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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千亿斤粮食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临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千亿斤粮食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临沭县2020年度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SDZP-LSNY2020018

 

采购单位:

临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机构: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

日期: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项目说明、要求------------------------19

第四章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20

第五章附件----------------------------------26

第一章招标公告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受临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托付,经临沭县政府采购监督治理办公室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就其千亿斤粮食购设备项目以公布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投标供应商。

一、招标人:

招标人:

临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

胡怀华

地址:

临沭县农业局(沭新东街38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

临沂市金坛路1号御园金顶A楼二单元2501

联系人:

杜津东胡婷婷

三、采购方式:

公布招标

四、采购内容:

A包:

PVC管道、给水栓、正三通;

B包:

变压器、配电屏、补偿器、高压线路、电缆等

C包:

离心泵、潜水泵、电动机;

D包:

光谱仪、测定仪等耕地质量监测站、农机服务站设备;

E包:

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设备。

五、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临沭县2020年度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SDZP-LSNY2020018

3、项目要求:

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A包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D包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部分仪器需有授权。

2、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要的生产资质、资格,产品具有相应的产品鉴定书;同时须有近二年许多于3例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据〕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

5、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6、向代理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7、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

8、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地点及方式:

地点:

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沭县城兴大东街259号〕一号窗口。

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身份证和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银行账号

八、猎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时刻:

地点:

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窗口

时刻:

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9日,每日8:

30-11:

30,14:

30-17:

00(节假日除外)

售价:

150元/包,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窗口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包。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刻:

2020年8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联系人:

杜津东胡婷婷

日期:

2020年7月1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  目

内    容

1

概况

名称及编号

名称:

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临沭县2020年度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编号:

SDZP-LSNY2020018

采购人

临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3

采购方式

公布招标

4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方式

5

质量要求

合格

6

供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7

投标保证金

本报价保证金约定以现金形式提交,购买标书时向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包〕。

8

投标有效期

90天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治理暂行方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进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2

递交投标文件时刻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刻:

2020年8月5日9:

:

30分前,

地点:

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综合窗口同意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截止时刻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同意。

13

开标时刻和地点

开标时刻:

2020年8月5日9:

30分

开标地点:

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4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杜津东胡婷婷

15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一、总那么

1.适用范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表达的项目。

2.定义

1)〝招标人〞系指临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正平招标咨询。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运算。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形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1)本次招标不同意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

2)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7)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刻起90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假设显现专门情形,招标代理机构能够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4)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承诺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5)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结果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后扣除相关费用,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退还。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包,投标人须于购买标书时,向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

2)假设证实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缺失须由投标人承担:

a)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b)投标截止时刻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c)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d)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止授标;

e)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递交保证金后因主观因素舍弃投标;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8.基础资料提供

1)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运算误差,应于2011年7月30日17:

30往常,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刻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2)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阻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5个工作日前以有效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及时给予答复。

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形延长投标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刻3日前,将变更时刻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那么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阻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赶忙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第五章附件

2)除本须知第10.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刻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ccgp-〕、临沭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临沂政府采购网〔:

//

3)投标人猎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假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投标人假设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1年7月30日17:

3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那么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假设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刻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在投标截止时刻前,不管出于何种缘故,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招标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ccgp-〕、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临沂政府采购网〔:

//

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刻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自招标文件公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招标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接触,否那么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说明权

1)本次招标的最终说明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说明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说明为准。

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12.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同意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

3)商务标书

a)商务标书名目;

b)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c)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d)公布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

e)投标人差不多情形表〔格式见附件4〕;

f)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

g)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Ø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Ø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为投标人出具的专项授权书、相关行业资质证明、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技术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如国家规定需许可生产经销的,那么还应提供生产许可证明

Ø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系指已完成的与本次招标物资类似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人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7〕

Ø其它文件和资料

h)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4)技术标书

a)技术标书名目;

b)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

c)实施方案,包括:

供货、培训、安装、技术支持、修理、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及相关措施等;

d)投标物资说明:

投标人应对拟提供的物资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能够是文字说明、产品样册等;

e)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投标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5)唱标密封袋

Ø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预备一式三份«公布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唱标密封袋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1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能够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3条的内容相悖〕。

15.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为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招标代理机构不同意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方案,应包括物资的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税金、服务等全部费用。

2)开标时,假如投标文件中«公布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布报价一览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运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说明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13.1款的要求,预备一式六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晰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点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见附件8〕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2)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2020年8月5日9:

30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3)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17.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1条情形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假如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7.1〕款、17.2〕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刻前递交投标文件。

19.投标截止时刻

1)投标截止时刻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招标代理机构能够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刻。

在此情形下,招标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益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刻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刻为准。

3)到投标截止时刻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专门情形的,依照国家、山东省、临沂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活动可连续进行。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

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3)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4)在投标截止时刻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刻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那么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2.开标一样规定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刻和地点组织公布开标。

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个投标人的«公布唱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2.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开标时,投标文件显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a)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d)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2)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

24.评标委员会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依照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方面的专家许多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举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截了当确定中标人。

4)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隐秘予以保密。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布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假如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阻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阻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益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阻碍。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依照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投标文件中未做详细描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确认或明白得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向关于投标人不利的方向确认或明白得。

4)在商务评议时,假设显现采购法36条情形以及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益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a)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中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c)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e)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或招标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f)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g)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h)公布唱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

i)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j)阻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k)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l)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m)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在技术评议时,如发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益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a)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样参数超出承诺偏离的最大范畴或最高项数的。

b)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c)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而没真实描述投标项目实际技术指标的。

d)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e)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要紧参数要求或提供的要紧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6)评标委员会将承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那么的地点,但这些修改不能阻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产品标准

投标人投报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假如属于节能、环保型产品的(属于强制性采购节能、环保范畴的必须投报节能、环保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环保型产品证明,也能够载明能够查询的官方网站详细地址。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刻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换。

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28.2〕款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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