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文件关键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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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附件
2019—2023年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项目编号:
HG2019-GL008
一、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20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专业为公路专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1-20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自2013年1月1日起(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3年1月1日后),投标人作为独立设计人:
①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指设计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下同);
②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指设计内容包含通讯、监控、收费及供电照明系统工程及房建工程,下同);
注:
上述业绩在2013年1月1日之后获得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若同一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第①和第②个条件的业绩;
(2)自2013年1月1日起(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在2013年1月1日后),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60公里(主线里程)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60号)中有关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初步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工可及前期专项研究项目负责人、设计文件审批委托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1-20
项目总负责人
1
须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咨询审查工作经验。
业绩要求满足以下3点之一:
①担任过1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以及1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
(注:
同一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2个条件的业绩。
)
②担任过1个里程60公里(主线里程)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③担任过1个项目业主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主体工程线路里程不少于40公里)设计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审查专家。
初步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1
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担任过1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以及1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
(注:
同一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2个条件的业绩。
)
工可及前期专项研究项目负责人
1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工程咨询工作经验,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担任过1个里程60公里(主线里程)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文件审批委托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
1
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项目业主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主体工程线路里程不少于40公里)设计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审查专家或者担任过1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项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
说明:
1.正、副研究员属正高、副高级别职称,同样予以认可。
2.表中“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证毕业时间至今计算为准。
3.上述人员不能重复。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广西综合信用评价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5)所提供能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勘察设计业绩个数多的投标人优先;
(6)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早的优先(即投标序号排在前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人银行汇款凭证的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经公证的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专业为公路专业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0分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总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
工可及前期专项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
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
设计文件审批委托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
技术能力:
5分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5分
业绩:
25分
勘察设计项目业绩15分
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6分
设计文件审批委托咨询服务业绩4分
履约信誉:
10分
投标人的获奖8分
投标人的履约信誉2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I类地形(平原微丘)所报单价+投标函II类地形(丘陵)所报单价+投标函III类地形(山岭重丘)所报单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待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技术建议书
3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30分
通过初步评审的得基本分28分,对招标项目的认识准确全面透彻、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合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科学有效,可视情况加0~2分。
该分数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总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达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5分。
初步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达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
自2013年1月1日起,每增加1个里程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设计业绩,且在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的,加1分。
工可及前期专项研究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达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
自2013年1月1日起,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里程6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加1分。
设计文件审批委托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达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
自2013年1月1日起,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项目业主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主体工程线路里程不少于40公里)设计咨询审査业绩,加1分。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
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本次招标中,E1=0.2,E2=0.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其
他
因
素
技术能力
5分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5分
通过初步评审的得基本分3.5分。
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每获得或具备一项可加0.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1.5分,满分5分。
业绩
25分
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15分
达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
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每增加1个里程8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设计业绩的,加1分;每增加1个里程6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设计业绩的,加0.5分。
本项最多加4分。
(此项同一业绩只按最高得分计算加分。
)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每增加1个包含特大桥梁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加1分。
(此项业绩可与主体工程为同一业绩。
)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每增加1个包含特长隧道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加1分。
(此项业绩可与主体工程为同一业绩。
)
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
6分
达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每增加1个里程60公里(主线里程)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加2分。
设计文件审批委托咨询服务业绩
4分
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每完成1个项目业主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主体工程线路里程不少于40公里)设计咨询审査业绩,加0.5分,本项最多加1分。
其
他
因
素
履约信誉
10分
投标人的获奖
8分
投标人信誉达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
2013年至今投标人承接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金奖或银奖或部级一等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每项加1分,本项加满2分为止。
注:
(1)投标人的获奖项目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不包括仅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独立大桥或隧道的设计项目,且投标人为独立设计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同一个勘察设计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累加。
加分奖项的时间期限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上述获奖及证书须附相关证书资料的彩色扫描打(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的履约信誉
2分
投标人的履约信誉项得分可按其信用评价等级确定:
AA级得2分;A级的得1.5分;B级得0.5分;C级得0分。
注:
对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等级认定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规定执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投标人若提供的证明资料(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等)经查实有虚假情况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将其虚假投标情况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二、奖项
1.国家级金、银奖:
指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的优秀勘察或设计金、银奖或一、二等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的优秀工程勘察或设计金、银奖。
2.部级一等奖:
指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公路交通优秀勘察或设计一等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委员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或设计一等奖。
3.获奖情况须附奖状等证明材料,以证明该奖项真实有效。
不满足证明资料要求的,该奖项不予认可。
三、中标原则:
本项目共择优选择20名中标人。
综合得分前20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综合得分排位21至25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第1名的投标人中标第1标段、综合得分第2名的投标人中标第2标段,以此类推。
四、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地址:
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邮政编码:
530012
联系人:
余先生黄先生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201室
邮政编码:
530029
联系人:
袁先生陈先生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