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整理后的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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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整理后的重点
社会保险是研究社会保险产生、发展的社会经济过程,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科学。
从微观层次分析:
它是研究社会保险各险种保障的对象、保险基金筹集、保险给付条件与标准和社会保险管理。
从宏观层面上分析:
研究社会保险产生发展的经济基础社会条件。
社会保险经济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范围表现形式
合理组织规划利用社会保险的原则和方法。
社会保险的研究对象
社会保险的研究对象——社会保险经济关系
是以社会风险、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存在为前提的。
社会保险的基本任务:
探究如何识别、转移、分散和消除以上风险
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
社会保险若排除社会制度、阶级属性、政治和国别因素,纯粹从抽象意义上解释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它是人的自然本性与人的基本权利。
(一)关于人的权利
1、马克斯主义认为:
人是客观存在的活生生的实体,人的存在和发展必然要不断的从自然界和社会获取各种物质,以满足各种需要。
2、卢梭:
人生来就享有平等和自由。
3、伏尔泰:
一切享有各种天然能力的人是平等的,他们发挥各种动物机能和运用他们他们理智的时候是平等的。
一切种类的一切动物之间是平等的。
4、美国总统杰弗逊在《法律理由书》中指出:
在自然法则之下,人人生而自由,人人生来就有人的权利。
上述有关人权的论述,包括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不论其出发点如何,但有一点是明确的:
1、人生来就有人生权利,这种权利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2、人的权利有多种,但作为第一权利的是人的生存权。
由于各种风险存在,加之个人能力、家庭情况和社会制度安排上的缺陷,任何制度、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得不到保障。
于是,部分思想家、政治家、文人学者和有志之士从人的需求本质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出发,多角度阐述了保障人们各种生活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而形成了影响和指导各个时代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
(二)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
1、感性主义和理性主义伦理思想
2、空想社会理论
3、马克斯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4、人们基于对风险规避的认识,形成了老年理论、补偿学说、边际效益递减规律论、市场失灵理论、持久收入理论、生命周期假说、有效需求不足论、国民收入分配论、新旧福利经济学说和马克斯人的需要本质论和再生产论。
社会保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
(一)社会保险产生的一般原因
1、劳动者收入的差别性,决定了各国必须举办社会保险
2、为解决劳动者就业暂时中断的生活来源问题,需要举办社会保险
3、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和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比例的变化,要求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二)社会保险产生的一般条件
1、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生活生产除了满足人们正常生活需要外,还有相当数量剩余产品,这是社会保险产生的最基本条件。
2、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社会,工资劳动者增加,是社会保险产生的关键条件。
3、政府重视是社会保险产生的重要条件。
社会保险的种类
一、老年、残障和遗属(死亡)保险二、疾病和生育保险三、工伤保险
四、失业保险五、家庭津贴制度
社会保险的原始形式(很熟悉)
早在公元前四千多年前,古埃及修建金字塔的石匠就自发组织互助会,用会员缴纳的会费支付会员死亡的善后费用。
公元前2500年前,巴比伦国王命令僧侣、法官、市长向管辖区内的居民征收,作为救灾补助之用。
人类进入中世纪,即到了封建社会后,社会保险的形式得到了发展。
最为典型的是13-16世纪欧洲盛行的继基尔特(Guild,即行会)、公典和年金制度。
基尔特制度:
是指由职业相同的劳动者组成的相互辅助团体,其目的除保护劳动者职业上的利益外,对团体中会员遭遇死亡、火灾、疾病,被窃等事件时,共同出资给予救济。
以后,在基尔特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了接近现代社会保险机构的互助组织。
如英国的友谊社(FriendlySociety)、德国的扶助金库和火灾互助会等。
公典制度是15世界后半期意大利北部和中部城市实行的一种慈善性质的金融机构。
其目的是对抗犹太人的高利贷,对下层工人、商人及一般平民低息贷款。
年金制度。
不是现代社会保险意义上的年金,而是一种特殊的年金制度。
它由政府以募集公债的方式进行救助。
做法:
先规定公债每年的利息,然后将其利息分配给各该年的生存者。
如果公债所有人死亡,利息停止支付,公债本金也不退还,归政府所有。
在我国社会保险思想早在夏代就存在了。
如当时的积谷防饥、居安思危思想,《礼记-礼运篇》中的“大同”社会思想,周朝及战国时设置的后备仓储,汉朝设置的“常平仓”等等。
社会保险的发展阶段
(一)1883-1889为德国创立社会保险时期
德国早期举办的社会保险的特点:
1、凡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人们,必须一律参加
2、保险费三方负担
3、保险费率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协商制定,保险人无权更改保险费率。
4、保险的主要对象是从事最危险工作的劳动者。
(二)1890-1919为各工业国家仿效德国社会保险时期
举办疾病生育保险的国家:
比利时、卢森堡等9国
举办失业保险的国家:
英国、法国、西班牙等9国
举办老年、残障和遗属保险的国家:
意大利、罗马尼亚和新西兰等16国
举办因工伤害保险的国家:
波兰、美国、南非、阿根廷、葡萄牙等37国
(三)1920-1934为社会保险的初步发展时期
社会保险在初步发展阶段,遇到了两大困难:
一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参战国经济萧条,采取节约开支弥补战争损失的政策,未制定积极的福利计划和保障人民生活的福利措施。
二是,1929-1933年发生了全世界的经济大危机,使各国的福利保障措施无法推行。
(四)1935-1970为社会保险迅速发展时期
1935年自美国罗斯福政府建立社会安全制度至1975的40年间,社会保险取得了迅速发展。
未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开始制定社会保险法
已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均加以强制推行,采取提高给付标准及放宽给付条件的改革措施,以扩大社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项目。
截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不发达国家),都以立法办理了社会保险。
(五)20世纪中后期至今为社会保险调整与改革时期
发达国家在经过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后,陷入漫长而又痛苦的经济滞胀时代,随着失业队伍扩大,人口结构老化,需要救济的贫困家庭和单亲家庭增加,社会保险指出迅速增长,并远远超过了经济增长速度,给各国政府财政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社会保险财务状况的急剧恶化,不仅威胁社会保险受益人的保险福利,而且使有关国家将来的财政预算平衡更加困难,为避免社会保险基金破产,不得不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
1、设法增大社会保险基金,同时控制社会保险给付
2、建立国家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商业性储蓄保险等三大支柱社会保险体系,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强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
3、建立统一、高效、专门化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调动地方社会保险部门的积极性,提供社会保险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改革社会保险模式单一和大一统的保险格局,鼓励有条件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地方、社区、法人单位和个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以缩小政府负担的保障范围和项目,分散保险风险,增加社会保险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社会保险的发展趋势
社会保险产生了一些新的形态:
(一)低收入者补助型的社会保险
(二)社会救助型的社会保险
(三)普遍医疗服务型的社会保险
(四)强制性储蓄型的社会保险
此外,作为传统社会保险形式——雇主责任保险大多已由普通社会保险所替代,但是在部分国家中,这种保险却有加强的趋势。
20世纪50年代后,世界出现了两个新的变化,一是,相当部分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获得独立,许多新兴国家崛起。
二是,世界经济,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得到空前发展。
各国将注意力转向了发展经济、改善人们生活、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
以上变化,促使社会保险经过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调整和改革,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1、社会保险举办国不断增加2、保障范围逐步扩大
3、退休年龄从降低向提高反弹4、社会保险关系当事人应尽的义务有所改变。
关于社会保险的发展趋势,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险多样化
1、社会保险目标多样化2、社会保险筹资渠道多样化
3、项目体系多样化4、管理体制多样化
5、实施方式多样化
(二)社会保险范围扩大化
(三)社会保险私营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资本化
(五)社会保险产业化
(六)社会保险一体化
我国社会保险对象的范围是随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扩大的。
建国初期。
《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实行劳动保险
到2000底,我国先后出台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规章制度。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所有城镇企业职工。
一些地方还包括了城镇个体和乡镇企业职工。
依据劳动者的身份,分三类:
1、城镇企业职工
2、城镇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和乡镇企业职工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参加了部分社会保险项目,并在医疗保险中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
占全国总人口70%的农村劳动者除了被招聘到城镇企业有部分成为社会保险对象外,绝大部分别排除在社会保险制度之外。
社会保险的作用
(一)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社会制度
市场经济和竞争规律的结果,必然使一部分人富裕,一部分人陷入困难,饥寒交迫——铤而走险——社会秩序混乱。
社会保险——提供保险保障——保持最低生活水平——免除恐惧和后顾之忧——治国安民
(二)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促进就业
失业保险与劳动就业紧密相连,有了失业保险
企业——可以辞退多余劳动力
失业者——领取失业救济金,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接受新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技能
失业保险以及开展的就业培训与就业指导,能够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
(三)保护劳动力,扩充劳动队伍
社会保险
——保障遭遇风险后的基本生活
——减轻劳动者本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把一部分资金用于家庭子女教育,有利于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四)通过社会财富再分配,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保险来之于社会,却只是用于被保险人。
通过社会保险对社会财富再分配,能够:
(1)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
(2)刺激消费需求,稳定社会购买力(3)熨平经济波动
原因:
社会保险给付规模同经济周期逆向而动;经济不景气与公众消费下降密切相关
(五)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参保者如遇意外身亡,依靠其为生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一次或按月领取遗属年金
实施家庭津贴制度的国家,符合法律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均可享领保育成长金
这样,绝大多数家庭不会因子女多增加负担或降低生活标准,也不会因其他原因是未成年子女失去受教育的机会。
(六)培养人们储蓄观念
使人们养成储蓄习惯的方法:
1、银行以优厚利率刺激储蓄,自愿的
2、社会保险,带有一定强制性
社会保险有利于人们储蓄观念的培养
(七)为国家积累发展资金
社会保险从收取到给付,中间存在时间间隔
可以用于投资增值,用于建设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社会保险的特征
与商业保险比较
(一)社会保险是商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产物
社会保险始于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
商业保险中最早的海上保险立法可追溯到12世纪意大利的《康索拉都海事法条例》距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
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两个基本条件:
传统社会救助机制
近代以精算技术为基础的民间商业保险的发展
(二)社会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
所谓强制保险就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它要求凡是法律规定应参加某一社会保险项目的人们,必须一律参加,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税费,享受规定待遇。
这种强制性同样适用于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
(三)社会保险税费通常由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负担。
社会风险的发生,不仅危害个人、经济单位,也危害政府的社会稳定,因此风险的成本必须由三方负担。
社会保险金不能转让或赠与他人,必须由合法的受益人申领,确保被保险人及家庭生活的稳定。
商业保险的收费标准在理论上相对高于社会保险
(四)社会保险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
社会保险从消费属性来看,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属性的准公共产品,必须以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
如果保障水平过低,无法实现稳定与发展目标
如果保障水平过高,支出压力人工成本道德风险
对于较高的保障要求,可通过个人储蓄、商业保险等形式解决。
社会保险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从狭义上说,社会保险关系是指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联系;
从广义上讲,社会保险关系除了上述含义之外,还包括社会保险同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的关系以及社会保险同商业性人身保险的关系。
社会保险机构是受国家政府委托,代表国家专门负责社会保险税(费)征缴、分配和管理的机关或单位。
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
共性:
(1)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险共同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障人们遭遇事故、收入中断时的基本生活条件,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社会生产。
(2)由于社会救济的特殊作用,它同社会保险一样,均为社会震动的“减震器”和阶级统治的“稳定器”与“安全网”,都是统治集团实施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所必须利用的工具。
(3)社会救济同社会保险一样,一方面由生产决定,另一方面,社会救济对生产具有反作用.
(4)社会保险也部分地贯彻了社会救济的原则。
差别性:
(1)产生的历史不同。
(2)保障所体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不同。
(3)保障对象不同。
(4)保障资金来源不同。
(5)保障水平确定的依据和标准不同。
(6)保障提供的物质内容不完全相同。
(7)保障行为方式不尽相同。
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异同
区别:
(1)性质不同。
表现为:
保险目的、保险保障功能辐射的面保险保障给予责任范围和尺度举办的主体保险保障实施的形式和采用的手段保险直接目的的二重性偏向不一样
(2)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略有不同。
(3)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不同。
(4)保险受益人的资格界定不同。
(5)立法范畴不同。
联系
(1)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险进一步发展的产物。
(2)相互补充。
(3)此消彼长。
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义:
社会保险征税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征集的、用于社会保险事业开支的专项基金,它是劳动者所创造价值的一部分。
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基金来源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个人。
国外社会保险税实践与我国社会保险税开征
社会保险税,是指社会保险所保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按照一定的工薪比例向社会保险税征收机关缴纳的保险费。
国家要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就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来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保证基金的来源,就要求基金的征收方式是强制和稳定的,能够受到法律的保障。
而这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强制性、稳定性征集基金的方式只能是“税收”。
1990年,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开征社会保险税
1998年,增加到100多个
美国社会保险税占联邦收入的比重,1955年为12%,1960年为18%,1970年为26%,1980年为30%,1986年37%,目前社会保险税的收入仅次于个人所得税(占45%),居美国各税第二位
社会保险税的项目主要包括:
养老退休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各国社会保险税的税率是不同的,税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和受益人的受益程度。
目前世界各国采取的税率主要有两种: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
社会保险预算的模式
(一)基金预算
美国社会保险事业的财务状况以基金的形式来反应,不包括在政府的公共预算之内。
社会保险是其最大的信托基金。
社会保险预算收入来源:
主要是社会保险税、捐款和联邦基金的拨款。
社会保险预算支出:
绝大部分用于社会保险给付和社会福利,一小部分用于管理费,并反应基金的结余和投资情况。
(二)政府公共预算
将社会保险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内,同政府其他收支混为一体,国家全面负担起社会保险事业的财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名副其实的社会保险预算。
(三)“一揽子”社会保险预算
这种预算把来自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来自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的收支合为一体,全面反应社会保险收支、结余、投资及调剂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政府公共预算下的二级预算
在编制政府公共预算时把社会保险收支单独划出来,编制一个子预算
建立社会保险预算的意义
(一)建立社会保险预算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客观要求
(二)建立社会保险预算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手段,它可以使社会保险资金收支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三)建立社会保险预算是规范政府收支,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的现实需要
(四)建立社会保险预算是当今大多数国家的主要选择
社会保险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是全面性原则,社会保险预算必须反应所有与社会保险事务有关的收支,以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统一性原则,社会保险收支都要以总额列入预算,而不应以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列入预算
三是专款专用原则
四是适度结余原则,为了不给经常性预算造成太大的压力,年度社会保险预算收支相抵后应适度留有结余,同时也有利于社会保险资金的投资和调剂
社会保险制度的四种模式
按照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享受条件、保障水平、基金来源及管理机构等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四种模式:
1、“自保公助”型社会保险模式2、“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险模式
3、“储蓄积累”型社会保险模式4、“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险模式
社会保险管理:
是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对社会保险业务进行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的过程。
社会保险管理的职能
(一)规划职能
社会保险规划是从事社会保险活动之前,事先拟定的具体内容和行动步骤,它反映社会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可能的发展规模
必须坚持的原则:
合理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社会保险规划是社会保险工作者从事管理活动和日常工作的行动指南。
规划职能是社会保险的基本职能
(二)组织职能
为实现社会保险规划目标和方案,合理设置经办和管理机构,建立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明确社会保险职能机构的分工责任,将社会保险活动从时间和空间上合理组织,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三)指挥职能
各级管理者或领导机构为保证社会保险活动连续地、均衡地、协调地进行和运营目标的实现,通过颁布文件和下达指令,使社会保险系统内部各级各类人员的行为服从管理者的统一意志,将规划和管理者的意图变成全体人员的统一行动。
(四)调节职能
调节职能也称协调职能,它以计划目标为核心,安排部署有关活动,使各部门、各环节的活动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和配合,保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高效有序运行
纵向调节,上下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之间的调节
横向调节,社会保险系统内部统计的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内部调节,系统内部所进行的协调
外部调节,与系统外部其他单位的协调
(五)控制职能
又称监督职能,是指对社会保险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分析和处理
目的:
通过对社会保险活动的测定,与计划目标和实现计划目标的原则相比较,发现偏差、找出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社会保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书143页)
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社会保险的偿付能力管理
社会保险管理的方式
(一)社会保险宏观管理
1、社会保险宏观管理的目标:
保证社会保险体制与经济体制相配套
保证社会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给付
保证社会保险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提高社会保险的经济效益
2、社会保险宏观管理的内容:
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建设社会保险的发展规划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监督
(二)社会保险微观管理
1、社会保险市场管理与竞争策略2、社会保险计划管理3、社会保险业务管理
4、社会保险财务管理5、社会保险机构人力资源管理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一)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设置要求
1、决策协调机构2、业务执行机构3、资金运作机构4、监察监督机构
(二)国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类型
1、集中统一型2、统分结合型3、分头自治型4、市场运作型
(三)我国的社会保险机构体系
1、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机构2、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3、社会保险的监督机构:
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
(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基金来源:
国有股减持、财政划拨
2、根据财政部、劳动部指令拨出资金
3、委托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运作
4、向社会公布基金财务状况
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
缴费主体
险种
企业
个人
养老
20%
8%
医疗
6%
2%
工伤
失业
2%
1%
生育
<1%
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计发办法是结构式的:
基础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
衔接新老制度的“过渡性养老金”
养老金的计算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养老金的计算
本人指数化约平均缴费工资:
假设缴费开始,第一年缴费工资为J1,第一年对应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P1;依此类推,第N年缴费工资为JN,第N年对应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PN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J1/P1+J2/P2+J3/P3……+JN/PN)/N)*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5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70;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
养老金的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过度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2014年前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后退休的,不再发过渡性调节金。
养老保险的财务模式
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模式
养老保险的缴费模式
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
社会统筹模式
待遇确定型,也称为受益确定型DefinedBenefit
完全积累制
个人账户模式
缴费确定型,
DefinedContribution
部分积累制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医疗保险支付中的三角关系
医疗保险领域涉及到复杂的参与关系
最基本的参与人是医院、药品商、被保险的患者和保险方。
当今世界社会医疗保险系统结构的基本形式是由保险方、被保险方、医疗服务供方(含药品商)和政府组成的立体的三角四方关系。
当政府以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介入到这一系统之中,就成为所谓的社会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领域各方关系的规范分析
◆政府与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
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保护者,对社会医疗保险这项具有部分福利性质的事业自然责无旁贷,具有为公民提供部分医疗保健费用的义务。
◆政府与医院:
一种思路政府应把医院作为一种微利或低利的经营性企业来办,取消对其拨款和补贴,让其自负盈亏,二者之间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另一种思路政府应保持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提供财政支持。
◆医院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
商业契约关系。
◆医院与社会医疗保险享受者:
完全是缴付费用和提供服务的等价交换关系。
◆国家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
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属于国家事业机关,具有非盈利性质,其工作人员亦为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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