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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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渝国能评报字[2018]第119号
重庆国能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重庆国能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有限公司电话:
网址:
传真: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渝国能评报字[2018]第119号
项目名称: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
报告编号:
渝国能评报字[2018]第119号
委托单位:
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
评估机构:
重庆国能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
2018年7月10日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渝国能评报字[2018]第119号
摘要
评估机构:
重庆国能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及范围:
评估对象为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0.2km2,开采标高:
由+290m至+175m,开采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山生产规模130.00万吨/年。
评估目的:
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拟出让(延续变更)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根据国家现行的矿业权有关政策,需对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项目评估即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出让该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8年5月31日
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
根据《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截止2011年6月,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22b)1131.09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131.09万吨;可采储量1023.25万吨;生产规模130.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7.87年;建设期2.1年;评估计算年限9.97年。
固定资产投资2,912.27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20.39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8.25元/吨;年总成本费用2,650.60万元,年经营成本2,372.50万元;碎石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9.77元/吨,石粉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9.00元/吨;折现率为8%。
评估结论:
我公司评估人员在调查、分析和询证本次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后确定“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服务年限7.87年,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1131.09万吨,在评估基准日时点(2018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47.14万元,大写:
壹仟叁佰肆拾柒万壹仟肆佰元整。
按可采储量计算的评估单价为1.32元/吨。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国土资规[2017]5号),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超过此期限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委托人用于本报告所列明之评估目的。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评估委托人所有,未经评估委托人同意,我公司不会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本评估报告所利用的资源储量数据和技术经济参数主要根据评估委托人提供的《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2011年6月)、《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8年4月)等资料以及评估人员收集的市场价格信息综合确定。
本次评估结论为我公司评估人员根据该采矿权价款评估的特定目的对评估对象价值所作出的专业分析判断,其结论不是实际价值实现的保证。
以上内容摘自《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敬请认真阅读本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
矿业权评估师:
矿业权评估师:
重庆国能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报告正文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渝国能评报字[2018]第119号
重庆国能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受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的委托,遵循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关规定,按照公认的《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根据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通过调查、分析与询证,对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所表现的价值进行了估算。
现谨将该采矿权评估过程、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矿业权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重庆国能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9号10幢1-8-2
法定代表人:
李正明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矿权评资[2008]0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P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申请)人
2.1评估委托人
评估委托人:
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
2.2采矿权(申请)人
采矿权人:
广西南宁武鸣宏瑞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3B;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英烈村南宁市皇宝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厂区内;
法定代表人:
陈超麟;
注册资本:
叁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
2011年09月23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建筑石料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评估目的
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拟出让(延续变更)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根据国家现行的矿业权有关政策,需对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项目评估即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出让该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和范围、矿业权历史沿革及评估史
4.1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评估范围:
根据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矿业权评估委托书》,本次评估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
详见下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
X
Y
1
2547715.86
.98
2
2547622.82
.92
3
2547460.85
.39
4
2547217.48
.37
开采标高:
+290m~+175m。
矿区面积:
0.2km2。
4.2采矿权设置情况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于2015年8月15日依法延续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
C01026940),采矿权人:
广西南宁武鸣宏瑞建材有限公司;矿山名称:
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生产规模:
25.00万吨/年;矿区面积:
0.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
自+290米至+175米;有效期限:
叁年,自2015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5日。
为提高矿山生产效益,实现规模化生产,矿山拟将生产规模由25.00万吨/年提高到130.00万吨/年。
拟申请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不变、标高不变,矿山名称变更为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
故该矿山申请变更、延续后,其具体内容如下:
采矿权人:
广西南宁武鸣宏瑞建材有限公司;
矿山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
130.00万吨/年;
矿区面积:
0.2km2;
开采深度:
由+290m至+175m标高。
该采石场周边无其它采矿权,无资源纠纷。
4.3采矿权评估史
2011年8月,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武鸣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该矿进行了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并于2011年8月提交了《(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11]第122号)。
该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7月31日,评估方法:
收入权益法,矿山生产规模:
25.00万吨/年,评估年限:
8年,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5.25万元,拟动用可采储量为200.00万吨,按可采储量计算的评估单价为0.48元/吨。
根据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原武鸣县国土资源局)与广西武鸣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采矿权使用年限为捌年,矿山生产规模为25万吨/年,分三次发放采矿许可证,具体起止日期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准。
第一次发放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2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14日。
2015年延续采矿许可证时,未进行采矿权评估。
5.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是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出让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矿业权出让价款参考意见。
参照《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矿业权评估委托书,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8年5月31日。
本次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参数指标及估算结果为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
6.评估依据
6.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3)《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2000]309号)
(4)《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
6.2规程规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3月19日通过,1996年8月29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第241号令)
(4)《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5)《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公告)
(6)《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2008年第6号)
(7)《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8月版)
(8)《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2008年第7号)
(9)《矿业权评估参数选取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1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1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66-1999)
(12)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7年第1号公告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13)《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
6.3行为、产权及取价依据
(1)《矿业权评估委托书》
(2)《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广西南宁地源地矿科技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6月)
(3)《〈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评审意见书》(2011年7月28日)
(4)《关于<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南资储备案[2011]69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8月12日)
(5)《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广西南宁武鸣宏瑞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4月)
(6)《〈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南武国土资审字[2018]9号,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4月13日)
(7)评估人员核实收集和调查的其他资料
7.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7.1矿区位置、交通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位于武鸣区城南南西197°方向,直距约13.0km,距宁武镇约7.2km,隶属于宁武镇管辖。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08°14′00″,北纬23°02′25″。
矿区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较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
交通位置图
7.2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
矿区海拔标高+290m-+130.0m,相对高差160.0m,属低山地貌。
矿区地形属典型岩溶地貌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冬暖夏凉,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20.8℃,年无霜期为333天,年均降水量平均在1400mm。
矿区所在农村农作物主要为水稻、玉米,经济作物木薯、大豆、花生、甘蔗、红薯等特产,矿区所在地为荒山地。
区内电力供应正常,矿区用电可从矿区附近的高压输送电网联接。
该石场周围300m范围内无通讯电缆、主干公路、铁路经过,也无居民点,矿区无矿界外纠纷。
矿山地处荒坡,石场内无农田、旱地分布,矿山自然环境较优越。
矿区远离村庄,矿山建设不影响人畜饮水水源,矿山周边环境良好。
7.3以往地质工作
1971-197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测量队第一分队进行了1:
20万区域地质调查,建立了比较为完整的地层层序系统,编制有《南宁市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1:
20万)以及区域地质图、矿产图等资料。
1976-197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工程地质队在本区开展过1:
20万比例尺水文工程地质调查工作,为本区提供了基础的水文地质资料。
2011年6月,广西南宁地源地矿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于对该矿区进行工作,同时编写了《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石灰岩矿产资源储量简测报告》,经估算,截至2011年6月底,矿区石灰岩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石量1131.09万t。
该报告经南宁范智矿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评审通过(南范智审字[2011]武10号),矿产资源储量经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南资储备案[2011]69号)。
7.4矿区地质
7.4.1地层
矿区内出露上石炭统马平组(C3m)及第四系(Q)地层。
上石炭统马平组(C3m):
地层岩性为灰色、浅灰色中至厚层状灰岩。
矿区地层出露不全,出露总厚度大于160.0m。
第四系粘土(Q):
分布于矿区平缓的低洼处。
矿区为一单斜构造,岩层产状倾向330°,倾角20°。
矿区内未发现有断裂构造,节理裂隙发育中等。
节理面倾角一般55°~75°。
有少量不大的溶洞分布,溶洞率约为8%。
矿区范围内未见岩浆岩出露。
7.5矿体特征
本区的石灰岩矿体为上石炭统马平组(C3m)地层的中至厚层状微晶~细晶灰岩所组成,单层厚0.3m-0.7m。
矿体总长度600.0m,宽度335.0m。
矿体垂直厚度最大可达115.0m,平均厚度38.69m。
7.6矿石质量
7.6.1矿石结构构造
石灰岩矿石呈灰色、浅灰色,泥晶、微细晶生物碎屑结构,中至厚层状构造,部分块状构造。
为单一矿种,无其他伴生矿种。
矿石主要的矿物成分为方解石,含少量白云石、泥质、磋石等。
矿石化学成分以CaO为主,有少许SiO2、MgO、Al2O3。
7.7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本矿区矿体为连续的石灰岩岩层,一般无夹石,在表面有少量泥土,尤其是矿体东部含泥量比较多,影响到采矿率。
开采中混入的少量杂质,均可用人工给予剔除,若为石粉、细碎石与泥土混合的岩土,则需采用机械清理作为采场平整或矿山道路修建填料。
根据相邻矿区及矿区石灰岩实际生产结果表明:
本区石灰岩矿是属易选加工矿石,具有较好破碎成石料性能,工艺流程简单,加工设备不复杂。
7.8矿山开发利用概况
根据广西中科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月26日提交的《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停产证明》(以下简称《停产证明》),矿山自从取得采矿许可证,尚未进行过任何的采矿活动,造成未开采的主要原因是涉及林地以及村民征地的问题。
目前林地以及征地问题已解决,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延续手续。
8.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8.1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内无地表水体,设计开采矿体标高为+290.0m-+175.0m之间,开采矿体均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大气降水是矿区主要补给水源,雨水大部分由地表流走,开采矿体均高于当地最低侵蚀面之上,大气降水极易排入周围低洼处,自然疏干条件较妤,地下水和大气降水对矿山开采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8.2工程地质条件
该矿区石灰岩矿体由中至厚层状灰岩组成,岩层产状平缓稳定,矿体内未发现其它岩性夹层或软弱结构面。
节理裂隙仅发育于矿体的浅部,其产状和组合关系尚不易产生偏压和侧滑。
岩石坚固度属中硬级别,普氏硬度系数值f=6-8,其抗压强度342.0-715.0kg/cm2,平均504.0kg/cm2,抗拉强度50.0-200.0Mpa,稳固性较好,岩体(矿体)的自然边坡一般在40°~50°之间。
矿石松散系数1.57,松散岩石安息角38°。
总之矿区岩石较稳定,系未经风化原岩。
矿体裸露地面,宜选择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但因山体较高,采场高差较大会造成滚石,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在开采时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综上所述,矿区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类型。
8.3环境地质条件
矿区附近无新构造活动痕迹,区域构造稳定。
矿区远离居民区,无文物和自然保护区。
矿床开采不占用农田、森林及人畜饮用水源地。
矿石不具放射性,对人体没有伤害。
废渣废水排放量较小,但也要采取适当防护措施,以免造成废土废渣扩散、堵塞沟渠、淹埋田地冲毁公路等,如果废土废渣处理不当堵塞了沟渠,很容易引发泥石流。
矿山开采过程中,矿石粉碎过程中和爆破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略有影响。
矿山开采采用自上而下的台阶式露天开采,一般不会引起山体开裂、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但若废土废渣等废弃物处理不当,矿区地形将会具备滑坡或泥石流的形成条件,就会引发滑坡或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因此,矿山生产过程中应予以防范。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对愿生地形地貌和植被造成严重破坏,开采作业产生的粉尘和噪音亦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属中等类型。
9.评估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成立评估小组,对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按照程序实施了如下评估:
(1)接受委托阶段:
2018年5月30日,通过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局公开方式取得采矿权评估项目,签订评估合同,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拟定评估计划。
(2)资料收集和尽职调查阶段:
2018年6月1日向有关人员了解该采矿权设立情况,收集、核对了与本次评估有关的地质勘查、技术和经济参数等相关资料、数据和图件等。
(3)评定估算阶段:
2018年6月2日~4日,在对收集资料系统整理的基础上,结合对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分析,制定评估方案,确定评估方法。
同时,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选择了合理的评估参数。
根据已确定的评估方法,编制估算表格,开展具体的评定计算。
最后复核评估结论,按照《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完成评估报告的初稿编写。
(4)出具报告阶段:
2018年6月5日~7月10日,评估报告初稿经公司内部审核后,遵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按照《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参照《矿业权价款评估指导意见》和参考《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最后完善定稿、复制。
于2018年6月6日,正式向评估委托人提交《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送审稿,经武鸣区国土局组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定稿后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正式报告。
10.评估方法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及《矿业权评估方法规范》,对于具备评估资料条件且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分析合理形成评估结论。
因方法的适用性、操作限制等无法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可以采用一种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只能采用一种方法的理由。
该矿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虽然制定了矿业权出让基准价,但无基准价调整因素,故不宜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周边也缺乏类似可比参照物(相同或相似性的采矿权交易案例),故不宜采用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
收入权益法限于不适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下列采矿权:
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生产规模均为小型的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小于10年且生产规模为小型的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小于5年且生产规模为大中型的采矿权。
根据《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以下简称《储量简测报告》)及《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矿区保有矿石资源储量(122b)1131.09万吨,生产规模130.00万吨/年。
评估人员分析认为评估对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预测并能以货币计量,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符合采用收益途径评估的前提条件。
其资源储量能够依据《储量简测报告》予以基本确定,其技术经济参数可依据《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补充说明、周边矿山调查资料以基本确定。
由于该矿生产规模为大型、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大于5年,收入权益法限于不适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情形,故不宜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只适合选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确定本项目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的基本原理,是将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现金流量系统,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作为矿业权评估价值。
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P—采矿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i=1,2,3,…,n);
n—评估计算年限。
11.评估参数的确定
11.1主要技术经济参数选取依据及评述
(1)资源储量
本项目评估依据的《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以下简称《储量简测报告》)是由广西南宁地源地矿科技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6月提交,经南宁范智矿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组织专家以《〈广西武鸣县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简测报告〉评审意见》评审通过,并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综上,该《储量简测报告》可以作为本次评估的依据或基础。
(2)开发利用方案(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
本项目评估采矿技术参数、销售数据依据的《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由广西南宁武鸣宏瑞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4月编制,该《开发利用方案》目的任务明确,基本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方案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为130.00万吨/年(原矿)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政策要求。
该《开发利用方案》于2018年4月13日经专家以《〈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长安村敢红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审查通过。
综上,该《开发利用方案》可作为部分评估经济技术参数的取值依据。
(3)开发利用方案(宁武镇长安盘山石场)
本项目评估固定资产投资参考的《宁武镇长安盘山石场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由南宁市武鸣茶酒山石场2017年12月编制,该《开发利用方案》目的明确,设计的开采方式、开拓方案、采矿方法、主要生产系统和采剥方法技术可行,主要采场参数、采矿技术经济指标估算等基本合理。
该《开发利用方案》于2017年12月15日经南宁武鸣区国土资源局以“南武国土资审字[2017]12号”评审通过。
综上,该《开发利用方案》的部分参数可以作为本次评估的技术及经济依据。
11.2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储量简测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矿山范围内占用(122b)类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1131.09万吨。
根据《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