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协议模版土地入股经典完整拟签署版无银行帐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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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协议模版土地入股经典完整拟签署版无银行帐户

 

XX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XX华南(集团)有限公司

XX集团公司

XX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

XX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协议

 

20XX年6月

目录

1释义5

2本次增资8

3股东分工17

4声明与承诺17

5公司治理21

6特殊约定21

7保密25

8违约救济26

9协议的变更与解除26

10不可抗力27

11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27

12其它28

增资协议

本增资协议(“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20XX】年【6】月【30】日签订:

甲方:

甲方1:

XX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X

法定代表人:

X

:

甲方2:

XX华南(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X

法定代表人:

X

乙方:

XX集团公司

住所:

X

法定代表人:

X

丙方:

XX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X

任何方单称为“一方”,甲方1与甲方2合称为“甲方”,甲乙丙合称为“三方”或“各方”。

鉴于:

(A)丙方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于20X年09月29日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X,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丙方的注册资本暨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2,000万元;

(B)乙方为丙方的现有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合计持有丙方100%的股权;

(C)丙方拟增加股本合计人民币X元(下称“本次增资”),甲方及乙方各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企业,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对丙方进行本次增资;丙方愿意接受甲方及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对丙方进行的本次增资;

(D)甲方1与乙方已于20X年11月4日就本次增资签署了《地产合作框架协议》。

因此,基于上述目的,各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次增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1释义

1.1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约定,下列定义应适用。

“本次增资”指本协议甲方及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认缴丙方新增注册资本【X】元并成为丙方股东的行为,具体含义如本协议第2条所述。

“增资方”指本次增资中对丙方进行增资的甲方及/或其继受方、乙方及/或其继受方。

“增资先决条件”指第2条所列的甲方支付本次增资款项的先决条件。

“丙方新章程”指经甲方及乙方签署的记载甲方新增为持有丙方51%股权之股东(其中甲方1持有30%,甲方2持有21%)的公司章程。

增资登记完成日后,该章程应在丙方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增资登记完成日”指甲方在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核准登记为合计持有丙方51%注册资本的股东之日。

“税费”指任何由税务部门及/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及/或机构评估、征收或收取的与本次增资相关的任何税款、征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任何项目之上或相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处罚、收费、费用或任何其他金额。

“审批机关”指负责对本次增资、最终交易文件、及/或丙方因本次增资而发生的变更、存续和运营进行审批的任何相关中国政府机构,以及与实施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所涉及的中国法律要求(如反垄断法或竞争法下的反垄断审查,如涉及)相关的任何其它主管政府机构。

“过渡期”指20X年9月30日至增资登记完成日的相关期间。

“许可”指法定的、地方的、合同的或其它的许可、同意、允许、许可证、权利或授权。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指中国各级立法机关和其它主管机关正式颁布并为公众所知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等;仅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判例;

“关联方”指就任何人而言,若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则构成关联方;如果该(等)人士为自然人,则包括该(等)人士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和子女,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构成关联方的其他法人、自然人和经济实体。

“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实质性”或“重大”系除非另有规定,凡就任何事件、权利、义务、违约或未履行使用“实质性”或“重大”一词时,对受影响方可能造成合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损失或受益的情形。

“日”指在中国,银行开业受理一般银行业务的日期,周六、周日和公共假期除外。

“元”指人民币元。

1.2标题

标题(包括段落开头括号中的内容)仅供参考之便,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2本次增资

2.1概述

在本协议第2.3条约定的全部增资先决条件皆得到满足或取得甲方书面豁免的前提下,甲方愿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及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以增资扩股形式对丙方进行投资。

根据2.4条约定,本次增资登记完成日后,丙方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本次增资额(元)

增资后持股比例

1

甲方1

30%

2

甲方2

21%

3

乙方

49%

合计

【796,358,926.53】

100%

2.2增资权益

于本次增资登记完成日,丙方的资产和权利包括:

(1)丙方拥有所有权的资产;

(2)丙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和协议(包括对该等合同和协议的修改和补充)中的相关权利;

(3)丙方在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4)丙方依法拥有的其它资产及权益。

2.3增资先决条件

各方一致同意,增资方向丙方支付本次增资款项以下列全部条件已获得满足或已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豁免为前提:

(1)丙方现有股权和权益的完整性:

丙方登记股东与实际权益拥有人保持一致,均为本协议乙方;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事项外,上述登记股东对丙方拥有的股权合法、完整,该等股权上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权益、权属争议。

(2)内部授权与批准:

各方已就本次增资事项获得其权力机构及相关人士充分的批准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各方股东会(如有)和/或董事会(如有)的批准。

(3)外部批准:

就本次增资事项,各方已取得本次增资所需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机关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主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同意、许可和登记,且没有任何法律文件禁止或限制本次增资的实施及/或完成。

(4)持续性的声明与承诺: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及增资登记完成日,乙方与丙方于《地产合作框架协议》及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声明与承诺当然持续有效;并且,乙方与丙方确保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声明与保证于本协议签署后仍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且无重大不利变化。

(5)满意的尽职调查结果:

甲方对丙方的尽职调查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法律及业务经营)令甲方满意。

甲方对丙方增资即为甲方满意。

(6)必要的生产经营资质:

丙方已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必备的生产经营书面批准、许可、登记及/或备案等。

(7)不竞争:

乙方承诺不再直接从事、或与其他第三方合作从事与丙方业务相竞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并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向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让增量土地资源。

乙方承诺有效的前提是丙方业务可以满足乙方需求、甲方持股比例不低于51%、乙方持有丙方股权比例不低于49%。

(但乙方主动减持、向第三方转让股权除外)。

(8)真实、准确及完整披露:

截至增资方支付任何一期增资款之日,基于本次增资之目的,乙方、丙方已向甲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丙方的信息(例如足以影响甲方本次增资决策的重大信息),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9)人事安排:

乙方、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前与甲方共同商议丙方(包括丙方持股公司)现有员工人事安排方案并达成一致。

人事安排方案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10)无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甲方支付任何一期增资款之日,丙方的业务资质、运营、资产、财务或其它状况或前景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重大不利变化。

2.4本次增资价格

鉴于:

(1)本次增资价格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丙方出具的X号《XX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业经【XX集团公司】备案)为基础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X年9月30日。

(2)根据本协议第6.3条的特殊约定,乙方将以位于X号土地使用权(“XX地块”)作价出资【X】元对丙方增资。

各方同意:

(1)丙方本次增资【796,358,926.53】元,其中【466,867,897.96】元由甲方1以现金方式认缴,【326,807,528.57】元由甲方2以现金方式认缴,【2,683,500.00】元由乙方以【XX地块】资产作价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丙方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860,169,890.00】元。

(2)甲方1将以现金形式支付增资款项共计【466,867,897.96】元,其中【258,050,967.00】元列入丙方注册资本,【208,816,930.96】元列入丙方资本公积;甲方2将以货币形式支付增资款项共计【326,807,528.57】元,其中【180,635,677.00】元列入丙方注册资本,【146,171,851.57】元列入丙方资本公积。

(3)乙方将以XX地块作价【2,683,500.00】元对丙方增资,其中【1,483,246.00】元列入丙方注册资本,【1,200,254.00】元列入丙方资本公积。

2.5本次增资款的缴纳

各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第2.3条款项下全部增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或取得甲方书面豁免的前提下,甲方将在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一次性向丙方注册资本账户支付增资款。

2.6工商登记

增资方增资款支付完毕后【10】日内,丙方依据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召开股东会,选举新的董事、监事,签署丙方公司章程,并就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甲方合计持有丙方51%注册资本登记前往丙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丙方注册资本账户如下: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乙方及丙方对上述账户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

2.7过渡期安排

乙方与丙方承诺并同意,于过渡期间内,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丙方应确保:

(1)依照与以往正常经营方式一致的方式经营丙方业务,遵守中国法律及其他所适用法律的规定,并与管理机关、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和与其存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个人和实体保持其现有的商业关系和商誉或使之得到正常持续乃至改善。

(2)于过渡期间,乙方与丙方应允许甲方享有在重大事项上参与丙方管理层讨论的权利,并可审阅、记录有关文件和视察丙方经营场所。

(3)未经与甲方协商沟通并达成一致(惟甲方对相关事项不应不合理的拒绝),过渡期间内,乙方、丙方及/或其子公司(如有)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a)修订其公司章程,但为履行本协议及因本协议项下增资所涉及的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形除外;

(b)增加或减少其注册资本,或变更其股权结构;

(c)将持有的丙方股权转让、质押或抵押给第三方;

(d)实质变更丙方或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但本协议各方另有约定进行的变更除外;

(e)对丙方或其子公司经营计划的实质性改变;

(f)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性质的担保;

(g)主动启动破产申请程序,或在非自愿破产案件中,同意接受对其不利的判决、裁定或命令,或采取任何行为进行解散或清算;

(h)出售、转让、出租、许可使用、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自有房屋、土地使用权、主要设备等重大资产,放弃任何具有重大价值的权利或在未取得合理对价前承担任何对公司造成重大负担的义务;

(i)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订立重大合同或修改现有重大合同的任何重大方面(但涉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合同除外);

(j)收购任何公司、资产或业务,设立任何子公司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进行任何合资或合伙;

(k)与另一主体合并或并入另一主体,但因丙方或其子公司(如涉及)内部重组进行该等程序的情形除外;

(l)除本协议另有约定,非为丙方或其子公司正常经营之目的向第三方借款或贷款,或虽为丙方或其子公司正常经营之目的向第三方借款或贷款,但借款利率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20%】;

(m)对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员提供任何贷款或担保,或与前述人士发生任何性质的关联交易,但前述人士为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不高于市场利率的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n)提起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或在该等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中接受和解;

(o)宣布、预留、支付或分配任何利润或进行其他分配(无论以现金、股份、股权或其他财产形式);

(p)对丙方或其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聘用(本协议签署前已任命的除外);

(q)向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终止雇佣的要求,或对现有的工资或福利制度进行重大变更;

(r)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外给丙方或其子公司的任何5个报酬最高的雇员增加报酬幅度超过【20】%(如涉及);

(s)对其税项或财务会计的制度、程序、原则或方法做出重大变更,但是因中国会计准则或适用法律或国家政策改变而必须做出的变更除外;

(t)向任何主体转让任何知识产权,或以其他方式授予任何主体关于知识产权的任何专有的或重大的许可使用权,或任由任何知识产权丧失、到期或被放弃,或就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行动、争议、索赔、诉讼、调查或其他程序做出放弃权利的和解或同意,但丙方或其子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授权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的除外;或

(u)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同意进行以上各项事宜。

2.8增资登记完成日及之后相关安排

各方同意,增资登记完成日后:

(1)在甲乙双方依据本增资协议确定的股权比例未来不出现变化时,丙方仍可继续使用“XX”的商标及商号,经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可使用“XX”的商标及商号,甲方、乙方负责协助丙方就使用该等商标及商号取得所有必要的同意与授权(如涉及)。

在本协议签署3个月内,商标权利人与丙方签署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合同,明确所授权的商标及商号的使用规范和各方权责,许可时间原则上以3年为限,到期续签。

(2)在本合资期内,丙方使用“XX·明珠雅苑”商标必须经过董事会同意;若乙方书面提出收回“XX·明珠雅苑”商标时,甲方有义务在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方面支持乙方此项议案,且丙方有义务配合乙方,以无偿转让方式将该商标无条件转让至乙方。

(3)丙方后续销售收入应进入甲乙双方认可的收款账户。

(4)过渡期间,丙方的损益由乙方承担,各方同意在增资登记完成后【20】日内,由股东共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过渡期间丙方的损益进行审计。

各方同意,对过渡期间丙方发生的经审计确认的收益(如有)在丙方进行利润分配时全部分配给乙方,对过渡期间丙方发生的经审计确认的损失(如有),在丙方进行利润分配时,乙方用分得利润补偿丙方损失。

2.9税费承担

(1)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如有),由各方按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中国法律未有规定的,则由甲乙双方按照本次增资完成日后持有丙方的股权比例承担;

(2)各方就本次增资所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3)除上述1、2项外,本次增资涉及的其他费用,由丙方承担。

2.10债务承担

除各方另有明示约定外,各方确认,

(1)增资登记完成日前已发生但未予披露的及/或

(2)虽发生于增资登记完成日后,但系因增资登记完成日前的事件而引致的且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予披露的丙方公司债务(含或有负债)(以上

(1)项及

(2)项债务合称“乙方自担债务”),概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乙方自担债务受到追偿并遭受损失(包括丙方承担此等债务后导致甲方股权价值减损的情况)的,乙方将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股东分工

为充分发挥各方的特点、专长和优势,共同将丙方打造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独立、按市场化方式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各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增资登记完成日后:

3.1甲方作为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专家,将充分利用自身在该领域的经验与资源,对丙方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给予支持,并应乙方合理要求配合乙方进行3.2条相关工作;

3.2乙方作为丙方原始股东,将负责协调各地政府为丙方提供增量土地资源,并应甲方合理要求配合甲方进行3.1条相关工作。

4声明与承诺

4.1甲方声明与承诺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制企业,并在其设立的司法辖区内已取得所需的一切公司或类似权力和授权以拥有和经营其资产及开展其目前经营的业务;

(2)甲方拥有完全的法律权利、必需的公司权力和全面完整授权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签署、送达本协议和完全履行其在包括本协议在内的所有交易文件下的义务,并完成所有交易文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3)包括本协议在内的交易文件在经由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后,构成对甲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可根据其条款对甲方进行强制执行;

(4)甲方入股丙方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外资法律)的情形。

4.2乙方与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在其设立的司法辖区内已取得所需的一切公司或类似权力和授权以拥有和经营其资产及开展其目前经营的业务;

(2)乙方与丙方拥有完全的法律权利、必需的公司权力和全面完整授权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签署、送达本协议和完全履行其在包括本协议在内的所有交易文件下的义务,并完成所有交易文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3)包括本协议在内的交易文件在经由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后,构成对乙方与丙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可根据其条款对乙方与丙方进行强制执行;

(4)乙方为持有丙方100%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除乙方已事先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披露的事项外,乙方合法、完整持有丙方股权,系公司股权的实益拥有人,产权清晰,没有瑕疵,不存在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第三方权利或可能的第三方追索;

(5)丙方于20XX年09月29日设立并一直合法持续经营,丙方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亦获得或办理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及/或备案登记手续;

(6)丙方自设立至今的经营活动均合法合规,并有所需的权利和授权拥有和经营其所有的或拥有使用权的财产,从事其营业执照或组织章程中描述的业务,不存在因违规行为对其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情形;

(7)除丙方已向甲方另行书面说明的债务和丙方常规业务日常往来发生的债务外,丙方没有其他债务,也没有为其他人提供过保证或以其财产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其它担保及/或限制性权利;

(8)除丙方已向甲方另行书面说明外,丙方没有其他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9)丙方的所有账目(包括向甲方出示的《2013年度及2014年1-9月专项审计报告》)已按照中国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及所有有关的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并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丙方的业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及其在账目注明的会计期间的业绩及利润;

(10)丙方不存在未向甲方披露的重大合同(如有)。

且丙方所有重大合同合法有效、目的正当,条款公允,可以有效继续履行,丙方的履约记录良好;

(11)丙方坚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雇用员工;丙方定期足额支付和代扣代缴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金;

(12)不存在可能对丙方带来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政府部门对丙方的合同性文件、处罚、禁令及/或指令;

(13)乙方与丙方向甲方出示或提交的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文件、资料、陈述、信息等原件及影印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该等文件中的所有印章和签字均为真实的并经相关公司的有权机关批准及授权;所有该等文件或资料所记录发生过的交易或行为均经有权机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批准;一切足以影响甲方决定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参与增资的重大事实和文件已向甲方披露,而无隐瞒、疏漏之处。

4.3乙方不可撤销的承诺无保留提供及协助提供土地资源

(1)乙方将利用其在民用航空运输领域的影响力,对于各方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后认为具有开发建设价值的地块,乙方将协助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相关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成为各地向乙方或其关联方提供的土地资源(“增量土地资源”)之土地使用权人;

(2)在甲方股权比例不低于51%、乙方股权比例不低于49%的情形下(但乙方主动减持、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情况除外),所有增量土地资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于丙方,且乙方不再从事与丙方业务相竞争的相关业务,乙方不再新增与丙方业务相竞争的相关业务,但丙方董事会决议通过不予开发的地块除外;丙方董事会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提出拟开发地块或拟转让地块函件后2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发或受让地块的决定并向乙方书面回复,如逾期没有回复,则视为丙方不予开发该地块,乙方可自行开发或转让。

但乙方为其本人或其关联方自用之目的而对土地资源所进行的处理不受此款项约束。

(3)乙方、丙方将尽量促成增量土地资源避免受政府对销售人群的限制。

5公司治理

5.1利润分配

本次增资登记完成日后,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甲方和乙方按其在丙方中的注册资本比例共同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各方并确认,在股东会通过决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之累计未分配利润数额进行确认之前,各方将不对丙方宣派及实施利润分配。

各方因利润分配而取得的收益所涉税收由最终受益方承担。

6特殊约定

6.1丙方公司运营资金与费用

各方同意,除非股东会做出增资的决议,丙方的注册资本将始终保持为人民币【X】元。

丙方项目开发所需资金与费用由丙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措或由丙方股东在符合各自内部集团规定的前提下提供资金支持。

6.2股东借款与股东担保

(1)甲乙方同意在丙方因目标业务发展需要而提出要求、且甲乙双方就向丙方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其集团审批的前提下,可向丙方提供股东借款。

借款利率可在市场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并限定最高利率。

丙方闲置资金出借给甲乙双方及其关联方时,借款利率也应在市场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并限定最高利率。

(2)丙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时,甲乙双方可在符合甲乙双方各自集团内部规定的前提下为丙方向丙方债权人按各自所占丙方股权比例提供股东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丙方应支付担保费。

6.3XX地块

根据X号《XX集团公司拟以湖南省XX市X号土地使用权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XX地块(不含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为【2,683,500.00】元,而XX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虽登记在丙方名下,但尚待完善自乙方过户至丙方的法律手续。

各方同意,在XX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资手续完善、程序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以XX地块向丙方进行增资作价为【2,683,500.00】元。

6.4大连槐城别墅有限公司股权

本次评估基准日时,丙方持有大连槐城别墅有限公司15%的股权。

过渡期内,丙方决定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挂牌出售该股权,甲、乙双方对此无异议。

如在过渡期未能完成出售,则成交价格大于10,296,673.16元部分,视同过渡期丙方收益处理;成交价格小于10,296,673.16元部分,视同过渡期丙方损失处理。

6.5新疆开发区航空城项目

丙方与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于2014年2月19日及9月1日分别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与《协议书》(统称“协议”),约定开发区向丙方供地修建新疆航空城,丙方需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3-5亿元缴至开发区财政专户。

同时,协议要求相关地块及建筑物仅可用于丙方及其关联方之办公或员工住宅,而不能用于商业开发(“限制性约定”)。

截至本协议签署时,丙方未能按约定向开发区缴纳相关资金。

鉴于:

(1)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向开发区缴纳相关款项;及

(2)协议对该项目作出的限制性约定。

各方一致同意:

(1)由乙方、丙方负责协调开发区政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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