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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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龙岩市“十二五”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二O一一年八月

 

龙岩市人民政府文件

龙政综〔2011〕360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十二五”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审查同意,现将《龙岩市“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

经济管理节能和循环经济“十二五”规划△通知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经贸委,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8月25日印发

编制说明

根据市政府《龙岩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龙岩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市经贸委组织编制了《龙岩市“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规划》编制工作过程

为了指导全市“十二五”开展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节能型社会建设,实现节能和循环经济目标,促进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要求,《龙岩市“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由市经贸委牵头组织编制。

市经贸委于2010年6月,布置开展我市“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编制小组,落实编制人员与具体分工,初步拟定编制大纲。

6月份下发了《关于做好<龙岩市“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开展有关调研。

7月份组织召开规划编制调研座谈会,召集15个相关部门与单位参会,围绕编制要求,了解与座谈有关情况,收集材料。

8月份开始编制工作,根据编制大纲并结合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提交调研材料,9月初完成初稿,经编制小组补充、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后经征求有关部门修改意见,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本规划送审稿。

2011年8月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再次征求修改意见,最后形成本规划。

二、关于《规划》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一是“十一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概况,全面总结我市在“十一五”期间节能、循环经济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二是分析“十二五”我市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条件,提出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发展目标;三是提出重点领域节能规划,主要包括工业节能(含能源、冶金、建材、化工、轻纺工业)、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农业与农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商贸服务业节能等方面的规划内容和主要目标。

提出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节约用水、农业林业循环经济等方面。

基本涵盖了我市主要节能领域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

三、关于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划提出落实资源节约基本国策,通过强有力的政策保障,逐步建立具有龙岩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资源与产品的循环利用和废物资源化水平,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废物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并提出“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原则,“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技术创新,以项目为抓手,示范带动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原则。

四、关于规划目标指标的说明

《规划》根据我市“十一五”有关指标完成情况,结合我市“十二五”发展可能,研究确定相关发展目标和指标。

围绕节能、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主要评价指标,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及其预测,对2015年末节能、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指标在原有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的发展目标。

节能指标主要有单位GDP能耗、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以及9个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耗指标。

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主要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12个相关规划目标。

前言………………………………………………………………………1

1.“十一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概况………………………………2

1.1.主要成效……………………………………………………………2

1.1.1.节能工作成效……………………………………………………2

1.1.2.循环经济工作成效………………………………………………8

1.2.存在问题…………………………………………………………13

2.“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条件与发展目标…………………15

2.1.发展条件……………………………………………………………15

2.2.指导思想与原则……………………………………………………17

2.3.工作目标……………………………………………………………17

2.3.1.节能工作目标……………………………………………………17

2.3.2.循环经济工作目标……………………………………………19

3.重点领域节能规划…………………………………………………20

3.1.工业节能……………………………………………………………20

3.1.1.能源工业…………………………………………………………20

3.1.2.冶金工业…………………………………………………………22

3.1.3.建材工业…………………………………………………………23

3.1.4.化工工业………………………………………………………24

3.1.5.轻纺工业………………………………………………………24

3.2.建筑节能…………………………………………………………25

3.3.交通节能…………………………………………………………26

3.4.农业与农村节能…………………………………………………28

3.5.公共机构节能……………………………………………………29

3.6.商贸服务业节能…………………………………………………30

4.循环经济发展规划…………………………………………………31

4.1.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企业)………………………………31

4.2.资源综合利用……………………………………………………32

4.3.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35

4.4.节约用水…………………………………………………………36

4.5.农业、林业循环经济……………………………………………38

5.保障措施……………………………………………………………39

5.1.加强节能目标考核………………………………………………39

5.2.加强节能基础建设………………………………………………40

5.3.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管理…………………………………………40

5.4.调整优化产业结构………………………………………………41

5.5.发展可再生能源…………………………………………………42

5.6.推广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43

5.7.促进清洁生产……………………………………………………45

5.8.完善节能和循环经济政策体系…………………………………45

5.9.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48

6.附项目表……………………………………………………………48

龙岩市“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前言

近年来,我市GDP年增长率一直维持着较高增长,但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着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经济增长方式上“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模式仍然存在。

全市能源需求总量逐年上升,2010年全市能源消费量870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比全省平均高出51%,经济增长依靠能源的高消耗水平来支撑,表现出对能源更高的直接需求。

资源开采产生了大量的“三废”,给治理环境污染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传统能源大量消耗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化,也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难题。

可持续发展面临日益加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资源瓶颈的制约日趋严重,可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明确列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并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新要求。

推进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推进我市生态型经济枢纽、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根据市政府《龙岩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龙岩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为指导全市开展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节能型社会建设,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促进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1.“十一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概况

1.1.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大的成就,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推进龙岩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努力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按照龙岩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和《龙岩市“十一五”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强化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导能源资源节约、支持节能、节水等改造项目建设,推进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全市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1.1.节能工作成效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以努力实现我市“十一五”GDP能耗下降18%的节能约束性目标任务为中心,节能工作稳步推进,全市GDP能耗指标:

2005年1.486吨标煤/万元,2010年降至1.184吨标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20.3%,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8%的目标。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逐步完善节能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设立了节能减排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和合作,下发了《龙岩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龙岩市“十一五”节能工作实施方案》、《龙岩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及节能目标部门责任分解表的通知》(龙政综[2009]151号),把节能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县(市、区)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目标之一。

二是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预计为12.6:

53.5:

33.9。

五年来,非资源型产业比重由2005年的44.6%提高到50.8%。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很大成效:

水泥行业:

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682万吨,新上了一批新型干法旋窑,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占水泥总产能的75%,比2005年提高54个百分点;我市已建成投产新型干法生产线16条,产能1860万吨,在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5条,产能1000万吨,已核准的生产线2条,产能400万吨,全部建成投产后,水泥总产能将达到4285万吨。

目前,我市旋窑水泥比重由2005年40%上升到现在的62%。

火电:

推进“上大关小”,大力淘汰落后产能,2007年关停了龙岩电厂2.4万千瓦机组、漳平余热电厂3.3万千瓦机组,2009年漳平电厂4台10万千瓦机组、恒发火电2台5万千瓦机组和永定闽福建材自备余热补燃机组,2010年又关闭了国产实业水泥、三德水泥、龙麟集团和春驰集团等水泥企业自备机组共8.2万千瓦,累计淘汰关闭落后小火电产能63.9万千瓦,有力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

钢铁:

按照“上大压小”原则,指导12家铁合金企业完成行业准入认定申报工作;甄别认定了6台小型铁合金矿热炉执行差别电价;按时完成关闭两台小型铁合金矿热炉任务;打击取缔违规新建小高炉,取缔违规新建小高炉38家76座。

2010年11月,关闭马坑冶炼铸造厂,淘汰落后煤炼铁产能8万吨。

造纸:

关闭小造纸企业41家,产能6.14万吨。

煤炭:

关闭小煤矿64家,产能184万吨,提高了单个矿井的生产能力、安全水平和煤炭产业集约化程度。

三是深入开展节能项目建设。

重点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十大重点领域节能重点工程项目。

2007年组织实施市级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共29项,年节煤36370吨,节水2118万吨,节电1.3亿度,申报国家国债支持项目3项,省级节能补助项目10项。

2008年开展100项节能、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活动,其中申报国家节能奖励项目5项,年节能量9万余吨标煤,申报省级节能备选项目23项,年节能量7万余吨标煤。

2009年组织申报国家节能项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4项,上报工信部工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储备项目11项。

全年组织实施节能项目55项,年节能量15万吨以上;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项目45项,年利用工业废渣30万余吨,节约用水580万余吨,利用农林废弃物32万余吨。

2006-2010年我市有9个项目得到国家节能奖励资金支持,70个项目获省级财政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资金补助,2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获得补助支持。

“十一五”期间,市级安排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鼓励重点企业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改造、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实行能源审计、加强节能培训宣传等。

四是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管。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持续开展100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组织进行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能源统计培训和能源计量、标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等活动,抓好企业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节能工程。

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水平不断下降,我市100家重点耗能企业2009年度产值能耗1.375吨标煤/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9%。

2010年省控23家重点用能企业产值能耗2.95吨标煤/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

五是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

我市与新能源相关的工业产品主要有:

生物柴油、二甲醚、风电设备、太阳能玻璃管和电动汽车;正在建设的新能源项目有:

龙岩垃圾发电项目、连城30MW光伏电站项目和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的新能源项目有:

龙岩核电项目、风电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漳平凯迪生物质发电项目、新罗区滨濠太阳能灯及发电系统项目、武平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鑫珍金太阳能研发生产基地等项目。

龙岩卓越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新增产出石油替代能源—生物柴油10万吨,可直接节能14.5万吨标准煤,同时直接削减二氧化硫400吨。

我市以节能照明产品为主的光电产业具有一定的基础,永定的德泓光电产业园、易佰特节能照明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永定县推进绿色照明示范县建设,全县安装节能灯将近100万支,每年可减少照明用电费用3000万元,年可节电6000万千瓦时。

连城、上杭、新罗的几十家企业在研发和生产多晶硅方面有一定的产业基础。

六是重视开展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一是建筑节能。

我市从2005年2月1日和7月1日起分别实行了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制度,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标准执行率100%。

新罗区铁山镇人民政府实施的道路照明改造工程项目、长汀县路灯管理中心实施的城区照明智能监控、集中节电系统项目以及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实施的紫金铜业生活区太阳能热利用工程项目为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武平县经建设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可再生能源示范县。

经省建设厅审查认可我市有3家煤矸石多孔砖及3家蒸压加气砼砌块获得省建设厅节能产品备案,目前龙岩城区墙体节能材料基本上为自保温材料,主要材料有七排孔煤矸石多孔砖、蒸压加气砼及免蒸发泡砼砌块,极少采用墙体外保温材料。

目前使用比例七排孔煤矸石多孔砖约70%;蒸压加气砼等材料为30%。

二是公共机构节能。

制定了《龙岩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了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建立节能降耗责任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节能降耗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全市公共机松节能联络员网络制度。

开展供水设备改造,2010年度用电量比上年同期下降10%以上,用水量同比下降10%以上。

严格管理公务车辆,开展“倡导节支节能、支援灾区重建”活动。

三是交通节能。

积极引导发展节能运输,广泛宣传推广安全节能产品,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优化运输组织,促进运力结构调整。

七是进一步夯实节能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节能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54家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启动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工作。

节能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我市正式成立了“龙岩市节能监测中心”。

加强了能源统计力量,7个县(市、区)均有专职的能源统计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能源统计力量薄弱的问题,对保障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基础。

健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统计制度,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实行月报制度。

建立并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耗计量数据采集、统计监控和网上直报系统,实现大中型企业全部采用网上直报制度,对全市及各县(市、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及其下降率的数据质量实施监测。

表1:

全省及龙岩市2005-2010年能源消耗等指标表

年度

区域

单位GDP能耗

单位工业

增加值能耗

单位GDP电耗

指标值

(吨标准

煤/万元)

上升

或下降

(±%)

指标值

(吨标准

煤/万元)

上升

或下降

(±%)

指标值

(千瓦时

/万元)

上升

或下降

(±%)

2005年

全省

0.94

1.45

1151.8

龙岩

1.486

3.04

1342.5

2006年

全省

0.907

-3.2

1.37

-5.3

1149.8

-0.17

龙岩

1.436

-3.4

2.61

-5.8

1312.2

-2.26

2007年

全省

0.875

-3.51

1.32

-3.83

1156.2

0.56

龙岩

1.412

-1.66

2.6

-0.32

1412.03

7.61

2008年

全省

0.843

-3.7

1.18

-10.05

1098.6

-4.98

龙岩

1.321

-6.49

2.12

-18.57

1408.19

-0.27

2009年

全省

0.811

-3.81

1.15

-2.7

1032.05

-5.87

龙岩

1.223

-7.38

1.76

-16.97

1149.15

-18.4

2010年

全省

0.783

-3.45

1.08

-6.08

1049.9

1.73

龙岩

1.184

-3.19

1.68

-4.36

1188.53

3.43

1.1.2.循环经济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节水、节能、节材、环保、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7.25%;可综合利用的矿山综合利用比例70%;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取水总量12115万立方米,重复用水量36880万立方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55%;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45%,水泥散装率4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8.42%,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99.84%,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99.54%,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9.47%。

一、资源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和效率不断提高。

我市以水泥行业煤矸石综合利用为主体,各类废渣综合利用逐步推广,全市水泥企业合计年混合材掺入量约500万吨。

其中:

利用煤矸石约300万吨;利用粉煤灰约100万吨;利用各类工业炉渣约100万吨。

2010年全市墙体材料生产9.77亿标块,固体废弃物利用累计261万吨,其中:

利用煤矸石164万吨,粉煤灰65万吨,建筑垃圾32万吨。

龙岩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成投产了一条粉煤灰脱碳生产线,年可处理粉煤灰120万吨。

林木砍伐所产生的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得到较好利用。

2010年全市“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194348万元,比2005年(13275万元)增长14.6倍。

截至2010年12月全市共有21家企业通过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为可享受有关减免税政策优惠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可利用各种工业废渣约150万吨,年利用枝桠材、树皮、锯末等约22.5万吨,利用炼铁高炉煤气2.5亿立方米。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提高。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指标(开采回采率和采矿贫化率)进一步提高,选矿工艺更加科学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提高。

2010年,开展可综合利用的矿山综合利用比例达70%以上,黑色金属矿(地采)开采回采率87.0%、采矿贫化率5.0%、选矿回收率85.0%,有色金属矿(地采)开采回采率85.0%、采矿贫化率6%、选矿回收率79.0%,贵金属(金)矿开采回采率90.0%、采矿贫化率13.0%、选矿回收率86.2%,水泥用灰岩(地采)开采回采率50.0%、采矿贫化率4.0%,水泥用灰岩(露采)开采回采率95%,煤炭采区回采率85.0%、采矿贫化率3%。

通过技术创新使部分无开采价值资源转变为有较高开采价值资源,资源利用效率得以提高。

比如紫金矿业公司,采取低品位采金技术,使可开采品位由国标的5克/吨下降到0.2-0.5克/吨,金矿储量因此也由原来的5.45吨提高到200吨以上,超低品位的铜矿石(Cu0.1-0.2%)提铜选冶技术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有效提高了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

高岭土公司推广应用除铁技术,原来无开采价值的高铁高岭土矿得以充分利用,高岭土矿储量也因此提高近1500万吨。

目前已建成的年处理能力1.5万吨扫选尾矿项目,每年多回收325目高岭土精矿0.7万吨,新增产值700万元,可节省2.0万吨高白度高岭土原矿约5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缓解了细尾矿堆放的环保压力。

三、产业循环生态模式初步形成。

全市创建市级以上循环经济示范园区3个,市级以上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16家。

通过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带动,初步形成以硫酸、氢氟酸、合成氨为基础原料的初具规模的化工产业集群,以“铜资源-铜产品-废杂铜再生利用”为主的铜产业循环经济圈,以林业产业三剩物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人造板、活性炭,农副产品加工业、畜禽养殖综合利用等产业循环生态模式。

上杭铜产业工业园区,以紫金矿业、紫金铜业、金艺铜业、闽粤铜业、建润电业、星晨铜业精深加工为主的15家铜产业企业为主体,引进了一大批富有地方特色的循环经济工业项目,“特色循环经济园区”初具雏形,园区创建以来,园区万元工业总产值能耗下降10%,水循环综合利用率达到85%,单位土地产出GDP为1104万元/亩,废杂铜综合利用率达到90%。

漳平市化工产业集中区按照“整体规划、梯度推进、产业联动、循环开发”原则,优化功能布局,保障土地等要素供给,加快基础设施投入,形成了包括硫酸、白炭黑、氢氟酸、氟盐系列、硫酸铝、润滑油、松香、合成氨、化肥等为主导产品的化工产业体系,白炭黑规模达6.5万吨,名列全国第二;氟钛酸钾和氟硼酸钾年产6000吨,名列全国第二,产品填补了省内空白。

四、积极推动清洁生产。

截至2010年,我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14家。

我市制定《龙岩市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办法》,要求市直和各县(市、区)每年都要安排2-3个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逐步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通过大力推进冶金、建材、煤炭、化工、造纸、电力、印染等重点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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