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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文化价值比较第六章

第六章

此岸与彼岸——中西宗教文化比较

宗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古老而又普遍的文化现象。

“人的宗教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它们对人的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则是人类历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必不可少和核心的一部分。

”作为人类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至今仍然是构成不同地域和民族独特文化形态的重要因素。

我们要深刻认识不同文化的差异,就不能不关注这个领域。

了解属于人类精神现象的宗教,认清其在不同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无疑是比较文化的重要领域之一。

中西方文明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宗教形态,拥有不同的宗教观念和宗教经验。

按照历史学家汤因比的观点,人类迄今已形成了东西两大系列六种高级宗教,包括东方系列的印度教与佛教和西方系列的琐罗亚斯德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事实上,这一概括并不能涵盖中国汉民族的信仰状态。

由于历史、民族、文化传播与影响等诸多因素,每个文明内部都形成了不同的宗教态度和宗教体系,所谓高级宗教也包含不同的教派,致使这个领域呈现出错综复杂的面貌。

鉴于此,本章只能将比较的目光集中于东西方在宗教这一神秘且复杂的精神领域表现出的一些具有倾向性的典型特质,选取的样本则是中国和西方文化各自所孕育出的对构筑现今人类精神世界发生过巨大作用的具有不同的观念体系和信仰体验的几大人文宗教。

第一节天人之际与灵肉分离——两种不同的宗教态度

历史学与人类学的研究均证实,现代形式的宗教是在原始泛神信仰和巫术仪式基础上逐渐成熟的,究其核心应是人类在精神上对超自然的神灵和偶像的膜拜与信仰,和在灵魂上寻求超脱现世生存状态,突破生命限制的境界——中国所谓“脱去俗胎而为仙子”的努力。

人类对宗教的依赖中还包含着对摆脱现实痛苦的救赎的期待,追求灵魂净化的祈祷,精神上对生命本源和意义的追索,对某种基本真理的终极关怀。

人类宗教的发展,都经过一个从非理性的巫术与迷信向成熟的不排斥理性的文明宗教演进的过程,即由原始的非理性化的宗教走向理性化。

在非理性化宗教中,神秘的巫术和不为人控制的力量起着主导作用;理性化之后的宗教则摆脱了这种神秘的力量,马克斯·韦伯称之为“世界祛除巫魅”,即宗教形式与世俗伦理相结合,着重强调人为的可控制的因素,信仰者在行为上采取了基于价值理性的伦理行为。

这样一个过程,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出现了。

但是,由于不同的文化在进行这个过程的时候选择了不同的尺度,使得宗教发展的轨迹和方向各不相同,从而体现出不同的气质。

在对待宗教的态度上,中国文化就体现为对现世生活的热爱,具有人本的价值尺度;西方文化则表现出了对一个超越的彼岸世界的向往,在价值上是以神为本的。

一、“非宗教的人生”

中西宗教文化的分途始于人类由原始信仰走向文明宗教的进程中。

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在描述世界历史时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轴心时代”理论。

他认为,在经历了史前和古代文明时代之后,在公元前800-200年的时期内,在世界范围内集中出现了一些最不平常的事件:

“在中国,孔子和老子非常活跃,中国所有的哲学流派,包括墨子、庄子、列子和诸子百家都出现了。

像中国一样,印度出现了《奥义书》(Upanishads)和佛陀(Buddha),探究了一直到怀疑主义、唯物主义、诡辩派和虚无主义的全部范围的哲学可能性。

伊朗的琐罗亚斯德传授一种挑战性的观点,认为人世生活就是一场善与恶的斗争。

在巴勒斯坦,从以利亚(Elijah)经由以赛亚(lsaiah)和耶利米(Jeremiah)到以赛亚第二(Deutero-Isaia),先知们纷纷涌现。

希腊贤哲如云,其中有荷马,哲学家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和柏拉图,许多悲剧作者,以及修昔底德和阿基米德。

在这数世纪内,这些名字所包含的一切,几乎同时在中国、印度和西方这三个互不知晓的地区发展起来。

”于是乎,这一时期成为世界历史的“轴心”。

按照西方学者的看法,“这一时期所有主要的宗教选择——它们构成认识终极者的主要的可能方式——都已被确认和建立,自那以后,人类宗教生活中没有发生任何类似的具有新的意义的事情。

”包括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被视作先知性闪族宗教生活之流中的新发展。

雅斯贝尔斯看来,“在所有地方,轴心期结束了几千年古代文明,它融化、吸收或淹没了古代文明,而不论成为新文化形式载体的是同一民族或别的民族。

前轴心期文化,像巴比伦文化、埃及文化、印度河流域文化和中国土著文化,其本身规模可能十分宏大,但却没有显示出某种觉醒的意识。

古代文化的某些因素进入了轴心期,并成为新开端的组成部分,只有这些因素才得以保存下来。

与轴心期光辉的人性相比,以前最古老的文化十分陌生,似乎罩上了面纱”。

也就是说,轴心期的出现是古代各大文明发生了“超越的突破”而带来的结果。

什么是“超越的突破”?

1982年犹太学者艾恺纳提出了“第二序反思”(SecondaryThinking)来理解这种“超越的突破”。

反思,是对思想本身的反思。

反思的对象可以是超越的外在上帝,也可以是自然。

比如希腊文明从诸神时代进入了智者时代,所关注的就是世界的“本原”,这个“本原”可以是水,可以是火,可以是抽象的数,也可以是“逻各斯”。

又比如在希伯来文明中,人们开始意识到自身的有限性,不再用自身的尺度来衡量周围世界,而是把探寻的目光投向了超越自身的无限存在——诸神开始隐退,上帝由此出现。

可见,轴心时代的意识是与远古的神话时代相对立的,是要以理性反对神话。

就宗教领域而言,在轴心时代,原始宗教的诸神开始消失,宗教逐步地伦理化,神的权威借助于这种伦理化而增强了,神话变成了寓言,原始宗教演变成为人文宗教。

与西方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中国文化在这个轴心时代虽然也同样经历了一次思想的大繁荣,但是以儒家为代表的诸子百家并没有一个所谓神话时代作为背景和出发点,在中国的轴心时代也并没有像西方一样因为意识到自身的有限而转向超越的无限,理性的发展也就没有像西方那样出现一元的超越神。

换句话说,在中国,那种“超越的突破”并没有出现,反而是由于思想的繁荣,理性精神的成熟,使得大家意识到远古文化中所谓神的局限性,从而更多地趋向于现世和“人间性”。

这种理性更多的是人文的、实践的理性,是执著于人间世道的实用探求。

所以中国在轴心时代的理性化是人文实践的理性化,这是一种人本化的转向。

用“第二序反思”的观点来看,反思的对象转向了“人”自身。

中国文化发展到西周,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神本观念的明显衰落和人本思潮的广泛兴起。

《礼记》概括周文化的特点是“事鬼敬神而远之”,一个“远”字说明了鬼神崇拜在当时社会已经被边缘化了。

在周代,虽然鬼神祭祀具有较以往更加完备的系统,但在社会实践中不再处在中心的地位,人们的注意力已经转向现实的人伦政治的安排和努力。

充满实证精神的、理性的和世俗的对世界的解释逐步取代了宗教信仰和神话叙事。

可以看到,这种气质并不关注超越现世人生的彼岸——来生或者是鬼神世界,而是倾向于入世和人道的价值取向。

有研究者指出,当时的人们渐渐意识到神的世界并不能干涉人的现世生活,虽然在一般信仰层面并未否定神,但不少开明之士明确排斥神秘因素对政治和社会的影响,是这一时代引入注目的现象。

而且,在春秋后期人们对神灵和神灵祭祀的信仰已经衰落,知识人对祭祀不再从宗教信仰来肯定其必要性,而是从祭祀的社会功能来予以肯定,对现实社会及政治的关注远胜于对神界的关注。

与西方基督教神权或大于王权或与王权抗衡、哲学沦为神学婢女的状况不同,中国的宗教信仰一直让位于儒家思想,成为圣王王道的附庸。

我们以中国早期信仰体系当中“天”这个观念的转变为例。

据考证,“天”这个观念在夏、商、周三代就有了。

“天”是宇宙自然力量的体现:

“天何言哉?

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到了儒家思想当中,这个观念发生了转变。

儒家强调人的一切都要听命于天,契合于天,要去践行天的意志,成为天命的承担者,即所谓“天人合德”。

靠的是什么?

是意志自足的君子人格:

“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

君子者,天地之参也。

”“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

君子人格怎么来的,靠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个体人格与历史王道的合一。

于是乎“天人合一”,天就成为了社会人伦秩序的化身:

天人同体,天人同序,天人同质,天人合一。

在这里,“天”不再是自然宇宙力量的体现,而成为了一个人格理念。

这个理念是靠人的方式得以理解和阐释的,永远与现世的人伦政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天道”与“人道”实际是一个道,二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儒家君子修、齐、治、平的尺度,是自身内在所具有的人格标准,并非来自一个超越的“天”。

中国文化的这种基本气质,集中体现于儒家思想。

儒家所考虑的主要是如何做人,即所谓修身的哲理和实践。

修身靠什么?

靠的是文化教养,即在道德上脱离野蛮状态,强调“克己”——控制情感、保持礼仪风度、举止适当,并且排斥巫术。

这样一种理性化的思想体系是中国文化长期发展的结果。

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认为,巫术盛行的后期,个体巫术逐渐减少,公共巫术逐渐增多,宗教渐渐取代了巫术,巫师的地位逐步为祭司所取代,巫师的巫术活动最终演变成为祭司的祈祷献祭职能。

我们可以把夏以前称之为巫觋时代,发展到殷商时代,宗教已经开始理性化,上层宗教已经是祭司形态从而与下层的巫术活动相分离,巫觋活动转变为祈祷奉献,到了周代这种祈祷奉献的规范——礼得到了定型。

西周的礼乐文化所贯穿的精神就是《礼记》中所规定的“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四项基本原则,其整体功能是指示现世的人伦秩序,而不是超世的祈福。

通过周礼的建立,宗教摆脱了多神论的自然宗教状态,最高的存在与社会价值已经开始相互指涉——价值理性得到了建立。

这是一条由巫觋文化发展到祭祀文化、再发展到礼乐文化的“祛除巫魅”的理性化道路。

“祛除巫魅”,就是摆脱了原始宗教的禁忌主义,宗教的着眼点不再只是原始禁忌所关注的人的行为,而是人行为后面的动机,于是伦理化的“德性”观念就产生了。

从此,社会性的人际规范——“礼”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重心,最高的存在也不再是神秘的和交感的,非理性的生命体验在中国文化的传承中为人文规范所压倒。

跟西方哲学相比,中国哲学很少讨论彼岸和来世,很少论证上帝的存在,从儒家、道家、墨家几个大的哲学流派都可以看出这一点。

中国哲学各流派尽管不同程度地承认天命观,但基本上不系统讨论彼岸世界的问题,不系统论证一个人格化的神的存在问题,更没有树立一个主宰世界的人格化的神,也没有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明显对立观念。

中国哲学具有明显的重事实、重现实的取向。

中国哲学关心的是现世、此岸所发生的问题,因此,当中国哲学家遇到不可解释的问题时,不是诉诸彼岸世界的神,而是诉诸此岸世界的先哲。

中国哲学不重视事实和超事实这两个范畴的对立,一切都以事实为本。

这种泛实取向的另一个重要后果就是中国哲学不大讨论神学问题,而讨论人与人的关系的伦理学特别发达,伦理学本质上就是讨论此岸世界的人的哲学。

正是由于儒家思想体系在中国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具有这种强大的整合功能,所以在中国文化史的研究中关于儒学是不是宗教的问题,成为至今仍然争论不休的一桩公案。

中西学界都有不少人倾向于将儒教视为中国特有的宗教,因为它具备基本的祭祀天地的礼仪,祖先崇拜甚至宗庙香火供奉等形式,以及完整的纲常名教的宗法观念与道德信条。

但所谓儒教的世俗性又是显而易见的,原因不仅在于它缺乏向往彼岸世界的超越精神,没有神灵信仰,而且它寻求的是现世的家族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关注的是当下的人生际遇。

因此不少学者认为它“并非完全意义的宗教”,因为“只有那种涉及从此岸世界跨入彼岸世界的情形,才是宗教超越”。

作为现代新儒学代表的梁漱溟在1949年11月出版的《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认为中国文化有十四大特征。

其中第六条是“几乎没有宗教的人生”。

这个判断背后隐藏着另一个判断:

“周孔教化非宗教”,梁漱溟断然否定了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核心的周公以来的儒学传统是一种宗教信仰。

其实否认儒学为宗教的立论主要是建立在现代社会学分类的基础之上,认为人本主义和宗教是根本对立的,宗教是以神为本的。

在西方,人本主义的兴起是从对抗宗教开始的。

奇怪的是,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对待宗教的态度,却恰恰是人本主义的。

正如国学大师钱穆所说的,中国人文精神可以代替宗教的功能,并且不与宗教敌对。

应当看到,儒家思想体系中渗透的这种实用理性虽然关注现世人生,却并不企图消灭一切神圣性。

礼乐文化在用理性“祛除巫魅”的同时,保留了对神圣事物的敬畏感,为非经验世界划出了一块“保留地”。

这种现象到了孔子那里,就表现为一边是“未知生,焉知死”以及“不语怪力乱神”,一边是“敬鬼神而远之”,对神圣性的需求在礼教之中仍然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儒学经典中包含有大量的关于天命鬼神的思想,祭天、祭祖、祭孔的儒家礼仪也是封建宗法制度所规定的从天子到庶民都必须遵从的。

儒家思想虽不具备典型的宗教形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却发挥着宗教的文化功能。

正如哈佛大学杜维明教授所说,“儒家的宗教性是儒家人文精神的本质特色,也是儒家人文精神与启蒙心态所显示的人类中心主义大异其趣的基本理由。

儒家宗师孔子有一句名言叫做“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这句话充分反映了贯穿于中国文化当中的这种人文精神和实践理性原则。

从这句话来看,死的价值在于生的意义,祭拜鬼神也不是想要去追求一个超越现世的“天国”,而是要实现现世的人伦价值。

人生在世,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成就一番功业,这是社会主导的价值尺度。

事实上即便作为严格意义的中国宗教如道教与佛教,在其教义和信仰形式中也充满了世俗性的内容。

所以明清之际在中国传教的耶稣会教士如利马窦等即曾对中国宗教的宗教性提出诘难:

“在中国没有一门宗教,没有一门教义不是万分糊涂的,就是本教门内的僧侣也不知其所以然。

在这种价值尺度的导引下,中国民间的宗教行为就呈现出一种混乱的“大杂烩”的情况:

人们为了追求现世的幸福和快乐,可以拜佛求菩萨,同时也会祭祀祖先鬼神,还可以占卜求签,甚至幻想通过种种途径羽化成仙……这些原本异质的宗教所有的超越性质(即宗教性)被抽取一空,剩下的只有保佑现世人生的幸福和安乐的功效,诸如升官发财、延嗣求偶、治病避灾都可以成为求神拜佛的目的。

概括起来恰如梁漱溟所说的“非宗教的人生”。

由于没有寄托于彼岸的信仰尺度,此岸人生的价值和尊严就没有了精神信念的支撑,整个社会有的只是严格的等级秩序,个体的地位得不到充分的承认和尊重。

表面上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依靠完备的现实人伦规范确立的大一统的社会,实际却因为个体与个体之间缺乏根本的信任感沦为一盘散沙;表面上宗法家族是维系社会的纽带,实际人与人的信任却难以逾越出家庭的局限。

从而使整个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美国学者福山所说的“低度信任”的社会。

一、对超越的向往

正如儒家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主流一样,基督教文化是西方文化的主流。

我们现在所说的西方文化从起源上讲有两个源头:

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希伯来文明。

古希腊文明为西方文化奠定了理性认识的基础;古希伯来文明则为西方文化提供了超越性的宗教尺度。

在轴心时代,雅斯贝尔斯所说的“超越的突破”在这古希腊文化和古希伯来文化中体现得非常的明显,这一点与同一时期中国文化发展的那种持续性和稳定性是完全不同的。

在这个时代,西方的宗教同样经历了一个从自然宗教到伦理宗教的发展过程。

闪米特语系的希伯来人大约在公元前1750年创立了一种一神教——犹太教,它信奉至高无上创造天地万物的超越的神。

而后犹太人经由义人诺亚、他们的祖先亚伯拉罕以及犹太的第一个先知摩西与神定立公约,这个公约的标记是安息日,彩虹是立约的象征和证明,所以犹太教的经典《圣经》又被称为《旧约全书》。

在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的时间里,即从第一圣殿到巴比伦之囚,犹太教涌现了大批的先知,又强化了作为创世主的上帝的观念。

在旧约圣经中,犹太人对上帝的第一个认识,就是上帝的拯救性——上帝把犹太人从埃及的苦难中救了出来,显示出上帝对他们的爱、眷顾和亲密的关系。

犹太人同时认为,作为他们救主的上帝之所以能克服一切存在于自然和历史中的恶,正是因为上帝是与其他的神截然不同的:

上帝是创世者,超越于这个世界之外。

既然上帝并非这个世界中的上帝,所以就不受这个世界的限制。

在轴心时代的希腊,原有的多神教——荷马和赫西俄德的诸神开始遭受激烈的批评,智者们开始提供新的智慧和道德标准,并创造新的宗教理想。

克塞诺芬尼认为神是万物存在于其中的宇宙的永恒的基质,是“太一”和一切;巴门尼德曾试图将“神灵与存在”相等同;赫拉克利特则认为神灵表现为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阿那克萨哥拉把神灵描述为一个有智慧的本原、一个心灵和一个使世界有秩序的精神。

其中,属于爱利亚学派的克塞诺芬尼试图寻求一种纯粹的神灵观念,这是西方抽象神论的萌芽。

按照这种新的标准来衡量,荷马诸神丧失了它们的权威,克塞诺芬尼认为:

“荷马和赫西俄德把人间一切羞耻和不光彩的行为都给了神祗——盗窃、通奸、欺诈。

”在苏格拉底看来,世界之神是无所不见、无所不听、无所不在的,是维系整个宇宙并体现为内在秩序和客观规律的超然之在。

在这个超然之在的面前,人是有限的和短暂的,是不能够完全洞悉神之奥秘的。

于是,对神的认识首先依赖于认识主体的内在确信,直接谈论神灵是不可能的,必须反思人对神灵的认识能力。

应当注意到,苏格拉底在谈论神灵的时候,所依据的是理性原则。

他崇尚理性,主张以深邃的爱智精神来对抗当时世俗化的陈腐的神灵观——他认为阿那克萨哥拉的泛神论思想是庸俗的,在市井剧院随处可见。

基于这种超越性的神灵观,苏格拉底说出了“我知我无知”这样的名言,并且在《申辩篇》中讲:

“雅典人啊!

我尊敬你们、爱你们,但是我将服从神而不服从你们”。

这种精神我们在后来的基督教里面也可以发现:

“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苏格拉底因为他的这种态度被判处死刑,罪名是不信神和腐蚀青年。

历史发展到罗马帝国后期,犹太教的一支在地中海地区广为传播。

这支宗教信仰继承了犹太教的“立约”之说,认为耶稣降世是上帝与人重新立约,这就是“新约”的由来。

耶稣降世成人,死而复活成为基督,所以这支宗教又称为基督教。

古代基督教的教父们,尤其是公元4、5世纪的奥古斯丁等人将希腊哲学融入基督教之中,完成了西方古代思想史上认知、行为和信仰的融合,从而奠定了西欧中世纪的思想基础,并深刻地影响了西方文化的发展方向。

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基督教从犹太教中继承了绝对一神论观念和其对人生本质与命运的看法,引入了希腊哲学“逻各斯”的理性观念,克服了犹太教原有的狭隘民族主义及其固守传统的繁琐戒律,于自身达成了古希腊文明与古希伯来文明的结合与统一,并为西方两千年来的宗教观念和文化体系发展提供了雏形。

此外,基督教又将古希伯来的律法观、契约观与古罗马的法律思想及其体制相糅合,从而为西方法律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这样一来,基督教集西方古代文化的三大成果于一身。

西方文化自中世纪以来因理性精神促成了科学体系的形成,以基督教教伦理确立人际关系,并依靠契约立法构筑了宪政机制,这些都与基督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以,不少西方学者都把西方文明称为基督教文明。

在基督教看来,彼岸世界处于人类历史的尽头,尘世的超脱靠的是超越的上帝对全人类的审判。

基督教认为人的存在是有限的和罪性的,因而人类的自救和自我解脱是不可能的。

人只能把得救的希望寄托于彼岸的上帝,倾听来自冥冥天国的福音。

新约时代的神学家保罗认为,超越而圣的上帝与现实的人世有着不同的价值尺度:

智慧人在哪里?

文士在哪里?

这世上的辩士在哪里?

上帝岂不是叫这世上的智慧变成愚拙吗?

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来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

犹太人是要神迹,希腊人是求智慧,我们却是被钉十字架的基督……

在这种超越性的尺度之下,历史的现世人生从根本上是罪恶的,也是痛苦和短暂的,是人“在世寄居的日子”。

所以,“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长存。

”正因为如此,对人来说,只有来世的生活才是永恒的,真正的幸福是彼岸天国的永生,而不是今世有限的感官快乐和世俗欲望的满足。

耶稣教导门徒说: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所以,基督教要人们为天堂而不是现世的幸福而努力,不要留恋和贪求世俗欲望的满足和现世人生的幸福。

《圣经》告诫基督徒:

“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这表现出与中国文化全然相左的旨趣。

基督教把人看成灵魂与肉体的结合物,其中灵魂是归属上帝的,归属于自己的只有肉身。

人们把人生的意义和生活的信念寄托于上帝,寄托于超越世间的精神欢乐,反而把现世人生视为一种痛苦。

基督教把痛苦视作“原罪的苦果”,人只有通过体验这种痛苦,克己禁欲,才能达到回归上帝的得救之途。

在中世纪的修道院,修士们通过禁欲苦修来使自己摆脱尘世的羁绊来使自己的内在灵魂受到洗礼而获得新生,为此目的人们不惜采用绝对缄默、鞭笞甚至是自残的方法。

在世俗领域,克制和禁欲也是西方社会公认的准则。

无论是肉体上的痛苦还是灵魂的拷问,目的都是要让人在精神上得到超升。

作为基督教信仰核心的“被钉十字架上的耶稣”就是这种极端克己、牺牲现世追求与上帝同在的宗教精神的最好象征。

这种宗教精神对西方社会的进步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按照马克斯·韦伯的理论,正是清教徒(基督教的一个宗派)讲求勤俭节约和刻苦工作的宗教伦理使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精神得以产生。

美国学者福山把人类社会分为两类:

一类是“高度信任社会”,以美国为代表;另一类是“低度信任社会”,以华人文化圈为代表。

美国是一个具有高度自发社群倾向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存在普遍的高度信任,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员可以处于同一个社会团体之中为达到共同的目标而密切合作,个人主义与社团主义互相促进和制约,共同塑造了美国文化。

福山认为这种积极的团契性来自于清教传统,新教伦理产生了社团主义,社团主义产生高度的信任感,在高度信任感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发展所必须的经济网络得以形成,经济发展呈现繁荣的景象。

这样的观点显然透露出不加掩饰的西方中心主义的立场,但亦可看出宗教在西方文化形成和发展中的影响受到高度重视。

第二节多元与一元——两种不同的宗教信念

由于中西方文化在历史进程中选择了不同的价值尺度和不同的发展方向,使得各自文化不仅在对待宗教的问题上持完全迥异的态度,而且在具体的信仰实践中也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宗教观念。

在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里面,宗教观念和信仰体系由于整个文化彻底的“人本化”转向而一直保持在前轴心时代自然宗教的水平,表现出信仰的多元化、泛神化和服务于社会主导价值等他为的特征。

在西方,早在轴心时代就已经完成了从自然宗教到伦理宗教过渡的转变,一元神的上帝观念成为西方文化价值的根基和支柱,在西方社会中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一、泛神论的多元信仰

由于中国人对待宗教信仰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超越精神与终极关怀,因此在对待宗教和神灵的态度上也缺少西方文化中那种固执一端的宗派意识。

因而他们对待各种不同宗教的态度也较为宽容。

在辗转于尘世的宗教信仰体系中,这种未发育完全的自然宗教意识则一直保持其原始的低水平状态。

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现世的关注也使得中国宗教的超越意识一直没有被激发出来,在表象上就呈现出信仰的多元化倾向,其核心并非宗教信仰的他律意识,而是一种“自求多福”的自为存在,信仰实践本身在民间也变得相当地功利,于是也就有了民间“平日寸不烧香,临时抱佛脚”之类的说法。

在上古文化当中,人们就习惯于用各种概念来表述神。

比如“神”:

天神、神仙、神祗、神皇、神道、神灵;比如“帝”:

天帝、帝君、帝释;“天”:

皇天、吴天、曼天、上天、苍天、天皇、天尊、天老爷,人们遭受了不幸,也会呼天抢地。

有“神”,就有了“灵”。

中国古代的信仰体系,就是一个万物有灵的“自然神”谱系。

比如以“三皇”和“五帝”为代表的祖先神,“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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