

乘车时要求在乘车区域内,乘车人员应与座位保持同步,然后双手抓住座位吊杆,随即臀部先着座位,之后双脚先后跟上着于踏蹬上,抱牢吊杆,并保头部在运输中心线一侧,确保载人座位重心铅垂。

上车时应先用双手稳住吊杆确保吊杆铅垂后方可上车,严禁上车时拉拽吊杆;临近下车点时,应一脚先着地,随即臀部于另一脚先后离开座位,并用双手稳定一下座位,防止因座位摆动过大造成掉绳事故。

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各轨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作业”的规定。

各轨道有临时作业时必须同当班高度联系好后再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作业前必须同绞车司机、把钩工联系好并告知具体作业地点后方可作业。

需大型施工时必须报矿分管领导审批,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通知绞车司机、把钩工方可作业。

安全活动制度

认真彻执行“煤矿安全程”、“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

条例“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令、指令,树立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搞好业务保安工作,明确安全职责,机电主管科长为机电安全第一责任者,每一班组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检查员。

认真开展安全活动,毫不放松地对机电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处(厂)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机电方面的问题,机电主管科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复查,坚持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安全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广大机电职工、生产方面的安全状况及时向机电职工公布。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工作中时刻不忘安全,工作前要对场地、工器具进行检查,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离现场。

认真发挥安全网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网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反对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认真发挥安全网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网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反对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认真发挥安全网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网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反对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认真发挥安全网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网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反对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认真发挥安全网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网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反对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认真发挥安全网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网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反对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认真组织机电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熟悉有关规程规定,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业务保安能力,做到“三好四会”,认真开展事故预想,事故排除等项活动。

认真组织机电职工积极投身各级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如“冬春百日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月”等活动,确保机电安全。

机电部门和安监部门一起对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分析、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及经过,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处理。

建立健全机电事故汇报制度,机电科每月五日应将上月机电事故情况按规定表式上报公司机电处。

负荷统计汇报制度

为了方便机电科更好的了解全矿,用电负荷,更好的供用电,保证供电安全、合理、经济,特制度本制度:

由机电科副科长带领,机电技术员陪同下对每月22日对全矿用电设备进行逐台负荷记录。

根据实际情况记录,记录要真是准确。

统计完成后,由机电技术员做出书面汇报材料,向机电科领导如实汇报。

工具、量具、仪表管理制度

1.机电科的量具、仪表(包括已有的和新进的)由资料室统一建帐存放管理,个人不得保存。

2.机电科本科所属单位借用量具、仪表时,由本单位技术人员办理借用手续,一般借用时间不超过一周。

外单位借用量具仪表时,须经主管科长批准。

3.借用量具仪表的单位及个人用毕交还时,必须经技术组保管员、有关技术员验收,确认完整无损后方可销帐。

4.对于丢失。

损坏仪表具的责任者要赔偿原物的20%进行赔偿。

机电考核制度

第一条:

设备完好率低于90%者,每降1%罚该队机电负责人10元。

第二条:

下列问题每处罚款10元:

喇叭嘴烂(不影响防爆性能),空嘴无压线板或压线板缺螺丝;同一部位螺丝规格不统一;接线的压线板,喇叭嘴固定螺丝带弹垫;设备无整定牌或填写不正确;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过长,超过15mm;接线柱无弹垫;接线裸露过长;无危险牌。

第三条:

下列问题每处罚款50元:

电缆用铁丝悬挂;分相绝缘损伤;电气设备内地线未压紧或缺弹垫;绞车闸把过位;刮板机每缺一块刮板(超过5块以上)或联接环缺螺丝;掘进机截齿每少一个(超过2个以上);设备电缆等超容量使用;接地装置不合格;小保险外接;整定不合格或随意调整整定值;小嘴引出动力线;接线喇叭嘴压线不合格;负荷电源喇叭嘴颠倒使用;电机无风叶或风叶烂;转动部分无护罩;液力偶合器不使用易熔塞;钢丝绳无绳皮、无护绳;皮带上、下托辊憋卡或缺失一处;皮带带边磨H架一处;减速器漏油;掘进机一运及其他刮板输送机刮板弯曲超过15mm;链轮跳牙,刮板飘链;链轮齿磨损超过原齿厚度的25%;压力表损坏或缺失;油马达及液压接管漏油一处。

第四条:

下列失爆每处罚100元:

缺螺丝、弹垫或弹垫未压平;喇叭嘴松、亲嘴或压紧后不平行;压线板压线过扁;螺旋式喇叭嘴无钢圈;密封、挡板不合格或位置反;操作线来回抽动。

第五条:

下列失爆每处罚300元:

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老鼠洞(包括密封大超过5mm);开关大开盖;密封圈或钢圈割开使用。

第六条:

甩掉馈电开关处漏电保护罚500元,其它保护300元。

第七条:

保险用铜、铝、铁线代替,罚100元,主保险外接罚100元。

第八条:

甩掉信号照明综保电保护罚200元。

第九条:

不使用风电闭锁装置罚款300元。

第十条:

不按规定进行漏电跳闸试验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

掘进机干割煤罚款200元。

第十二条:

信号线、电缆丢失按原价进行罚款。

第十三条:

五小电器损坏视情节给予1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烧毁电机视情节给予200~2000元罚款。

第十五条:

液压油箱油位低于标定刻度50mm;机械油箱油位低于标定刻度100mm罚款300元.

第十六条:

无地辊、别绳轮等每查缺一次罚50元/处。

第十七条:

出库后的配件要正确使用,严禁装运、安装环节损坏配件一经查获按原价处以罚款。

第十八条:

丢失设备及大部件视其情节按设备及部件原值的30%~500%处罚。

机电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从矿物资库领取新设备时,设备管理员要按装箱单资料由机电科存放。

2、根据生产情况,使用单位领用新设备时,需经主管人同意后到机电设备库领取。

领发双方要将所领设备填入该井的机电设备台帐。

3、机电设备下井使用时,由各使用单位到机电设备组办理设备《入井通知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由入井设备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5、设备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技术资料及图纸进行认真恰当的安装。

6、设备安装后由设备使用人员及机电科对安装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员及机电科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电设备移交、验收管理办法

一、设备验收移交范围:

l、将安装准备完毕,将交付使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进行竣工验收移交。

2、对已停用的采掘工作面设备验收移交。

3、生产过程中,对更替或减缩下来的设备进行出井前后的验收移交。

4、对机电设备修复后与交旧领新时的验收移交。

5、对各单位在用、在册保管设备的移交。

二、设备移交验收办法:

1、在新工作面设备安装准备后应服从调度室负责组织的现场移交验收。

2、采后工作面的设备,由调度室组织机电科,使用单位和接收单位,进行现场清点验收移交。

3、在生产过程中,更替或减缩下来的设备由机电科、使用单位,回收出井进行地面验收移交。

4、机电设备修复后,由修复单位与委托单位进行实物验收移交。

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及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5、新领设备时,由领用单位和放料单位进行实物验收移交。

6、各单位在用与在册保管设备由机电区科与使用包管单位进行帐目实物移交。

7、设备在验收移交时,要详细核实检查,并留有记录,首先移交数量,对质量问题,项目欠缺问题要当时查对,由负责单位限期处理或记载,必要时可由矿组织专题会议裁定。

8、设备验收移交时,必须按标准要求严格进行检验,各有关部门要进行验收前的严格检查,对设备质量,防爆完好质量。

是否按技术要求安装等问题实行逐台逐项的检验,如存在上述问题,责任单位负责处理解决放将具体考核情况给予罚款和工资分解。

9、验收移交前,机电科有关队组和各单位进行对帐落实,以机电部门掌握的实际数目为准。

10、在设备验收移交后,填写“设备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由参加验收移交的主要负责人签字。

移交单位、使用接收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各保存一份,填写验收移交单时,要台台件件分类填写。

三、设备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l、在设备验收移交后,设备使用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进行设备更替或裁减时,必须把更替或裁减下来的设备配件等及时出井交有关部门,以便注销在册,否则,发生丢失,损坏设备,均按有关文件执行处罚。

2、在设备验收移交后,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立即着手安排设备的包机工作,定人、定点、定职责五天内把包机合同交设备组。

各有关部门同时要立即开展正常的考核与检查。

3、在设备停用阶段,闲置、损坏待修期间而未出井移交有关部门的,原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看管,其设备同属检查考核范围。

4、凡属批量领用设备或整体领用安装设备时,领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必须根据图纸制定设备领用计划,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临时移交手续,作为领用单位或安装单位以后移交时的核对依据,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按有关文件执行,安装单位领用没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移交后由接管单位负责。

5、设备主管部门,要把所有的设备,包括五小电气和电缆应统一编号,设备无编号者一律不准下井,现井下设备应把编号逐步补齐,做到帐、卡.、物、图、牌板对口,并作日常的动态跟踪检杳。

机电设备运行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负责设备机电设备运行监测监控,监测装置的使用与维护、使用、调试工作。

2、设备运行监测监控队伍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要调动必须经过机电矿长同意。

3、根据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安装使用的各类型监测装备,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设备如安全监测设备不健全,不准验收运行。

4、凡应安装监测监控的设备,必须在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监测监控设备的型号、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设备,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做出明确规定。

并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图,报机电矿长审批。

5、应安装机电监测监控的设备,由安装单位根据安装设备的需要,填写申请表,报送监控中心和机电科。

6、机电科接到申请表后,交由机电队负责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与机电队负责电源线、控制线,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7、装置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防爆设备检查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严禁不合格的产品入井。

8、安装好的各类监测设备都要定期的维护、调试。

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定。

9、运行设备监测装置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如果需要停产处理的必须在停产处理。

10、井下处理检测设备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甩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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