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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个创新精神推进收养登记工作

以改革个创新精神推进收养登记工作

—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汇报

广东省收养登记中心

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来。

我中心民政部的直接关心下,在省厅的领导及机关处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收养登记工作,紧紧围绕“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这一主题,牢牢抓住“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这一主线,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服务意识,改进了服务作风,提高了服务效能,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收养登记工作的满意度,得到国外收养组织和收养家庭的广泛好评。

现将我中心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按照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我中心紧紧围绕实现“五个明显“的目标,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干部职工,切实把涉外送养工作作为在我省民政事业的重要内容来抓,迅速进行安排部署,省民政厅党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我中心关于落实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汇报,并出台了《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作出了重要指示。

要求我中心深刻认识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着力在解放思想、破解难题、注重实效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当前涉外收养工作的薄弱环节,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推进涉外收养工作。

(二)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推进涉外送养工作改革创新。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首先要体现在本职工作上,业绩要突出,效益要显著,群众要满意,能够求实创新、开拓进取,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面对涉外送养量下滑的新情况,我们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不动摇,迎难而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这一工作继续向前发展。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

每年坚持举办一两期福利机构负责人和送养工作人员培训班,帮助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收养工作业务。

同时,还组织他们到孤残儿童抚育和送养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福利院参观学习,帮助他们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做到接收好小孩、养育好小孩,保证每个弃婴来源清楚、入院手续完备,为弃婴的合法送养打下基础。

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使从事涉外送养工作的同志树立涉外工作无小事的观念。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转换送养对象。

目前许多福利院养育的弃婴当中绝大部分是残疾儿童,有的福利院残疾儿童的比例高达97%,有些残疾程度相当严重,在国内安置非常困难。

面对福利机构残疾弃婴多、大龄弃童多,入院弃婴少、健康儿童少的现实情况,中心及时把送养重点转移到残疾、大龄儿童上来。

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坐上长途大巴,辗转深入基层,了解福利机构弃婴接收、养育、医疗康复等情况,了解他们在涉外送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收集做好涉外收养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筛选可涉外送养的残疾孩子,并详细指导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撰写孩子的成长报告。

在中心的帮助下,一些福利院的工作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克服了可送可不送的消极思想,做到应送尽送。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拓展工作职能。

在创新工作模式方面:

首先,举办“希望之旅”活动。

过去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有偏差,有部分福利机构滞留了一大批大龄儿童和残疾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孩子产生自卑、抑郁等心理问题,以及入学和社会融入难等问题,为了给这些孩子寻求一条回归家庭的绿色通道,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中心主动争取中国收养中心的支持,积极配合国外收养机构和福利机构,做好送养工作。

三年来,在广州、深圳、中山、宝安、龙岗、番禺、花都等7个福利院成功举办了10期“希望之旅”活动,有346名儿童参加。

通过自我才艺展示、国外情况介绍等活动项目,让孩子们有一个充分展现自我的舞台,消除孩子们对外国收养家庭的恐惧心理,为更好地融入家庭做好准备。

到去年底止,已有200多名成功涉外收养,享受到家庭的温暖。

其次,开展“对口帮扶”项目。

通过一对一的帮扶方式,中心协助深圳、中山、茂名、汕头、茂南5个福利院与美国华尔、生命线等领养组织做好特需儿童对口帮扶工作。

中心工作人员与收养组织人员进驻福利院,了解和观察每一个残疾儿童的生活习惯,性格特征,拍摄照片,为收养家庭制作资料详实的成长报告。

2011年上报拟涉外送养儿童材料近200份,目前已送养70多名,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三,拓展新院,加大送养。

针对有些福利机构不知道残疾儿童也可以送,有的对报送材料不熟悉,怕麻烦,不愿送的情况。

中心领导带领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宣传收养政策,帮助他们克服畏难情绪,并对送养业务进行具体指导。

近三年,又有16家福利机构新加入送养行列,让更多孩子回归了家庭。

第四,全面推广特需儿童网上委托系统。

为了提高孤残儿童材料报送速度,扩大外国收养家庭的选择范围,缩短配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中心举办了6期福利机构送养工作人员《残疾儿童网上委托系统》电脑操作培训班,并争取中国收养中心的支持,免费配送了65套电脑和照相设备给我省福利机构,加快了孤残儿童材料报送速度。

在拓展工作职能方面:

首先,积极开展外国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寻根回访活动。

十年来,我省已成功涉外送养近2万名孤残儿童,这些孩子现分布在世界十七个国家,被收养到国外的孩子最大的已有二十几岁了。

随着被收养儿童的日渐长大,越来越多的孩子要求养父母带回中国寻根,外国收养家庭渴望通过回访和寻根,让被收养的孩子了解自己的身世,正确对待被收养的经历和成长的问题。

仅2010和2011两年我中心就接待了357个外国收养家庭来粤寻根回访。

为了让被收养儿童和收养父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的了解和认同,我们注重加强与省档案馆、福利机构的沟通与协调,指导福利机构制定内容丰富、详尽周密的接待活动方案;对要求查阅孩子档案的收养家庭,我们按照规定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并指派专人陪同前往档案馆查阅档案,想方设法地把接待工作做细做好,使家庭不留遗憾。

通过举办寻根回访活动,加深了被收养儿童对故乡和福利院的情感,对孩子的成长、家庭的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回访团的每个人都深切感受到“一次中国行,一生中国情”,既扩大了涉外送养的正面宣传,又消除了社会上对涉外送养的种种误解,也坚定了福利机构做好涉外收养工作的信心。

其次,实施好“明天计划”项目。

2011年4月,省厅将我省“明天计划”项目工作委托中心办理,中心根据民政部和省厅的要求,认真执行手术申报制度,严格审核手术对象,已完成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手术治疗和康复矫形309人次。

此外,中心还组织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示范基地的专家到惠州、河源、清远等5市福利机构对138名脑瘫儿童进行筛查,并安排他们到示范基地进行康复训练,还协调和安排省假肢康复中心技术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分赴全省8个地市、16个县区福利机构为178名需要配置假肢、矫形器和脑瘫儿童进行实地打模取型、加工定做,为福利机构脑瘫儿童提供方便。

目前,通过“明天计划”,已有近千名术后孤儿被国内外家庭收养,其中2010年涉外送养126名,2011年43名。

第三,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孤残儿童护理员队伍,是践行“一切为了孩子”工作宗旨的具体行动,是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养育水平,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受省厅委托,2011年中心已完成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鉴定站的申报、筹建和验收等工作,并成功举办了130人参加的孤残儿童护理员初级技能培训鉴定班。

为了做好鉴定考核工作,给学员们创造一个良好幽静的考试环境,中心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周末的休息时间组织考试,两期鉴定考试合格率都达到99%,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三)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手段,提高涉外收养服务工作水平。

涉外送养工作既是一项充满人性、充满爱心的“阳光工程”,又是一项严格执法的神圣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

中心根据民政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做到“五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和“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认真做好外国收养人来华办理收养登记工作。

一是推行信息公开,扩大社会监督。

依法公开了涉外收养登记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及依据。

在114查号台公布了中心服务咨询电话,在登记场所设置了意见箱、投诉电话,并向服务对象发放随机问卷调查。

依托省厅信息网,开通了省收养中心网站,方便外国收养组织、福利院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查看法律法规、办事指南、下载表格,扩大了对外影响。

四是启用了电子监察系统,对涉外收养登记业务材料的核对、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发证6个环节实行在线实时监察,限时办结。

二是落实服务承诺,提供优质服务。

制定落实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以及“工作人员行为礼仪规范”等服务承诺制度。

对服务对象的办事申请,及时响应,限时办结,自觉地树立和维护单位形象。

工作人员上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行为举止文明礼貌,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认真对待和处理收养家庭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虚心听取、及时改进。

有些收养家庭在与被收养的孩子见面后,会对孩子的健康状况有疑虑而要求更换孩子,我们会给他们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孩子相处了解、到医院给孩子做体检,最终使家庭打消放弃收养的念头。

还有个别寄养家庭,得知孩子被送养后,到收养家庭住地骚扰,或到中心吵闹,试图阻止孩子送养。

对发生的这些情况,我们都冷静处理,苦口婆心地规劝寄养家庭,要为孩子的幸福未来着想,不能凭感情用事,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有的外国收养家庭要求加快办理被收养儿童护照,我们都积极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协商,尽量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

通过以上这些服务工作的改善,我们赢得了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经征求国外收养家庭和收养组织意见,满意率达96%,并保持了开展工作以来“零”投诉的记录。

(四)以开展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加强中心队伍建设。

中心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涉外收养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中心领导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班子成员不断提高重实干、带队伍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中心建立了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教育干部职工。

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中心聘请法律顾问,适时举办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收养工作的法律法规,学习兄弟省市和国外收养工作的经验,提高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和整治预防腐败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营造人人想干事、人人会干事、人人干成事的工作氛围。

二、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绩

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来,面对全国涉外送养量急剧下滑的形势,中心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不断创新模式,加大送养服务,使孤残儿童尽快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送养量连续两年稳居全国第一。

2010年中心被评为全国涉外送养工作先进单位、厅直属机关先进单位;2011年又被评为全国涉外送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省级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厅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促进中心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

认真考虑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装修改造部分办公场所,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温馨舒适、宽敞明亮的服务场所,增强了公证问话的私密性,优化服务环境。

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全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规则、财务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

涉外送养工作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事业,为了使那些曾经被他们的父母、家庭遗弃的孩子能够重新回归家庭,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关爱和尊严,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团结中心全体同志,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把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贯穿于涉外收养事业的始终,努力开创我省涉外收养事业的新局面,以更加纯粹的爱心回报社会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以更加良好的工作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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