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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50字读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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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50字

(一)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鲁滨孙漂流记》,它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作品。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个英国青年叫鲁滨孙,他要周游世界。

在一次航海旅行中,他们的船翻了,鲁滨孙逃到了一座荒岛上。

他在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在这段时间里,他用一双手将荒岛改造成了世外桃源。

1687年,鲁滨孙回到了祖国。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很惊讶。

一个人在一片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就很了不起了,鲁滨孙不但做到了这点,还将荒岛改造成为世外桃源。

想到这儿,我就十分佩服他。

那么,是什么精神使鲁滨孙创造出这么多的奇迹呢?

鲁滨孙说:

“一开始,我来到荒岛时,总是想上帝会伸出援助之手,让一只船来到这里,把我带回英国。

在荒岛生活了几年后,我发觉一开始的想法很可笑。

我用自己粗糙的手做了许多普通人做不到的事,把这座荒岛改造成了世外桃源。

”是的,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

鲁滨孙充分发扬了这种硬汉精神。

  鲁滨孙正义、坚强、勇敢,他敢于面对食人肉的野人,不怕困难,勇于面对坎坷,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孙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50字

(二)

  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既机智勇敢,又坚强不屈。

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的一个荒岛附近遭遇风暴,水手和乘客们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从此,他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就开始了。

他把船上没有被水侵湿的东西都搬了下来,藏在一个山洞里,又在山洞的不远处搭了个帐篷,然后用篱笆把帐篷围起来,这就是他的家。

后来,他在岛上种植大麦、水稻,并学会了做面包。

他捕捉并驯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又养了一只鹦鹉作伴。

他还砍树做一些家具,如:

桌子、椅子等。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又救了一个野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他给那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

()从此,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最终,鲁滨逊经过28年的等待,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读完后,我想到了生活:

人的一生没有一帆风顺的,遭遇挫折、失败也不足为奇,可为什么有的人可以扛下来,而有的人却受不了呢?

我想,能扛下来的人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神力,而是他就像鲁滨逊一样心中有着坚定的信念。

  这种信念给了他希望,让他向前看,看到美好的未来,他就战胜了挫折和失败。

是啊,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就一定能走上成功的道路。

就像我学骑自行车一样,虽然无数次的跌倒让我伤痕累累,但我心中坚信我能行,最后我终于学会了。

虽然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我们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就一定会让人生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50字(三)

  同学们你有没有读过《鲁滨逊漂流记》?

如果没有那我就给你介绍一下吧?

  鲁滨逊虽出身于一个中上层的家庭,但他却没有安分地接受父母为他安排的未来,而是坚持自己的航海梦想。

保有心中那一股压抑不住,勇于冒险的精神。

这不!

年轻的他离家出走,他没有与父母商量,也没有让人给他捎个信儿,一人独自游伦敦。

他白手起家的传奇经历。

是每一位不甘于平庸的年轻人所梦想的。

流落荒岛后,他不是听天由命,坐以待毙,而是发挥自己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粗糙到精致,创建了自己的王国。

他用自己的全部才智救了许多人。

他以行动成为自然的主人,从而赢得我对他的敬爱和尊重。

  我却跟他不一样,以前在没有看这本书前,经常做事半途而废。

比如做花灯吧,对我来说难度比较大,做到半中间就不做了。

最后还是爸爸妈妈哄着我鼓励我做完的。

自看了这本书后,我懂了:

无论做什么,是非常难还是简单?

是做的好还是不好?

我都要坚持做下去。

如果你和从前的我一样的话,你也来阅读《鲁滨逊漂流记》吧。

我们一起来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百折不挠,奋勇前进,永不退缩的顽强斗志吧!

  装台读后感

(一):

小人物,大情怀

  《装台》这部小说,是我在”2015中国好书”获奖名单里看到,读完它花了我两个星期的时间。

全书共四百多页,最后的两百多页,到凌晨两点半才一气读完。

很多年不读小说,更没有这种欲罢不能的感觉了。

看完后,没有熬夜后的疲惫和内疚,反倒有些兴奋,还暗自庆幸:

这么好的一本书,幸好有缘结识,幸好早些读完。

  《装台》写的是一群靠安装和搭建演出舞台,出卖体力而生存在城市底层的民工。

围绕着这样一群小人物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却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不平凡的”大”光辉。

刁顺子是这群人中的代表、小说的主人公。

围绕着对他的装台生活的描写,让读者越来越多地看到他身上的大情怀:

  知恩图报。

真正做到“点滴之恩,当涌泉相报”.朱老师在他小的时候公正、平等看待他,从未歧视。

这样的恩情让他牢记和感激了一辈子。

逢年过节,坚持三十多年探望,并为无儿无女的老师送了终;剧团靳导经常因工作把他骂得狗血喷头、体无完肤,让顺子自卑难堪过。

但又因她会在瞿团面前为工人说公道话、争取应得利益,猴子因工受伤后亲自探望并带头捐款等善为,刁顺子对她偶有恨意,亦一直心存感恩;虽然他与瞿团身份地位完全不对等,甚至无法进行平等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但他把瞿团的信任和照顾一直铭记于心。

在工作上拼全力支持瞿团、内心时刻充满感激。

  重义轻财。

顺子一生都游离在社会的底层,每一分钱都挣得不容易,但他决不做唯利是图之辈。

大哥回乡探亲之际,大肆挥霍。

他去找大哥,本意只想拿回大哥借自己的两万血汗钱,却意外收到大哥额外给到三万元巨款。

他并没有心安理得收下,后来大哥欠债不辞而别,他毫不犹豫的把那三万给了疤叔抵债;恩师死前,曾提出有意将自己的房子留给顺子,顺子虽然也有犹豫有动心,但最终还是帮老师将价值三四十万的房子捐给了学校。

这个选择确实很令人意外。

对于带着全身伤病又年老力衰的顺子来讲,这不是个小数。

但他骨子里还是希望能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光明正大,花钱心安理得。

  朴实与厚道。

虽然他是装台的小包工头,但他从不多拿多占,干活捡最苦最累的走在前头,不偷奸耍滑。

既使身体拖得要垮了,也死挺着冲在前头,不请病假,甚至不告诉工友获取额外的照顾,做完工程一人默默住院去。

  重情重义,责任感强。

自小离家、对家庭没有责任和付出的大哥穷困潦倒地走到了生命尽头,顺子在得知真相后义不容辞的把他接回家全心服侍,给到他温暖的亲情、无私慷慨的临终关怀;对待无儿无女的恩师,顺子陪他走到了最后,并一手处理老师的后事;对于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二女儿,在前妻死后,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无怨无悔的供到上大学。

  诚实守信,专业敬业。

他答应下的工程,无论克服什么样的困难,都全力配合,保证工期。

从不落井下石,借机加价;多年的装台经验,把自己的眼和手锻炼成最精确的测量工具,不用尺子不用秤就足以不差毫厘。

能把本职工作(哪怕是粗活、脏活)干到如此的境界,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或愿意做到的。

以至瞿团带队去北京演出,危难时刻把追光和移动铁架子这样额外的技术活儿交给他的团队完成。

顺子和他的工友在长期的耳濡目染下,居然无师自通,完成得很好。

不得不说是他们日集月累形成的过硬的业务素养成就的。

  如果说是一个高大上的光辉形象做这样的主角,具有这么一系列高大上的品德,会让人顿生景仰。

但主人公顺子恰恰是个活得现实而卑微,带着狡黠和小气缺点的人。

他几乎没有离开过出生地;他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靠出卖体力和血汗而养家糊口;他是那个一天到晚低声下气,要看”东家”脸色,借机卖乖行事的小工头;是那个连女儿都看不起的,在全村人眼里”混得最差的城里人”.如此坚难的处境下还能坚持勤劳、踏实、诚信、坚韧、敬业的本份,何其可贵!

  细细品味这些散落在平凡、不起眼的小人物身上的品质,是那么陌生而又熟悉,遥远而又真切。

这些高大上品质就在我们的身边或者我们自己的身上,就散布在成万上亿的平凡人身上。

熟悉到看不见,平凡到尘埃里,有时就那么的灰头土脸、黯然失色。

但在这部作品里,经过作者的笔,就这样一一呈现了。

正是有太多这样的小人物的坚持,才让社会得以正常运行,文明和美德于平凡、静默中得以传承和宏扬,这是最低调的奢华。

  虽然我们经常听说”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但直到作品的结尾,作者也没将主人公顺子的升华为特具励志效应的艺术形象。

他最终还是做回那个卑微的包工头,甚至又要重复走他那”捡了个媳妇,为别人养娃”的老路上。

当我们还在他的生活处境和未来命运而焦虑的时候,他却蹬上那老旧的三轮车,沿着熟悉的街道渐行渐远了。

不得不惊叹小人物们的顽强与坚韧。

你很快要为自己的忧伤感到多余,为自己的担心而脸红。

生活还在继续,经历了那么多磨难都被他们神奇化解了,还有什么可以难得住他们吗?

从小人物的大情怀里,我们看到了微弱的希望,点点的温暖。

读完后并不悲观、绝望,反倒心中暖意和希望。

  冲突是戏剧常用的手法,做为剧作家的作者陈彦在小说写作过程中也充分利用了这个特点。

主人公刁顺子的日子里的小苦小难一直不断,但随着情节的推进,所有的苦难似乎都累积在一起集中爆发了:

大哥欠了一屁股巨债二话没说人间蒸发,债主堵到门口年夜饭都吃不上了;大女儿在家闹得鸡飞狗跳,把原本破烂不堪的家砸了个片甲不留;含莘茹苦养大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二女儿离家出走,再也不愿回来了;最心爱贤惠的女人也终因大女儿的不容而离开了。

如果说,之前还一直为他曲折的生活提心吊胆,看到了这个时候,就真有些万念俱灰、无所适从了。

  全程白描的写真手法是小说的又一大特色。

在塑造各行业各性格人物上,对其语言、神态、动作、内心等方面的白描手法如”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但每个形象都生动传神,入木三分,足见作者功底之深厚。

  好多年没有这么由衷欣赏一部好的小说了。

无论从情节还是艺术手法方面,都享受了一餐盛宴的感觉。

当一个人能心无旁鹜,从艺术的角度欣赏艺术本身的价值,并且恰巧遇到值得欣赏和仰慕的作品,是一种多么美好的际遇和享受。

一部能引人思考和回味的作品必定是好作品,能写出如此好作品的作家必是伟大的作家,都是值得感恩和铭记的。

所以,认认真真写一篇鉴赏能力和写作水平有限的观后感,也算是我对这部小说以及它的作者最虔诚的敬意和感激吧。

  装台读后感

(二)

  这是一部现代现实主义小说,整个小说把当下装台人的生活描与的淋漓尽致,让我对这个陌生的行当有了深刻的认知,更对主人翁刁顺子充满油然的敬佩之情!

刁顺子对装台自发的执著和专著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部分,那种自然、又是那么必然,即使用现代的词来说,也已远远超越了所谓的工匠精神。

刁顺子的一生经历折射出了复杂而又简单,不可想象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是那么的真实、解手可及!

他没有高深的文化、还满口脏话、形象气质更不用提,甚至活的在外人看来还是那么的窝囊,腰永远挺不直,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

”我们就是一个下苦的”,不,就连自己的亲生女儿刁菊花和养女韩梅也这么认为。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让他带的装台兄弟始终不离不弃、死心塌地跟他装台一生;离了他刁顺子不仅装台班子会散了,而且整个西京城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他更好的装台人!

在生活中娶了四任老婆,个个漂亮,除了第一个老婆嫌贫爱富弃他和女儿和别人跑外,其她三个都是那么心甘情愿跟他,他就是这么的,他就是他刁顺子。

  刁顺子是地地道道的西京人,却干起了这世上最苦逼的装台工,所谓装台就是给各种剧团演出、企业大型文艺活动搭台、布景、布灯、操控一系列复杂专业的工作。

()这个工作每次活动一干就是连轴转,连续工作24是平常的事,睡觉也是在白天挤时间,每天也就睡个3、4个小时,每个活动都是赶,每个都不能出任何差错,就是这样的工作,是刁顺子带领一批外来农民工,用双手、不,是用全身能用的部位没日没夜的持续在西京城干出了名堂,他们已不仅仅是装台工,他们已把装台装出了灵魂和生命!

这一切都得益于每次给不同的剧团装台被团长、导演、场监、灯光师、演员骂的跟狗血喷头似的给骂出来的!

导演、灯光师那种对台上台下每个细节的苛刻程度是常人无法想像的。

举两个小例子就能明白那工作是如何繁重,装台上仅一个灯就一百四五斤重,而一装就是2、3百个灯,而且是装在空中,装好灯光师、导演还要反复调试,反复的更改灯的位置;再说布景和操控,布景师画出轮廓后,那么多专业布景都须这些装台工来画,而且还必须画出他妈的灵魂,布景位置也是反复的调整,演出开始后,还要会打追光灯,追光灯打的还要他妈的跟人物融合在一起,把追光打出生命来,那景机关重重,更是重的几个人都推不动,就这在每次切景时,都用这些装台工用人在台子下拉着景的机关反复的跑啊跑啊,不亚于百米冲刺的准备。

可以想像每次的折腾,他们内心是多么的憋屈,刁手下的猴子、大吊可以情绪一大堆,甚至摞挑子,但只有他刁顺子每次,每次都是在团长、导演、灯光师、布景师面前标准的一套:

”您放心、保证到位,咱就是个下苦的”.而每次在演出结束后,都不忘给导演、团长不自觉的叫好,不为别的,每次就是为了能顺利的拿到装台的下苦钱,给兄弟们一个交待。

  而他这一个刁人物,每次干活专捡最重的,钱也仅是比每位兄弟多拿一份,而且这一份很多时候还拿不到,如是亏了,先亏了自己的,拼了命想法把兄弟们的那些要回来,而刁顺子的拼法是低三下四、一句我们就是下苦的,死缠烂打的方法要回来的。

  通过努力,他们刁顺子这些装台人最终却赢得了靳导、瞿团、名演的认可和尊。

从一批仅是装台工到十八般武艺全拿,全是耳溽目染、用心观察所得。

  其它更多精彩故事等你来发觉,像刁顺子与四任老婆的故事、大吊的来历、三皮的故事、蔡素芬的故……

  装台读后感(三)

  文‖艾尚侬

  读李彦的这部书,感觉必须得写一篇读后感。

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电视上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是在叫做《2015年中国好书》的节目颁奖典礼上。

当时印象很深刻,由著名演员张嘉译读的书里的一段话,感觉很有意思,因为他是用陕西话读的,而我也是陕西人,所以感觉很亲切。

  李彦说过他办公的地方就有一个剧院,而他也因为工作原因给这些装台人打了几十年的交道,所以对这些人甚是熟悉。

  总体来说故事是由两条线索展开,一个是装台人的工作,一个便是主人公的家事。

  小说是以刁顺子娶第三任老婆开始的,蔡素芬,一个很漂亮去死了丈夫的女人,对顺子体贴入微,而且很能吃苦。

并且也引出了顺子的女儿,桃花,她是本书的最大矛盾体,专门是制造麻烦的始作俑者。

而且结尾也是以娶他手下大吊的媳妇和菊花的闹腾结束的。

  刁顺子的一生很坎坷,娶了三任老婆,最后都离他而去,跑的跑,死的死,出走的出走,可谓是命运多舛,时运不济。

而且有严重的痔疮和脱肛,每每看到他在装台的过程中犯痔疮,而坚持到最,我都会很心疼他,因为他是名义上的老板,是头儿。

每次装台他都身先士卒,搬最重的箱子,电脑灯等等,都是为了手底下的人,因为他们看到头儿这么用力的干活,也会很也会用上吃奶得劲去全力以赴的。

  我很佩服李彦,他对那些小人物的刻画很到位,说到位不妥,是真实。

就是因为他跟他们一起生活过,真真正正的了解他们,才能写出爱说闲话的猴子、死性不改的墩子、为女儿看病的大吊、还有一心喜欢刁顺子媳妇的三皮。

他们都是有个性的人物,鲜活的人物,这些人物的创造本身就已经结合了他这么多年接触到了装台人,再加上自己的构思,所给我们呈现出来的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个体,是一个很有凝聚力的团队。

虽然这一个一个的个体都是最终为主人公服务的,但是他们都实现了他们应有的价值,也带给人更多的反思。

  菊花,刁顺子的女儿,大反派,整本书很多篇幅都是讲的她跟别人吵架,不是跟她爹刁顺子吵,就是跟她爹的蔡素芬吵架,还有第二任老婆留下的女儿韩梅。

一个三十多岁的剩女,长得丑,没啥能耐,而且还整天抱怨。

最让人气愤的是,她根本不把她爹刁顺子放在眼里,认为装台是个低贱的活,人家村里靠赌博为生的刀疤叔都活的比他高尚,而他刁顺子就是生活在西京城白菜心里地地道道的蹬着三轮车的装台人,没有脾气,软弱,窝囊,没骨气,爱奉承。

不过在一群手底下的人看来,他的奉承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能给他们要到拖欠的工资,也只有刁顺子能做到。

  在作者李彦看来,装台不仅仅是干着笨重的体力活那么简单,他把装台看成了一种艺术的展现,那些装台人人人都是艺术家。

因为里面很多东西都是需要感悟的,比如打灯光,比如布景,比如替演(本书中顺子演了一条狗)比如道具的制作都需要一定的艺术细胞,而装了几十年的装台人对这些都能讲出自己的一些见解,偶尔也能出谋划策得到导演和剧团负责人的赞赏。

  顺子他哥刁大军,也是一个五十多岁五大三粗的人,因为好赌博,从小赌到大,一直赌到香港的都城。

但是在生命垂危之际,大家才知道,那个大腹便便,出手阔绰,爱放屁的刁大军都是装出来的,他因为输了钱就不辞而别,留下顺子替他收拾烂摊子;答应了菊花带她去香港过幸福的生活而誓言。

  有一个人自我感觉是书里最无辜的受害者,那就是顺子第二个老婆带来的女儿韩梅,没有血缘关系,一直被菊花欺负。

原因就是韩梅比她漂亮,韩梅学历高,韩梅想要跟她分家产,韩梅有个很不错的男朋友,韩梅知书达理,没有多大脾气,一心只想着只要自己能守住她这个所谓的家,在西京城就有一个落脚的地方,有一个根。

因为母亲去世,她唯一的亲人就是继父刁顺子,而她到最后还是看不起继父,因为她看到女儿菊花跟她吵最后一次架时竟然跪在她们面前,感到最后的希望已经破灭了,毅然决然的离开,去找她的男朋友,她很无奈,很无助。

  书里还讲到了与顺子工作息息相关的三个人物,三个工作上的伙伴,三个有鲜明阶级区分的领导。

他们分别是寇铁,负责承包装台活的寇主任;瞿团,剧团里的负责人;靳导,一个四十多岁,感性与理性相互结合的为艺术献身的女强人。

他们的任务说是为主人公服务,但也能体现出书外的官场来,靳导是导演,一切她说了算,她说行就行,不行说再多的话也无济于事,因为在她眼里工作是很严谨的,她是一个很不错的领导,对待下属,该骂骂,该夸夸,该奖奖,该罚罚。

尤其是当知道猴子把一根手指弄断以后,不听顺子劝阻,硬是在戏剧表演完之后,不顾劳累的去医院看望猴子,还拿出自己的钱给他。

这里充分体现了一个爱民如子的关爱下属的领导形象。

  书看完之后,我再想到底学到了什么,或者明白了什么,答案是收获颇丰。

  首先它让我了解到了原来社会上还有装台这样一个行当,他们是一群默默付出不为人知的劳动者,为了生计做了这个有苦又累,没日没夜连轴转工作的底层工作者。

还有对亲情的思考,现在也会有人看不起自己的父母,认为父母的工作让自己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家里穷、父母去看自己时不愿相认等等。

加上作者为写这本书所做的前期准备,能看得出作者是一个很细心,善于发现善于观察的人,也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

还有这本书平实的写作方法,独特的人物刻画,跌宕起伏的高潮,让我受益匪浅,今后以此为鉴,写出属于我自己的装台来。

篇一:

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

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

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

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篇二:

匆匆读后感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

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

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

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

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

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

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

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

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

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

”同学们,珍惜时间吧!

时间就是金钱!

就是生命!

  

  篇三: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

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

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

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

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

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

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

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

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

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

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

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

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

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

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

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

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

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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