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本概念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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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本概念部分
基本概念部分
1、问:
什么叫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答: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我国的法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
制参保对象必须(而不是自愿)参加的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
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
2、问:
社会保险的功用和特性是什么?
答:
社会保险的功用是通过向参保对象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统筹方式,建立庞大
的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参保人)在年老、患病、因工伤残、生育、失业
或死亡时,其本人或家属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而达到
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稳定社会的目的。
因而她是一种具有强制性、保障性、
福利利和普遍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3、问:
社会保险管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
社会保险管理的原则是: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
则;
(2)“以支定收”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3)基金财政专户
管理,社会监督原则;(4)属地化管理原则。
4、问: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宪法
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并通过宪法加以保障,是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它
以财政作后盾,不以盈利为目的,无盈亏之虞,无停办之时,被保险人的权利
始终有保障。
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企业行为,是建立在商业原则上的契约关系,
不具有强制性,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等
价交换、自愿投保原则,属于盈利性质的商业经济活动。
2、立法不同。
社会保
险是社会的劳动政策,体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属
于劳动立法X畴;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体现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
间等价交换的商品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属于经济立法
X畴。
3、保障的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是解决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的基本生活需
要,并随社会的发展有所提高,是劳动者进行劳动和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
务的对等。
商业保险的水平完全以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的时间长短和金额多
少而定,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与投保人的工作年限、工资收入、社会地位均
不发生关系,权利与义务是货币关系的对等。
4、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由中
央、地方政府集中领导,设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对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属于行政管理体制。
商业保险则由国家银行领导。
各保险公司是自主经营,独
立的经济实体,管钱不管人,属金融管理体制。
二、公共操作部分
5、问:
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X围和对象是怎样规定的?
答:
养老保险的征缴X围:
⑴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
系的劳动者; ⑵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或差额结算的事业单位及其所
属全部职工; ⑶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
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
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计征目前我市只征个人缴费部分,其养老金暂由市财政发给。
⑷城镇自由职业者。
失业保险的征缴X围:
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
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职工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目前国家没有具
体规定,该类人员暂不列入失业保险参保X围)。
城镇私营企业业主和个体工
商户户主及自由职业者不列入失业保险参保X围。
医疗保险的征缴X围:
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
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及退休人员、城镇自由职业者。
工伤保险的征缴X围:
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
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
6、问:
新成立的单位怎样办理参加社会保险?
答: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
位自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成立的文件等有关证件,到社保
局计征科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参保
人员申报表》。
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7、问:
自由职业者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参保?
如何办理?
答:
具有XX市区城镇户口,男 60 周岁以下,女 50 周岁以下而没有单位依托
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参保。
须于每月 1 至 25 日前凭XX到社保局计
征科填报《个人(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办理投保。
8、问:
自由职业者可以选择参加几个险种?
答:
目前我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个人可以根据自
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单独参加养老保险一个险种,或者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两个险种,但是不能单独参加医疗保险。
9、问:
什么是社会保障号?
答:
社会保险是以中华人民XX国居民XX号作为被保险人唯一和终身的社
会保障号。
10、问:
我市市区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征收费率、标准如何?
答:
我市市区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征收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奖金、津贴之
和为基数,费率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 20%,个人缴纳 8%;失业保险单位
缴纳 2%,个人缴纳 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用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各行业的伤
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由单位缴纳,分别为
0.8%、1%、1.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6.5%,个人缴纳 2%。
另外高额医疗保险费
每人每月 3 元,医疗个人XX基础金每人每年 100 元(在每年一月份一次性收
取),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 6.5%(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基数),一次性医疗保险启动金,标准为:
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的为 60 元,年
龄在 45 周岁以上至退休年龄的为 80 元,退休人员为 100 元。
11、问:
什么是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有什么作用?
答:
缴费基数即缴费工资,是指单位或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计费基数。
是由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
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收入总额确定。
其作用是把参
保人的社保待遇同其缴费情况适当挂钩起来,成正比关系,参保人缴费工资越
高,缴费时间越长,其社保待遇则越高。
12、问:
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是如何设置的,为什么每年都不一样?
答:
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是根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设置的,下限为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上限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由于缴费
工资上、下限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每年职
工平均工资都有增长,所以每年缴费工资的上下限都要进行调整。
13、问:
自由职业者与单位整体办理参保人员的缴费费率、计发待遇标准是否
一致?
答:
是一致的。
14、问:
为什么自由职业者同时申请参加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不一样,
有什么规定?
答:
根据茂府办[2003]14 号文件的规定,自由职业者参加医疗保险其缴费工资
按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而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是根据《XX省社会
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情况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 60%至 300%之间确定。
15、问:
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
根据XX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参保单位
从办理投保的次月开始凭“单位代码”于每月 1 至 10 日到XX市官山四路 1 号
茂南区地税局一楼大厅社保窗口申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市目前仍由参保
单位或个人到市社保局办理申报,由地税局征收社保费。
16、问:
目前社保费整个征收过程是怎样的?
答:
目前社保费征收过程是:
在每月月初或上月月底由社保局根据上月的参保
单位的实际参保资料核定出参保单位本月的实际应缴社保费台帐,社保局的信
息技术部门将参保单位的社保费应缴资料传送给当地的地税局信息技术部门,
地税局信息技术部门经过转换处理后再交给地税业务部门进行征收。
目前地税
已与银行联网,社保费征收可通过银行托收或代扣方式征收。
17、问:
缴纳社保费到帐确认如何办理?
答:
各单位或个人向地税缴纳的社保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缴交的,地税部
门于次月通过回盘自动确认;推迟缴交或缴纳部份社保费的,需凭缴费凭证到
社保局财务科确认,急需办理停保、失业、转移、医保等业务,但缴费记录未
确认的,需凭缴费凭证到社保局财务科确认。
18、问:
为什么已到地税局缴纳了社保费,但到社保局电脑系统查询有进出院
未到帐现象?
答:
目前,我市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是根据《XX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意见》
(粤地税发[2001]117 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的,即社保局负责登记,参保
人员增加、减少的录入、缴费工资申报和建立征收台帐等工作,于每月 28 日前
将次月应收缴社会保险费的详细资料编制《应收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以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相对应的地税征收机关,地税机关按照社保局提供的征收资料负
责征收社保费。
由于社保局与地税局没有进行联网,地税局每月征收到的社会
保险费分 3 次向社保局反馈,当中就存在有一个时间差问题。
因此,在地税局
已经缴费的信息,在社保局电脑系统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查询得到。
此项弊端
待地税与社保联网后即可解决。
19、问: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须办理停保?
答:
已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发生撤销、破产、合并等情形时,自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
的单位,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凭政府或者法院有
关撤销、合并、破产等批文,或凭发证部门注销的证、照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及申请报告到社保局计征科办理停保。
20、问:
参保人员增减变动如何办理?
答:
1、增加人员:
单位新招或调入人员须于每月 1 至 25 日前凭招用工批文、
调函到社保计征科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申报表》并附XX复印件办理增
员手续。
如果已参保单位该停而不办停保手续,社保费将会继续产生,所形成
的社保欠费本金和按日产生的 2‰滞纳金要由已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继续缴清
才能享受社保各项待遇。
2、减少人员:
单位须于每月 1 至 25 日前凭调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书到社保局计征科填报《社会保险停保人员申报表》办理减员手续。
21、问: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停保要什么条件?
答: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停保必须自办理个人参保缴费满 12 个月以上,可根据个
人的实际情况,申请办理停保手续。
办理停保时需填写《社会保险停保人员申
报表》。
22、问:
社会保险关系及基金转出异地需具备什么手续?
如何办理?
答:
职工调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及基金转出异地需凭调动手续(即调函),或
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函到社保局计征科填报《社会保险停保人员申
报表》,将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缴清,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转出:
1、转入所在地
社会保险机构名称、开户银行、银行XX;2、转入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由社保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并按规
定将该转移的基金转到调入方即可。
23、问:
社会保险基金转入需具备什么手续?
如何办理?
答:
异地调入人员首先凭调函按人员增减程序办理参保,然后凭转出地的社会
保险关系联系函(或转移函)于转出基金的次月到转入地社保机构财务科、计
征科分别查询基金转入和接续情况。
24、问:
什么是欠费补缴?
答:
欠费补缴是指单位(或个人)已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但是由于单位或其它原因造成出现拖欠社保费而必须补交欠费的行为。
25、问:
什么是工龄补缴?
答:
工龄补缴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补交按照国家规定能够计算为连续工龄
的没有参保的工作年限的社保费。
26、问:
办理补交欠缴社保费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
单位(或个人)补交 2000 年 2 月前所欠社保费的,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欠缴补缴通知单》交单位(或个人)到地税部门缴交,
然后凭地税部门的单据到社保局财务科进行确认。
单位(或个人)补交 2000
年 2 月后所欠社保费的,直接到地税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补交,补交后凭地税
部门的单据到社保局财务科进行确认。
27、问:
申请减免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应如何办理?
答:
对补交 2000 年 2 月前所欠社保费,申请减免滞纳金的单位(或个人)需先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填写《补交 2000 年 2 月前社会保险费申请书》,由社保
经办机构先核定所欠金额并对滞纳金提出处理意见,然后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欠缴补缴通知单》
交单位(或个人)到地税部门缴交。
补交 2000 年 2 月后所欠社保费申请减免滞
纳金的单位(或个人),直接到地税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减免手续。
28、问:
审批减免滞纳金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市府办《关于欠缴社会保险费罚交滞纳金的处理办法的复函》(茂府
办函[2004]18 号)和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减免标
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茂劳社[2004]14 号)的规定,标准为:
(1)破产企
业免收滞纳金。
(2)对特困企业由单位整体分期分批补交的,滞纳金原则按不
低于应收总额的 10%收取;对停产、解体企业由职工个人自己出钱补交的,滞
纳金原则上按不低于应收总额的 5%收取。
(3)已失业现属无单位人员,补缴
过去拖欠的社保费的,参照停产、解体企业职工个人自己补交的标准收取滞纳
金。
(4)原属单位职工因单位原因漏参保,现个人提出申请参保,补缴社会保
险费的,滞纳金按以下办法收取: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才提出参保的,滞纳金按
100%收取;离法定退休年龄尚差一年的,滞纳金减少 10%;离法定退休年龄尚
差 2 年的,滞纳金减少 20%;离法定退休年龄尚差 3 年的,滞纳金减少 30%;依
此类推,但滞纳金的收取额最低不少于 50%。
(5)对生产经营正常而有意拖欠
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则全额收取滞纳金,不作减免。
29、问:
办理工龄补缴(漏参保)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办理?
答:
办理工龄补缴需提供用工手续、劳动合同证明书、职工本人档案等可以证
实本人工龄的相关资料。
按补交欠费的程序办理。
30、问:
我市养老保险个人XX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建立的,按多少建立?
答:
根据《XX市区贯彻执行〈XX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实施办
法(企业部分)的通知》(茂府[1995]31 号)规定,从 1994 年 1 月起建立养
老保险个人XX。
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进入个人XX。
从 98 年 7 月起养老保险个
人XX按 11%建立。
标准为:
1994 年 1 月至 1995 年 6 月个人缴纳 2%;1995 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个人缴纳 2%;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6 月个人缴纳 3%;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个人缴纳 3%,统筹基金划入 1%;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个人缴纳 4%,统筹基金划入 7%;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个人缴纳 5%,
统筹基金划入 6%;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个人缴纳 5%,统筹基金划入
6%;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个人缴纳 6%,统筹基金划入 5%;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个人缴纳 6%,统筹基金划入 5%;2003 年 3 月至现在个人缴纳 8%,
统筹基金划入 3%。
31、问:
缴费年限的概念是什么?
答:
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时间。
缴费年
限可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原干部、
固定工在当地实施社会保险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已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标准缴费的年限,参保但不缴
费的年限不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
32、问: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
答: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
缴费年限是单位和
职工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
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
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
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连续工龄与缴费情况无关,不能作为计发社
会保险待遇的依据。
33、问:
每年什么时候办理社会保险年审,需什么手续?
答:
每年的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办理社会保险年审。
办理年审的单位(包括
个体工商户)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只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填报《社会
保险年度检验表》到社保局计征科办理年审。
34、问:
社会保险年审是否收费?
答:
不收费。
35、问:
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10 年以上(或 15 年)是否可以不用再投
保?
答: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10 年以上(或 15 年)是指到达
退休年龄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条件,与投保不投保没有必然的联
系。
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只要就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就要参加社会
保险。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并
不是说缴费年限满 10 年(或 15 年)就可以不投保缴费。
36、问:
社会保险费能否一次性趸缴至退休年龄,有什么规定?
答:
根据《XX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1]1 号文)的规定,社会
保险费按月计征。
但改制或破产的单位,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职工、连续
工龄满 30 年以上的职工、已退休职工可按茂府 16、28、35 号文和茂府办[2003]
14 号文规定办理一次性趸缴社会保险费。
趸缴社保费后由社保局在一定期限内
分解录入电脑记录。
37、问:
用人单位拒不为职工参保,职工怎么办?
答:
对单位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可先向社保局稽核科举报(:
3390022)或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2976992),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
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38、问: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否需要缴纳社保费?
答:
尚未实现再就业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用缴纳社保费。
39、问: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如何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失业金能
否继续领取?
答: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按人员增减变动的程序到
社保局计征科办理参保。
投保后不能继续领取失业金。
尚未领取完的,待再次
失业后,继续领取。
40、问:
如果XX、XX与社保电脑系统不同,应如何办理更正?
答:
应持XX、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到社保局计征科申请办理。
41、问:
被保险人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基金是否转移?
答:
不转移。
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42、问:
我市对单位招用 4050 人员在社会保险方面有什么优惠和鼓励措施?
答:
我市对用人单位招用的 4050 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茂劳社[2003]62
号)。
对符合规定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我市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 60%为缴费基数,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
43、问:
我市实行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适用那些单位?
答:
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以及在社区开发公益性
岗位安排大龄再就业困难对象(4050 人员)的企业(单位)。
国家限制的行业:
建筑业、娱乐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
44、问:
职工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其社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答:
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之月开始参加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
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45、问:
参保人的参保缴费情况可通过哪些途径查询?
答:
目前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查询:
一是通过语音查询,查询是:
16824801;二是通过安放在市社保局业务大厅中的电子触摸屏查询;三是通过
社保业务大厅的前台工作人员查询;今后还将陆续提供其他查询方式。
46、问: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可通过哪些途径查询?
答:
目前可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查询:
一是通过安放在社保业务大厅中的电子触
摸屏查询;二是通过互联网查询,查询地址是:
lbj.maoming.gov.;三是通
过社保业务大厅的前台工作人员查询。
四是社保局领导干部在业务大厅设咨询
点轮值咨询。
47、问:
参保人如果对当月的缴纳的社保费有疑问,应该到哪里咨询?
答:
应该到市文明北路地税社保费征收部门咨询,若地税部门自己不能解释,
应由地税社保费征收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联系查询核对。
48、问:
如何使用查询社会保险信息?
答:
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热线为 16824801,可查询的信息包括:
1、养
老保险XX查询;2、医疗保险 IC 卡XX查询;3、社会保险待遇查询等。
按语
音提示输入 18 位个人社会保障号(即XX)后即可查询到当月相关的社
会保险参保信息。
49、问:
如何使用电脑触摸屏查询个人社会保险参保信息?
答:
电脑触摸屏是查询是专门为个人查询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而设计的,可查询
的信息包括:
1、社保机构简介;2、业务办理指南;3、政策法规查询;4、单
位资料查询;5、个人资料查询;6、医疗结算查询等信息。
用手指点击屏幕操
作,输入个人社会保障号或单位社会保障号等查询条件后就可以进行查询。
三、养老保险部分
50、问:
什么是养老保险?
答: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
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
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
(或层次)组成。
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51、问: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
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在多层次的养老
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重要的层次。
52、问:
什么是退休?
答:
退休,是指职工因年老或因工致残、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
岗位,作退休安置;国家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保障,使职工安度晚年。
53、问: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
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履行缴交社保费义务的前提下,1998 年 7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并参保的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 10 年;1998 年 7 月 1 日后参加
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54、问:
什么是法定退休年龄?
答:
指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 60 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
工作满 55 周岁,非管理岗位工作满 50 周岁。
”
55、被保险人到龄后如何申领基本养老金?
答:
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规定要求时,由所在
单位(失业职工由本人)提前两个月办理退休资格审批手续,缴清社会保险费,
填写《退休待遇申请表》,并持被保险人退休资格审批手续、档案、XX到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在被保险人满足退休年
龄(周岁)的当月进行待遇审核,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退休资格审批手续
属工人身份的被保险人到市劳动保障局办理,干部身份的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
门办理。
破产企业职工由本人提前两个月到档案托管机构(市职介中心或市人才
交流中心)申请,由托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每月 1~20 日为退休待遇申请时间。
56、问:
什么是基本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