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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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体系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针对本标段自然地理环境特点,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重点考虑,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积极维护当地自然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劳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本工程地处沿线居民密集,水系发达,环境保护要求较高,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对环境保护和水土的保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施工时制定专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切实作足作好环境保护,为工程修建一条绿色环保通道。
一.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指导思想
在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中,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国际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水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水保要求。
我们在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
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管理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规定。
沿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沿线的水体、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公路工程。
项目经理部根据管理处双标要求及广中江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控制目标,结合自身工程实际,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施工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深化、细化制定各分部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控制目标,落实到每个单位工程和每个作业队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具体目标如下:
1、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指标,兑现率达到100%;
2、杜绝施工中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生产中的噪音、污水、粉尘达到排放标准;
4、生活中的污水、垃圾处置得到有效控制。
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安全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根据本标段的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环水保有关规定,实行生态保障领导负责制。
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保护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水污染、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系统、维护土壤生物、避免人为恶化环境等),从思想、组织、过程、检查、效果、目标、经济七个方面控制环水保工作,实现总体环水保目标。
2.环境管理的职责分工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水土保持法和地方省市环水保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设计单位有关环水保设计要求;建立健全环水保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本标段环水保目标,监督、检查、验收本标段环水保执行落实情况;经理部对本标段施工环水保工作负总责。
督促本标段各单位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广中江高速有关环境保护文件要求的有关条款,制定环境保护宣传计划,检查各单位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协调加强与业主、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水保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并进行控制管理。
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环保并重”的原则,无条件接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及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制定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形成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实现环保目标。
四.基本概况与要求
1.环境管理的外部环境和特点
我部所负责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境内,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地形平缓,线路大致成东西走向。
本项目沿线主要不良地质类型有浅层滑塌、软土、砂土液化、鱼塘等。
沿线公路交通、水系发达,工厂及居民区密集。
2.环境管理内外部要求
1内部要求
环保、水保主要目标、控制指标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控制标准
1
噪声排放达标
排放同时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定等要求。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8:
00~24:
00≤70dB;24:
00~8:
00≤65dB。
2
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标
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5日生化需氧量即BOD5≤60mg/l、化学耗氧量COD≤150mg/l,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
3
固体废弃物排放达标
节约材料、控制废弃物的产生。
废弃物分类存放,提高废弃物的回收率。
充分利用钢材、木材等下角料。
4
扬尘达标
施工扬尘符合地方有关标准。
施工时目测1.5m以上无扬尘。
5
运输遗洒达标
运输的材料、渣土、垃圾等无遗洒。
6
化学危险品泄漏达标
尽量减少化学物品的使用,控制化学物品泄漏。
试验用的化学试剂、混凝土施工外加剂等不遗洒、泄漏。
7
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达标
杜绝施工现场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8
资源能源达标
节约资源能源、降低材料消耗。
水电消耗不超过定额预算,尽量节约;钢材、水泥、木材不超过定额预算,尽量回收利用上一工序的废弃料。
2外部要求
加大施工前期的生态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
为减缓施工期破坏地形地貌、毁灭植被、改变土壤结构等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间应将有肥力的土层进行有计划地剥离、储存、临时堆放,清理施工现场等,为随后的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防治水土流失。
加强对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查,确保其工程取土、路基填筑及其防护工程按施工图设计进行。
加大土方、散装建材运送及路基填筑的管理力度,堆放前必须进行防护工程。
五.环境管理的措施
1.环境保护责任制
环保、水保领导小组的工作内容是在施工过程中,有计划地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制定环保、水土保持措施,控制环境污染,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创造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和人身健康。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使人人心中都明确环水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水保工作,自觉遵守环水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提高全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主动接受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环境管理例会管理
建立环境管理例会制度。
环水保工作例会由安质环保部组织,工程部、机电、物资部、试验室等部门配合。
会议要明确会议的内容,会议周期频次及参会人员,会议要有记录、有总结。
3.环境保护技术与交底管理
工程开工前编制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项目方案,计算环境保护工作量并做出经费预算。
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
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审批、业主核准后执行。
其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现场围挡设计;现场工程标牌的设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硬化场地、道路等单体设计;现场污水处理及排放设计;粉尘控制措施;施工区域内现场市政管网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4.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管理
项目所有参建人员均要进行培训,并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
5.环境保护检查与整改管理
建立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环水保工作的检查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牵头实施,由工程部、机料部、专职安全环水保人员配合。
检查要明确检查的内容,检查方法、检查周期频次及检查人员,检查要有记录、有总结,有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限定整改措施和跟踪整改报告。
六.环境保护具体措施
1.有害物质的存放和处理
(1)施工剩余的橡胶、塑料、沥青、油毡等下脚料,要统一回收作废旧物资处理,不得焚烧、掩埋,不得与土渣等建筑垃圾混在一起丢弃。
(2)汽油、机油、香蕉水、油漆等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泄漏、外流,对环境造成污染。
2.废渣的处理
(1)在施工现场设建筑废渣临时存放点,然后用密封完好的自卸汽车运至弃碴场。
严禁占用道路、空地等非计划内地点存放废渣。
(2)运碴车辆严禁超载,装碴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要用篷布遮盖,运输过程中防止尘土飞扬。
(3)严格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输碴土。
(4)运碴车辆完好,噪音控制、废气排放、车辆外形等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5)制定应急措施,碴土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碴土倾洒、交通事故等要有应对措施,立即得到处理,防止对城市交通、市容市貌带来不利影响。
3.污水处理
本工程规模大,污水排放量大,污水排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至城市排污系统中。
在施工现场建立工地临时污水排放系统,并符合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对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根据污水性质,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1)生活污水的处理
各施工居住点均要建设公用厕所,厕所污水排入化粪池。
(2)自卸汽车冲洗污水
冲洗汽车的水主要污物为泥砂,不得直接排放,必须排至澄清池内,充分澄清后达标排放。
(3)其它施工污水
挖孔桩抽取的地下水,基坑内的排水,降雨收集的泥水等,泥沙含量大时,应经过沉淀池澄清后再作排出。
4.垃圾处理
(1)开工前与均安镇环卫部门取得联系,申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类型、排放数量、处置方法和处置地点,取得批准。
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垃圾处置计划时,必须重新申报批准。
(2)严格执行环卫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经批准的垃圾处置计划进行处理,不得私自随意处理垃圾。
(3)生活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经常消毒杀菌灭蝇,定期清运。
(4)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的位置临时存放,不得随意占用城市道路、空地,存放地四周要设有遮挡,刮风、下雨时有防尘、防污水外流措施。
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装车、运输过程中要保持清洁,严禁沿路抛撒。
5.噪音和振动的控制
根据工程特点和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结合环境保护要求和周围房屋、居民等实际环境状况,制定噪音、振动控制措施,重点对产生噪音和振动的施工工序、机械设备,采取降噪减振措施,使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达到环保要求。
(1)施工前走访县环保局,进一步详细了解有关噪音、振动的标准和规定。
施工中严格遵守GB12532-90的规定,采取措施使噪音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设施布置时,将产生噪音、振动大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出通道设置在离居民相对较远的地方。
(2)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县(镇)有关环境保护、控制噪音的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将噪音大的工作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时段进行,严禁从事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震动棒、电锯、打夯机等产生噪声和振动较大的机械作业,由于特殊原因(如抢险救灾)必须超标准施工时,必须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准,并向周边居民通报。
保证在高考期间夜间不进行施工。
(3)施工前对本工程的主要设备进行噪声影响评估,对主要噪声源如装载机、混凝土运输车辆等主要设备在选型时,要考虑使用成色较新、噪音较小的设备,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
施工过程中,对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和保养,避免机械状况不良产生强烈噪音和振动。
(4)提倡文明施工,杜绝野蛮装卸,模板拆卸要轻拿轻放,严禁从高处抛甩产生强烈噪音。
(5)施工期间经常走访附近居民,认真听取居民对噪音和振动的反映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让居民满意。
(6)进一步研究和改进施工工艺,尽量选用产生噪音和振动较小施工方法。
(7)施工区内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6.粉尘、油烟等有害气体的控制
(1)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各种内燃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浓烟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排放量。
机械车辆燃油必须经检验合格,避免燃油质量差造成机械排烟超标。
(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油、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木材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废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