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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营养计划最新.docx

国民营养计划最新

国民营养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X—X年)的实施方案》(国办发〔X〕60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国民营养计划(X-X年)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17号)精神,切实做好国民营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健康X建设,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一)到X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市、区县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明显提高。

实现以下目标:

1.降低人群贫血率。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4%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7%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

2.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6%以下。

3.农村中小学生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4.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二)到X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实现以下目标:

1.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保持在4%以下;孕妇贫血率控制在6%以下。

2.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X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

3.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4.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5.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X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6.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较现有水平降低20%,人均每日油摄入量控制在30克左右,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营养标准体系建设。

研究建立各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开展营养法规、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为科学开展营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不断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我市国民营养标准体系。

实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制订并执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营养健康企业标准。

(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二)完善营养能力体系建设。

提升营养科研能力水平。

开展全市居民总膳食研究,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调查。

开展重点人群营养健康干预等关键技术研究。

加强市级营养与健康科研能力建设,以市级营养专业机构为基础,创建国家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分工负责)

加大营养人才培养力度。

统筹推进专业营养人才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加强各级营养专业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力度。

加强营养、配餐等人才培养,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营养专业人员。

鼓励支持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养教育培训。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分工负责)

(三)提升营养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水平。

开展居民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综合考虑地域、经济、饮食习惯等因素,科学设定调查点,定期开展全市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调查分析居民食物消费结构、身体健康水平等,进一步掌握全市居民膳食和营养健康等情况,为制定营养健康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居民营养改善计划,开展食物营养功能评价研究,指导居民科学合理膳食,优化居民食物消费结构。

(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开展食物成分监测与评价。

定期开展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进一步掌握人群膳食结构、营养水平和饮食风险等情况。

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将所有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监测范围,分析影响人群健康的食源性致病因素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组织全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膳食营养素摄入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南提供依据。

(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配合)

加强碘营养监测与干预。

开展全市饮用水、食品含碘状况调查,定期监测人群碘营养状况、碘缺乏和水源性高碘病情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不断调整干预措施。

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供应保障作用,加强食盐市场监管,同时满足特定地区、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实施精准干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四)增加营养健康食品供给。

扩大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

充分发挥我市农业科学研究优势,加大市级农产品特色优势区建设,提高优质农产品营养水平,不断丰富群众“菜篮子”。

建立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推进“X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建设,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创建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主要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营养健康食品产业。

结合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创新升级,构建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促进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协调发展。

培育推广生物强化作物新品种,强化对主食类加工产品的营养科学指导,针对不同人群需求,着力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全谷物营养食品、低血糖指数食品,改善人群微量营养缺乏状况。

控制反式脂肪酸的使用,推动低盐、低糖、低脂食品生产开发,控制高盐、高能量、高脂肪饮食,提高低盐、低糖、低脂食品占同类食品的比例。

加快健康食品生产开发,重点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健康食品。

全市创建瓜菜、果品、食用菌、中草药、粮食、油料等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69家。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

倡导绿色、健康、美味的餐饮理念,推动餐饮服务单位配备专(兼)职营养配餐人员,推行实施营养成分标识。

进一步改造传统烹饪方式,研发营养健康型烹饪模式。

根据不同地区人群营养需求与地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系统性研究。

加快推进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示范建设,以托幼机构、中小学、社会福利机构为重点,在全社会逐步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积极创建国家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

实施中央厨房建设工程,为学生、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人等各类人群提供营养均衡的配餐。

实施全市“明厨亮灶”工程,继续推广“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为人群提供营养健康就餐选择。

(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实施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

开展传统米、面制品营养强化产品研发。

围绕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需求,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

加强基础研究,创新加工技术和工艺,推广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的重点产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推动食品加工营养转型。

积极开展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研究,适时出台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

适应营养健康需求,研究改良传统X菜。

鼓励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研究,降低加工过程中的营养损耗,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

研究分析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五)积极开展传统食养服务。

提供传统食养指导服务。

研究制定全市居民食养指导方案,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食养指导,着力提升居民食养水平,引导养成符合我市居民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拓展传统食养指导服务范围。

充分利用我市中医药名家、技术特色优势,坚持养生健身、未病先防的健康理念,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推进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开展“中医中药X行”活动,普及中医药知识、养生保健理念和方法,引导居民自觉将中医药养生融入健康生活。

(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体育局分工负责)

加强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

将传统养生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纳入监测范围,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价,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

深入调研、发掘传统养生食材,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集成研究,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争取纳入国家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名单,增加传统养生食材供给。

开展传统养生食材资源普查,建设市级养生食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

(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研发及产业升级换代。

大力培育发展传统食养与中医药健康、营养学、体育健身等相互融合的健康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打造独具规模的传统食养产业。

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具有较大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食养产品。

开发利用我市中草药资源,打造具有X特色、省内竞争力和国内影响力的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产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体育局分工负责)

(六)开发利用营养健康基础数据。

实现营养健康数据共享共用。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X省人口健康信息资源综合平台,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实现国家、省、市三级纵向互联,各领域子系统横向互通。

充分发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信息资源优势,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发展,大力发展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

(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电政信息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加强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

建立市级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实现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多领域数据资源创新应用。

综合分析与挖掘多领域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建立基于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社会服务、部门协同和科学决策,为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电政信息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加快发展信息惠民。

促进互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研发集营养、运动和健康等信息于一体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化的营养健康信息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不断提高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可及性。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电政信息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分工负责)

(七)大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教。

加大营养健康科普信息宣传力度。

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队伍建设。

结合我市食物资源、饮食习惯和传统食养理念,制定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满足不同群体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

创新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形式,建立免费共享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信息平台,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定向、精准地传播科普信息。

发挥舆论的正向引导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

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为公众解疑释惑。

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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