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第一篇 六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第31课时 法律救济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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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第一篇六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第31课时法律救济讲义

第31课时 法律救济

[备考导航]

考点

知识条目

考试要求

真题分布

不打官司

解决纠纷

调解

a

仲裁

b

综合题[2017,4月,T41

(1)]

行政复议

b

选择题Ⅱ(2018,4月,T36)

心中有数

打官司

诉讼与诉讼权利

a

选择题Ⅱ(2016,4月,T38)

综合题[2016,10月,T41

(1)]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b

综合题[2018,11月,T40

(2)]

诉讼的基本程序

主管与管辖

b

起诉与受理

a

开庭审理

a

用证据说话

诉讼证据及其种类

a

综合题[2016,4月,T42

(2)]

民事起诉中的举证原则

b

选择题Ⅱ(2015,10月,T38)

综合题[2018,11月,T40

(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b)

1.调解和仲裁都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下列关于二者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者都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社会公德,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

B.仲裁比调解更加便捷、经济

C.二者都设立了专门机构解决纠纷

D.对调解和仲裁裁决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A项中社会公德不是仲裁的调解依据,B项中仲裁比诉讼更便捷、经济,D项中对调解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故A、B、D不选,答案为C。

答案 C

特别提醒 人民调解与当事人自行和解、诉讼调解的不同

(1)人民调解不同于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在其他人的调解下和解,仍然属于自行和解;而只有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才属于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2)人民调解也不同于诉讼调解,诉讼调解属于法院主持的,是诉讼过程中进行的,通过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就终止了诉讼程序;而人民调解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

2.(2018·4月浙江选考,36)【加试题】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

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  )

①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③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安局是我国的行政机关,因此张某可以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②④符合题意,C当选;①③与题意无关,排除。

答案 C

3.[2017·4月浙江选考,41

(1)]【加试题】A公司委托B公司处理废弃物,双方约定:

B公司应按专业要求对废弃物进行环保处理;若产生纠纷,可同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节约成本,B公司未按专业要求进行环保处理,直接将废弃物倾倒在山坡草丛中。

受高温暴雨影响,废弃物腐烂殆尽,植被遭到严重污染,很多农户的鸡吃了受污染的草后死亡。

农户找到A公司要求赔偿,A公司赔偿农户后,要求B公司承担法律责任,B公司以高温暴雨属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纠纷产生后,调解无果,A公司和B公司未达成任何协议。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判断A公司与B公司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是否有效,并指出理由。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仲裁制度的原则。

双方的约定无效,根据我国的仲裁基本制度,施行或裁或审。

答案 无效。

根据我国的仲裁基本制度,实行或裁或审,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本案中双方关于可同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无效。

心中有数打官司(b)

4.(2016·4月浙江选考,38)【加试题】2015年夏以来,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解析 “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说法错误,仲裁需要双方同意,②排除;辩护人是刑事案件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材料反映的是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④排除,③入选;李某也可以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①入选。

答案 B

5.[2018·11月浙江选考,40

(2)]【加试题】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

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

请说明理由?

答案 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诉讼的基本程序(a)

6.(2018·浙江金丽衢十二校联考)贾某在外地一家公司上班,但是这段时间公司总是找理由不给贾某发工资。

在维权过程中,贾某应该明确(  )

A.必须经过协商这个程序

B.必须经过调解这个程序

C.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

D.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 题目中,贾某在外地一家公司上班,但是这段时间公司总是找理由不给贾某发工资。

在维权过程中,贾某应该明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B表述过于绝对。

D错误,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

答案 C

用证据说话(b)

7.[2018·11月浙江选考,40

(2)]【加试题】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猪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

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猪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请分析理由。

答案 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

8.(2018·台州选考模拟)王某因工作上的矛盾,与同事陈某发生激烈争吵并公开诽谤陈某,陈某随即聘请律师吕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 ②吕某应维护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③陈某行使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④陈某应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解析 “陈某随即聘请律师吕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说明陈某行使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故③符合题意;“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故④符合题意;①不符合题意,材料强调的是名誉权,而不是隐私权,排除;②说法明显错误,排除。

故本题答案选D。

答案 D

本课时综合题的考查点主要集中在:

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途径(多适用于说明类)、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多适用于依据类或措施类)、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多适用于说明类、依据类)。

故本课时综合题的备考建议是结合具体民事纠纷案例,强化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途径、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证据及举证原则等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例1】仲裁机构对受理的仲裁案件进行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调解书与裁决书(  )

A.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C.都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D.只有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

解析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是指仲裁委员会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仲裁调解书是在仲裁活动的调解程序中依法制作的,而仲裁裁决书则是在裁决阶段后制作出来的,因此B、C、D错误。

答案 A

[变式训练]

1.我国的行政复议是(  )

①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 ②行政诉讼的一种具体形式 ③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④由行政复议机关履行的责任

A.①②③B.②③④

C.①②④D.①③④

解析 本题考查对“行政复议”的认识,②说法不科学,D入选。

答案 D

【例2】王某和张某是邻居。

一天,王某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树因下雨被大风刮倒,把张某家的厨房砸坏了。

事后张某请建筑工人修理厨房花了1200元,王某也没有表示要承担责任的意思。

张某很生气,想获得赔偿,但又不想“打官司”。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为什么不想打官司?

(2)你认为他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

解析 本题以张、王两家的房屋赔偿纠纷为背景,考查对解决纠纷方式的理解。

(1)问,张某不想“打官司”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怕伤和气,二是不想花钱。

(2)问,张某可以通过调解和仲裁解决纠纷。

答案 

(1)张某不想“打官司”,一是因为担心“一场官司成仇人”,诉讼可能导致伤了和气、断了关系。

二是诉讼总是有成本的,需要交纳诉讼费。

(2)可以通过调解和仲裁解决纠纷。

张某可以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王某依法自愿赔偿,并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也可以与王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就赔款的事宜达成仲裁协议。

[变式训练]

2.家住南京的老林与郑某再婚,遭到同住一起的女儿林某的再三阻挠,但他们最终成婚并生活在了一起。

后来老林生病住院,其女儿林某对他不闻不问,老林很生气,一怒之下将林某赶走。

不久老林去世,因为老林房子的问题,林某与郑某闹到了法庭上。

在庭审中,二人都出示了一份老林写给自己的遗嘱。

郑某遗嘱上所署的时间比林某的晚且已公证,郑某还出示了老林把房子赠予自己的遗嘱录音带一盒。

最终法院把房子的所有权判给了郑某。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为什么要把房子的所有权判给郑某?

(2)上述房产纠纷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

解析 第

(1)问,首先回答证据的含义及其重要性,然后根据材料分析郑某的证据更充分,所以赢得了官司。

(2)问,应从证据的重要性角度回答。

答案 

(1)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本案中郑某与林某都提供了证据,但是郑某提供的遗嘱所署时间要比林某的晚且已公证,另外还有视听资料作为证明,证据更充分,所以法院把房子的所有权判给了郑某。

(2)这一案例告诉我们,打官司要用证据说话。

证据十分重要,要树立证据意识,重视证据的搜集、保存与保护。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课时检测

一、选择题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________性质,________法律约束力。

(  )

A.行政合同 不具有B.民事合同 具有

C.民事合同 不具有D.判决书 具有

解析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 B

2.(2018·浙江湖丽衢三市高三期末统测)赵某通过数码监控录像发现,某家政中介公司介绍的保姆钱某虐待其八十岁的母亲致其精神失常,欲状告钱某。

钱某恳请公司出面调解,最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钱某赔偿赵某10万元,赵某不再追究。

据此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虐待向来是破坏家庭成员关系的罪魁祸首

B.此案中的调解有效,但只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C.此案中,如果双方同意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D.如果诉讼,钱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诉讼

解析 本案例中双方达成协议,如果诉讼,钱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诉讼,D符合题意;A夸大了虐待罪的危害;钱某恳请公司出面调解,最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钱某赔偿赵某10万元,赵某不再追究,说明调解并不仅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B与题意不符;此类案件不存在仲裁问题,C与题意不符。

答案 D

3.老张家养的一条狼狗把邻居家的孩子咬伤。

因为医疗费问题两家产生纠纷,结果邻居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上了法庭。

这一诉讼属于(  )

A.民事诉讼B.刑事诉讼

C.行政诉讼D.经济诉讼

解析 老张与邻居之间的诉讼属于因人身关系产生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故选A。

答案 A

4.刘军与张林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并诉讼至法院,法院很快作出了判决。

刘军对一审判决不服,他可以依法行使(  )

A.回避权B.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C.上诉权D.自主选择权

解析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本题中刘军可以行使上诉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案 C

5.小管向法院起诉小霞欠款不还。

可是小管住在西城区,小霞住在东城区,到底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

小管起诉时要解决的这一问题称为(  )

A.主管B.管辖

C.级别管辖D.地域管辖

解析 小管要明确的是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故属地域管辖问题,应选D项。

答案 D

6.(2018·宁波十校高三期末统测)A县张某通过淘宝网向B县刘某购买了一件价值万元的首饰,收到货后张某发现有质量问题,便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要求退货。

对方一口答应,可当张某寄回货物后,卖家一直不肯退钱。

本案中(  )

A.张某应向A县或者B县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为辩护人

C.张某所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行政诉讼

D.张某提供的网聊记录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解析 属地管辖原则的适用标准主要有三种:

被告所在地标准、诉讼标的或财产所在地标准、法律事实发生地标准。

本案中张某应向B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A、C错误;本案中张某提供的网聊记录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不用聘请律师,D符合题意,排除B。

答案 D

7.(2018·浙江七彩阳光期中联考)李某从某手机店买了一品牌手机,但手机在使用中发生自燃爆炸,导致李某面部受伤。

李某立即与店家交涉要求赔偿。

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此事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为此李某和店家要明确(  )

①仲裁必须由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②仲裁裁决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执行 ③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次仲裁

④对仲裁裁决不认可,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争议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提出仲裁申请,①说法错误。

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受理,③说法错误,④正确。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②正确。

答案 C

8.(2018·浙江超级全能生选考)小马是某中学高中学生,经常乘坐由个体户王某经营的校车上学。

一次校车发生事故,小马受伤,经鉴定构成8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交通事故由王某负全责,之后小马与王某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于是小马向当地法院起诉。

本案中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

A.小马B.王某

C.某中学D.交警部门

解析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马向当地法院起诉,应由小马提供举证责任,A正确。

答案 A

9.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略有不同的原因主要在于(  )

A.诉讼的性质不同B.证据的性质不同

C.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D.举证责任不同

解析 诉讼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目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律,一般情况下是按照诉讼的性质,分为不同的证据,因此选A。

答案 A

10.犯罪嫌疑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制作、贩卖淫秽书籍,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李某的黄色书刊和淫秽书籍不属于(  )

①书证 ②物证 ③鉴定结论 ④勘验、检查笔录

A.①②B.②③

C.②④D.③④

解析 李某的黄色书刊和淫秽书籍属于书证、物证,故③④符合题意。

答案 D

二、综合题

11.(2018·浙江重点中学期末联考)马某夫妇在某市A区和B区分别拥有一套房子,A区房子由马某夫妇和小儿子马弟同住,B区房子由大儿子马哥居住。

2017年8月,马某夫妇遇车祸去世。

10月马弟向马哥提出要公平分割父母的房产,马哥以在B区房子居住了15年为由,提出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两人争执不下,马弟遂向法院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马哥发现本案审判员朱某是马弟女朋友的姐夫。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马哥能否以居住时间长短为由取得B区房屋的所有权?

请简述理由。

(2)在诉讼过程中,马哥是否有申请朱某回避的权利?

请简述理由。

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回避制度。

(1)问,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2)问,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让他退出。

答案 

(1)不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所以马哥不能以居住时间长短为由取得B区房屋的所有权。

(2)有。

马哥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有权提出让马弟女朋友的姐夫退出,这是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12.[2016·4月浙江选考,42

(2)]【加试题】2010年,金某申请的“非诚勿来”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随即他以“非诚勿来”为名开设婚姻介绍所。

同年,S电视台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来》开播并收取大量广告费,影响了金某商标正常使用,金某将其告上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S电视台进行了抗辩并向法院提交版权登记证书、《非诚勿来》视频内容等。

近日终审法院判决该电视台构成侵权。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指出在本案诉讼过程中S电视台是否应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的相关知识即可以判断S电视台是否应承担举证责任,然后说明理由即可。

答案 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

在诉讼中,S电视台进行抗辩,有责任向法院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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