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我省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提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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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我省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提案

关于深化我省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提案

篇一:

关于改革我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提案

关于改革我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提案

摘要:

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0099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

关于改革我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提案

审查意见:

建议国务院交由卫生部办理

提案人:

九三学社中央

主题词:

医院,管理

提案形式:

党派

内容:

在公立医院诸多方面的改革中,管理体制改革是其中最关键的改革。

因为不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政府责任不到位甚至缺位,补偿机制的改革难以完全到位;只改革补偿机制,但如不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政府责任不到位,医院仍然会出现过度提供服务和尽可能少的承担社会责任等问题,公立医院改革的最终目标难以实现。

但由于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及其关系以及政府与公立医院院长责权的调整,因而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难点。

一、我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1、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责任不明确和责任不到位政府在公立医院管理方面有二大职能:

一是行政管理职能,包括资源和技术准入、规范医疗行为和质量、在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医疗监管;二是“所有者”(政府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职能,即对国有资产负有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等),更重要的是通过在机构发展、资源配置、服务提供和利润使用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权力以及作为所有者的监管职能实现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

长期以来,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管理医院,但“所有者”职责基本缺位。

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所有者”的权力,对医院发展、资源配置和利润使用等重大决策以及资产监管等方面基本处于“放任”状态,医院院长既拥有“所有者”的权力也拥有经营权,且权力的使用缺乏制衡。

2、政府部门多头管理,管理职权分散在公立医院的管理上存在着多头办、多头管的问题。

在监管方面,卫生、药监、物价、财政等部门各有职能;在举办方面,卫生、教育、财政、组织、人事和劳动等部门多头负责。

“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等管理职权分散在多个部门,且权责不清,不仅管理成本高,而且是政府很多职能缺位的重要原因。

由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及合作,严重影响到对公立医院的管理效果。

3、政府“政事”和“管办”职责划分不清晰一是政事没有完全分开,公立医院的用人权、分配权等归属政府有关部门,形成政府对部分经营决策权的直接干预。

二是管办职能划分不清晰。

作为“所有者”本应从国有资产使用的角度监管公立医院是否有效使用国有资产使公共服务最大化以及是否按照“所有者”的决定运营医院。

作为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在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管,而且也应对“所有者”的权力使用进行监管,目的是从社会的角(:

关于深化我省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提案)度约束相关权力的使用,以实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目标。

但是,由于哪个政府部门是举办者不明确,因而监管者和监管对象也不是很明确,结果导致监管责任不清,有效的监管机制难以建

立,监管职责不到位。

4、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责权不清晰由于政府角色不清,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所有者”责任不明确、职能不到位,导致政府与公立医院院长之间的责权不清晰。

政府作为“所有者”,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

相应地,公立医院院长应该具有哪些权力、责任与义务等问题都不是很明确。

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以资本为纽带的出资人与医院的产权关系严重弱化。

政府对公立医院在行政上表现为“超强”控制,而在产权上是“超弱”控制。

而医院院长通常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采取相应行为,利用政府产权的“超弱”控制形成了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来谋取自身的利益,同时又利用政府行政上的“超强”控制转嫁自己的风险。

5、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责任主体不清晰在分级财政体制下,通常由各级政府负责本级公立医院的相关投入。

但是,各级政府的角色和职能不清,是否负责本级公立医院投入的一级政府就是该级公立医院的举办主体还是上一级政府?

举办各级公立医院的责任主体不甚明确。

此外,各级政府财力不同,在医疗资源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同,不仅影响到基层政府的举办力度,而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市卫生局,只能通过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准入的审批调控“多余”的资源(超出配置标准或不在规划范围内的不能够进入),但整体调控力度不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行为就更是缺乏有效调控。

二、完善我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几点建议1、明确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定位和职责政府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所有者”不管自己的资产是毫无道理的。

首先,应明确政府在公立医院管理方面的二大职能:

行政管理职能和“所有者”职能。

其次,鉴于既往政府“所有者”职能严重缺位,因而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要明确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作为“所有者”的角色、职责和权力,在此基础上界定公立医院管理者的责权。

因此,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公立医院重大决策权的重新调整和分配以及公立医院监管权和监管力度的改变。

即公立医院改革首先应该是政府本身的改革。

建立出资人制度。

实行国有资产托管制,政府将公立医院的所有权委托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所有者职能。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精神:

“中央和省级政府除少数具有特殊功能的医疗机构外,其余医疗机构由市为主要层级负责举办,县(市)负责举办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将作为举办公立医院的主体,行使“所有者”的职能。

2、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局,明确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责权政府作为“所有者”负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使重大决策和监管职责。

建议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局,负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使“所有者”的重大决策和监管职责,包括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服务提供和利润使用等方面的重大决策、聘任医院院长以及在重大决策执行、财务等方面的监管,将医院经营管理权交给医院院长。

解决目前公立医院院长该有的权力没有,不该有的权力却过大的问题,真正实现“政事分开”。

并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医院建立起有效的医院运行机制,并加强内部管理。

3、建立起有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管办分开(政府举办职能与监管职能分开)的目的是为了从社会的角度(维护、改善居民健康及国有资产的使用)加强对政府举办职能的监管。

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从社会的角度约束相关权力的使用,以实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目标,既要在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管,而且也应对“所有者”的权力使用进行监管。

但考虑到在我国当前缺乏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有效沟通、协调及合作的机制以及卫生行政部门难以拥有监管其它部门的足够权力,如果“所有者”职能独立于卫生

行政部门,则卫生行政部门不仅难于监管“所有者”,而且由于公立医院院长是由“所有者”聘任,还会导致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难以到位。

不仅卫生部门的监管目标难以实现,可能还会出现新的扯皮和管理不畅问题。

因此,建议公立医院管理局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下属二级机构,与医院行政监管机构平级,二者分别承担“所有者”和医院行政监管的职能,在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实现“管”“办”职能的分开。

既实现了管办分离,并加强了监管力度,又避免了管、办职能分属不同政府部门所导致的部门扯皮、协调困难、政府管理力量内耗严重的问题。

来源:

中国政协网

篇二:

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提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提案

摘要: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28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

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

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卫生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

提案人:

农工党中央

主题词:

医疗,医疗体制

提案形式:

党派提案

内容: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增进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几年来,我国在继续抓好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由点及面,在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是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目前,全国共有600多个县(市、区)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医院达1000多所,覆盖了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

全国已有22个省份的431个县级地区取消了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7个省份对试点县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27个省份启动了总额预付、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破除以药补医的改革撬动了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与新补偿机制相适应的县级医院管理、治理、监管、运行等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二是以北京、上海、深圳、鄂州等为代表的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如北京市以“四个分开”为切入点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通过成立医管局、试点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上海市立足长远、将公立医院改革与城市发展建设紧密结合,完善郊区和新区医疗服务体系,分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有效引导和调控了医疗服务行为。

三是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得到优化。

强化了区域卫生规划,加强了新区、郊区等薄弱区域和康复、儿科、精神等薄弱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全国1200多所三级医院对口支援2600多所县级医院,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全年共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1.2万人。

北京、深圳、昆明、厦门、温州等城市在价格、土地、税收、医保定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在规划中明确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20XX年1-10月,民营医院的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数分别占全国总量的9.6%和10.1%,比20XX年均有所提高。

但与此同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步在试点中显露。

主要表现在:

我国优质医疗资源严重不足、配置不合理的矛盾进一步突显;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的需求与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治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等还不相适应;调动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积极性的人事、分配、编制、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

为此,我们建议继续拓展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北京、上

海等大城市改革经验,进一步推进试点城市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在以下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

一是修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调控医疗资源配置,约束不合理规模扩张。

二是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选择若干大中型城市,通过托管、建立医疗集团(联合体)、院办院管等方式,试点建立相对紧密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管理、补偿、运行、监管等配套政策,配合医保分级支付政策,探索在大医院建立全科医学科,组织一批医务人员下基层担任全科医学带头人,实行签约服务,负责全科医师培训,组织协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分级诊疗格局。

适当扩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作为向基层辐射的人才储备。

(二)推动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价格、财政等补偿政策,破除以药补医。

一是进一步推动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支付的科学化水平,提升基本医保资金运行效率,合理调控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二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调整,适当提高护理、诊疗、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政策。

(三)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

在大卫生框架下合理界定医疗服务监管和公立医院举办职能,按照责权对等、精简高效的原则,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履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等出资人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要求,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分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等依法依规管理,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安全质量和服务行为监管;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将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等经营管理权限下放给院长;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四)多措并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建立竞争性的人事制度。

创新编制管理办法,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探索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

二是完善激励性的分配制度。

提高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加强人员绩效考核,提升医务人员收入待遇水平。

三是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推广上海市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经验,制定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落实经费保障,探索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相衔接。

(五)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全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服务水平。

抓实抓好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县级医院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争取早日实现“大病不出县”的改革目标。

力争20XX年底在90%的县级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提高对重大疾病的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确保20种重大疾病中的大多数病种尽可能在县级医院得到诊治。

来源:

中国政协网

篇三:

关于提高医务人员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性的提案

关于提高医务人员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性的提案

摘要: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337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

关于提高医务人员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性的提案

审查意见:

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卫生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办理

提案人:

侯建明

主题词:

医疗,医疗体制

提案形式:

个人提案

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出台以来,我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

但据调研了解,还有相当部分医务人员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存在疑虑,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许多医务人员认为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等多个体系,涉及到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等体制机制,以及人事、分配、考核评价制度,任务十分艰巨,难度很大。

个别医务人员认为,公立医院改革要抓住问题的要害,不能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变化,要切实解决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问题。

2、大多数医务人员认为公立医院管理不适合套用营利性公司化管理模式,多数赞成由卫生、发改、财政、国资委、医保等部门联合建立一个医院管理局(医院管理中心),履行政府出资人的角色,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形式管理医院。

3、在采取“收取药事服务费”办法取消药品加成的问题上,多数医务人员认为如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机制,“药事服务费”同样不能减轻病人负担,因为“药事服务费”的多少由处方数量的多少决定,而医院还是多开多得。

4、在“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问题上,许多医务人员认为目前关于对医院“怎么补,补多少”尚未看到政府出台相关措施,对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如何界定以及对“职工的薪酬和绩效激励政策”的规定还不明晰。

医务人员是当之无愧的医改主力军,医改的各项要求要靠他们去实践去落实,各项改革成果也要靠医务人员的服务去传递去体现。

为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和支持改革,我提出建议如下:

1.创造良好的执医氛围和更加宽容的执业空间。

一是提高待遇,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可通过立法,明确各级财政把医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离退休人员费用(社保缴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依法保障医务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水平。

同时,合理限制每天最长连续工作时间,合理支付加班费,健全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的吸引力。

二是规范媒体,维护新闻真实性。

对报道医疗事故或医务人员的过失,要有证据,要讲科学道理,要由专业人员对其专业性负责,不能仅凭患者、家属和媒体撰稿人的单方面猜测和臆造。

建议加大对失实“医疗事故”新闻报道的查处力度,对个别新闻记者为吸引眼球作的有偏向性的失实报道,应严厉追究其责任。

是妥善处置医疗纠纷,维护执业环境。

对于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一方面可通过批评教育加以纠正,督促其改进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防止事故和差错的发生。

另一方面采取第三方调解,若协调不成,患者及家属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起诉。

对于故意妨害医疗工作、扰乱医院秩序、威胁到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的无理取闹的患者、家属或者“职业医闹”,建议公检法部门积极配合,依照法律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让医院惨剧再度发生。

2.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一是政府加大补偿力度,保证卫生经费的投入,全部承担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与更新的费用。

有关部门要为公立医院提供方便,改善医院经济管理软环境。

二是随着材料成本的升降,合理调整医疗收费标准,尽可能接近成本,更重要的是提高医疗技术收费标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三是建立科学的编制调节机制,合理设置专业岗位,解决当前医院编制供不应求的矛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门诊、住院病人数量以及不断精细化的专业分工的需要。

3.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

一是完善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标准。

要明确奖惩目标,注重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团队意识等,把医疗服务质量作为评价的主要导向,分配制度要更多地向多劳、优劳者倾斜,向责任大、风险大、数量大、强度大的岗位倾斜。

在职称评聘、评优选先、提拔干部、绩效考评等医务人员关心的敏感问题上,坚持标准、公开程序,做到待人公平,处事公正,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增强医务人员对单位的信赖感。

二是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民主、平等、尊重的工作环境。

要充分认识、理解医务人员劳动的特殊性,树立民主平等观念,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温馨融洽、充满活力的和谐环境,创造医务人员专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使医务人员置身其中有一种亲近感、安全感。

来源:

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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