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级联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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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级联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安全生产三级联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排查、治理、防控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安全生产,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令)、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6号令)及陕煤化工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陕煤化司发[2007]355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等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和不安全条件。

安全生产隐患的排除是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技术和方法,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分级、建档、监控、排除和管理,及时消除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各中心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各中心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各中心要参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后经检查确认恢复方可生产。

第五条公司在组织安全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和“一通

三防”等检查的同时,一并进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六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要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分管业务做好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第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原则上以各中心自查自纠为主,公司及上级管理部门检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章行为,各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并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的种类为:

顶板、通风、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煤尘、火灾、水害、机电、提升、运输(辅助运输)、爆破及其他等。

按隐患危险程度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按隐患的表现形式分为:

人为隐患、设备设施隐患、物质环境及管理隐患。

上级管理部门、公司及中心有关文件中明文规定的隐患,按重大隐患进行排查。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及规定

1、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负监管责任;各分管副职对总经理负责,负责组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排查;对存在重大

隐患工作场所随时进行抽查

2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15天组织一次全面排查。

3、各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本中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每月由中心主要负责人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分管副职对中心负责人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排查。

4、各中心(车间、区队)负责本中心(车间、区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天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排查。

5、各车间(区队)班组长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班组织一次全面巡回排查。

第十条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防治水等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必须排查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制止现场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各中心要实行作业现场“班组长巡回查、跟班队长勤检查、质检员细复查、安检员严督查、公司领导随时查”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落实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立即组织排除隐患,按照“三员验收确认开工制度”,经质检员、瓦检员和安监员跟踪督查验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并及时报告中心调度室。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中心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三违”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章隐患治理及防控

第十二条各中心对公司或上级(含服务矿井)检查出的隐患、中心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见附表一)建档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统一由安全部汇总,填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备案;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解决难易程度分为:

A、B、C三级。

A级隐患:

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中心解决不了,必须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

B级隐患:

危害较严重,治理难度较大,车间(区队)解决不了,须由中心协调解决的隐患。

C级隐患:

危害相对小,治理难度不大,须由车间(区队)必须解决的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期限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解决难易程度,分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原则。

按A、B、C三级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和登记造册,必须立即解决的列入C类,限期解决的列入B类,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列入A类。

根据“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由中心(车间、区队)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治理落实,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督察、反馈、验收“八到位”。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

一般隐患由中心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重大隐患由公司主要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内容包括:

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部门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

整改结束后,符合规定要求,才能恢复生产。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隐患的跟踪监控。

公司分管安全工作领导负责落实安全部指定专人跟踪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过程,动态掌握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效果。

凡公司安全检查中被责令停产整顿的作业场所,必须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隐患未得到解决前严禁生产。

第十九条公司负责督查各中心上报的A级隐患和对各中心重大隐患进行有效监控。

第二十条公司、中心在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时,需对上月(旬)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及重大隐患责任人的追究处理情况进行落实,并对当月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四章隐患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的确认上报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上报。

1、各中心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等级确认,属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填入《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必须每月底前上报公司安全部

2、中心上报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时,必须同时将上月安全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填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上报公司安全部,隐患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隐患治理消除、整改完成,即不再上报。

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包括: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整改结果等。

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3、公司安全部于每月1日前对上月各中心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汇总,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上报神南矿业公司安全环保部。

4、各中心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总数现状、隐患种类及所占比例、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资金、隐患治理完成情况等),并分别于下一季度5日前和下一年1月5日前向公司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必须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二条各中心安监部门负责所在中心隐患排查治理的上报工作,每月月底前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报表必须经中心分管领导和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盖章),内容真实可靠,隐患级别和种类划分符合规定,统一用电子版上报(情况紧急时可传真)。

第二十三条各中心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在未整改完毕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第五章隐患建档监控及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收集、统计、建档、监控、报告、反馈、复查等综合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安全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对各中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台账。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纳入重点安全专项治理整顿,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中心必须严格执行《三员验收确认开工制度》和《四位一体安全生产负责制度》。

安监员、瓦检员、质检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由安监员牵头落实当班班长负责整改,并跟踪监督隐患排除情况;经“四位一体”共同复查验收确认作业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方可在开工记录表上签字,安监员立即向调度室如实报告。

从源头上超前控制事故隐患,严把现场“不安全不生产”和安全验收确认开工准入关。

第二十七条各中心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

安监部门必须落实专人在重大隐患的地点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安全警戒范围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定期组织对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二十八条各中心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预案,并符合有关审批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中心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附表一: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表附表二:

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序号

隐患地点

日期

隐患内容

级别

类别

整改方案

完成情况

备注

整改措施

整改

期限

负责人

投入资金

完成时间

治理效果

附表二:

xxxx公司

 

隐患整改通知单

JL-AQ-0011-I/0

 

神xxx司安监通字()第号

送达单位

接收人

存在问题及整改

意见

检查人员

复查结果

送达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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